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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探索系列之五: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ChatGPT的责任 人工智能发展中的伦理问题是什么意思

ChatGPT探索系列之五: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ChatGPT的责任

文章目录前言一、安全二、隐私和道德三、我们应该做什么总结前言

ChatGPT发展到目前,其实网上已经有大量资料了,博主做个收口,会出一个ChatGPT探索系列的文章,帮助大家深入了解ChatGPT的。整个系列文章会按照一下目标来完成:

理解ChatGPT的背景和应用领域;学习GPT模型系列的发展历程和原理;探究ChatGPT的训练、优化和应用方法;分析ChatGPT在各领域的实际案例;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ChatGPT的责任;思考ChatGPT的未来发展趋势和挑战。

本次ChatGPT探索系列之一的主题是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ChatGPT的责任。众所周知,ChatGPT虽然暂时无法拥有自我意识或情感,但它可以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性能。与此同时,ChatGPT也面临着一系列伦理和社会问题,例如如何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如何避免歧视和偏见、如何确保其回答准确和合适等等。因此,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ChatGPT的责任是至关重要的。

人类最伟大的两个驱动力,贪婪和好奇心,将推动人工智能的发展。我们唯一的希望是我们可以控制它。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ChatGPT的责任,一起分析ChatGPT在安全、隐私和道德方面的影响。

如果对ChatGPT相关资料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直接访问开源资料库:ChatGPT_Project

一、安全

在2023年3月16日接受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采访时,OpenAI联合创始人Altman被问及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最坏结果时,他提到了一系列潜在的问题,其中包括对大规模虚假信息的担忧。ChatGPT-3的一些功能展示了生成令人信服但虚假的信息的能力,这使得人们更加关注这一问题。此外,机器学习算法的准确代码生成能力也可能被滥用,用于调试和改进恶意软件,从而对计算机系统造成威胁。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对于AI技术而言,安全问题是一条双重道路,它可以被恶意行为者用来攻击受害者,同时它自身的安全性也容易被滥用。ChatGPT作为一种先进的AI技术,已经经历过至少一次违规行为。在2023年3月20日开始的一周内,OpenAI曾下线系统并修复用户信息暴露的漏洞,但后来发现其修复程序本身存在漏洞,并且ChatGPTAPI容易被绕过。因此,如何保障AI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来确保AI技术的安全性和负责任性,并推动AI技术的可持续和良性发展。

二、隐私和道德

隐私问题是人工智能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道德或不道德的技术实施可能会推动隐私滥用的程度,这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IBM首席隐私与信任官兼AI伦理委员会主席克里斯蒂娜·蒙哥马利在接受SecurityWeek采访时表示:“这项技术的发展速度显然快于社会围绕它建立合理护栏的能力,而且其他科技公司如何保护与其系统交互的数据隐私仍然不够透明。”

蒙哥马利强调了政府和行业的重要性,他们必须共同解决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制定更为严格的AI应用控制和监管规定,而行业必须更加重视道德使用原则,特别是在消费者环境中。IBM已经为AI的开发和使用制定了道德原则,包括将责任和道德放在首位。蒙哥马利指出,其他私营企业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努力,通过参与工作来增强人们对这项技术的信任。

然而,缺乏监管可能导致隐私侵犯行为的继续存在。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收集大量数据的原因是为了获得培训数据,用于创建像GPT4这样的工具。这样的做法已经引起了人们对隐私风险的担忧。尽管存在一些适当的保护措施,但ChatGPT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因此,适当的监督变得更加重要,尤其是在消费者环境中。

消除偏见和提高培训质量也是重要的挑战之一。AI开发人员必须通过多样化、高质量的数据集和减少偏见的方法来改进培训过程。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许多已经存在的、也许是无意识的偏见,需要开发人员在不断地努力中解决。

三、我们应该做什么

生命未来研究所在2023年3月29日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呼吁所有AI实验室立即暂停至少6个月的时间来训练比GPT-4更强大的AI系统。这封信引用了AsilomarAI原则,这是一个公认的AI治理原则清单,其中包括了需要关注和规划先进AI带来的深刻变化的条款。尽管这封信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反响,但在安全行业内部对此的反应却不尽相同。我在当时也写了一篇分析文章:预测“叫停GPT-4后续AI大模型”后续:这是一个囚徒困境

