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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丨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是什么软件啊

方案丨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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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焦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高水平构建整体智治体系,奋力打造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提升数字资源配置效率,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提供支撑,助力推动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全方位系统性重塑。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数字化改革总目标,按照“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原则,打造健壮稳定、集约高效、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开放兼容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政务网络安全“四横四纵”八大体系和“浙里办”“浙政钉”两大终端,全面服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群团、社会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改革主体,有效支撑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全领域改革,数字赋能决策、服务、执行、监督和评价履职全周期。

——到2021年底,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初步就绪,省市县一体统筹、集约高效的平台架构初步形成,有效对接国家平台。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应用支撑体系更加健全,“浙里办”“浙政钉”迭代优化,有力支撑各领域各方面重点应用。配套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和政务网络安全体系初步建立。

——到2022年底,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基本建成,技术架构、标准规范、服务能力等方面全国先行,实现对数字化改革各领域、各主体核心业务系统的有效支撑,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9%,分钟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公共信用产品日均使用量达到10万次以上。

——到2025年底,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全面建成,平台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数据资源实现高效率配置,全面支撑全领域、全主体、全周期数字化改革需求。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核心指标

三、建设原则

(一)赋能改革,以用促建。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平台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各领域数字化改革中堵点、难点问题,持续迭代升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

(二)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多跨协同、省市联动、内外网一体推进。

(三)集约建设,共享共治。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集约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体系,以“浙里办”和“浙政钉”为前端,实现各类数字化应用共同开发、协同治理。

(四)标准规范,开放兼容。坚持标准引领,以标准化促进数据资源深度融合、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坚持“领跑者”标准,形成“一地创新、全省受益”机制。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强化平台开放性和兼容性,形成多方参与、共优共创的生态体系。

(五)精准管理,高效服务。坚持好用易用,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平台建设和运维运营水平,实现量化细化、闭环管理,高质量保障服务供给,提供高效稳定、敏捷响应的高质量服务。

(六)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坚持网络安全底线,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数字化建设模式和技术路线。

四、总体框架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包含“四横四纵”八大体系、“两个掌上”(前端)。“四横”分别是全面覆盖数字化改革5大领域的业务应用体系、全省共建共享的应用支撑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四纵”分别是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和政务网络安全体系;“两个掌上”分别是“浙里办”“浙政钉”。

数字化改革以“浙里办”“浙政钉”为主前端,依托数据资源体系、应用支撑体系,围绕重大任务细化量化闭环管理要求,对部门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进行系统集成,构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领域的综合应用。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框架图

(一)两个“掌上”(前端)。统筹建设“浙里办”“浙政钉”平台,支撑各类应用在两个掌上(前端)高效开发、集成、部署与管理,实现数字化改革应用一端集成、同源发布。“浙里办”是数字化改革面向群众企业的总入口,支撑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集成汇聚全省政务服务、城市生活、社区治理等领域场景化应用,联通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政钉”是数字化改革面向机关工作人员的总入口,支撑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互通、业务联动与协作,集成汇聚全省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等数字化应用。

(二)业务应用体系。建设完善跨领域、跨业务、跨层级的一体化应用汇聚管理与协同支撑系统,支撑数字化改革应用综合集成、统一部署、全省共用,构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五大综合应用,建立相关各领域应用项目统筹协调机制,按需迭代提升部门核心业务数字化应用,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受益”。

(三)应用支撑体系。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包括公共信用、空间治理、可信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签名)、业务中台、智能中心等通用组件,强化业务中台的交互、表单、路由等集成功能。通过不断丰富组件,为各地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

(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完善全省共建共享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构建公共数据基础域、共享域、开放域,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基础域包括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数据归集系统、数据治理系统、基础库等;共享域包括数据共享系统、分析挖掘工具、算法模型、省域治理专题库、部门数据仓等;开放域包括开放授权系统、沙箱系统、开放数据空间和融合计算、开放算法库等。

(五)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建设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视联网,丰富功能,完善服务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及运维保障,推进专网、行业云与省政务云互联互通,为全省数字化改革业务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六)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和制订完善数字化改革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在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开放等方面制订配套制度,修订或废除与数字化改革要求不匹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七)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化建设,建立数字化改革平台支撑标准、数据共享标准、业务管理标准、技术应用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安全运维标准、系统应用集成标准等。在国家信息化标准安全体系框架下,积极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数字化改革地方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有效实施。

