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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人工智能对未来经济社会的影响 人工智能促进发展的对策建议怎么写

如何认识人工智能对未来经济社会的影响

原标题:如何认识人工智能对未来经济社会的影响

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新兴颠覆性技术,正在释放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蓄的巨大能量,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世界主要国家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我国亦把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推动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驱动力量。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更好认识和把握人工智能的发展进程,研究其未来趋势和走向。

人工智能不同于常规计算机技术依据既定程序执行计算或控制等任务,而是具有生物智能的自学习、自组织、自适应、自行动等特征。可以说,人工智能的实质是“赋予机器人类智能”。首先,人工智能是目标导向,而非指代特定技术。人工智能的目标是在某方面使机器具备相当于人类的智能,达到此目标即可称之为人工智能,具体技术路线则可能多种多样,多种技术类型和路线均被纳入人工智能范畴。例如,根据图灵测试方法,人类通过文字交流无法分辨智能机器与人类的区别,那么该机器就可以被认为拥有人类智能。其次,人工智能是对人类智能及生理构造的模拟。再次,人工智能发展涉及数学与统计学、软件、数据、硬件乃至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一方面,人工智能本身的发展,需要算法研究、训练数据集、人工智能芯片等横跨整个创新链的多个学科领域同步推进。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与经济的融合要求外部环境进行适应性变化,所涉的外部环境十分广泛,例如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基础设施、社会舆论等。随着人工智能进一步发展并与经济深度融合,其所涉外部环境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彼此互动和影响亦将日趋复杂。

总的来看,人工智能将波浪式发展。当前,人工智能正处于本轮发展浪潮的高峰。本轮人工智能浪潮的兴起,主要归功于数据、算力和算法的飞跃。一是移动互联网普及带来的大数据爆发,二是云计算技术应用带来的计算能力飞跃和计算成本持续下降,三是机器学习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推广。但人工智能技术成熟和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可能仍将经历波折。人工智能的发展史表明,每一轮人工智能发展浪潮都遭遇了技术瓶颈制约,导致商业化应用难以落地,最终重新陷入低潮。本轮人工智能浪潮的技术上限和商业化潜力都大大高于以往,部分专用人工智能可能获得长足进步,但许多业内专家认为目前的人工智能从机理上还不存在向通用人工智能转化的可能性,人工智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仍将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人工智能的发展尚处于早期阶段,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主要起到辅助人类工作而非替代人类的作用,同时,严重依赖数据输入和计算能力的人工智能距离真正的人类智能还有很大的差距。

作为继互联网后新一代“通用目的技术”,人工智能的影响可能遍及整个经济社会,创造出众多新兴业态。国内外普遍认为,人工智能将对未来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方面,人工智能将是未来经济增长的关键推动力。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将提升生产率,进而促进经济增长。许多商业研究机构对人工智能对经济的影响进行了预测,主要预测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市场规模、劳动生产率、行业增长率等。多数主要商业研究机构认为,总体上看,世界各国都将受益于人工智能,实现经济大幅增长。未来十年(至2030年),人工智能将助推全球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同时,人工智能将催生数个千亿美元甚至万亿美元规模的产业。人工智能对全球经济的推动和牵引,可能呈现出三种形态和方式。其一,它创造了一种新的虚拟劳动力,能够解决需要适应性和敏捷性的复杂任务,即“智能自动化”;其二,人工智能可以对现有劳动力和实物资产进行有力的补充和提升,提升员工能力,提高资本效率;其三,人工智能的普及将推动多行业的相关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开辟崭新的经济增长空间。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替代劳动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将前所未有。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人工智能使机器开始具备人类大脑的功能,将以全新的方式替代人类劳动,冲击许多从前受技术进步影响较小的职业,其替代劳动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将大大超越从前的技术进步。但他们同时指出,技术应用存在社会、法律、经济等多方面障碍,进展较为缓慢,技术对劳动的替代难以很快实现;劳动者可以转换技术禀赋;新技术的需求还将创造新的工作岗位。

当前,在人工智能对经济的影响这个领域,相关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目前仍处于研究的早期探索阶段,还未形成成熟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框架。不过,学界的一些基本共识已经达成:短期来看,人工智能发展将对我国经济产生显著促进作用;长期来看,人工智能的发展路径和速度难以预测。因此,我们需对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可能导致的世界经济发展模式变化保持关注。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

(责编:赵超、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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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促进就业的挑战和建议】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经济数字化和数字经济化成为就业增长新动能。在世界经济增长低迷,国际经贸摩擦加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引发传统和新兴产业就业加速分化,区域数字就业不平衡矛盾凸显,非标准工作加剧增收风险,就业基础设施及服务尚难满足劳动者需要。建议继续壮大数字相关产业,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健全数字经济就业机制,加强数字经济就业平台建设。

数字经济通过生产、消费、流通、分配等环节逐步渗透至生产生活中的诸多领域,增强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当前,产业数字化贡献的就业数量占全社会就业总量比重已近1/3,传统领域就业岗位活跃度提高,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不断涌现,就业韧性增强,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同时,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也面临风险挑战,使未来一段时期就业扩容提质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数字经济促进就业的四个挑战

(一)传统和新兴产业就业领域加速分化

传统产业数字化将使得大量工作岗位被自动化技术替代,制造业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导致制造业就业岗位流失严重。以机器替换人工为主要方式的智能化生产技术改造,加速了对从事程式化工作的中低技能劳动力的代替,造成结构性失业。同时,新兴行业就业供需矛盾更加激化,高端技术岗位仍然稀缺。据人社部2020年第二季度数据显示,41.4%的市场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或职称有明确要求。其中,对技术等级有要求的占26.4%,对专业技术职务有要求的占14.7%。

