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视唯盛”)牵头拟与张家港巨盛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关联人高强先生共同在张家港市发起设立张家港何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何熠智能”),何熠智能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昇视唯盛将指定其关联公司以现金出资持有何熠智能6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并购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并购基金已到退出期,为进一步明确基金退出相关事项及时间安排,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实现预定的投资目标,保障各合伙人利益,并购基金各合伙人拟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告编号:2022-06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11:00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本次公司参股公司牵头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告编号:2022-07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视唯盛”)牵头拟与张家港巨盛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盛数控”)及公司关联人高强先生共同在张家港市发起设立张家港何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何熠智能”、“标的公司”),何熠智能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昇视唯盛将指定其关联公司以现金出资持有何熠智能60%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高强先生于2022年7月辞任公司副总经理,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高强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昇视唯盛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2%的股份。
巨盛数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中辉路60号6幢2层2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德钊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1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翻译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及其配件、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除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德钊55.25%;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2%;上海柳胥机器人合伙企业10%;上海汤琦科技合伙企业9.75%;无锡锦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昇视唯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家港巨盛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张家港巨盛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大新镇新创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小军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5日
主营业务:数控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小军60%;陈震30%;杨晓凤10%。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巨盛数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高强先生
姓名:高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高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投资设立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何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住所:张家港市大新镇新创路3号B幢4层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五金工具类产品的精密加工共享工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及系统集成;五金工具类精密加工设备研发及销售。(上述具体项目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2、主要股东及出资方式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张家港巨盛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高强
(一)建设主体
1.项目公司设立:拟由甲方牵头,三方共同出资(其中,甲方指定其关联公司),在张家港市大新镇发起设立张家港何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待定,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五金工具类产品的精密加工共享工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及系统集成;五金工具类精密加工设备研发及销售。(上述具体项目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二)各方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方成立“共享工厂工作组”,就规划建设、公司落地运营等工作安排专人,切实推进项目实施。
2.选择丙方作为项目公司负责人,组织推进项目公司注册、筹建、运营等事项。
3.三方承诺依法经营,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遵守当地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并依法履行报规报建等程序。
(三)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协议,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两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两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四)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五)保密条款
三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其它相关文本承担保密义务,并对其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人员的保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有违反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目的:
张家港是全国五金工具之镇,五金工具类产品行销世界,全产业链完整,针对当地五金工具等支柱性产业智能化生产需求,参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五金工具类产品的精密加工共享工厂,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公司机器人本体业务的应用场景和下游市场,提升工业机器人本体的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尽管公司及参股公司具有丰富的智能制造生产经验,在机器人视觉应用、机器人本体及智能化产线搭建方面已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何熠智能成立后能否快速完成产线建设以及能否实现高效运营和预期发展目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关联人高强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书》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参股公司昇视唯盛牵头与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系为拓展张家港地区五金工具智能化生产业务而发生,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股公司牵头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并购基金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以及《关于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直投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表“鲁城济南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合作投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大直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长城证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
鉴于并购基金已到退出期,为进一步明确基金退出相关事项及时间安排,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实现预定的投资目标,保障各合伙人利益,并购基金各合伙人拟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并购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延长合伙期限
1.各方一致同意将《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2.上述退出期期满前,任一方均有权向普通合伙人发出书面终止本基金的通知,并由普通合伙人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普通合伙人应履行清算义务。《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的,清算期自终止基金的通知发出之日或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起算,清算期不超过15日。
第二条投资收益计算方式及分配时间