有些人认为这封信不会有太大的成就,因为这些模型的发展受到金钱和时间的限制。他们主张应该让企业做好安全可靠地使用这些模型的准备,而不是试图阻止它们的发展。但也有人支持暂停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是出于商业和隐私方面的考虑,还有出于安全和完整性的考虑。他们认为在了解如何评估数据隐私、模型完整性和对抗性数据的影响之前,人工智能的持续发展可能会导致未预期的社会、技术和网络后果。

无论如何,我们不能阻止人工智能的持续发展。人工智能已经成为了人类最伟大的两个驱动力之一,贪婪和好奇心的体现。我们的唯一希望是通过控制人工智能的使用和开发来最大程度地发挥它的潜力。尽管精灵已经从瓶子里出来,但我们可以努力让它为人类的利益所用,而不是为我们的伤害和损失服务。

总结

本文是ChatGPT探索系列之一,主题是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及ChatGPT的责任。文章探讨了ChatGPT在安全、隐私和道德方面的影响,并指出了人工智能领域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隐私问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来确保AI技术的安全性和负责任性,并推动AI技术的可持续和良性发展。文章还呼吁政府和行业加强监管和道德使用原则的制定,以确保人工智能的良性发展。

最后,文章强调了控制人工智能的使用和开发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潜力的重要性。尽管精灵已经从瓶子里出来,但我们可以努力让它为人类的利益所用,而不是为我们的伤害和损失服务。

人工智能的伦理挑战与科学应对

  【光明青年论坛】 

编者按

  2023年2月21日,中国外交部正式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呼吁“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领域国际安全治理,预防和管控潜在安全风险”。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工智能的技术革新是助推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之一。作为最具代表性的颠覆性技术,人工智能在给人类社会带来潜在巨大发展红利的同时,其不确定性也会带来诸多全球性挑战,引发重大的伦理关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发展,强调要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安全等领域的治理能力”,“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让科技更好增进人类福祉”。为此,本版特组织几位青年学者围绕人工智能的伦理挑战与科学应对展开讨论,并邀请专家予以点评,以期引发学界的更多关注,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贡献智慧。

  与谈人

  彭家锋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

  虞昊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邓玉龙 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主持人

  刘永谋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1.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人工智能

  主持人:新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时间、空间和人们的认知范围,人类正在进入一个“人机物”相融合的万物智能互联时代。请具体谈谈人工智能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什么样的机遇?

  彭家锋: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智能技术蓬勃兴起,对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深刻影响,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迈入智能社会。在此过程中,存在许多重大历史机遇需要我们把握。就技术治理而言,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治理技术,正在助推社会治理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效能等方面的变革,将传统技术治理提升至智能化新阶段,呈现出“智能治理的综合”趋势。智能治理将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主要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治理融合化,即促进各种智能技术与其他治理技术相互融合,大幅度提升智能社会的治理水平;二是治理数据化,即以日益增长的海量数据为基础,通过对数据映射出来的“数字世界”进行社会计算,实现治理目标;三是治理精准化,即发挥智能技术强大的感知能力、传输能力和计算能力,将传统的粗放治理转变为精准治理;四是治理算法化,即不断完善智能决策系统,尝试将程序化的算法决策扩展到更多的决策活动中,从而提高决策质量。

  虞昊:人工智能有助于反思人类社会得以建立与发展的基础。随着分析式AI向着生成式AI不断演变,尤其是生成式AI初步展现出判别问题、分析情感、展开对话、创作内容等越来越具有人类特征的功能,原本属于人类的领域正被人工智能以另一套由“0”与“1”构成的计算机语言逐步侵蚀。这既是对人类社会的冲击,也势必会在更加平等的开放性框架中增强人类的主体性,促进人类社会进一步发展。

