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约43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900名。招生计划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及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当年生源情况调整。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见西北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zb.nwpu.edu.cn)公布的《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依据章程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完成各项报考流程。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应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职高专与本科之间相差课程进修的成绩证明,以及公开发表过的相当于报考学科、专业学士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报名时必须选择我校为报名点,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机电学院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代码为085507]的工业设计(中德合作办学)方向参考《西北工业大学-德国品牌应用科学大学工业设计硕士研究生(中德双学位)招生说明》。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同等学力考生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后,才可报名确认,未经审核者,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1.报考点在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凭有效学生证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确认前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予网上确认。
5.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未经审核者,报考无效。
6.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经网上确认,报考无效。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及其它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yzb.nwpu.edu.cn。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二)复试
复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五、录取
我校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三)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凡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请在报考前查询硕士招生目录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报考资格、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学制、培养费及住宿情况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机电学院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代码为085507]的工业设计(中德合作办学)方向、软件学院及非全日制各专业收费政策请咨询报考学院。
(三)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注:本招生简章参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如有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493042。
点击查看2023年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点击查看2023年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点击查看2023年硕士初试自命题大纲
2023年各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一览表(全日制)
招生单位代码、名称、联系方式
招生学科(类别)代码、名称
001航空学院秦老师029-88495820
080100力学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5406控制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503航空工程
002航天学院张老师029-88492693
080701工程热物理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
085406控制工程
085504航天工程
085806航天动力工程
003航海学院席老师029-88492378
070206声学
080702热能工程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6控制工程
085505船舶工程
085506兵器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004材料学院梁老师029-88494306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5601材料工程
005机电学院刘老师029-88492470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车辆工程
0802Z1微机电系统及纳米技术
0802Z2工业设计
0802Z3工业工程
082503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30500设计学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
085503航空工程
085507工业设计工程
085509智能制造技术
085510机器人工程
006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赵老师029-88431006
080100力学
081400土木工程
081300建筑学
085503航空工程
085804航空发动机工程
085901土木工程
007动力与能源学院郝老师029-88431117
080701工程热物理
080702热能工程
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
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
0807Z1风能和太阳能系统及工程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85406控制工程
085503航空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085804航空发动机工程
085807清洁能源技术
008电子信息学院马老师029-88431208
078401教育技术学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085406控制工程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09自动化学院李老师029-88431391
080800电气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085406控制工程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510机器人工程
085801电气工程
086102道路交通运输
086104航空交通运输
010计算机学院马老师029-88431522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00软件工程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23数学与统计学院王老师029-88431694
020208统计学
025200应用统计
070100数学
025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曹老师029-88430776
070205凝聚态物理
070206声学
070207光学
080300光学工程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085601材料工程
024化学与化工学院吕老师029-88431654
070303有机化学
070304物理化学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4应用化学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2化学工程
012管理学院陈老师029-88431782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工商管理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013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纪老师029-88431909
120400公共管理
020200应用经济学
030100法学
040100教育学
045100教育
040300体育学
014软件学院林老师029-88431583
083500软件工程
085405软件工程
015生命学院孙老师029-88460543
071000生物学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016外国语学院崔老师029-88430907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5101英语笔译
055102英语口译
017马克思主义学院肖老师029-88431924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18微电子学院张老师029-88430774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19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张老师029-88495027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020民航学院陈老师029-88460935
080100力学
080502材料学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6控制工程
085503航空工程
085601材料工程
021无人系统技术研究院马老师029-88492167
99G200无人系统科学与技术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5406控制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510机器人工程
022医学研究院但老师029-88460875
100700药学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086002制药工程
027生态环境学院刘老师029-88431768
071300生态学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028柔性电子研究院邹老师029-88431960
99G100柔性电子学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085601材料工程
085602化学工程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030光电与智能研究院张老师029-88495713
0812J1智能科学与工程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2023年各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一览表(非全日制)
招生单位代码、名称、联系方式
招生学科代码、名称
001航空学院秦老师029-88495820
085503航空工程
002航天学院张老师029-88492693
085406控制工程
085504航天工程
085806航天动力工程
005机电学院刘老师029-88492470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
085503航空工程
085507工业设计工程
085509智能制造技术
085510机器人工程
008电子信息学院马老师029-88431208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085406控制工程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12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张老师029-88494191会计段老师029-88460575工程管理刘老师029-88460346
125100工商管理
125300会计
125601工程管理
013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教育石老师029-88492456
公共管理 贾老师029-88460641
045100教育
125200公共管理
014软件学院林老师029-88431583
085405软件工程
016外国语学院崔老师029-88430907
055101英语笔译
055102英语口译
018微电子学院张老师029-88430774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20民航学院陈老师029-88460935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6控制工程
085503航空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 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第(一)项中1、2、3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照不同领域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项目管理领域(代码125602),需符合第(二)项中的要求。
2.报考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代码125603),须符合第(一)项中的要求。
二、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1.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招生目录。2023年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初试均采取相应招生学科统考试题科目。
2.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各学科拟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后期会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等进行增减调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22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报名确认:2022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强军计划考生和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3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中旬。复试具体要求以各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报考MBA、MPA、MEM硕士除外)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招生学院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五、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六、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七、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关于非定向与定向就业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除外)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类别。
2.以下类别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
(1)报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3.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
