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医、教育、艺术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
0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02招生计划与招生形式
2023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招生计划。
普通招生计划
各学院普通招生计划参见《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规模以国家下达为准。
专项招生计划
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部省共建计划、定点帮扶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类型及其规模以国家下达为准。
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只对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部省共建、定点帮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形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类。
普通招考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博士生。
硕博连读
面向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要求和流程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查阅重庆大学关于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
直接攻博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要求和流程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查阅重庆大学关于做好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
03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符合报考学院规定提出的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上述“(一)至(六)”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要求,承诺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部分学院和专业招收博士生,且不招收汉族考生,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报考“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部省共建计划”“定点帮扶计划”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考生,除满足上述“(一)至(六)”报考条件外,须符合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
04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10:00~2023年3月2日下午5:00。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布的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分学院专业目录,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200元/人)。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均按要求完成后,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特别提醒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对招生学院和导师实行招生计划限额管理,考生在报考前,需提前咨询报考学院或拟报考导师,确认拟报考导师2023年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指标余额。
2.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相关文件及本招生简章,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得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限报本年度本校各类型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次,多报、错报均为无效信息。
4.为便于考生随时浏览、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5.考生务必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和自身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填报对应准确信息,信息一旦填报确认,不予修改。
6.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申请考核,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提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23年3月6日上午10:00~2023年3月17日下午5:00期间,登录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http://syk.cqu.edu.cn),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且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对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意: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咨询报考学院,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附件2)。
7.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按要求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审批表。
9.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咨询报考学院。
考生按上述报考流程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报考学院审查,视为报考成功。
05考核
报考成功考生可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环节包括: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以及学院要求的其他考核。
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审核专家组按照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及成绩由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和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网上相关信息。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体格检查及其他考核等。综合考核成绩由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伦理等方面。
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
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在我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其他考核
其他考核内容参见报考学院要求。
06录取
(1)综合考生材料申请审核和综合考核环节成绩,在报考学院和报考导师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2)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部省共建计划、定点帮扶计划等)依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内从高到低录取。标准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特别提醒:
1.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因考生原因,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未按要求到校,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07学制、学费标准与奖助金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
(二)2023年录取的博士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详情查阅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qu.edu.cn/)相关2023年重庆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的公示信息。
(三)奖助金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详情查阅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qu.edu.cn/)“奖助贷”栏相关信息。
08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招生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及程序、综合考核与录取实施工作方案,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发布。
(二)拟录取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同步报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对于未通过政策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09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其他
(一)重庆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3-65106714
邮箱:cqujw@cqu.edu.cn
(二)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报考期间,我校除了收取报考费,不会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产生,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四)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5102374
邮箱:yanzhao@cqu.edu.cn