  邓玉龙:总体来说,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科技发展,显著提升了社会生产力。例如,生成式AI不但能完成传统AI的分析、判断工作,还能进一步学习并完成分析式AI无法从事的创造性工作。从人机交互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也促进了生产关系的高效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刺激劳动形态的转化。人工智能高效承担大量的基础机械性劳动,人类劳动则向高阶的创造性劳动转化,由此引发社会层面的劳动结构转型、升级,并且以人工智能为中介,社会范围内的劳动整合、协调能力也实现升级。二是促进劳动场域的重构。随着劳动形态的转化和劳动的社会化扩展,人工智能将劳动从固定场域中解放出来,人类劳动的灵活性增加。相比于创造性劳动,机械性劳动更加受到空间和时间的制约,而在人工智能从技术层面替代更低边际成本的基础性劳动之后,人类劳动空间和时间的自由性实现跃迁。三是对主体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对主体适应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人类传统的知识结构提出挑战,要求人类更新原有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也对教育提出更高要求,教育模式和教育内容需要更契合科技发展的水平,培养更加全面发展的人才。

  主持人:人工智能的一系列产物在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引起大家对其可能引发的伦理挑战的警惕。一些人关注人工智能的风险问题,对人工智能的推进有些焦虑。如何看待这种警惕和焦虑?

  虞昊:人工智能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焦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我们无法返回一个没有人工智能的世界,人工智能已然深度介入人类社会,试图遏制人工智能的推进只能是螳臂当车。同时我们对人工智能的发展也不能放任不管,无视甚至于压制人工智能的推进只能是掩耳盗铃。因此,我们应该正视这种焦虑,在发展人工智能的过程中探求解决方案,在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中寻求危中之机。

  邓玉龙:我们应正确看待这种焦虑。要看到,焦虑有其积极的意义,它体现人类的忧患意识,催生对人工智能风险的预见性思考,提醒我们注意焦虑背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焦虑有助于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辩证分析焦虑中先见性的思考,通过社会治理模式的升级化解风险问题。同时,仅有焦虑和恐惧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积极解决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从劳动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确实会取代部分人类劳动,推动劳动结构转型升级,让劳动向着碎片化、个体化方向发展,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着“机器换人”的挑战。但是我们也应该理性认识到,人工智能不是对人类劳动能力的完全替代,而是对劳动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劳动者掌握科学知识,将技术的发展内化为自身能力,在更具创造性的劳动中实现自身价值。

  彭家锋:任何技术的发明使用,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人工智能技术自然也不例外,在其应用过程中,同样引发了诸如隐私泄露、算法歧视、法律责任等风险问题。因此,关注人工智能的风险问题,并由此对人工智能的推进产生焦虑,具有一定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但更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人工智能的某些相关风险可以提前得到规避,并不必然会发生;即便真的发生,也仍可不断寻求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以个人隐私滥用风险为例,在治理过程中,虽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个人数据收集和分析处理,但可以通过建立完整的规范和监管体系来保护个人隐私,降低滥用风险。

2.人工智能科技竞争的“伦理赛道”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以视频方式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五次峰会时指出,“中方支持围绕人工智能加强对话,倡议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二十国集团人工智能原则,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请谈谈“人工智能原则”应包含哪些内容?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对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具有怎样的现实价值?

  彭家锋:为应对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等五项科技伦理原则。我认为,这五项原则基本涵盖了人工智能原则的伦理要求,彰显了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根本目标是让科技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带来良好社会或社会公益的善。科技向善对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现实价值:一是塑造公众信任。公众对人工智能的信任很大程度上并不完全由相关风险程度决定,而是取决于公众的利益与价值是否得到足够重视。后者正是科技向善的内在要求。二是引领技术创新。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将在技术创新发展过程中发挥价值引领作用。三是促进全球合作。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试图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最大公约数”,各国在达成伦理共识的基础之上,能够建立互信,实现更加充分深入的国际合作。

  虞昊:个人认为,人工智能原则也应包含非对抗与非失控的理念。非对抗意味着不应将人工智能视作人类社会的对抗性存在,人工智能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构成性要素,我们必须持更为开放的态度去面对人工智能。非失控意味着不应放弃对人工智能的伦理规范,应以智能的方式去规范加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如果以上述理念为前提,也就是说,在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情况下,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在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中就变得极为重要。此处的“善”在国家治理层面即指向“善治”,而当人工智能的发展从国家范围扩展到全球范围,“善治”就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义上拥有了更贴近现实的内涵。各国应摒弃冷战思维与零和博弈,基于善意与友谊共同思考人类作为整体如何在人工智能的冲击下通往全球性的“善治”。

