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推动产业生态建设的若干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抢抓产业发展战略机遇,聚焦“算力、算法、数据”三要素,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推动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和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高地,为建设“两个天堂”,冲锋“两个先行”培育新动能。
二、制定依据
1、《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杭政函〔2019〕114号)
2、《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
3、《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号)
4、《关于促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9〕25号)
三、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杭州高新区(滨江)主要从事人工智能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机构。
四、主要内容
《政策》聚焦算力、算法和数据三大要素,从研发创新到应用落地,提供人工智能产业供给侧到需求侧的全方位政策支持,构建完善产业发展生态。《政策》由六个部分组成,细化17条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大力支持研发创新
第1至3条分别从研发实体、关键技术研发、前沿科学研究三个维度,鼓励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研发创新。
(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第4至5条分别从企业招引培育、支持研发投入两个维度,参考市、区现行政策,给予精准服务与补贴支持。
(三)大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
第6至7条通过奖励补贴方式,鼓励数据集、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据资源的交易与共享。
亮点:第6条“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公开交易”
“鼓励企业将用于人工智能相关研发的高质量数据集接入数据公开交易平台,数据集被超过3家区内非关联企业调用的,经认定,按该数据集单次流通收益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将高质量数据集交易给区内人工智能企业,增加人工智能相关研发的“源头活水”。
亮点:第7条“支持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交易平台发展”
“鼓励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交易平台服务区内企业,经认定,给予平台年交易额(非关联企业)1%的补贴,单家平台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旨在加强数交所的集聚效应,间接降低数据用户成本。
(四)大力支持使用自主创新算力
第8至第10条均为新政策,依托“杭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以提供免费适用适配服务、发放算力补贴、给予基础模型开发算力奖励等方式,降低国产化算力的使用成本,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让廉价的自主创新算力惠及更多区内企业。
亮点:第8条“鼓励算力服务机构提供免费试用和适配服务”
使用“杭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平台算力服务的用户,需要进行试用和迁移适配的,鼓励算力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试用期和迁移适配服务。
亮点:第9条“降低算力服务成本”
鼓励使用高新区(滨江)“杭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算力资源,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算力补贴,单个主体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亮点:第10条“鼓励基础模型开发”
鼓励开发具有较强功能泛化能力,满足多场景识别要求,可为下游应用开发提供预训练的基础模型,对于实现一定规模商用的,经认定,给予一年内不超过10P的专属算力资源奖励。
(五)大力支持应用示范
第11条至第13条分别面向人工智能场景化开放服务平台建设、场景应用及“首台套”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
(六)大力培育产业生态
第14条至第17条从产业组织、人才生态、金融支持等维度,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其中,第14条政策主要从支持建立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支持建立人工智能专家委员会、鼓励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等角度给予支持。第15、16条是人才和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是我区现有政策的集成,从要素资源保障的角度对产业发展形成全方位的支撑。
五、附则
明确了人工智能产品含义、资助(奖励)原则以及实施时间和解释单位。
六、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6月,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进行修改完善。8月,书面征求了区人才办、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意见。之后进行多次修改和细节完善,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3日在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同步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高新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田树军(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71-89520386
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标 题: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发文机关:科技部发文字号:国科函规〔2021〕64号来 源:科技部网站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公文种类:函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9日标 题: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发文机关:科技部发文字号:国科函规〔2021〕64号来 源:科技部网站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公文种类:函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9日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1〕6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建设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湘政函〔2020〕12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长沙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依托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长沙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教资源优势,聚焦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方向,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深入挖掘算力、数据等优势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
三、加强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行业标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产教融合、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创新。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制造业转型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径。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长沙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技部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1〕6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建设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湘政函〔2020〕12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长沙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依托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长沙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教资源优势,聚焦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方向,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深入挖掘算力、数据等优势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
三、加强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行业标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产教融合、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创新。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制造业转型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径。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长沙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技部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四区县担任“大前锋”,杭州人工智能试验区定向突围