4.定向就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示范性软件学院、深圳国际设计学院硕士生学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http://hitgs.hit.edu.cn)。
2.学校面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发放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基本奖助学金主要由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组成。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特等2.8万元、一等1.8万元、二等1.2万元。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十一、基本修业年限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本修业年限。将基本修业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的部分学科,在过渡阶段实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至2年毕业,良好者可申请提前至2.5年毕业,具体标准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自2022级硕士研究生起,我校部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培养,在硕士入学第1.5学年左右开展博士生阶段的师生互选,通过后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攻读博士意向且硕士生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也可在硕士入学1.5学年时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
3.我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均为5年,普通博士研究生执行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
十二、其它事项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2.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3.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研究生就业情况详见我校就业网:http://career.hit.edu.cn
7.本章程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1960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学校创办于福建泉州,廖承志为首任校长。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3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41个,福建省高峰高原学科17个。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5‰,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2个学科居ESI前1%。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63人(含统考生、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其中全日制1590人,非全日制373人。全日制研究生中拟招收学术学位720人,专业学位87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专业学位。
具体开展研究生招生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等信息请查看《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一志愿统考生上线、生源质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含非全日制)学制都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五、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和推荐免试。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仅能报考有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具体专业请查看《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看《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链接),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华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考生)或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主要是指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自考生学历(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如“123456789-张三-自考生学历说明”):
①本人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成绩单)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网络教育考生提供);
②本人关于录取当年入学之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说明一份;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符合第十条“复试、调剂及录取”中第(二)项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备用信息栏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字样。
符合第十条“复试、调剂及录取”中第(六)项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在备用信息栏填写申请加分具体项目名称。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考生学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一般在11月上旬。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网上报名(确认)期间若有收到网报系统或短信有关报考事项通知,考生务必要及时查看并处理。
4.华侨大学(代码为10385)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务必要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八、资格审查
(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或网络教育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否则不予考试。
九、初试
(一)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地点:由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以准考证相关信息为准)。
(三)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会计(代码为1253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代码为045200)、世界史(代码为060300)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请查看《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代码为101)、英语(一)(代码为201)、英语(二)(代码为204)、数学(一)(代码为301)、数学(二)(代码为302)、数学(三)(代码为303)、历史学专业基础(代码为313)、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代码为408)、管理类综合能力(代码为199)、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代码为3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代码为4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代码为3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代码为497)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代码为396),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学校公布。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
十、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非全日制),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或工程管理硕士(代码为125600)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含体检、调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届时请查看《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旬公布)。
十一、学费及奖助办法
(一)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27000元/学年.生;
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20000元/学年.生;
工程管理:18000元/学年.生;
机械、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15000元/学年.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二)学校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三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政策可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点击链接)。
十二、住宿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华文学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6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旅游学院、美术学院等13个学院(中心)。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供应等。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
十三、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0595-22692539)或纪检监察办公室(0595-22693678)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十四、招生咨询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成绩查询、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都会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点击链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
通讯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三)考生关于报考学科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说明、复试内容、招生导师、课程教学、培养方案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咨询(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十五、本简章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规定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O二二年九月
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国语言文学(0501)、中国史(0602)、化学(0703)四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国际商务(0254)、法律(0351)、教育(0451)、汉语国际教育(0453)、电子信息(0854)、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旅游管理(1254)八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与信息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相关认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ynuyjsc@nynu.edu.cn)以备核验。
六、初试和复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考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6.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7.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旅游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报名时选择考生类别为“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的各项招生信息会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九、诚信要求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档案及表现,凡在本年度考试过程中(含初试、复试)发现考生有不诚信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和学位授予
1.学 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除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2.学 费:根据国家规定,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一般为每生每学年900元(如有变化按当年收费政策执行)。
3.学位授予: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覆盖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的2%。
2.学业奖学金,一等12000元/生/年,覆盖率40%;二等9000元/生/年,覆盖率40%;三等7000元/生/年,覆盖率20%。
3.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
4.学校每年为每位理科生提供1500元,文科生1000元的培养经费。
5.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300-500元/生/月。
6.为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科研创新,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项提供研究经费5000元,择优资助。
7.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8.学校每年择优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国外进行3-6个月专业实习、交流。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1
联系部门: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377-63525367,18761869671
E-mail:nynuyjsc@nynu.edu.cn
学校主页:www.nynu.edu.cn
十三、特别提醒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2.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
3.本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4.我校初试不破格。
5.我校未与任何社会考研辅导机构进行合作,不组织参与任何研究生考研培训活动,请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