  邓玉龙:2019年欧盟发布《可信赖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2021年中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与欧盟发布的伦理准则相比,《规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旨在将伦理规范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人工智能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以为,人工智能原则还应体现共享和有序发展的要求。共享,旨在防止人工智能的技术垄断。科技发展应该兼顾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服务于少数群体,由全体人民共享科技发展成果,推动全球科技水平的共同增长。有序发展,旨在防止人工智能技术的无序扩张。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最终是为了提升人的幸福感,推动科技有序发展能够促进人机和谐融合,有效预防潜在无序扩张的风险。

  主持人:从规范层面来说,伦理反思对规范人工智能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彭家锋:近年来,世界各主要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竞争日趋激烈,纷纷将人工智能发展置于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比如,美国陆续出台《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2016)和《关于维持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领导地位的行政命令》(2019);欧盟先后发布《欧洲人工智能战略》(2018)和《人工智能白皮书》(2020);中国也较早发布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7)。人工智能科技竞争的客观局面已然形成。在此背景下,如果忽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全球性风险与挑战,极有可能陷入技术赶超的竞争逻辑。因此,亟须规范人工智能的科技竞争,而倡导伦理反思或许就是一条可行之路。伦理反思的意义至少在于:一是设定伦理底线。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只有守住伦理底线,才有可能避免颠覆性风险的发生。二是实现敏捷治理。伦理反思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贯穿于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的全生命周期。为了确保其始终服务于增进人类福祉和科技向善的初衷,需要保持应有的道德敏感性,以灵活、及时、有效的手段化解人工智能带来的各种伦理挑战,确保其在科技向善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实现良性发展。

  邓玉龙:人工智能科技竞争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发展,而科学技术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人工智能科技竞争不应该仅包括技术竞争的单一维度,更不应该通过技术优势遏制他国的科技发展,而应该是在人工智能科技条件下的综合性竞争,通过良性竞争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和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其中就应该包括社会治理竞争,通过社会治理保障社会公平,因而对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伦理反思构成人工智能科技竞争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伦理反思对人工智能科技竞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工智能的公平性、可信任性、可解释与透明度、安全性不仅是伦理要求,也代表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方向,是人工智能科技竞争需要抢占的技术制高点。科技的发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因而人的发展内嵌于科技发展要求,伦理反思有助于防止工具主义的泛滥。其次,伦理反思为人工智能科技竞争提供价值引导。伦理反思注重保障人的权利,科技发展并不是社会发展中的唯一衡量因素,我们还应该关注其中多样性的因素,尤其注重保护特殊群体的利益,例如防止数据鸿沟等不良影响。伦理反思有助于实现人工智能的综合性健康发展。

3.人工智能安全与人的全面发展

  主持人:科学探究一直以来都是人们认识世界和了解自身的重要认知方式,人工智能等信息产业的革命如何影响着人们的认知方式?

  彭家锋:人工智能等信息产业的革命,促进了科学研究新范式——数据科学的诞生,进而对人们的认知方式产生深刻影响。数据科学被认为是继实验、理论和模拟之后的新的科研范式。相较于传统科学,数据科学融合了统计和计算思维,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的海量数据、强大算法和算力,能够直接从数据中寻找相关关系、提取相关性或者预测性知识,进而产生一种基于相关性的科学思维模式。但这种相关性并不一定能够转化为因果关系,因为可解释性对于从数据科学技术确定的相关性中提取因果解释至关重要,而相关技术一般都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数据科学更可能成为一种预测科学,但是预测并不是科学追求的唯一目标。通过揭示世界的潜在因果结构来解释和干预现象,也是科学的两个重要目标。因此,尽管数据科学能够通过分析大量数据生成相关性知识,却不能直接产生因果解释。对此,传统科学的可检验性假设方法和因果规律探求仍有其重要价值。数据科学并非取代传统科学,相反,两者将相互补充,共同成为人类探索世界的有效工具。

  虞昊:显而易见的是,随着人工智能向着通用人工智能迈进,其能够为人们提供的教育资源、生活娱乐、工作讯息也越来越丰富,人们势必越来越依赖于通过与人工智能进行交互来获取外界信息。因此,当人工智能深度地构成人们认知世界的滤镜时,若不对人工智能本身具有重复性、同质性倾向的认知框架保持警醒,人工智能可能扭曲人们的认知方式直至影响人的主体创造性。