(八)组织保障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规划、建设、运维和运营领导责任制,推行“项目化实施+专班化推进”方式,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高效协同机制,健全数字化改革平台支撑的工作体系,提升改革主体的数字化能力。

(九)网络安全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等级分级保护要求,加快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构建覆盖物理设施、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协同治理能力,打造数字化改革网络安全屏障。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浙里办”“浙政钉”两个掌上(前端)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级各单位)

1.迭代升级“浙里办”。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服务领域由政务服务向城市生活、未来社区、数字乡村等领域延伸,全面融合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推进城市频道建设,综合集成各地特色服务,实现一端集成、全省共享。聚焦群众企业个性化需求,强化智能服务与授权管理,推动用户中心迭代升级。到2022年底,日活跃用户数达到300万。

2.迭代升级“浙政钉”。完善高效协同、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浙政钉”政务协同平台。持续迭代完善“浙政钉”基础平台和应用支撑能力,为各类应用提供统一的用户体系、工作流、电子签章(签名)、密码服务等公共支撑服务组件,实现通讯录安全可控、文档高效协同、政企互联互通。以“浙政钉”为统一入口,整合各类办公、管理、学习等移动应用,实现面向基层工作人员的移动应用一端集成。到2022年底,用户日活跃率达到80%。

(二)打造规范高效的应用集成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委政法委)

建立健全全省统一、规范高效的应用协同机制。围绕应用开发、部署、运行等关键环节,构建应用管理标准化流程。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管理系统,贯通“浙里办”“浙政钉”,综合集成高频刚需组件,支撑全省数字化应用规范开发、高效集成、稳定运行。强化应用运行监测,加强应用效能评估,促进应用体验优化、性能提升。

(三)加强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级各单位)

统筹规划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为各地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支撑。建立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应用组件目录。强制类组件要求数字化改革应用必须使用,推荐类组件可选择使用。针对数字化改革过程中的新任务、新需求,开发共性适用的应用支撑组件,汇聚各地各部门优秀组件,推进共建共享,丰富应用支撑体系;加强各地各部门的培训,强化技术支持,提升支撑组件的利用率。到2022年底,应用支撑平台可靠率达到99.5%,新建应用统一组件利用率达到90%,1.用户中心。提供政府用户、企业用户、自然人用户统一管理服务,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授权、统一电子签章、统一证照等组件服务。2.交互中心。提供用户与系统交互所需要的各类组件,包括统一评价、统一支付、统一物流、智能导服、消息通知、搜索、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地图导航等组件服务。3.业务中心。提供各领域机关单位定义业务规则、业务流程的组件支撑,包括流程定义、业务申报、业务办理、业务审批等组件服务。4.信用中心。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政务服务、行政监管、市场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提供信用查询、分类监管和智能分析等通用性个性化相结合的信用服务支撑,引入政务服务信用应用评估体系。5.空间中心。强化基础服务,形成空间治理“工具箱”,重点建设综合评价分析类、空间利用决策类、空间现状分析类工具。6.智能中心。通过区块链、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构建集成自然语音处理、视频图像解析、数据可视化、语言智能问答、多语言机器翻译、数据挖掘分析等功能的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库。

(四)加强共享开放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级各单位)

1.加强基础域建设,扩大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和管理范围,实现全领域数据高质量供给。完善全省统一公共数据目录系统,推动数据目录全域性、动态化管理,建设智能化标签系统。将公共数据归集范围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将医疗、教育、环保、水电气等行业的社会化公共数据纳入公共数据管理范围,推动社会化公共数据与政府公共数据的融合打通,实现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提升数据时效性、完整性。按需建设省级部门、设区市数据高铁,实现数据分钟级共享,加强全链路数据质量监控,建成高保障、高可用的数据供应链体系。加强数据治理,完善数据质量快速响应机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数源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制,建立重点数据7×24小时保障机制。

2.加强共享域建设,构建大数仓体系,形成全省共建共治共享、数据循环利用的机制,支撑重大改革应用。加强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构建完善省市县一体的协同高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到2022年底,数字化改革各类应用数据提升共享审批时效,平均审批时间压缩40%;进一步提升共享数据稳定性,接口稳定性达到99.9%。推进市、县(市、区)、镇(街)数据仓建设,实现数据资源按地域授权管理。加快建设省域治理专题库。推进区块链服务系统建设,支撑“区块链+政务服务”等应用创新,建立健全数据供给的可信安全保障机制。

