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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工智能未来法治体系 人工智能人机关系

构建人工智能未来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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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技术都是双刃剑,人工智能也不例外。在享受最新技术带来的便利时,不能忽视与之相关的安全问题。要用法治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人工智能服务造福人类社会。

    从智伴机器人到自动驾驶汽车,再到法院庭审中的智能语音识别,近年来,人工智能已逐渐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让人工智能产业看到了前进的方向。

    在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进程中,关于可能引发的道德伦理问题,可能带来的社会治理问题争议不断。

    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法治应该有哪些作为,或者说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到底需要怎样的法治保障?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人工智能产业领域、法律界的相关代表、委员,以及人工智能法律研究的相关专家学者。

人工智能发展亟需立法保障

    几天前,全球首例无人车致死案宣判,Uber公司不承担刑事责任,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人工智能发展中法律问题的热议。

    “如何推动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尽快满足人工智能产业飞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这对法治带来了很大挑战。”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说。

    与刘庆峰观点一致,在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中,无一例外都提出应加快人工智能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认为,立法一方面要对人工智能发展做引领,另一方面也要规制如发展目标、路径和阶段。但由于人工智能发展飞快,立法往往跟不上发展速度。

    关于法律滞后,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高钰有不同看法:前沿的技术变革和创新的商业模式带来的不确定性,也决定了相关的立法工作会有滞后性。

    “但新生事物并非排斥法律法规的制约,相反,法律对于新兴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的有效规范和制约能更好地引导企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高钰说。

    由于人工智能涉及的领域众多,不同领域涉及的立法也存在差异。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建议,前期可在重点领域,比如交通、医疗等先行试点专门立法,待总结经验后再进行综合系统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也有类似的建议:“由于涉及面太宽,社会对人工智能的认识还处于初步阶段,目前对人工智能进行综合立法的条件还不具备。但是为了防范重大风险,需要针对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进行立法。”

    对于立法到底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基于自己的专业实践,受访者都有不同的认知。

    刘庆峰指出,算法、算料(数据)、算力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支点,需要有针对性地予以立法规制。

    而在高子程看来,还应立法应明确规定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人工智能损害后果的责任分担、人工智能风险的法律控制等亟待解决的内容。

    邵志清告诉记者,人工智能应用的管理应该重点围绕伦理道德、资源获取、主体认定、行为认定、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立法。

    “人工智能立法已不仅是一个国内法的问题,这是人类共同面对的课题。”刘守民认为,人工智能发展还需要国内与国际间的协调,通过国际的公约条例,包括技术标准等领域形成共识。

规范司法加强执法不可或缺

    “用法治的手段保障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也是欧、美、日、韩等国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必经之路和共同经验。”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院长陈亮说。

    在陈亮看来,立法只是法治保障人工智能发展的其中一环:执法、司法等环节同样不能偏废。

    高子程也认为,完善立法,规范司法,加强执法,加大普法,积极构建人工智能未来法治体系,用法治保障人工智能健康持续发展。

    “在司法中,要坚持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树立谦仰、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恪守技术中立原则,不轻易对司法机关看不准、有市场、受欢迎的技术业态产品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新技术发展的不利影响。”高子程说。

    在高子程看来,司法还应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在其他法律规范足以保护相应法益的前提下,刑法不应首先介入,只有在其他法律规范无法充分有效保护相应法益时,刑法才有介入的必要和空间。

    “在执法环节,应建立专门的执法部门,明确其职权范围,规范其执法程序。”陈亮认为,尤应注意的是,在制度设计时,应以委托代理理论为指导,从制度层面解决好该执法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的问题,以免执法过程中出现委托代理人问题,导致人工智能立法流于形式。

    为让执法真正有成效,高子程认为,应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专责制定人工智能领域配套的各种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这个标准应当是对行业自身所发展出来的标准与公共利益、个人权利保护原则的综合考量,其制定程序应当遵循公共参与、听证等行政程序规则。

伦理及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从目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产品中看,部分智能庭审系统甚至已经能够基本代替书记员的记录工作,加快了庭审进度。

    人们不禁会问,当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之时,一些可以替代的传统行业是否会造成大量的失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在人工智能大规模替代现有工作之前,把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来。”刘庆峰说,在社会保障体系之下,人工智能代替了重复性工作后,人会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创意等不能替代的事情,从而获得社会价值感。

    刘庆峰认为,人机合成是未来人工智能的重要突破方向。他举例称,目前“智医助理”可以根据医嘱对话,自动生成对疾病的判断,供医生参考确认。“所以我想人工智能并不是要淘汰人类,而是要让人类站在人工智能的肩膀之上。”刘庆峰说。

    对于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关系,刘庆峰还是很乐观。他认为,人工智能立法应当遵循“人机耦合”和“以人为本”原则。

    “这意味着要充分认清人工智能是帮助人的,而不是替代人的,要刺破技术面纱,有针对性地规制技术背后人的行为;意味着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实现人工智能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发展。”刘庆峰说。