  邓玉龙: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全新技术发展被称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其中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机器与人类的深度融合,机器不再作为一种外在性的工具被人类使用,而是在与人类的深度关联中影响人类的认知方式。一方面,信息产业革命丰富了人类认知的联结方式。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促进人类的分析逻辑从因果关系扩展为相关关系,对相关关系的重视使人工智能可以从大数据而非小数据维度获取信息,为人类认知提供新的视角。按照传统人类认知方式的理解,因果关系要求关于世界的认知是确定性的,而这在数字时代的复杂性社会中很难实现。人工智能对相关关系的认知填补了这一缺失,允许我们在无法掌握确定信息但在掌握大量数据的条件下对未来趋势作出预测。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对人工智能等科技的输出结果和生成内容盲目信赖,将结果和内容与经验事实之间进行绝对等同的连接,误认为是事实的全部,那么我们就会丧失人文主义抽象反思的能力,对此我们应当保持警惕,始终坚持反思和批判的人文精神。

  主持人:如何调适人的主体创造性与信息高度集成共享之间的关系?

  彭家锋:当人们逐渐将更多创造性工作交由人工智能完成,不免让人担忧人工智能是否将会威胁到人的主体创造性。从人机关系的角度来看,这种担忧是基于一种人机敌对论的视角,认为人工智能挤压了人的主体创造性空间,是替代逻辑的延续。但从人机协作的视角出发,将人工智能看作人的得力帮手,通过创造性地使用人工智能可以赋予人类更大的创造性空间。比如,在进行文字写作、多媒体脚本、程序代码、文稿翻译等工作时,可先由人工智能高水平地完成草稿工作,然后再由人类进行一些创造性的调整和发挥。此时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将成为进一步创作的原材料,人类将以更高的效率投入创造性活动之中。当然,要实现以上效果并非易事,不仅需要思想观念的转变,还应在制度安排、教育方式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

  虞昊:面对信息高度集成共享的人工智能,人有可能转变为算法的动物。试想下述场景:当依据人工智能展开行动变得足够便捷有效时,行动者便会倾向于采信人工智能,此时,看似是人类行动者基于自然语言在进行互动,实则是算法逻辑基于计算机语言在进行数字化运转。于是,人的主体创造性被侵蚀,人可能沦为算法动物。对此类情形,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清醒与警惕。

  邓玉龙: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内容(AIGC)具有高度集成共享的特性,能够高效地对人类知识进行数据挖掘、信息生成。调适人的主体创造性与信息高度集成共享之间的关系,我们需做到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通过人的创造性扩大AIGC数据库,当下AIGC主要是依赖于大语言模型,以大量的网络文本作为训练数据库生成的,通过人的创造性生成可以不局限于网络文本,而是进一步扩展数据库的训练文本,从而提高其丰富度。其次,需要通过人的创造性为AIGC提供价值训练,通过人的创造性生成的价值立场、伦理法则等与AIGC的训练数据库相融合,从而建构可信赖、可持续的信息高度集成共享机制。最后,需要将人创造性生成的内容与AIGC共同作为人类知识的来源,人类知识的获得不能仅仅局限于AIGC,而是需要人发挥其主体创造性对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内容进行反思和拓展,将人类无法被数据化的、经验性的知识与AIGC数据化的知识融合成为人类知识的来源。

  (本版编辑张颖天整理)

我们该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挑战

返回基金会动态列表>我们该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挑战?

作为第四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人工智能技术正以一种迅猛发展的态势,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跃升。然而,人工智能在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伦理风险和挑战。

 

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对人类社会的不同领域的伦理存在有什么影响?

 

我们应该制定什么政策来前瞻性地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伦理挑战?