3.加强开放域建设。完善开放域工具,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形成数据开放创新生态体系。完善公共数据平台开放域管理系统,提升监测监控、数据脱敏等模块功能,确保数据开放和应用安全合规。建立健全多租户管理、多层级开放的数据开放机制,完善受限开放类数据的申请审批机制。加大数据开放应用创新力度,积极开展国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持续举办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加强基层治理、民生改善、企业服务等领域数据开放;探索建立数据开放实验室,重点推进普惠金融、医疗保险、交通出行等行业应用,建立健全优秀应用项目跟踪服务和绩效评估机制,推动一批数据开放优秀应用项目落地孵化。

(五)加强集约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委机要局、省经信厅)

1.完善政务云服务体系。依托政务云,促进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行业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数字社会系统建设的支撑,开发建成高并发、大容量、高性能、强一致的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为社保、医保业务等全省集中应用系统上云提供支撑。完善云资源使用监管体系,持续提升云资源使用效率,到2022年底,政务云平台可靠性达到99.95%。

2.完善政务网络体系。迭代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整合部门互联网出口,实现公共服务网络与政务外网互联互通。迭代升级电子政务视联网,实施合规有效的密码保护,提升视联网平台安全能力。统筹物联感知网规划,在“雪亮工程”基础上整合接入视频、物联网等感知设备,形成政务感知网。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完善与政务外网数据跨网共享机制,建设全省内网业务协同数字化一体化支撑平台,提升内网基础支撑能力。到2022年底,政务外网骨干网带宽达到100G。

(六)加强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网信办、省委机要局)

1.构建覆盖数据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配套措施,推进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加快制订《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规范公共数据提供主体、使用主体和管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公共数据边界、范围和多元治理体系,健全数据共享和开放制度,推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2.建立数字化改革项目管理制度体系。编制《省级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指南》,明确项目技术标准和建设要求,指导规范新建项目,确保数据充分回流,有效支撑基层决策管理。健全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验收、运维与安全等管理要求,强化专家预审机制,强化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省市县信息化项目立项联审机制和资金分摊机制,建立市县重大信息化项目备案制。充分发挥“观星台”等展示交流平台的作用,发挥优秀项目示范作用。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数字化改革,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营模式。促进全域数字化能力的开源开放,培育多元参与的数字生态。

(七)加强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级各单位)

1.建立标准统筹机制。组建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标准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制订大数据标准建设的政策措施,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对牵头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和重点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

2.推进配套标准制定。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梳理数字化改革各领域的标准需求及建设业务、数据、技术、安全、研发、运维标准规范,构建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

3.建立标准推广机制。制订和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加大标准符合性审查力度,定期对数字化改革项目开展标准符合性审查。

(八)深化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委编办)

组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强化清单式闭环管理,完善谋划工作、实施举措、解决问题、反馈激励的工作闭环。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方案的指导、论证、评估。加大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健全机关技术型人才的职业发展体系,营造鼓励数字化改革创新氛围。探索推进电子政务管理职能调整。

(九)提升严密可靠的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委机要局,省级各单位)

1.健全政务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政务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政务云安全运行维护规范,提升政务云平台安全运行能力。制订《浙江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总则》,构建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策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2.健全政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省市两级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分析、态势预测和常态化治理,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一体化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支撑体系,建设内外网公共安全组件,统一提供国产密码、电子证书、电子签章等基础安全服务,提升安全支撑能力。加强应用和移动端安全管理。

3.健全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环节,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全省公共数据平台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防控机制,建立容灾备份、安全评价、日常巡检等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数据安全审计制度,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快推进存储传输加密、数据水印溯源、出口管控、多因子认证等系统建设,落实数据分类分级、安全态势感知、数据权限管控、日常审计等运营工作,防范数据篡改、泄漏、滥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

六、重点项目

实施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提升项目,围绕“四横四纵”八大体系和“浙里办”“浙政钉”两大终端,重点建设和提升13个子系统。

