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4630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0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3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约7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各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考生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五、复试
1、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报考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43200元/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4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学费标准为:公共管理硕士(MPA)6万元,社会工作(MSW)6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13.8万元,会计硕士(MPAcc)12.8万元,法律硕士(非法学)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6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9.8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均为4.5万元。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2023年我校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在江阴校区培养,主要包括: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业工程(0802Z1)和网络空间安全(083900)专业的硕士生;所有学院(除体育部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全部硕士生;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7、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8、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
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附件: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安徽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省属多科性高等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高校,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学校办学始于1935年安徽私立内思高级职业学校,历经芜湖电机制造学校(隶属于原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芜湖机械学校、安徽机电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等办学阶段,2010年更名为安徽工程大学。2015年获批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院校,2016年获批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高校创新自主权改革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安徽省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8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3000余人,在校研究生16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10余人。学校聘请一批包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学科领军人才,80余人次获得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和教学名师(团队)称号,逐步建成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依托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等新工科专业在安徽省高校率先成立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培养方面,有60余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工、理、文、管、经、法、艺等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5个,国家级、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19个,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59门;近三年新增国家级“新工科”“新农科”和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近50项。研究生培养方面,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等,建有省级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和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教学案例推广中心。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5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省科学技术奖23项,省社会科学奖4项,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1项,获发明专利449件,2020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机械工程等6个学科获批省级重点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计划。与安徽埃夫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有高端装备先进感知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皖江高端装备制造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计艺术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24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学校分析与测试中心具有省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学校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安徽、辐射长三角”的服务面向,不断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与芜湖市共建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已经正式启用,目前正在全力打造“国际化、工程化、企业化、多元化”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区、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孵化基地。与芜湖市共建安普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并获批安徽省首批新型研发机构;与地方共建宣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意产业研究院、增材制造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承担安徽省、芜湖市决策咨询项目30余项。与芜湖市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与安徽叉车、奇瑞汽车、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京东集团、百度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与美、英、法、德、意、韩、日、泰、马来西亚等国和台湾地区的20余所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活动。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与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扎实做学问”的育人理念,以“雨耕勤作、赤铸精工”为大学精神和“尚德敏学、唯实惟新”为校训,坚持走以提升质量、打造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形成了“以工为主、支撑产业、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省级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和省级“双基”建设示范高校,获批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连续8年获得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表彰,其中连续5年为标兵单位。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学校被誉为“培养工程师、设计师、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摇篮”。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特色发展”战略,努力向着“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奋进。
学校于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招生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生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美术学、软件工程、数学、系统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金融、体育、社会工作、翻译、公共管理、艺术、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另外,有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产业经济学”和1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力学与工程结构”招生。
二、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31个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21个,专业学位10个),含新增3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专业 0802J1人工智能、0802J2智能制造工程和0811J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5400电子信息,082100纺织科学与工程,085600材料与化工,070300化学专业以研究方向进行招生;生物与医药、公共管理2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研究生(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安徽工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报名、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非脱产学习。
九、学制
我校2022年招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十、学费
学费标准按国家和安徽省文件执行。
十一、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文件和学校政策,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创新项目等组成,具体奖助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等级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一等
12000
10000
10000
二等
10000
8000
8000
三等
8000
6000
6000
一志愿录取考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考生享受三等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人。
3.鑫龙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人。
4.大富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人。
5.安徽合力奖学金,奖励标准:4000元/人。
6.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人。
7.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业务经费:3500元/人。
8.学校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三助岗位:400-500元/月。
9.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基金,两个资助等级:一等1200元/次,二等1000元/次。
10.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用于研究生实践、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11.学校资助研究生以夏令营和冬令营等形式到境外著名大学进行游学。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grs.ahpu.edu.cn/
单位代码:10363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邮政编码:241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电 话:0553-2871037 信 箱:yjszs@ahp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工程大学研招办
注: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pdf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学校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类型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计划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余名(含推免生)、各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以上计划包括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2023年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主要面向工业母机、智慧能源、半导体、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高端医疗装备相关领域开展招生,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划另行发布。
《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能有所增减。
我校将于2022年10月下旬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23年实际拟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等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三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除“三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才可报考。
3.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4.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5.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选择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少”和“退”的专业报考,如考生报考非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学校不予准考,且不再另行提醒和通知。因招生名额有限,部分标注招收专项计划的专业可能无法录取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考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七、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规定日期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八、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上进行二次划线,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届时请登录重庆大学研招服务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报考会计[1253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
九、奖助金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比例达到70%。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事宜
(一)因受网报系统部分字段长度的限制,专业目录中某些考试科目、备注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部分内容及其他内容可能被省略,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详细内容,不明之处请咨询所报考学院。
(二)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非全日制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十一、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注: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成绩。
十二、学制和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除社会工作[035200]、汉语国际教育[045300]、应用统计[025200]的学制为2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年。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每个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标准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十三、毕业授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111374/65105286/65102374
(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qu.edu.cn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办公室
邮编:400030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