 

2022年4月25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关系视角的审视》报告发布会线上举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俞建拖介绍报告主要内容,多名相关专家学者以报告为基础,围绕上述议题展开深入探讨。

 

人工智能的伦理影响

 

《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关系视角的审视》(下称“报告”)从关系论视角出发,对人类智能、社会与伦理进行概述,解读关系论下人工智能伦理讨论框架,同时从市场经济、家庭、一般社会、国家和社会、国际关系、人与自然六方面分析人工智能的伦理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面向未来人工智能伦理发展的建议。

 

报告指出,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渗入有助于促进个人和组织的赋能,促进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扩展人的机会空间和自由,促进经济的繁荣,减少绝对贫困和剥夺,这些可以视为伦理增益。但是,人工智能的使用可能也会带来一系列伦理风险和挑战,包括失控风险、恶意使用、适应性风险、认知风险等,这些风险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表现。

 

市场经济方面,人工智能在改善劳工工作环境、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和经济繁荣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垄断、过度榨取消费者剩余、劳动力替代、阶层分化和固化等问题,并有可能深刻影响市场经济中的雇佣关系、竞争关系、合作模式、所有关系(所有权)以及相关的伦理规范。

 

家庭关系方面,人工智能的积极成果是使得一些家庭成员得以被解放,从而可以从事对家庭福祉更有益的事,但功能的疏解可能会使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联系更松散。

 

随着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可能会出现人工智能扮演家庭成员角色的需求,如人工智能儿童、人工智能伴侣、人工智能长辈等,当人工智能开始介入家庭内部人际关系,原来用来规范人类家庭成员的伦理很难再直接适用,而且关系身份的传递也可能导致认知上的混乱。

 

社会伦理关系方面,一方面,人工智能广泛使用,可能会根本上重塑组织性互动,比如学校作为最重要的伦理再生产组织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也有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而在一般非组织性的社会活动中,人工智能的应用以及数据信息环境的改变,社会可能更难在什么是真相和真实知识上达成共识,人们更容易陷入“信息茧房”,机器决策可能会产生“无用阶级”,“大数据+人工智能”对个人隐私侵犯也可能会逼迫人们采取面具化生存策略。

 

国家和社会层面,人工智能可以被广泛用于公共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使国家治理变得更加具有公平公正、民主参与、透明、负责任以及高效,促进国家的善治。

 

但是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以及虚拟生活方式的普遍流行,国家认同可能会被削弱,机器人税和普遍基本收入会被越来越多的考虑,但是也引发政府规模和权力的扩大,以及随之而来的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调整,譬如公民对政府的高度依赖、政府社会监控的强化以及个人自由空间的压缩等。

 

来源:央视网

 

国际关系层面,人工智能正在成为大国竞争的胜负手和重要领域。从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需求看,人工智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地缘政治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制约其潜能的发挥。人工智能在发达国家的开发和应用,也可能导致全球价值链发展趋势被重置,导致发展中国家被边缘化以及对发达国家的依附。

 

人工智能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包括智能武器的开发与部署、智能军事决策系统、非常规智能战争等,可能会引发军事战略的根本性变革,给国际秩序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

 

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减少攫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更好地顺应和应对自然界挑战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可能助长人类创造的雄心,特别是人工智能在生物改造领域的应用,对既有生态体系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真知灼见: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伦理挑战?

 

来源:央视网

 

报告发布会上,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何怀宏指出人工智能是一种区别于传统人造物的机器,其能力对人类而言还有很多未被发掘的部分,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人和人工智能这一特殊关系,思考如何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如何给人类赋能、如何深入具体地将人工智能运用到各个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的运用会带来哪些新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段伟文探讨了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主体问题。他指出,当前实践人工智能领域的伦理规范主要是以科技公司为主体,政府也应积极的参与到该领域的伦理治理中,扮演积极的角色,更加灵活地进行适应性治理。

 

暨南大学教授、海国图智研究院院长陈定定认为当前社会的主要问题是伦理规范泛滥和冲突,应该建立一个通用的、全面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卓尔智联研究院执行院长蔡恒进指出,未来三五年内人工智能会有重大突破,元宇宙和Web3.0可以看作是人工智能的重要进展。在Web3.0时代,个体、企业、国家将会成为机器节点并融合为超级智能,这有可能会对社会伦理关系产生影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副主任江溯指出,随着智能性技术广泛使用,社会可能会慢慢变成“全景敞视监狱”,个人的自由空间可能会被压缩。我们应该在法律领域探讨相关问题,研判人工智能应用的法律限度并加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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