1.提升“浙里办”。优化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支持各地建设城市频道,稳步提升各地自主运营能力与效能。优化完善服务专区建设,综合集成各领域创新服务。推动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推荐、用户中心等功能迭代升级。(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2.提升“浙政钉”。完善“浙政钉”消息通知、工作流、地图服务、视联网、电子签章、数字证书等移动政务公共支撑服务组件,提升系统支撑能力。建立移动政务应用市场,打造一批覆盖数字化改革各领域的示范应用,在全省复制推广。(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3.建设一体化应用集成管理系统。强化应用全周期管理能力支撑,支持应用开发、部署、运行规范管理;强化应用全渠道覆盖能力支撑;强化应用全流程监控能力支撑,支持应用平稳运行、安全可控;强化高频刚需组件综合集成,支持应用快速开发、高效协同。(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4.建设组件服务超市系统。完善应用支撑体系组件中心,构建智能组件服务超市系统。完善政府部门用户、企业用户、自然人用户体系,健全统一授权服务、授权和鉴权机制。强化统一支付能力,拓展多方支付渠道。完善业务中心组件,增加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区块链、地图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档案局)

5.提升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优化升级信用“531X”工程,完善覆盖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五类主体信用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构建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信用智能服务,形成面向数字化改革全领域的“芯片式”公共信用产品智能化支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同单位:信用浙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提升公共数据共享治理系统。构建统一的全域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动数据目录全域性、动态化管理。建设地市数据仓、省级部门仓,按需建设省域治理专题库。建设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供应链,形成全省数据资源“一张图”、供需对接“一本账”。推动数据源头、综合、系统治理,建立问题数据及时反馈、整改、核验的问题处理机制。(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7.提升数据开放应用创新能力。举办创新大赛,挖掘、孵化、推广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型示范应用。到2022年底,实现开放数据集总量10000个、开放数据项50000项以上,推出80个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加快应用孵化推广。(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8.提升政务云高性能数据库能力。提供高并发、大容量、高性能、强一致的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支撑医疗、医保、社保等重点业务上云。(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9.提升省电子政务外网能力。构建广覆盖、高可靠的省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优化政务网络架构,满足公共服务接入政务外网需求,实现政务服务与公共服务等业务互联互通。(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10.提升省电子政务内网能力。构建集约化、高可靠的省电子政务内网基础设施,满足省市机关和县机关主要部门接入政务内网需求,以应用为牵引,加强内外网建设统筹,提供集约化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服务和文件交换、权限管理等应用支撑服务,提供隔离安全交换服务,实现政务内网、外网网间数据受控流动。(牵头单位:省委机要局)

11.提升省电子政务视联网能力。优化视联网平台架构,整合全省非涉密视频会议系统,提升电子政务视联网支撑能力,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视联网基础设施。(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12.建设电子政务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系统。搭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一件事”,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构建电子政务项目数字化资源全景图谱,逐步解决当前项目审批缺乏数据支撑、往年项目底数不清、项目绩效无法量化的问题。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实现全省专家资源的共建共享。(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13.建设政务网络和公共数据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系统,纵向对接中央、市级安全监管平台,横向对接省网络安全协同指挥平台。建设覆盖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数据提供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日志汇聚、监测分析、安全审计;形成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和预警处置机制,建立事前管审批、事中全留痕、事后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来源: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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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共图书馆中的应用路径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成熟,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为现代人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对公共图书馆来说,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的有效应用,推进传统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构建智慧图书馆,不但能够确保馆藏资源的有效传播与利用,还可以为广大读者带来更加便捷、智能、精准的服务。

重塑信息资源。人工智能技术在整合、检索、计算信息方面的功能强大,能促进对各类信息资源的规律开展进一步的挖掘,将各类问题定量化,通过各对象的相关规则对事物的发展走向进行预估。在公共图书馆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取代了以前只能由人来实现的工作,推动了信息资源的重塑,对信息服务深入智能化。以人工智能推动各类事物的智能体验,增强提取和处理信息的有效性,促进各类资源重组,增大馆内图书容量,实现用户更丰富多元的需求。如德国的康斯坦丁大学,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推动馆内文献资料的重组,完成了读者、藏书及借书证等的智能体验,设置了可视化阅览设施,使用户可从智能终端快速与馆内资源相连接。