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科研经费支持博士培养计划”(含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中关村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启元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机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国家急需人才专项)、“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博士”、“人工智能协同攻关联合培养博士”、“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五个项目。相关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考生应为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型号、重大工程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3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且有相关证明。②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报考硕博连读类别的“科研经费支持博士培养计划”、“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博士”、“人工智能协同攻关联合培养博士”、“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项目的考生需在本专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及创新能力,并达到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①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和博士培养潜质;②硕士在学期间,所学课程全部通过;③指导教师推荐;④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延伸后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或有可能取得创新性成果。
申请硕博连读科研经费支持博士培养计划考生原则上限于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目录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专项计划30个,招生学科如下:
招生领域代码
招生学科
招生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信息与电子学院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402
通信工程
(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信息与电子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404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计算机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自动化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光电学院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光电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
生命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410
人工智能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计算机学院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
机械与车辆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085502
车辆工程
机械与车辆学院
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
085504
航天工程
宇航学院
085506
兵器工程
机电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机械与车辆学院
085510
机器人工程
机电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材料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
085602
化学工程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801
电气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5802
动力工程
机械与车辆学院
085808
储能技术
自动化学院
(二)“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
1.“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科研学术博士招生计划19个,科研工程博士招生计划61个,具体招生学科及导师如下:
联合培养单位
招生学院
招生学科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昆明物理
研究所
物理学院
070200物理学(学术)
刘瑞斌等
2
信息与电子学院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工程)
胡晗
1
光电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工程)
马旭
1
自动化学院
085406控制工程(工程)
汪首坤
1
管理与经济学院
1201J2国民经济动员学(学术)
刘铁忠
1
120200工商管理(学术)
张斌、王兆华、佟岩
3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
赵先、王建才、王科
3
中国工程物理
研究院
物理学院
070200物理学(学术)
张安宁等
3
光电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工程)
杨苏辉、王霞、柯钧、高昆
4
计算机学院
085404计算机技术(工程)
牛振东
1
电信科学技术
研究院
信息与电子学院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工程)
杨凯、郑重
2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工程)
叶修竹
1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工程)
孙厚军
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三研究院
机电学院
085506兵器工程(工程)
申强
1
自动化学院
085406控制工程(工程)
邓志红
1
中国航空
研究院
光电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工程)
江毅、陈思颖
2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工程)
胡摇、王姗姗
2
西安近代化学
研究所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5602化学工程(工程)
黎汉生、王振华、孟子晖、邱丽莉
4
西南技术物理
研究所
物理学院
070200物理学(学术)
尹璋琦等
3
中国空间技术
研究院
宇航学院
085504航天工程(工程)
武志文,石保禄
2
光电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工程)
常军
1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工程)
张军
1
生命学院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工程)
张永谦
1
信息与电子学院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工程)
罗森林
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第31研究所
宇航学院
085504航天工程(工程)
魏志军、李军伟
2
机械科学
研究总院
机械与车辆学院
085501机械工程(工程)
王西峰、王德成、刘少丽、刘检华
4
宇航学院
085504航天工程(工程)
胡更开
1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计算机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
黄河燕、礼欣、
宋丹丹
3
085410人工智能(工程)
冯冲、宋大为、
毛先领
3
085404计算机技术(工程)
薛静锋、杨松、
余皓然
3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
胡昌振、黄玮、
徐蕾
3
兵器科学
研究院
宇航学院
085504航天工程(工程)
姜毅
1
机电学院
085506兵器工程(工程)
娄文忠、徐豫新、
邓宏彬、王亚斌、
张建国、马峰、
王树山、王雨晴
8
机械与车辆学院
085502车辆工程(工程)
王伟达
1
光电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工程)
许廷发
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
金城
1
信息与电子学院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工程)
单涛
1
自动化学院
085406控制工程(工程)
方浩
1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工程)
盛新庆
1
材料学院
085601材料工程(工程)
薛云飞、刘金旭
2
设计与艺术学院
130500设计学(学术)
巩超
1
2.“中关村实验室联合培养”科研学术博士招生计划6个,科研工程博士招生计划4个,具体招生学科及导师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学科
校内导师
实验室导师
招生计划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学术)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工程)
祝烈煌
云晓春
1工程、1学术
嵩天
崔翔
1工程、1学术
谭毓安
陈庶樵
1工程、1学术
沈蒙
岳银亮
1工程、1学术
计算机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
王国仁
刘勇
2学术
3.“启元实验室联合培养”科研学术博士招生计划12个,科研工程博士招生计划4个,具体招生学科及导师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学科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宇航学院
085504航天工程(工程)
王江
1
机电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学术)
余张国
1
机械与车辆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学术)
徐彬
1
信息与电子学院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学术)
陈亮
1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工程)
李慧琦
1
自动化学院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
王钢、岳裕丰
2
085410人工智能(工程)
赵江波
1
计算机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
宋红、付莹、赵清杰、张志威、李冬妮
5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术)
陈志铭
1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工程)
胡伟东
1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
吕跃祖
1
4.“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机研究院联合培养”科研学术博士招生计划2个,具体招生学科及导师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学科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学术)
张子剑、盖珂珂
2
5.“国家急需人才专项计划”科研学术博士招生计划32个,科研经费支持工程博士招生计划47个,具体招生学科如下:
专项类别
招生学院
招生学科
招生计划
新一代电子信息
技术
光电学院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工程)