重点人群就业极端化问题凸显。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中低学历劳动力的议价能力,强化高学历劳动力的议价能力。由于技能可替代性强,低学历人群应对风险能力较弱,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不同学历结构人群影响较大。此外,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和收入水平提高导致的劳动力成本攀升,加速我国的工业智能化进程。但是,就业人口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年龄构成偏大,造成我国在智能技术推广过程中面临较为严重的结构性冲击。

(二)区域数字就业发展不平衡矛盾凸显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是区域产生虹吸效应的重要方面。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区域竞争的重要内容,但由于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基础设施、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等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数字经济就业在区域间的不平衡矛盾较为突出。从招聘人数上看,东部地区企业对数字人才的招聘具有绝对优势。据中国信通院2019年数据显示,东、中西部地区对数字人才的招聘占比分别为40.3%、27.7%和31.9%。从薪资水平上看,中、西部数字经济平均工资较东部地区低1500元和2000元左右,工资吸引力偏弱,不利于中西部地区高精尖产业发展。

表1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三级梯队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信通院《中国区域与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0)》整理

区域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数字经济就业区域差异性较大。现阶段,我国东、中、西、东北地区数字经济竞争力较不均衡,在产业数字化重构经济体系的同时,劳动力区域结构也随之重新调整。一方面在缺乏产业梯次转移衔接机制的背景下,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的生产方式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将对第三梯队劳动力资源产生挤出效应,在第三梯度地区不能消化就业存量的条件下,将进一步加剧不同地区的产业就业矛盾。另一方面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处于第三梯队的地区我国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仍然较为滞后,由此造成区域间劳动力数字技能和素养的差距会进一步拉大。

(三)非标准工作安排加大就业增收风险

当前,依托数字化平台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仍存在制度障碍。尽管现行的社保体系可以让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通过自主缴纳的方式参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由于多数地方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是本地户籍,再加上缴费基数高、可参保险种少等原因,新业态就业者社保覆盖率偏低。灵活就业收入普遍低于正规就业水平,以在岗职工为标准的社保缴费制度设计,使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的负担较重。一些地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社保设有户籍限制,造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接续不畅。

数字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劳动关系矛盾,加剧了社会不平等。资本的技术构成和有机构成变化使得更多的资本向企业集中,资本要素逐步替代劳动要素,从而导致劳动要素工资所得降低,并伴随大规模的“割韭菜”现象。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为资本的流动扩张提供了条件,通过串联上下游企业,挤压了其他企业的空间和创新积极性,降低了社会整体就业水平。

(四)就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滞后

在地方财政不足的条件下,数字就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明显不足。不少地方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劳动者需求等情况。另外,受直播经济、平台经济的影响,灵活就业群体已经成为监督管理的重点群体,但因目前缺乏相应监管机制,不少灵活就业群体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带。

此外,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尚不能适应新就业形态的需求。现行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主要聚焦于传统行业的技能培养,未能适时匹配互联网平台发展催生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新就业形态岗位技能需求;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等服务供给不足且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二、政策建议

发展数字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数字经济就业领域的风险挑战,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壮大数字相关产业

一是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拓展就业新空间。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壮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平台企业,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新兴就业创业增长点。鼓励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开放共享,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培育更多新就业形态,吸纳更多就业。

二是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带动更多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和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新农民新主体数字技能。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通发展,推动传统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在拓展产业链条中带动更多劳动力转岗就业。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提升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智能服务能力,带动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

三是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厚植就业增长。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各类开发区建设开放平台,建设一批数字产业承接能力强的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营造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环境。积极引进掌握先进数字技术知识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培育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国际化专家团队。

(二)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缓解短期数字化转型分配不平等

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对企业和就业的支撑作用。运用财政应急资金重点行业人员稳岗就业,并以财政贴息方式配合银行系统发放优惠贷款。支持骨干企业和民营中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融资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减轻中小微企业生存压力。

二是完善并调整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大型数字企业税收征收力度,增加资本所占税基的相对比例。出台反映现有失业方案的“自动化税”。加大教育培训的税收优惠力度,出台对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税费优惠政策,逐步建立涉及就业与人力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税费优惠政策体系。

三是提升对短期性失业人群的转移支付水平。强化数字经济新型就业岗位保障,支持民生“短板”领域岗位创造。降低中低教育水平和中低技能数字-劳动替代比率,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

(三)健全数字经济就业机制,提升应对数字就业风险能力

一是加强失业风险预警,建立就业监测平台。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监测企业人员变动情况及趋势,监测追踪就业市场供需双方动态,加强生产运营数据可视化管理和分析。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专业设置、学生就业与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相衔接的预测预警机制。强化对重点就业群体的监测力度,加强对企业、行业、岗位吸纳就业人数及收入变化等信息分析。

二是优化技能培训,推广远程就业新模式。建立健全以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覆盖全体、贯穿终身的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技能和人才分布的区域均衡性。加强偏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倡导远程就业新模式,减少人才吸纳的时空限制。

三是完善就业相关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将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拓宽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创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网上社保”,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四)推动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经济就业平台建设

一是发展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力发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基于数字技术的人力资源服务新机构、新业态,加快线下业务向线上转移,线上业务向精准匹配、智能服务转型。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研发,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二是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服务孵化平台。支持建设一批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孵化机构。完善以众创空间、孵化器为核心,创业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资本市场和其他创业资源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强化产教融合一体化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发挥技术优势,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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