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高端人才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星海教授岗位
岗位条件:
在同行中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曾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取得相当业绩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福利待遇:
①长聘岗位,具体工资一事一议;
②安家费360万;
③科研业务费120万,人文社科类60万;
④提供充足的学科建设经费、实验室及办公空间等,具体情况一人一议;
⑤大力支持团队建设,前3年每年保证2个博士生招生指标和2个博士后招收指标(由学校全额出资);
⑥提供高端人才住房(长期),可拎包入住,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步行3分钟可达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学校(中小学);
⑦提供大连市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可享初升高“指标到校”政策;如符合辽宁省相关政策,子女可享受一次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待遇;
⑧享受大连市一流医疗保障政策、每年一次高标准体检;
⑨双向选择为主,对符合条件的随迁配偶,在转任、选聘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
二、星海菁英教授岗位
岗位条件:
能独立开辟一个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学科方向,为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中的佼佼者,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曾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或取得相当业绩成果,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福利待遇:
①全口径工资60+万/年(不含科研绩效);
②安家费200万;
③科研业务费120万,人文社科类60万;
④提供充足的学科建设经费,实验室及办公室空间等,具体情况一人一议;
⑤大力支持团队建设,前3年每年保证2个博士生招生指标和2个博士后招收指标(由学校全额出资);
⑥提供高端人才住房(长期),可拎包入住,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步行3分钟可达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学校(中小学);
⑦提供大连市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可享初升高“指标到校”政策;如符合辽宁省相关政策,子女可享受一次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待遇;
⑧享受大连市一流医疗保障政策、每年一次高标准体检;
⑨双向选择为主,对符合条件的随迁配偶,在转任、选聘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
招聘方向
学部(院)
2022年度招聘方向
化工学院
智能材料化工、智能分子工程、智能医药工程、智能过程工程、新能源化工
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生物工程学院
合成生物学与系统生物工程、生物制药与材料工程、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生物靶标与分子工程、生物过程工程、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表面工程、材料连接技术、材料无损检测与评价、高分子材料
能源与动力学院
清洁能源、CCU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技术、燃气轮机和航空发动机、内燃机、能源系统与节能、能源动力数字化智能化、热管理与热防护、储能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人工智能
建设工程学部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交通工程、智能建造与管理、建筑材料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固体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流体力学、工程力学、水声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车辆工程、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哲学、公共管理、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科学学与科技管理、艺术
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企业管理、会计与财务、知识产权与创新管理、环境管理、项目管理、期货金融
建筑与艺术学院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创作及其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外交思想和国际战略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俄)
物理学院
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光学、基础物理
数学科学学院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交叉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张大煜(化学)学院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
体育与健康学院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专项为: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游泳、健美、田径、篮球)
国际教育学院
语言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微电子学院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工程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生态监测与评价、食品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海洋装备技术
生命科学与药学学院
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医学部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连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处长丛丰裕教授
联系电话:0411-84708715
联系微信:CongFengyu 或CongFengyu_HR
联系邮箱:Cong@dlut.edu.cn
联系人: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717
招聘网站:https://rczp.dlut.edu.cn/
联系邮箱:zhaopin@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大连研究院
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大连研究院成立于2020年,是大连市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共建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人工智能基础研发和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研发开展工作,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提高大连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能力与产业化发展,助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
研究院主要研发方向包括智能软件、智慧工业、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开发包括全向全驱移动机器人、虚拟数字人、工业系统综合管控与智能优化、流域防洪形势分析与智慧减灾平台等产品30余种,服务客户遍及全国。
微信公众号:见图片右下角二维码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拟招聘管理岗位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院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7月,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双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原则在宁波市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获批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
研究院聚焦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引进学校优势学科方向,汇聚国际一流人才,设立大连理工大学重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建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新材料与成型技术”、“绿色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以及“信息、软件与人工智能技术”五大创新中心和浙江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五大创新中心依托大连理工大学优势强势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宁波市经济产业等综合优势形成重大创新平台,以建立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器和高端人才荟萃基地为目标,由院士及知名专家担任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招聘人数
综合管理部综合事务管理
1、负责研究院承担的各类人才技术培训工作;
2、负责研究院院级会议、接待的会务协调工作;
3、研究院内部综合后勤保障及物业管理;
4、部门其他日常事务。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至本科;
3、具有相关培训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培训项目的交付,具备一定的方案策划能力;
1人
财务部
(内控办)
财务会计
1、负责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及时提供各类财务数据;
2、负责研究院与其他单位往来款项核算工作,按规定审核、结算、清理欠款及对账工作;
3、参与固定资产清查及固定资产账务的核对工作;
4、负责会计凭证、账簿、表册的保管和存档工作;
5、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科背景;
3、热爱财务管理工作,能独立完成会计日常工作;
4、具备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技术职务、具备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1人
平台与团队管理部
(检测中心)
检测中心管理
1、负责检测中心常规工作;
2、负责中心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运行维护、开放服务、人员培训等;
3、负责编制中心运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化流程,监督并确保中心安全稳定运行;
4、负责实验室人员、现场、仪器、采购等管理工作;
5、负责协助完成CMA资质认定和CNAS实验室认可工作;
6、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优先;
2、从事检测实验室技术及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熟悉CMA、CNAS实验室评审对设备的管理的要求;
3、具有检测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实验室常用设备;(特种设备管理员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1人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机关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4.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身心健康;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候选人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福利
1.薪酬结构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年度专项奖励+十三薪”。其中,岗位工资按照研究院标准确定;基本工资比照事业编制入职工资标准确定;奖励性绩效按工作业绩参与分配。
2.薪资待遇
管理岗位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税前年薪13-16万起;研究院按宁波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
3.福利待遇
(1)生活补贴: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江北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按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分三期申请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研究院为在宁波市江北、鄞州、海曙、北仑、镇海五区内无个人房产的全职员工提供为期一年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3)购房补贴:为毕业10年内的青年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职工,申请一次性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
(4)其他:职工食堂、职工周转宿舍、免费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疗休养、春秋游、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健身活动场地等。
五、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17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nbidut@dlut.edu.cn。
3.报名步骤
(1)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岗位”。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请将Word版本报名表与PDF应聘材料共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岗位”。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通知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参加招聘考核环节,进入招聘考核环节的应聘者将在研究院网站公示,未通过筛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候选人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七、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研究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
1.联系方式:0574-27969800(陈老师)
2.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6号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3.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官网:http://nbidut.dlut.edu.cn/index.htm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2年10月18日
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招生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招生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招生专业代码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招生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他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等情况调整;
2、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招收统考生计划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情况调整;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报考资格审核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制及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xsx_.htm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yjszs/sss/zs1/zszy_zyxwx_.htm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专业),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800元/月,二等助学金650/月,三等助学金500/月。
(2)学制内已获得一、二等助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专业)可享受对应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硕博连读考核合格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此外我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民专项)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22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
(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1870.htm
(2)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届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联系邮箱:liuyihang@dlut.edu.cn
jiangwenzhuang@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