创新服务模式。人工智能技术具有深度拓展人类智力的功能,可以提供图书馆服务,推动提升数字化图书馆服务水平。人工智能技术在完成资源重塑的同时,还能使图书馆的知识服务形象发生变化,在知识的生产、得到、传输与感知体验等不同业务流程中开展进一步的重塑,利用虚拟传感器具有的智能体验及高速计算功能,大幅增强了知识的重组效果,拓展知识服务的范围,减小知识服务的支出。另外,人工智能技术还利用信息推送等方式,按照读者感知要求与信息资源进行自主匹配,确保了和读者要求的有效链接。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数字化图书馆还能够构筑智能舆情监测系统,对舆情背景下传输信息者的神经网络改变走向进行预测,增强控制舆情的能力。

带来发展机遇。迄今为止,图书馆始终是新兴技术、知识探究及应用的最前线,大量图情学者始终在进行新技术研究。人工智能开启了新的图书馆研究浪潮,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公共图书馆,是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态势相适应,坚持以知识服务创新要求为核心。另外,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基于对理论及实践优势的保障,同样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有促进功能。现阶段。我国图书馆人工智能机制的构建和发展,坚持很好的结合图情学,建立其由上至下的决策反馈机制,在推动工智能传输,完成新兴技术与经济、文化良好相融的同时,也使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了新的内驱力。

智能检索服务。在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上,智能检索是其中的关键部分,特别是其和Agent等技术的相融,在增强信息的重组、过滤和归纳效率的同时,也确保了检索的智能性。该方式不仅可防止以往检索方式中关键词匹配上的约束,也可对读者的行为进行智能辨识、领会检索词和自主追踪,基于对用户喜好的了解,为其主动给出个性化的内容。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使图书馆的信息检索一直处于人工管理的难题得以解决,让机器来处理全部环节,既能增强效率,还减少了出错率。如南京大学将人工智能和射频识别等技术应用于图书馆中,完成了对馆内藏书的自动清点,可有助于用户对所需资源的信息进行实时查找,定位的准确率高达,平均每小时能检索一万册的图书,出错率不超过,使馆藏资源的检索效率得以大幅增强。

智能推送服务。智能推送是一种把人工智能和信息推送手段有效相融,是公共图书馆服务平台可以基于读者信息对其所需资源进行自主分析与组织,同时自动推送给读者的模式。主要有页面、邮件、频道等常规智能推送方式,用户登录某一个网站界面时,系统会将动态信息自动推送给他们,并且还能基于其的行为信息,通过某特殊软件为他们推送关键数据。图书馆内的资源或者信息出现改变时,系统将按照需求进行实时改正、删除错误信息,再次把正确数据发到用户界面。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图书馆用户的信息获取途径更为丰富,其能够对智能推送模式进行自由选择,更快获得个性化的服务内容。

智能辅导服务。智能辅导是将智能化代理及搜索等技术融进网络教育当中,以助于用户更好的网络答疑,构建高水平网络学习平台。公共图书馆用户可基于个人需要,适当规划网络学习时间,选去适当的学习课程。智能辅导系统会基于用户需求,为其提供一些在线课堂、人工答疑等更为灵活的网络辅导,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此类教学模式打破了地理空间与物理时间的束缚,达成了当代人在新知识上的诉求,并起到了公共图书馆的教育作用。通过人工智能算法,系统能对知识的形成、获取、应用等环节进行模拟,以友善的服务功能入口,让用户获得信息咨询方面的服务,发散人类智慧。大量公共图书馆还建立了知识、工具等方面的多种数据库,构筑其人工智能下的资源支持机制,可以对信息进行实时调取,以助于用户对个性化知识的有效获取。

提高智能图书检索功能。利用对智能检索服务的完善,能有效解决公共图书馆中的图书检索难题。在人工智能的发展中,智能检索其中一个关键的应用研究对象,通过其和技术的融合,能对既有资源信息进行有效重组,达成用户诉求,完成对语言及文本查询,大大增强了检索方法的高效性与精准性,并提升了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智能检索功能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

扩充阅读库并设置智能推送服务。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推送服务表现不俗,用户在当下的个性化阅读要求较高。人工智能技术和公共图书馆的信息推送功能有效相融,利用分析用户年龄的,系统则能展开智能化推送,将与其阅读方式相符的图书资源推送给他们。人工智能技术能基于读者所阅读页面为其提供更丰富的相应图书资源,由此能有效帮助他们阅读到更丰富的图书资源,推动了公共图书馆及其馆藏图书信息的高效利用。