图集之江实验室开发的多中心协同的医疗大数据信息平台周立超摄
“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技术研发、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四个发展区重任在肩。”近日,杭州市召开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区工作推进会,杭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红华在会上如是说。
去年10月,杭州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批复的第三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今年6月底,余杭区、萧山区、滨江区和西湖区被纳入“杭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区培育名单”,人工智能产业和科研活力正加快释放。
解锁应用场景打造智慧城市发展试验地
可自动探测甲状腺结节,并给出结节良恶性的超声判断,结节探测准确率达97%,诊断准确率达85%以上……在杭州西湖区蒋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一超声甲状腺结节辅助诊断系统已投用两年。
“两年来,西湖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我们研发的超声AI诊疗系统,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有了更好的体验。”浙江德尚韵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孔德兴说。
如今,人工智能已广泛地渗透和应用于诸多垂直领域。业内人士对此认为,受益于全球开源社区,应用层进入门槛比基础层、技术层低,是人工智能产业链中市场规模最大的层级。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西湖区既有阿里云、德尚韵兴等一批在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的典型企业,还有紫金港科技城和云栖小镇两大人工智能产业平台,借杭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区建设之机,将打造智慧城市发展试验地,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智能应用场景试点示范,以未来社区为理念,构建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低碳、治理等九大场景创新系统,完善发展区社区服务功能。
作为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萧山区拥有以汽车及零配件、装备制造、化纤纺织等为代表的制造业和以金融会展、电商等为代表的服务业,依托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科大讯飞等科研、产业资源,场景应用丰富,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有了肥沃土壤。
“萧山城市发展对人工智能需求不断升级,加之2022年亚运会即将到来,大量市政设施、服务设施加快更新。”萧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萧山将结合发展区建设,发挥“智能亚运”的带动作用,打造AI+综合交通、未来城区、社区治理、应急管理和医疗服务五大领域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产学同频共振提升产业集群国际竞争力
8月初,之江实验室联合北京一流科技、中国信通院、浙江大学等单位共同研发的“天枢”人工智能开源平台正式上线发布。
“在国外深度学习框架占据主要市场的背景下,实验室坚持打造更高性能、友好易用的国产开源平台,‘天枢’可帮助科研人员提升算法研发效率,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各行业发展,现已集聚生态伙伴66家。”之江实验室副主任鲍虎军介绍道。
据了解,以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和人工智能小镇等创新平台为核心,杭州余杭区正构建智能经济创新走廊,力争到2025年,全区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人工智能应用带动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龙头骨干企业达到20家以上。
余杭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具体包括聚焦智能芯片、算力平台和计算框架等基础行业产业布局,“未来5年内,余杭还要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2个以上。”
业内专家认为,需要重视的是,我国人工智能完整产业链已初步形成,虽然应用终端领域投资产出明显,但算法理论和开发平台领域发展较为缓慢,应审慎后续技术路线和产业发展路径,补齐技术短板,加强产学融合。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当地通过培育海康机器人等一批细分领域行业标杆、鼓励杭州网易等一批龙头企业开放人工智能操作系统、算法框架、共性技术等方式,AI领域骨干企业已形成规模化集聚态势。比如在智慧安防领域,辖区龙头企业的视频图像处理技术、分析技术等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今年下半年,杭州或将举办全球人工智能大会暨国际智能产品博览会,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潘红华表示,未来几年将是人工智能技术跃迁和产业版图形成的重要窗口期,期待四个发展区各展所长、探索可复制经验,促进杭州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取得显著成效。(记者江耘)
+1【纠错】责任编辑:周靖杰《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文件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决策部署,我市编制了《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科技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了该方案并于2020年9月3日批复同意武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推动《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落实落地落细,特制定本政策。
二、吸引人工智能头部企业落户武汉的激励政策?
对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设立区域总部的,除享受现有总部政策外,自认定次年度起,连续3年按照核算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
其中,人工智能头部企业的界定以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为准。现有总部政策详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8〕28号)。
三、吸引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投资项目落户武汉的激励政策?
对在我市实施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项目,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5亿元资金支持,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四、如何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人工智能试验区的建设?
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5年内总规模达1000亿元,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基金成立后,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投向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和优质项目。
五、引导孵化载体培育人工智能中小企业的激励政策?
一是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创业孵化载体20万元资金补助;
二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补助;
三是对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达到30家的创业孵化载体,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
六、如何支持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
一是针对制约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卡脖子”技术,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按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是实施人工智能创新专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探索,对牵头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
七、如何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
一是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平台建设新购置研发设备总价的50%给予最高4000万元资金补助;
二是对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基础平台,鼓励基于基础平台构筑生态体系,对承担生态体系建设的主体实行 “一事一议”。
八、重点围绕哪些方面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一是根据《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交通、医疗与健康、养老、教育等方面的应用;
二是征集人工智能行业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对入围的应用场景项目建设主体,按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九、对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端人才提供哪些支持?
