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管),机构规格相当于宁波市行政正局级。主要承担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研究和编制全市重点行业、产业和区域的发展规划;全市经济运行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性建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规划的实施评估,以及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咨询;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课题研究及其它相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相关工作和研究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 位
岗位类别
人数
职位职责
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产业研究、区域规划与战略研究、
专业技术
1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与规划编制
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经济学、理学、工学类。
面向全国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
2.报名办法:网络报名或到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有效途径(如现场提交或邮寄、发邮件等)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报名的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院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招聘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本次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初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进行,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写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分数7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淘汰。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成绩: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结构化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结构化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发规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与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联系。
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
报名邮箱:tongjiali27@163.com
咨询电话:0574-89187892;15958273690(联系人:童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700。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2023年5月23日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科研技术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2年拟招聘第三批科研技术岗位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研究院简介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7月,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双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原则在宁波市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获批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
研究院聚焦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引进学校优势学科方向,汇聚国际一流人才,设立大连理工大学重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建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新材料与成型技术”、“绿色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以及“信息、软件与人工智能技术”五大创新中心和浙江省级博士后工作站。五大创新中心依托大连理工大学优势强势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宁波市经济产业等综合优势形成重大创新平台,以建立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器和高端人才荟萃基地为目标,由院士及知名专家担任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为推动研究院高质高效发展,研究院常年面向海内外招聘硕博及以上优秀人才。研究院此批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2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2年科研技术岗位招聘计划(第三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具有研究生教育学历;原则上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候选人还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福利
1.薪酬结构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年度专项奖励+十三薪”。其中,岗位工资按照研究院标准确定;基本工资比照事业编制入职工资标准确定;奖励性绩效、年度专项奖励按工作业绩参与分配。
2.薪资待遇
专职科研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年薪需要根据个人职称、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研究院按宁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按照《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目(2022版)》进行人才分类,针对不同人才类型提供薪资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税前年薪
个人科研启动经费
市/区安家补助
市/区购房补贴
研究院安家购房补贴
顶尖人才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最高800万
最高300万
一事一议
特优人才
100万
最高100万
领军人才
58-61万起
200万
80万
最高80万
60万
拔尖人才
48-51万起
100万
50万
最高50万
高级人才
副高级职称/优秀博士后
27-31万起
7-30万
15万
最高30万
35万
博士
19-22万起
25万
硕士(中级职称)
15-18万起
共享团队科研经费
/
毕业10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一次性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
/
一般硕士
14-17万起
3.科研保障:研究院提供一流科研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
4.福利待遇
(1)生活补贴: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江北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按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分三期申请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研究院为在宁波市江北、鄞州、海曙、北仑、镇海五区内无个人房产的全职员工提供为期一年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3)其他:职工食堂、职工周转宿舍、免费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疗休养、春秋游、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健身活动场地等。
五、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nbidut@dlut.edu.cn。
2.报名步骤
(1)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技能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请将Word版本报名表与PDF应聘材料共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通知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参加面试,请各位候选人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七、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研究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候选人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
1.本公告长期有效,即日起接受报名。
2.联系方式:0574-27969800(陈老师)
3.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6号
4.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官网:http://nbidut.dlut.edu.cn/index.htm
5.各科研团队详细介绍:http://nbidut.dlut.edu.cn/kjyf/kytd.htm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2年科研技术岗位招聘计划(第三批)》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