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
为做好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和纪检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等组成。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招生纪检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党政办公室成员等组成。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
二、初审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对考生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递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初审小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博士生外国语考试。原应参加外国语笔试的考生将由学院组织初审小组直接进行材料审核的方式对考生外国语水平进行考核。
由学院组织初审。初审小组由不少于5名正高和副高职称教师组成,其中组长应为正高职称博导。初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每位专家独立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初审成绩排序,按照不高于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计划3倍的人数拟定复试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初审结果通知到申请者。
进入复试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发布复试通知。
三、复试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学院将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研究型优秀人才。
(二)成立复试小组
按学科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6个学科方向: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数据科学、智能化软件工程与系统、计算机理论与前沿交叉、人机交互与协同计算、智能网络与系统。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包括6个学科方向:网络空间安全基础与前沿交叉、密码学、智能系统安全、互联网技术与智能监管、金融科技与安全、多媒体与AI安全。各学科方向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含)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原则,严格把好复试的质量关,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同时重视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复试内容包括:
(1)英语口试,5分钟;
(2)专业能力口试(包括: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考查),15分钟。考生应准备5分钟的ppt,内容包括个人经历、专业基础和读博打算。
面试使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在线面试管理系统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在线上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闭卷考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评分标准
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各项复试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包括英语口试、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考查成绩。其中:英语口试占10%、专业基础占30%、科研能力占60%。复试总成绩=英语口试成绩*10%+专业基础成绩*30%+科研能力成绩*60%。
四、拟录取
1、普通招考生的学制为4年。
2、由各学科方向综合根据招生计划数以及复试总成绩排序情况,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生分别择优确定拟录取通过名单及候补名单,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分管研究生教学院长签字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证件复核和纸质材料提交
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报考时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进行复核(应届毕业生要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原定于复试时提交的相关材料调整为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材料清单见《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六、考生咨询方式和监督与申诉渠道
考生咨询方式: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1242169,邮箱:cs_jiaoxue@fudan.edu.cn。
监督与申诉渠道: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1242255-108,邮箱:cs_dangban@fudan.edu.cn。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2日
江南大学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36
083500
软件工程(全日制)
27
085404
计算机技术(全日制)
72
085405
软件工程(全日制)
52
085410
人工智能(全日制)
56
085404
计算机技术
(非全日制)
30
085405
软件工程(非全日制)
085410
人工智能(非全日制)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学校下达计划、生源及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考生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该专业的复试。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拟录取。推免生已完成复试、拟录取,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二)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除外)。
(三)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考生须到学院指定地点完成复试。
(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江南大学缴费平台交纳复试费(80元/生),复试报到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应届生学生证及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及复印件,已获学位考生的学位证及复印件;
4.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可毕业自考生提供自考准考证,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境外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6.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复印件;
7.在校成绩单;
8.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模板下载);
9.复试费缴纳凭证。
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五)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其中至少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
(六)学院负责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
(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八)复试过程规范操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实践能力(上机测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二)专业课考核:考核内容为《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知识点,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三)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四)专业学位的复试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及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满足教育部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相关学科公布的其他调剂条件,择优选择。
2.调入仅限于本科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可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反之则不可调入。
4.非全日制专业调入仅限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审核考生信息后,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六、复试成绩、拟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②总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150*100*70%);
③上机测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仅供综合面试专家在创新实践能力考核时作参考;
④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仍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复试完毕,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完成待录取确认。
4.新生入学后参加入学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七、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本细则适用于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2023年3月21日
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发布时间:2023-06-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院系代码院系名称招生人数001机械自动化学院273002材料与冶金学院328003化学与化工学院14800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250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60006恒大管理学院445007文法与经济学院261008马克思主义学院78009理学院133010医学院407011城市建设学院181012外国语学院7401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15001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145015艺术与设计学院73016体育学院/恒大足球学院2017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71018临床学院49019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9020公共卫生学院60021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15总计3307上一条: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下一条: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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