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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30》和《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3)》发布词 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报告

《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30》和《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3)》发布词

原创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东方法学收录于合集#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53个#法治论坛70个

发布人刘晓红

上海政法学院院长、蓝皮书编委会副主任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

受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编委会主任崔亚东同志的委托,现在我发布《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3.0》和《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1)》。

关于《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3.0》

为繁荣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客观、准确、全面反映我国乃至世界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状况,推动人工智能法治体系建设,《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编委会特邀国内外部分人工智能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20年制定发布了《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的1.0版本,2021年为2.0版本,并依据该《指数》对国内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进行了评估,形成了《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19)》和《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0)》,分别在当年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发布,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编委会根据两年的实践,并征求、咨询了各位专家的意见,组织对《指数2.0》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指数体系对人工智能法治实施状况、公众感受与发展前景的关注等项,形成了《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3.0》(以下简称《指数3.0》)。

《指数3.0》编制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明确为:一是覆盖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全覆盖”。《指数3.0》的体系框架包括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政策、理论、执法、市场、社会、环境、人才7个层面,能够较好反映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整体面貌。二是关照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全领域”。《指数3.0》以政策和实施为根基,以市场、公众和环境为中坚,以理论和人才谋未来,体现了本指数对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聚焦关注,用法治的手段保障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三是强调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全跟踪”。根据评估目的和要求,《指数3.0》主要采用主观问卷和客观测评两种方法收集相关数据来对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力图通过对不同视角的解读和整合分析,以期得出多维的、较为接近实际情况的综合判断。

《指数3.0》优化调整创新点:一是更加注重评价指标设置的逻辑性。将《指数2.0》一级指标“执法实施A3”项下“隐私保护B10”二级指标删除,将这部分内容的指标测评调整充实到“应用感受B17”之中,这样调整使得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更为严谨、合理、自洽;二是更加凸显评价指标权重的合理性。下调《指数2.0》一级指标“政策文件A1”权重,相应提升了一级指标“执法实施A3”的权重,使得评价的重点更为聚焦、更为精准;三是更加聚焦人工智能法治环境重要性。下调《指数2.0》一级指标“社会关注A5”的权重,相应提升了一级指标“法治环境A6”权重,注重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作用的同时有效防范其风险,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算法设计和数据运用的监督管理,推动人工智能行业健康成长,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关于《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1)》

根据《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3.0》所设定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办法,蓝皮书编委会组织专家团队对2021年我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状况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也是自2020年以来,连续第三年对我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状况进行评估。

2021年是我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重要年份,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的建设方针,强调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产业在提高国家竞争力上的重要价值,智能社会、数字社会治理备受关注。因此,本次评估从遵循法规政策文件、法治理论支撑、执法实施效果、法律市场规模、社会关注期待、法治环境培育等维度对人工智能法治发展,开展全面、系统评估,这对于智能社会、数字社会治理建设十分必要。

本次评估工作2022年1月启动,主要方法:一是调查问卷。评估团队对人工智能技术人员、研究者、人工智能法律产品使用者等社会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共计回收有效问卷1096份;二是客观测评。围绕人工智能法治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搜集汇总多地(主要是互联网)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相关的客观数据信息进行测评,并进行数据检验,以保证工作统计材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测评结果显示:2021年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总体得分89.04分,相较于2020年上升3.6分,总体处于“较高水平”,已经接近“高水平”。这说明人工智能在中国发展已驶入快车道,发展状态良好:一是人工智能领域顶层设计与技术发展同步推进。相比2020年,2021年我国在人工智能法治的顶层设计上持续进展。如2021年8月1日,国内首个针对人脸识别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实施。9月25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同月,《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二是人工智能法治的规范资源与人才资源愈发充沛。测评结果显示,一方面,行政立法的完善充实了人工智能法治的基础性制度资源,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具有了相对稳定的制度预期。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法治教育从草创走向充实,初具规模,足以支撑未来数十年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人才培养系统。人工智能法治人才的充实又反过来助推了人工智能法治的进一步科学化与理性化,形成良性循环;三是符合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文化持续生长。测评结果显示,在日常生活中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依赖程度不断上升,社会公众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态度愈加审慎,社会大众以其多层次的知识结构和弥散化的监督效应,常常能够对人工智能技术的“黑箱”特性以及人工智能产业不可避免的逐利本质作出有力的回应。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不断跟进最大限度地打消公众在人工智能法治体系的建构中容易产生的陌生感、怀疑感;四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稳步有序展开。测评结果显示,相比2020年,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在更大程度上得到司法人员的认可和接受。在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辅助下,司法活动的效率和可预测性同步提升。同时,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研发工作也愈发重视传统司法技艺的智识反哺,逐步实现了法学和计算科学的有机融合。

这次评估的结果,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所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目前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蓬勃兴起,正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加速跃升,人工智能依法治理标志性事件在世界范围内层出不穷。基于此,评估工作无论是指数的设置、评估的方法、资料的占有,还是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都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在今后加以改进、提升,也非常希望得到法学法律界、科技界专家学者和社会广大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共同为推动人工智能法治建设体系建设,繁荣引领人工智能法治研究出力。

谢谢!

《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专家组

2022年9月2日

原标题:《《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3.0》和《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1)》发布词》

人工智能法治论坛举行

昨天,2023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数字治理:生成式人工智能之法律回应”,500余名嘉宾现场参会,超35万人次在线观看直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出席论坛并致辞。

论坛发布了《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2023)》《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4.0》《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2)》。蓝皮书汇总各国有关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最新资料,尤其是以ChatGPT为代表的最前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元宇宙规制等热点问题,形成分析报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出席论坛。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成效显著

原标题: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成效显著

科技日报上海7月6日电(记者王春)人工智能创新指数是反映国家人工智能创新水平的重要指标。7月6日,2023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在上海拉开帷幕,在会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2022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指数报告》,报告显示,目前中美两国引领世界人工智能发展,呈梯次分布的总体格局保持不变。但美国在国际化方面的优势尤其突出,高出中国约40分。部分国家进步明显,瑞典、荷兰首次进入第二梯队,近3年TOP15国家名单基本保持不变。

报告显示,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成效显著,人工智能创新指数近3年一直保持全球第二水平,在人才、教育、专利产出等方面均有所进步,但基础资源建设水平仍有待提高。

2022年,中国有10个三级指标名次相比2021年有所上升,主要集中在人才、教育、专利产出、创新制度等方面。优势指标数量也不断增长,从2021年的15个增加到2022年的18个。此外,我国公共数据的质量和开放度不高,相关指标排名靠后,信息化基础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移动蜂窝电话订阅率、互联网使用率、固定宽带订阅率等指标上均排在参评国家中等位置。

报告显示,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化进程加快。2022年,参评国家的人工智能企业总数和人工智能从业人口总数继续增长,且增幅均有所扩大。人工智能企业总数同比增长25%,高于2021年的18%;人工智能从业人口总数同比增长53%,显著高于2021年的10%。

此外,报告还显示人工智能正加速赋能科学研究。人工智能论文的学科主题分布较为广泛,除电子、通信、计算机科学等信息技术主题外,也涉及环境科学、地理科学、材料科学等基础学科主题。2020年―2022年,涉及环境科学、地理科学、材料科学等基础学科主题的人工智能论文数量不断增长,占人工智能论文总量的比重从2020年的5%上升到2022年的10%。

(责编:杨曦、吕骞)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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