一是支持在汉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武汉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立项资助;
二是制定实施武汉人工智能领军人才计划,对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
三是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相关文件
《成都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根据《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规〔2019〕298号),以及科技部和四川省政府部省会商达成的共识,结合成都构建“5+5+1”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我市编制了《成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申建方案》并报科技部通过了专家评审。
2020年3月9日,科技部公布了《关于支持成都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0〕13号),按照批复要求,成都市积极参考借鉴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做法,结合成都发展实际,多次征求行业龙头企业、院士专家、高校院所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成都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由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构成,主要涉及6个方面共17项具体任务。
(一)关于建设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2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的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以及其他多项具体目标。
(二)关于重点任务
一是围绕产业生态培育,布局“一核一区多园”人工智能发展空间载体。“一核”为依托成都新经济活力区建设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核心区;“一区”即在成都科学城建设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设施集聚区;“多园”即在“中国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成都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青白江欧洲产业城”等区域打造10个以上“AI+”融合应用重点园区。
二是突破基础前沿与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人工智能发展的技术供给支撑。依托四川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电子科技大学、中科院成都分院等在蓉高校院所布局前沿理论、算法和技术研究,推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以共建实验室、联合研发等方式,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三是建设人工智能算力/数据中心和开放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强化人工智能发展基础设施支撑。重点建设成都超算中心、华为成都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西部大数据中心等算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AI创新中心、网易成都数字产业基地、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三医+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功能性载体以及华为鲲鹏生态基地、成都智能算力生态中心等创新赋能平台。
四是突出打造“3大特色场景+4大重点场景”,大力实施场景营造行动。3大特色场景包括以基于5G的智能无人机应用、双机场智能管制为代表的智能空管;以地方金融“监管沙箱”、人工智能金融应用为代表的普惠金融;以全生命周期智慧医疗应用为代表的智慧医疗。同时在智能制造、轨道交通、智慧农业、智慧旅游领域打造4大重点场景。
五是实施社会治理智能化行动,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智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智慧社区等开展社会实验,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六是实施政策环境优化行动,激发创新活力。围绕数据开放共享、产品/场景供给先行先试、区域协同合作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关于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资金支持两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将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强化资金支持方面,采取市级部门和区(市)县会商实施机制,按照现有政策有关规定和实施流程,对“一核一区多园”的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项目进行统筹支持。一是鼓励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专项,对成功获得国家立项的,按照归口给予市级部门和区(市)县配套支持。二是鼓励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和创新产品研发,由市科技局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9〕49号)按照程序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三是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会同其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共同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由市科技局根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9〕49号)按照程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四是支持企业牵头建设“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对符合条件的,由市新经济委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扩围
3月24日,科技部分别发函支持苏州市、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上先前获批的北京、上海、合肥、杭州、深圳、天津、济南、西安、成都、重庆、广州、武汉等城市和浙江省德清县,我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拟将扩容至14市一县。
其中,苏州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人工智能在赋能苏州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示范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充分发挥制造业优势,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函件要求,聚焦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等重点方向,加强机器学习、智能计算等人工智能前沿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对于长沙来说,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长沙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依托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应用。”函件指出,充分发挥长沙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教资源优势,聚焦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方向,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深入挖掘算力、数据等优势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
【纠错】【责任编辑:凌纪伟】武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
为深入推进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赋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创新集聚区和产业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全力招引培育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对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者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的,除享受现有总部政策外,自认定后次年度起,连续3年按照核算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二、支持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投资项目发展。对在我市实施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5亿元资金支持,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武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的支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达200亿元,5年内总规模达1000亿元,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重点投向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和优质项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四、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创业孵化载体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补助。对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达到30家的创业孵化载体,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支持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针对制约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卡脖子”技术,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按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人工智能创新专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探索,对牵头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平台建设新购置研发设备总价的50%给予最高400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建设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基础平台,鼓励基于基础平台构筑生态体系,对承担生态体系建设的主体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在地应用。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企业开展首台(套)研发应用、软件产品和服务开发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订购和优先采购。鼓励其他领域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购买人工智能产品或者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支持集成电路自主芯片或者模组开发应用,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0〕18号)的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我市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武汉率先运用,打造以智慧城市为核心的创新应用标杆。聚焦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交通、医疗与健康、养老、教育等方面的应用,征集人工智能行业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对入围的应用场景项目建设主体,按照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支持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支持在汉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武汉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立项资助。制订并实施武汉人工智能领军人才计划,对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招才局、市科技局)
以上政策所涉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