    不论乐观与否,人工智能立法在伦理道德方面还是要有明确规定。

    邵志清认为,应明确禁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违反人类伦理道德的行为,特别是在基因工程、生命科学、情感意识等方面用法律为智能社会划出伦理道德的边界,让人工智能服务造福而不是困扰危害人类社会。

    “对人工智能要抱有一定的尊重和敬畏,技术进步带来的东西不见得都是好事,一定要慎重,避免出现有悖伦理道德的事情。”刘守民说。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兼CEO周鸿祎也认为,任何技术都是双刃剑,人工智能也不例外。“但我们在享受最新技术带来的便利时,也不能忽视与之相关的安全问题。”(法制日报记者战海峰)

人工智能在无人机领域的应用分析

摘要本文讨论了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的概念内涵,阐述了无人机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关系及两种技术结合的优势。从军用和民用两个方面分析了人工智能无人机系统的典型应用领域及应用发展趋势。对未来无人机的应用从民用和军用两方面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人工智能;无人机;智能蜂群;应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TP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708(2018)212-0150-03

无人机是指利用无线电远程控制设备和自主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行器。由于其具有操纵智能灵活、造价低廉、不惧伤亡、起降简单等优点,在现代军用和民用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美国国防部和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早在《美军无人机路线图2005~2030》中采用Unmanned?Aircraft?System(UAS)规定了无人机的3个基本内涵:

1)飞行器上无驾驶员。

2)能完成一定的使命任务。

3)能重复使用。

目前遥控航空模型飞机是否属于无人机仍有争议,主要原因在于现代航空模型飞机也采用了先进的飞行控制技术,其功用与传统意义的无人机相比界线模糊。但仍有学者认为“若只是在视距内飞行,遥控航空模型飞机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无人机”[1]。

尽管无人机随着科技的进步在不断发生改变,但永远不变的是:无人机由人使用,无人机任何工作的权限都是由人设置的。但同时由于人自身的生理能力、精力以及精确控制能力的局限性,不可能随时管控无人机,因此,无人机需要有独立自主工作的能力。

自主飞行的能力和水平,反映了无人机智能的高低。从一般意义上讲,自主与智能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自主表达的是行为方式;智能则是完成行为过程的能力[2]。自主未必智能,但自主希望有智能;智能依赖自主,智能的等级取决于自主权限的高低[3]。

随着神经科学、计算机和集成芯片技术等飞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迎来了新的发展热潮,使无人机的自主飞行和智能控制成为了可能。当代人工智能技术所取得的进步,与深度学习算法、增强学习算法等密切相关。人工智能技术是提升无人机应用能力的革命性技术,其对无人机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单机智能飞行、多机智能协同、任务自主智能[4]。

本文针对“人工智能+无人机”的典型应用领域,从军用和民用两个方面进行概括性总结。

1军用领域

军用领域的需求往往是高新技术发展的直接驱动力,人工智能技术和无人机技术作为当代两大高新技术,在军事应用方面有着广阔的潜力,同时又被驱动融合式发展。

1.1智能无人机蜂群

智能无人机蜂群是将大量无人机基于开放式体系架构进行综合集成,以系统群智涌现能力为核心,以通信网络信息为中心,以平台间的协同交互能力为基础,以单平台节点能力为支撑,构建具有抗毁性、低成本、功能分布化等优势的智能体系[5]。

在军事应用方面,智能无人机蜂群作战系统以多元化投送方式快速投送到目标区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包括与其他武器平台协同攻击空中、海上、地面目标及情报侦察监视等,实现对热点地区战略威慑、战役对抗、战术行动。由于具有恶劣环境适应性强,协同作战能力强等优势,该领域备受世界各军事大国的重视,目前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

美国空军发布的《小型无人机系统路线图2016-2036》报告首页,将无人机及其蜂群系统称为“填补战术与战略之间空白”的技术,凸显了小型无人机系统及其蜂群的重要意义。美军在研的几种典型智能无人机蜂群如表1所示。图1为美空军研究实验室(AFRL)发布的2030年空军智能无人机蜂群项目。

欧洲各国联合研发的“神经元”无人机也是智能无人机蜂群应用的典型机型。其综合运用了自动容错、神经网络等人工智能技术,具有自动捕获和自主识别目标的能力,也可通过组网由指挥机控制飞行或作战,并能够在不接受任何指令的情况下独立完成飞行,并在复杂飞行环境中自我校正。

我国在2016年珠海航展上,中国电科联合清华大学和泊松科技公司展示了国内首个固定翼无人机蜂群试验原型系统,实现了67架规模的蜂群原理验证,打破之前由美国海军保持的50架固定翼无人机蜂群的世界纪录。

智能无人机蜂群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总体架构、战术与作战使用、蜂群控制与群体智能、蜂群感知与信息融合、任务规划和航迹规划等[5]。而这些关键技术的突破正是依托于人工智能技术。

