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由宁波市政府和上海交通大学共同组建,2019年2月26日正式注册,为宁波市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作为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交大)在宁波市的独立研究机构,由交大按照校级研发平台进行管理。
研究院旨在搭建政产学研用高端创新资源的合作平台,构建集聚高端人才的纽带,形成支撑宁波市相关领域创新创业的重要引擎,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成果产业化。研究院将打造跨学科、多领域、尖端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一体的国际一流人工智能科研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力争建成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研究基地、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创业基地。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
2、报名办法: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网站(http://naii.sjtu.edu.cn/2478.html)根据相关要求,发送邮件至相应岗位负责人员(详见附件),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
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院务会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考核资格。经上海交通大学人事部门同意,认定招聘岗位为高层次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将在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网站、上海交通大学人才招聘网、宁波市人才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的人员将由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综合办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与体检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形式为专家评审,经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研究院学术评审委员会)和院务会审议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结果将于院务会审议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聚贤纳才”栏目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称评聘根据校内、省内规定流程进行。
六、有关事项
根据省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本次招聘人员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七、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丽园北路1350弄50号众创空间5号楼,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综合办(网址:http://naii.sjtu.edu.cn/index.html)联系人:王老师0574-8728891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5990
附件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
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
2022年1月17日
关于公布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2022年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对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15楼大会议室(地址: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A7幢15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及有关事项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中,如遇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而造成面试对象人数缺少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可提供房产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学校盖章的,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者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组织部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15267844328。
附件: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xls
高新区组织部
2023年7月3日
2023浙江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招聘事业身份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2022年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对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15楼大会议室(地址: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A7幢15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及有关事项
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中,如遇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而造成面试对象人数缺少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可提供房产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学校盖章的,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者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组织部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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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
高新区组织部
2023年7月3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宁波中科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宁波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3/7/3/art_1229021956_4284654.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