各方一致确认投资收益是指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内通过投资本基金应获得的实际投资收益(即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每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的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当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未退出投资本金*7.2%/365。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于《合伙协议》项下每一分配期间可获得的最高参考投资收益=该分配期间每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之和。分配期间指上一分配日(含)至下一分配日之间的实际天数,其中首个核算期间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首期对基金认缴出资全部到位之日(含)起至首个分配日(不含)止之间的实际天数;最后一个核算期间为前一个分配日(含)至基金终止日(不含)之间的实际天数。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向基金缴付首期出资之日起每3个月为一个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每个核算周期内基金应至少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一次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分配时间不得晚于每个核算周期内最后一天。
第三条最高参考投资收益补足计算公式及支付时间
如在任一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期满时,基金未能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则差额补足义务人同意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差额补足,并于该收益核算周期期满之日起15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
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差额补足计算公式如下:
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差额补足金额=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应取得投资收益金额-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已经取得最高参考投资收益金额。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投资本金的补足义务
清算期结束时,如乙方收到的现金分配款项少于乙方投资本金,对差额部分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在清算期届满后15日内进行补足,差额补足金额=乙方投资本金-基金终止前乙方已获分配的投资本金。
如丙方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则甲方差额补足义务无须等待清算事宜结束,即在《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基金终止事宜发生之日起第15日,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第五条未按期支付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差额补足款项的,甲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每日万分之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收到任一期差额补足款项的,乙方有权宣布剩余全部债务提前到期。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人民币4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22,000万元)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并购基金已到退出期,为进一步明确基金退出相关事项及时间安排,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实现预定的投资目标,保障各合伙人利益,因此签署该补充协议。根据基金的实际出资日期及实际出资额,公司预计承担的担保金额上限为23,433万元。此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补充约定,明确了基金后续退出安排及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签署并购基金补充协议,是在并购基金目前所投项目及退出情况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并购基金的实际情况。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基金后续退出事项作出了相应安排,有利于更好的实现并购基金的退出及投资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4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2.54%。其中40,800.00万元为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并购基金优先级合伙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形成的担保;109,632.00万元为股东大会在2022年5月审批授权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风险提示
本次并购基金延期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是否延期等事项将受其他合伙人表决意见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基金进展情况,如有需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告编号:2022-07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ST工智公告编号:2023-08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合称“目标公司”)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及历次进展公告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工智,证券代码:000584)自2023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目标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同时,公司仍有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同安矿产品的回复愿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收到其他交易对手方关于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告知。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交易对手方关于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告知。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利润表: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海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海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2、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并购基金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特种”)进行增资。哈工特种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特种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特种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哈工特种的股权处置事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期限、增加承诺业绩、回购、差额补足、起诉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快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和军工行业,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的累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收购刘延中持有的江机民科67.9626%股权,吴宇英持有的江机民科1.4348%股权,李博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丁海英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杜研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购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
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需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即58,000万元支付给交易对手方,若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交易对手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公司需支付3,000万元作为补偿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事项将根据协议的约定办理。
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为降低经营风险,同时筹集资金发展军工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严格系统科技(太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出售所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80%的股权事项明确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9月签订了《投资意向书》。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现任副董事长于振中先生任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姜延滨先生,副总经理李皓先生任太原严格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公司本次出售天津福臻80%的股权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转让价格拟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后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达成交易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5、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赵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晴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振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晴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振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9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降低经营风险,同时筹集资金发展军工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严格系统科技(太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甲方”)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公司拟向甲方出售所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最终转让比例以各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或类似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公司也已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标的的估值、交易方式等进行了多轮沟通协商。