1.2人工智能无人机-有人机系统

人工智能无人机-有人机系统的应用包括:无人机-有人机合作系统和无人机-有人机对抗系统。

无人机-有人机合作系统典型的实例是美国空军在研的“忠诚僚机”项目,其旨在将第四代战机F-16改造成无人机,通过人工智能自主运算数据库,协同第五代隐身战机F-35、F-22的驾驶员作战。“忠诚僚机”在不需要地面控制的情况下,依靠强大的人工智能技术,不仅能自主飞行,还能在没有长机的指令下,自主完成作战任务。图2为美国空军规划的未来无人机-有人机联合作战编队。

无人机-有人机对抗系统典型案例是2016年美國辛辛那提大学博士生开发的ALPHA人工智能无人机在模拟空战中击败了飞行数千小时的退役空军上校,凸显了人工智能无人机的作战潜力,该系统既可满足飞行员模拟对抗的需求,也可以作为有人机的僚机随行作战任务。

1.3无人机人工智能情报分析

Google公司通过使用军用无人机获得的数据进行人工智能分析,帮助美国国防部开展情报分析工作,该计划被称为为“专家项目”(ProjectMaven),是美国国防部2017年4月启动的“算法战”项目的一部分。尽管美国国防部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研发先进的传感器用于无人机的情报收集,但在创建分析工具以梳理数据方面明显滞后。Maven的任务是使用机器学习来识别无人机镜头中的车辆和其他物体,从而减轻情报分析人员的负担,Google公司将为美国国防部提供TensorFlow?API来协助机器学习算法识别出特殊对象,其目标是为军方提供先进算法,自动检测和识别无人机全动态摄像机捕获的多达38种物体。美军高层将Maven比作“火花”,称其“将在整个国防部点燃人工智能的火苗”。可见,美军对人工智能技术融合无人机领域的高度重视。

2民用领域

近年来无人机在民用市场已被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测绘、电力巡线、物流运输、应急救援等领域。在2016年5月由我国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无人系统领域的融合应用,提出了发展无人飞行器等无人智能设备。无人机能为收集大数据提供便捷的平台,而人工智能又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和规划决策能力,两者结合在一起相互驱动发展。

2.1信息技术驱动的智能无人机应用

通过借助无人机的平台优势,信息技术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正在与无人机相互融合,使无人机朝着人工智能方向发展[4]。

1)在大数据方面。作为空中移动载体,无人机在测绘、物流运输、交通监管、工业生产、个人消费等领域能够通过传感器搜集海量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可靠决策支撑,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无人机收集的数据也有助于无人机本身的发展。由于有大量的数据为无人机提供助力,无人机将能进一步提升智能飞行的能力。

2)在云计算方面。由于无人机机载容量和机载处理器运算能力的限制,要提升无人机的智能计算水平,需要让无人机机载处理器得到解放。机上的计算、机上的存储、机上的智能能力拓展,都可以采用云端处理解决。

2.2能源巡视

无人机能源巡视主要是指无人机代替人进行长距离、复杂环境的巡检工作,例如对输电线路的巡检、输油线路的巡检、移动铁塔的巡检和光伏的巡检方面。无人机巡检是替代人巡检的一个有效的手段,尤其是在山区、跨河流等人难以到达的地方。据统计,在山区人巡检的效率基本上是每天3-4级铁塔,而每级铁塔之间距离仅为500米到1?000米左右,人巡检的效率非常低且巡检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迫切需要一种智能化、自动化的设备来完成巡检的工作,人工智能无人机系统不仅能自主规划飞行路径并对巡检目标进行智能检测,而且还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巡检目标进行分析。

2.3智能无人机编队灯光秀

2018年在平昌冬奥会开幕式灯光秀上,美国英特尔公司放飞了由1218架“流星”四旋翼无人机组成的编队,可以幻化成运动员和奥运五环标志,刷新了智能无人机编队的纪录,如图3所示。

3结论

提高无人机系统的人工智能水平是无人机发展的永恒追求目标,人工智能与无人机的结合具有广阔的应用拓展前景。随着我国民用无人机政策的规范和低空空域改革的深化,我国民用无人机行业发展前景乐观,高智能无人机系统将蕴含着更加深厚的市场潜力。同时,随着军用领域无人机人工智能的深入应用,无人机系统在未来复杂的战场环境将具有更高的思维能力和自主决策能力,必然会成为各军事大国争夺的新的制高點。

参考文献

[1]范彦铭.无人机的自主与智能控制[J].中国科学(技术科学),2017,47(3):221-229.

[2]LongLN,HanfordSD.Evaluatingcognitivearchitecturesforintelligentandautonomousunmannedvehicles[R].2007AAAIWorkshop,UniversityPark.

[3]戴浩.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在指挥与控制领域的应用[R].第四届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青年科学家论坛,重庆,2016.

[4]樊邦奎.无人机与人工智能初探[R].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峰会(CCF-GAIR),深圳,2016.

[5]钮伟,黄佳沁,缪礼锋.无人机蜂群对海作战概念与关键技术研究[J].指挥控制与仿真,2018(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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