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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人民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博士招生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外语要求及免试条件:

招生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免试英语: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2)近五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3)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

(4)托福100分(3年内有效);

(5)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

(6)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有效);

(7)WSK(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8)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对于未达到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如通过初审,须进行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5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

(8)依据审核需要,学院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初审选拔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1)考生专业背景,包括学习成绩、学业奖学金情况等;2)考生在硕士期间的科研情况,包括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已有学术成果、研究计划等;3)考生英语水平;4)其它证明材料。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

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通过初审后需参加英语考试,英语考试成绩不计入初审或复试考核成绩,仅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英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英语考试将在2023年1月上旬进行。

初审合格且英语合格(达到免试条件或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3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公示名单中通知。

复试考核满分为200分,包括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笔试考察内容包括:①数学基础知识;②算法设计与分析;③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信号处理与模式识别(二选一)。

面试小组由招生专业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审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相加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总名额中含硕博连读生,因硕博连读审核在考核录取前完成,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就名额问题咨询导师,确定报考意愿。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电子楼301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43

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电子邮箱:ai@bn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北京大学智能学院2023年“申请

智能学院2023年采用以考核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11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请将纸质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用夹子固定,不要装订)

(1)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亲笔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本人亲笔签字,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a)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及以上(2017年1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b)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IBT)(2021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c)GRE成绩320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d)WSK(PETS5)考试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e)国家英语四级考试525分及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f)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g)雅思成绩(学术类)6.5分及以上(2021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h)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2016年9月1日后发表);

 i)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2016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证书)。

3.报名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寄送

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16:00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120(邮编100871),收件人薛老师。联系电话:010-62750416。

材料寄(送)要求:

(1)请使用EMS快递。

(2)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4.注意事项:

(1)申请者只能申报院内一个志愿。

(2)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3)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4)系统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准确,提交后不能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6)咨询电话:010-62750416。

三、选拔方式

1.审核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复试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安排在2022年12月(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录取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根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四、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学院将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事项

1.我院2023年在北京大学昌平新校区招生。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指导教师的情况见智能学院2023年招生指南:https://www.cis.pku.edu.cn/info/1034/1819.htm

4.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6.本说明由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s://www.cis.pku.edu.cn/index.htm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0416薛老师、姜老师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20房间

北京大学智能学院

2022年10月

东南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等工程类以及临床医学类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工程类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春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招生另行安排。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推荐信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

②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注: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即单证)申请者在报名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要求。

(6)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医学硕士往届生,必须在报名前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方向原则上与报考方向一致)。

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报名时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③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原则上规格化均分不低于80分;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申请专业一般应与硕士专业相同;如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须提供书面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4)我校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东南大学硕士学位。

7.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学生按《东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执行。拟录取为本科直博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间与拟录取学院确定导师。

8.根据《东南大学关于推进硕博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2021级进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且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学生,拟录取为2023年入学方式为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硕博贯通培养申请导师,须按照本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9.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3)申请者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报名,同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等,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一般直接转博,不做硕士学位论文;拟申请硕士学位的,须经报考导师同意,并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转入博士生阶段后,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基本学制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6.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202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度有效。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7.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类别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关于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原则上,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

2.非理工科学院允许少量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全日制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在职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承诺如被录取,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评奖助学金。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后随报名材料一起上传。

2.报考对口援建西部院校等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正式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所)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所)的研究生招生情况。若对学院(所)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所)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所)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说明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

(1)应届生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

(3)往届生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查询,在线申请学位查询,打印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登录“www.cscse.edu.cn”,进入服务大厅,办理认证报告。

2.档案审核

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费标准如下:

类别

专业

学制

标准(元/生·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各专业

4年

5年(本科直博)

10000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工程博士

4年

10000

临床博士

3年

4.我校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暂定50名。奖励标准2万元/人。可参考《关于2022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5.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7.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8.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经查实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9.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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