具体交易方案尚在进一步磋商论证中,目前尚未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已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重组报告书后,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所筹划的交易事项能否按预期顺利开展、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受疫情影响,交易标的所属行业、目前和未来经营情况、现金流及交易对手方的投资逻辑、决策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本次交易标的的估值存在一定的波动。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B1294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杜磊先生、独立董事陆健先生、独立董事潘毅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异议声明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2137号)》和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981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在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
1、国外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情况
自世界上最早的工业机器人Unimate于1959年在美国诞生以来,工业机器人经过60余年的发展,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五金机械、食品饮料、医疗、军工等行业。从产业格局角度,目前工业机器人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四大家族”(瑞士ABB、日本发那科FANUC、日本安川YASKAWA、德国库卡KUKA)为主导品牌、欧系与日系并肩发展的行业格局。从全球角度来看,欧洲和日本是工业机器人主要供应商,ABB、库卡(KUKA)、发那科(FANUC)、安川电机(YASKAWA)四家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约50%。而由于中国、日本和印度等国家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亚太地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生产国和雇主。
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统计,2021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强劲反弹,市场规模为175亿美元,超过2018年达到的历史最高值165亿美元,安装量创下历史新高,达到48.7万台,同比增长27%。预计至2022年,工业机器人市场进一步增长,将达到195亿美元。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释放以及工业机器人的进一步普及,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有望持续增加。
2、国内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工业机器人起步较晚,21世纪后随着工业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工业机器人产量由2012年的5673台增长至2021年的36.6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8.88%,并于2013年起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应用市场。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目前以外资品牌为主,据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简称CRIA)与国际机器人联合会(简称IFR)统计,四大家族等外资品牌的工业机器人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近些年保持在60%以上,国产替代的空间巨大。虽然近年来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影响,工业机器人产量增速有所放缓,但在人口红利消失、制造业转型升级等多因素影响下,预计我国工业机器人行业未来仍具备较大潜力,同时也面临较强竞争。虽然我国工业机器人市场目前仍以外资品牌机器人为主,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在机器人领域的快速发展,我国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市场份额也在逐步提升,与外资品牌机器人的差距在逐步缩小。
哈工智能作为国内工业机器人行业的上市企业,拥有较为齐全的产业链和较为深厚的产业积累,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积极通过内部精益管理和外部资源整合,努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业绩,助力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一汽集团、奇瑞捷豹路虎、长安福特、沃尔沃汽车集团、蔚来汽车、上海大众、广汽本田、长安汽车、东风柳州汽车、北汽集团、江淮汽车、北京奔驰、卡斯马、海斯坦普、法国雷诺汽车(RENAULT)、法国标致汽车(PEUGEOT)、俄罗斯拉达汽车(LADA)、比亚迪等国际国内一线汽车制造厂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号召力。
(二)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智能制造业务。
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围绕工业机器人进行全产业链布局,目前涵盖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本体的制造和销售(工业机器人本体)及工业机器人一站式服务平台(工业机器人服务)三个子板块。
在工业机器人应用方面,公司专注于智能自动化装备、焊接/连接机器人系统集成核心技术的研发、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专业为汽车、汽车零部件、医疗设备等行业客户提供先进的智能化柔性生产线,是高端智能自动化装备系统集成供应商。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务主要由下属天津福臻、上海奥特博格、瑞弗机电、哈工易科、柯灵实业等子公司实施。其中:(1)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上海奥特博格主要从事工业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和工业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应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汽车车身智能化柔性生产线以工业机器人本体作为基础,以结构化的智能总线技术、自动化控制管理技术、电子检测传感技术和机器人应用技术等为纽带,将原本相互隔离独立的硬件设备、软件控制信息系统和彼此独立的应用功能进行有机结合、融合优化与系统集成,形成彼此关联、智能控制、协同作业的有机整体,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并从客户需求出发,优化设计定制,可以帮助客户更为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计划,可以有效实现优化车身生产线的数据采集、多任务混产、自动检测故障等目标,有利于客户生产的智能化改造和转型升级。经过多年发展,天津福臻在智能柔性总拼、高速传输和柔性切换系统、夹具高速柔性切换技术、激光技术、包边技术、冲铆技术、车身轻量化技术及机器人门盖自动智能装配技术等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目前,天津福臻、上海奥特博格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奇瑞捷豹路虎汽车、长安福特汽车、沃尔沃汽车集团、蔚来汽车、上海大众、广汽本田、华晨宝马、长安汽车、东风柳州、北京汽车、江淮汽车、北京奔驰等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及卡斯马、海斯坦普等国际一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号召力。(2)控股公司瑞弗机电专注于白车身焊装主线、地板线、侧围线等自动化要求高的工业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应用装备制造和服务领域。在汽车领域,瑞弗机电主要提供汽车研发同步工程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焊装设备在汽车白车身领域的设计与制造,白车身质量保证技术咨询服务等,以实现汽车白车身焊接总成及各分总成的焊接定位、夹紧及工位间的输送等功能。基于客户产品多样化、设备投入经济性的要求,瑞弗机电提供柔性工艺设备,多车种共线的项目是瑞弗机电的特长与研发重心。此外,基于成熟的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应用技术与经验,瑞弗机电亦致力于工业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在航空航天、军工领域的各类技术应用/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参与多种技术改造项目。瑞弗机电主要客户包括法国雷诺汽车(RENAULT)、法国标致汽车(PEUGEOT)、俄罗斯拉达汽车(LADA)、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厂商。(3)控股公司哈工易科则致力于为一般工业领域客户提供机器人自动焊接综合解决方案,其已为特殊车辆、医疗设备、工程机械、船舶、压力容器、钢结构、新能源、制药装备、农用机械等行业客户提供服务,主要客户有合力叉车、楚天科技、国风塑业、徐工集团、南通勺海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机械集团等。哈工易科坚持以中厚板焊接自动化为主,通过持续技术研发投入实现了快速离线编程技术和焊接技术,有效提升了公司技术水平,围绕一般工业领域开拓了特变电工、中联农机、三一重工、惠生海工、中驰集团等国内优质企业客户。(4)全资子公司柯灵实业是精密工业清洗解决方案提供者,专注于为汽车行业及其配套供应商提供定制解决方案和服务,满足客户对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新能源汽车电池、变速器壳体、一般工业装备等产品在机加工、装配生产中,对产品清洁度、颗粒度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及提升产品质量。
工业机器人本体方面,控股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出表)哈工现代专注于工业机器人本体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其生产的工业机器人以六轴通用机器人等为主,目前产品超过20个型号,负载6kg-600kg,可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汽车部件、轨道客车、家电、电子、机加工、食品、建筑材料、工程机械、军工等行业。哈工现代机器人本体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对产品稳定性、质量、服务等具有高标准要求的汽车行业,并受到了来自客户的较高认可。