1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工程)
1
信息与电子学院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学术)
3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工程)
4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
1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工程)
1
集成电路工程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工程)
7
人工智能
宇航学院
085504航天工程(工程)
2
机电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学术)
1
自动化学院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
6
085406控制工程(工程)
6
计算机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
1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工程)
1
兵器科学与技术
机电学院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学术)
3
085506兵器工程(工程)
4
储能技术
机车学院
085502车辆工程(工程)
3
085802动力工程(工程)
1
085509智能制造技术(工程)
1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术)
1
080200机械工程(学术)
4
新材料(含能材料)
宇航学院
080100力学(学术)
1
材料学院
085601材料工程(工程)
8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
10
生物医学装备
生命学院
071000生物学(学术)
1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工程)
3
智能数字表演
设计与艺术学院
1305J1智能数字表演(学术)
1
碳中和技术与管理
机械与车辆学院
085502车辆工程(工程)
2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5602化学工程(工程)
1
(三)“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学术博士招生计划10个,工程博士招生计划4个,具体招生学科及导师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学科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材料学院
085601材料工程
李树奎等
2工程
材料学院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王扬卫
1学术
管理与经济学院
120200工商管理
孟凡臣
1学术
计算机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贾云得
1学术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邓长江
1工程
法学院
030100法学
李寿平
1学术
医学技术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4计算机技术
胡希平
1学术
1工程
国际组织学院
120200工商管理
RaafatSaade等
2学术
030100法学
王贵国、刘浩等
3学术
(四)“人工智能协同攻关联合培养”学术博士专项招生计划10个,具体招生学科及导师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学科
校内招生导师
计算机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裴明涛、梁玮、武玉伟、吴心筱、潘利源
(五)“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博士专项招生计划5个、工程博士招生计划8个,具体招生方向及导师如下:
招生方向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车辆系统
动力学与控制
孙逢春、林程、张俊智、何洪文、陈勇、邹渊、熊瑞、孙超、马仿列、张雷、魏中宝、陈潇凯、张旭东
5
高效驱动与传动
项昌乐、毛明、温旭辉、刘辉、李军求、杨晓光
3
清洁能源与动力
吴锋、葛蕴珊、李建秋、纪常伟、王丽芳、陈人杰、李丽、张扬军、帅石金、苏岳锋、吴川、李建威、李国强、孙克宁、白莹
3
车-电-网耦合与管理
魏一鸣、王震坡、王兆华、唐葆君、廖华、张维戈、邓钧君、申作军、张剑波、曲申
2
三、报名及选拔
(一)邮件报名
考生请于2023年5月29日前将《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姓名(联合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请在“项目名称”后+合作单位名称+姓名)。
填报前请务必联系招生学院确定报考学科及导师。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23年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寄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
各招生学院按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并准考的名单进行公示,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三)网上报名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五、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表现、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于2023年7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六、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
1.“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工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3.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2023级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颁发工程博士毕业证,并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
4.“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学费:第一学年40000元/人,第二学年及以后基本学制内每年20000元/人。
(二)科研经费支持培养博士
1.科研经费支持培养博士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国家财政不下拨经费,培养过程中博士生的科研活动支出、培养费(学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全部由导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支出,博士生的学费交纳、培养环节、奖助学金、学位论文、学位授予、毕业证与学位证等与普通博士完全相同。
2.科研经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和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其中“中关村实验室联合培养”、“启元实验室联合培养”、“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机研究院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学生需按照我校招生学科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并按要求在企业完成论文和科研。
招收一名学术型或工程型非定向科研博士,导师每年需用科研经费缴纳博士生培养费6万元(共支持4年);对于学术型和工程型定向(非脱产)科研博士,由于博士生有固定收入,学校不再发放奖助学金和助研费,招收一名定向科研博士,导师每年只需用科研经费缴纳博士生培养费2万元(共支持4年)。
(三)“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按对应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四)“人工智能协同攻关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学生需按照我校招生学科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并按要求在企业完成论文和科研。
(五)“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按对应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备注:“科研经费博士”、“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工智能协同攻关联合培养”、“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不超过6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
八、其它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请考生报考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咨询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1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工作地点
宇航学院
赵亚康
68918470
yuhangzhsh@126.com
中关村校区宇航楼532室
机电学院
梁辰
68911968
lc@bit.edu.cn
中关村校区3号楼256室
机械与车辆学院
武丽艳
68912167
wuliyan@bit.edu.cn
中关村校区1号楼238室
光电学院
郝海博
68918440
haohaibo@bit.edu.cn
中关村校区光电1号楼233室
信息与电子学院
吴莎莎
68918192
shashawu@bit.edu.cn
中关村校区10号信息实验楼215室
自动化学院
卢亚丽
68913758
yixue@bit.edu.cn
中关村校区6号楼338室
计算机学院
赵小江
68914756
zhaoxj@bit.edu.cn
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419
材料学院
罗婕
68913947-803
luojie001@bit.edu.cn
中关村校区5号楼537室
化学与化工学院
董博洋
81381353
dongboyang@bit.edu.cn
良乡校区工业生态楼736室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刘琨
68912176
liukun212@bit.edu.cn
中关村校区中教323室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
鞠洪秀
68911357
7220220134@bit.edu.cn
中关村校区中教423室
生命学院
肖雯
68915956
xw2099@bit.edu.cn
中关村校区5号楼7117室
物理学院
周格羽
81383955
physicsfa@bit.edu.cn
良乡校区理学楼B214室
管理与经济学院
李书宇
68912481
7220210131@bit.edu.cn
中关村校区主楼336室
法学院
邵娜
81381017转8001
shaon@bit.edu.cn
良乡校区文萃楼J207室
设计与艺术学院
朱彦蒙
81381038
7220220021@bit.edu.cn
良乡校区文萃C楼1001室
医学技术学院
王誉蓉
689111916
7220190045@bit.edu.cn
中关村校区7号教学楼406室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
朱倩云
68915933
6120160072@bit.edu.cn