全天候智能辅导服务优化。当前的公共图书馆设计及发掘,依然摒弃了原有的图书借阅方式,逐渐朝多元智能化发展。用户借助应用智能阅读平台,能基于个人需求对馆藏图书资源进行实时查询,打破了传统图书馆的时限约束。将人工智能算法引入图书馆智能阅读平台中,大幅提升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效率与品质。

当下,在图书馆中大展拳脚的人工智能设备日渐增多,大幅增强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健全了人机一体化服务思想。图书馆的未来发展,必定会更仰仗于人工智能的效能。为了确保人-机协作关系的融洽同存,则需要挖掘出其中的平衡点,构建出更具个性与人性的人机服务情境。

智能个性化定制服务。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发展下,公共图书馆有了智能检索模式,其借助自动学习效能,对用户的行为倾向和不同信息资源进行自主匹配,能提升信息检索的相关性,增强最终信息服务内容的有效性,此也是智能化个性定制服务得以完成的条件。现阶段部分图书馆通过智能机器人为公共图书馆用户提供服务,设计师基于图书馆服务特性,在机器人外型和效能上展开科学的设计,在吸引众多青年用户的同时,也会使公共图书馆信息流通率得到不断增强。特别是检索用户信息时,智能机器人具有的引导功能,不仅能引导整个检索流程,还能给出错误警示,或按照预设程序,达成用户个性定制的需要,使其获得更好的服务感知。

专业化智能定题服务。图书馆为了实现用户的特殊信息诉求需求,而给出的特殊信息服务,在以前被视作定题服务。在信息技术近年来不断的进步,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产生下,图书馆资源除了馆藏资源,还有借助网络获得的国际化数字信息资源。在图书馆信息服务体系中融入人工智能技术,能从全世界众多数字信息资源当中对用户所需信息进行快速的智能化检索、分析与甄选,并逐步产生出可以与现代社会人们的特殊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智能定题服务。

个性化智能代理服务。智能代理是一种智能搜索服务方式,其利用构筑智能信息体系与信息共享平台来智能化处理虚拟信息。该服务可以在用户对需求对象不明确下,利用智能化分析用户的操作行为将与其需求相符的信息自动推送给用户。此既可以使其更快查询到所需信息,同时也能让他们发现预料之外却真实需要的资源信息。

人性化人机服务环境。在数字化图书馆中融进人工智能技术,和图书馆工作人员一起提供信息服务时,可使他们发挥出引导效能,完成有效的人机融合,使机器对人们的需求更有效的感知,提升智能服务人性化程度。在此过程中,图书馆工作人员应起到协调效能,在人工智能技术实践方式的把握基础上,合理应用智能设备,既要借助智能设备的高效服务达成用户需要,也应构建现场人工引导等服务情境,确保人机工作的协调,一起构筑健康的服务环境。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智能化下,要清楚个人定位,和机器一起提供服务时,去积极体会用户感受,尽可能去除其负面感知,使更多人喜爱上智能设施,走进一个新的阅读空间,改善冰冷机器的情感缺失。

人机之间无障碍交流。在人和人工智能一起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应该构筑起人和机器间的“互动途径”。对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应用之后,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这样会带来人和机器之间相互信任的问题。要想更有效的发挥出人工智能的效能,则人必须对机器设备充满信任,将其视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形成图书馆工作人员和机器、用户和机器、图书馆工作人员和用户的良好数字互信体系。人工智能设备在勤勤恳恳提供服务时,可按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指令增强服务效率,但在他们产生问题时,图书馆要建立事前预警程序,以便于图书馆工作人员能及时解决。而图书馆工作人员和用户也应具备真实、不间断的情感互动,为用户的提供学习指导和敞开心扉的地方,这样才可以更有效的了解用户诉求,进而不断增强服务品质。

未来的公共图书馆必定会朝智能化方向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数字化图书馆的信息服务中起到了良好效能,这和图书馆管理人员素养的增强密不可分。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进步下,图书馆管理人员必须持续增强个人素养,以推动国家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作者:徐涛,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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