工业机器人服务方面,是由我耀机器人----“51ROBOT”平台负责开展相关业务,“51ROBOT”着眼新兴的机器人售后市场,致力于打造“工业机器人本体-操作编程培训-机器人标准系统-系统集成-实时监控软件-维护保养-二手机器人回收-翻新再制造”的可循环式工业机器人全生命周期生态链,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应用以及5G+AI+云的互通、互联、共融,为工业机器人提供更加先进的工业互联网服务。
上市公司为了降低对单一行业的依赖风险,积极调整现有业务布局,拟向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回笼资金,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同时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鼎兴矿业70%股权(鼎兴矿业直接持有兴锂科技51%股权)及兴锂科技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控制一定的含锂瓷土矿资源并掌握其采选技术,形成新能源行业的上游供给能力,未来还将积极探索向下游碳酸锂生产业务的延伸路径,在原有智能制造业务的基础上,实现对新能源板块业务的切入,提升原有智能制造业务的话语权,打造上市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新格局。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高端装备制造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依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采购,最终产品的零部件需求差异较大。因此,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及相关技术要求,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螺柱焊机、工业机器人本体、焊枪、涂胶设备等标准设备,其他采购原材料包括电气元件、钢材及外协件等。具体采购流程中,采购部门根据项目使用方的最终需求制作采购需求订单,审核并确认无误后生成请购单,经审批后对外采购原材料,原材料经验收后入库。
为减少因原材料供货不及时或质量、价格等发生变化而对公司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采购管理模式。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已逐步建立了健全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及完善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其中一类为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对于此类供应商,公司直接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另一种为新进供应商,公司会从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产品价格等多个维度对供应商进行初选和评价,符合条件的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采购方面,若客户已指定特定供应商及产品,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直接进行采购;若客户未指定原材料及外购件的品牌或型号,采购部门会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比价,并将比价结果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供应商管理方面,采购部将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组织生产、采购、质量管理等部门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供货时间、产品价格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实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更新。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多车型柔性车身生产解决方案和汽车白车身焊装自动化装备。由于客户需求不同产品差异化较大,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根据客户销售合同或订单的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开发、生产、装配与调试。
(3)销售模式
白车身焊装自动化装备为非标产品,对供应商在产品技术、质量、工期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此类客户采购的单个产品金额较大,往往采取招标方式为特定生产项目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因此公司一般通过参与客户招标的方式来获取销售合同或订单。汽车整车厂在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倾向于选择具备长期合作关系、产品质量高、售后服务完善、严格遵守交货周期的供应商。因此,技术实力强劲、项目经验丰富的供应商方能符合上述客户的选择标准并最终获得项目订单。
公司一般由项目运营部收集潜在项目信息,对于潜在的投标项目,公司组织研发、采购、销售等部门对招标产品进行可行性评审,评估通过后按照项目和客户实际情况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客户需求和技术指标等问题的前期交流。前期交流完成后,公司制作投标资料,期间持续与客户保持沟通,根据客户的修改意见不断完善方案。整车厂经过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定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开发周期等因素后,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协议评审,签订技术协议,项目运营部负责签订合同。
2、工业机器人本体的制造和销售
公司采用设计+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由于公司具备一定的工程开发能力,实行专业化经营,专注机器人本体研发生产。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生产设备具备良好的柔性制造能力,能够快速应对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这一业务模式使得公司在市场上能够集中优势资源进行竞争,通过自主产品自建营销体系来扩展客户群体。
3、工业机器人一站式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应用情况较为复杂,往往需要定制整套解决方案。机器人一站式服务平台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工业机器人本体、电控设备、机器人工作站-培训-机器人标准系统-系统集成-实时监控软件-维护保养-二手机器人回收-翻新再制造”的循环式全产业链服务。机器人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研究了客户的使用习惯、行业应用特点和广泛收集客户的意见,以及对便捷性和性价比等方面进行深入考虑,通过整合国际优质机器人品牌资源,为客户提供机器人管线包套装解决方案、机器人导轨套装解决方案、机器人防护服解决方案、机器人换枪盘套装解决方案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海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海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并购基金已将其持有的哈工海渡6.80%的股权以18,360,000.00元转让给哈工企赋。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仍在推进哈工海渡的股权处置事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期限、回购、差额补足、起诉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并购基金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特种”)进行增资。哈工特种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特种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特种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哈工特种的股权处置事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期限、回购、差额补足、起诉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快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和军工行业,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的累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收购刘延中持有的江机民科67.9626%股权,吴宇英持有的江机民科1.4348%股权,李博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丁海英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杜研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购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签署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需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即58,000万元支付给交易对手方,若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交易对手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公司需支付3,000万元作为补偿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关于江机民科收购事项双方目前还在持续洽谈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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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2023-04-29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合称“目标公司”)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及历次进展公告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工智,证券代码:000584)自2023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目标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同时,公司仍有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同安矿产品的回复愿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收到其他交易对手方关于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告知。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交易对手方关于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告知。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