良乡校区前沿交叉大楼245室
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
李晓春
68911676
xianjinjiegou@bit.edu.cn
中关村校区宇航楼329室
国际组织创新学院
张增磊
68918629
zhangzenglei@bit.edu.cn
中关村校区主楼230
1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优先采取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再以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职(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方可报考。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或留学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3)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至2023年报到之日),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
b.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c.有特殊贡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及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3.考生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4月9日。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网报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报名相关通知将在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发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的相关通知。
4.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打印《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6.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3年3月28日~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将以下材料以EMS方式邮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打印并签字确认的《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请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考材料的考生请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证书原件,切勿与报考材料一起邮寄);
4)硕士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红章);
6)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上报名时下载)各一份;
8)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肌酐(Cr)、葡萄糖(Glu)和血常规。体检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3月1日);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所要求的学术论文全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上述第1)、2)、4)、5)、6)、7)、8)项材料;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上述第1)、2)、3)、5)、6)、7)、8)项材料;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上述第1)、2)、6)、7)、8)、9)项材料。
(三)考试方式与考试时间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数学类专业基础课,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见《2023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
2.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须闭卷、笔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考试时间(初试、复试):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2023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
2023年4月22日下午2:00~5:00
数学类专业基础课
2023年4月23日~4月25日,具体时间见各院网站
复试(外语听力、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面试等)
四、申请-考核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招生办法》
五、硕博连读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六、直接攻博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七、学习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当年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二)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生: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在学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定向生:
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书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工作单位的定向生: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
八、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
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我校各博士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
类别
专业
学费标准
博士
(全日制)
学术学位学科专业
10000元/生学年
085400电子信息
10000元/生学年
博士
(非全日制)
085400电子信息
30000元/生学年
非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九、奖助体系
为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2022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见下表(仅供参考)
奖助类别
名称
金额(万元/人/年)
覆盖比例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1.5
100%
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生(不含定向生)
校内助学金
0.3
助研津贴
平均不低于0.5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3
按照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
学业奖学金
不分等级
1.2
100%
一年级博士生
不含定向生
一等
1.8
20%
学制内其他年级博士生
二等
1.2
80%
社会及企业奖学金
按照协议执行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的政策参照相关实施细则。
十、其他类型招生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将以“申请-考核”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2.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是促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北京邮电大学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简称为“校企联合培养”。
十一、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调取人事档案。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s://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zb.bupt.edu.cn
单位代码:100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
传真:010-62285173
联系电话:010-62285173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办公地点
00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010-62282163
zhangxu2022@bupt.edu.cn
教二楼425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2电子工程学院
010-62283720
see_bupt@126.com
教四楼431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3计算机学院
010-62282679
jsj_yjsjw@bupt.edu.cn
教三楼810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10-62283635
wayjw@bupt.edu.cn
学发202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5人工智能学院
010-62285128
aixyyjs@163.com
创新楼218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6集成电路学院
010-62286875
wujingsa@bupt.edu.cn
教一楼324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7现代邮政学院
010-66605530
47317581@qq.com
邮政楼310室
(沙河校区)
008经济管理学院
010-62283397
jgyjsjw@163.com
经管楼216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9理学院
010-66605855
kuangying@bupt.edu.cn
理学院楼321室
(沙河校区)
十三、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3.考生必须保证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2023年电子信息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另行发布。
5.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
6.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3年每位博士生导师所招收定向就业生博士生不得超过1个。
7.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返回首页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