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与社会挑战
【摘要】人工智能所引发的一般性伦理与社会问题包括:失业问题、隐私问题、算法偏见、安全问题、机器权利和道德代码等。为了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与社会挑战,世界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都开始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伦理与社会问题的研究,积极建立规范与指南,推动社会各界就人工智能的伦理与社会监管达成共识。
【关键词】人工智能 机器伦理 社会挑战 【中图分类号】TP18 【文献标识码】A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简称AI)起源于人类的幻想,1651年英国学者霍布斯(Hobbes)在《利维坦》一书中指出可以制造一种“人工动物”,正因如此,历史学家戴森(Dyson)称霍布斯为人工智能的先驱。早期的人工智能只能基于预先设定的程序完成一些需要进行大量计算的具体任务,如下象棋、拼接图案、进行图片分类、回答简单问题等。当前借助深度学习等最新技术,一些人工智能设备实现了全自动化,能够自主推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如语言翻译、自动交易、人脸识别、无人驾驶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将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不可避免会冲击现有的伦理与社会秩序,带来一些伦理与社会问题。
人工智能的发展会带来一定的失业担忧
在许多领域,人工智能有望在一些特定类型的工作中取代人类,如流水线生产、汽车驾驶等。早在20世纪80年代,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尚未成熟之时,就已有学者对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就业问题进行了讨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列昂季耶夫(Leontief)曾预测未来三四十年将有大量工人被人工智能取代,从而形成巨大的就业与转业问题,就像上世纪大量马匹被机械取代一样,只不过这些后果将发生在人的身上罢了,除非政府能够对新技术带来的红利进行再分配。然而,多数人对人工智能发展的经济影响持乐观态度,认为人工智能在取代现有工作岗位的同时,还会创造出很多新的就业机会,就像机器大工业出现后,大量农民转变为工人那样。
从长远来看,人工智能将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前进的强大动力,能够创造出大量的新的社会财富,使人类拥有更多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但是,人们对人工智能引发失业问题的担忧并非只是杞人忧天,至少这种担忧隐含着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即如何让每个人都能够从人工智能所创造的财富中获得收益,而不是一部分人获得财富与自由,另一部分人却失去工作,陷入生活相对贫困之中。
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会侵犯人的隐私
人工智能的发展离不开大量数据的积累,通过大量数据训练算法,可使人工智能具备更加显著的问题解决能力,但这也使个人的隐私受到了威胁。大数据并非只是针对数据规模而言的,它通常具有3V性质,即海量(volume)、多样(variety)和实时(velocity)。在大数据技术和设备的支持下,个人的很多重要信息,如健康信息、位置信息和网络痕迹等,都可以被实时地采集和保存。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数据掌控者可以基于不完全的、模糊的碎片数据很方便地提取出一些有用的个人信息。这样,个人便失去了对自身隐私的控制,一些隐私甚至处于随时被窥探的状态。例如,谷歌旗下的一家位于伦敦的公司近期已获取了三家医院近160万病人的医疗数据,其中就涉及到非常敏感的个人健康信息。
现有的商业模式高度依赖对消费者数据的分析,因此消费者通过让渡隐私权获取相应收益的行为会受到多方鼓励。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这些主动提供的个人信息,与不经意间暴露的个人信息以及被非法窃取的个人信息一道,都有可能被应用于牟利。因此,如何在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中加强对个人数据的管控和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已成为必须予以关注的问题。
人工智能可能隐含着各种算法偏见
人工智能的算法虽说只是一种数学表达,看似与价值无涉,但实际上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主观偏见。这种偏见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既有可能来自于训练系统的数据输入,又有可能来自于编程人员的价值观嵌入。当算法使用过去的数据来预测未来时,那么计算结果便会受到所输入的数据和所设定的模型的影响。如果偏见已存在于算法之中,经深度学习后,这种偏见还有可能在算法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一个“自我实现的歧视性反馈循环”。例如,一位哈佛大学的非裔美籍博士生发现,她使用谷歌进行搜索时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你是否有被捕记录”的广告,而白人同学进行同样的搜索时并不会出现这一广告。其原因在于谷歌在设定算法时将黑人常用名与“你是否有被捕记录”的广告联系在一起了。这说明机器处理各类数据的算法中,很可能隐含着某种偏见。
与人类决策相比,基于人工智能的决策有望极大地减少重要决策中的偏见。但我们也应注意到,人的偏见是个体化的、局部性的,而人工智能算法的偏见则是系统的,一旦形成将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尽最大努力将那些违反社会共识与法律规范的偏见,从人工智能的算法中清除出去。
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会对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人工智能机器对任务的解读可能会出现偏差,这将导致人工智能机器根据错误的理解,以错误地方式来完成任务,如我们将人工智能机器的任务设定为让我们微笑,其可能以麻痹人类面部肌肉的方式来实现。当人工智能机器把在特定环境中学习到的行动策略应用到新的环境,可能会带来负面后果,如清洁机器人将在工厂环境中学习到的粗放工作方式应用到家庭环境,可能会破坏物品。
人工智能技术可能被用于开发武器,借助人脸识别、自动控制等技术开发的人工智能武器,可以实现全自动攻击目标。如果赋予人工智能武器自行选择并杀害人类的能力,将给我们的人身安全与自由构成极大威胁。除此之外,人工智能还有许多其他值得探讨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都应在技术产品商业化之前,予以妥善解决。
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会引发机器权利争论
未来的人工智能机器可能具备人类的思维和情感能力,并深入参与社会生活。这时,我们必须考虑是否以及如何保护人工智能机器的道德地位和法律权利。
在家庭领域,若人类与人工智能机器人建立了情感联系,我们可能需要以人道方式对待它们。陪伴型机器人不仅具备人的外貌特征,也可以对人类的情感进行识别与回应。在外貌方面,机器人与人类的相似程度一旦超过一定界限,人与机器之间可能产生移情作用。在情感方面,软银公司开发的机器人已可以通过面部表情和语调来判断人类情感,实现了机器与人的情感互动。
在商业领域,人工智能创作引发了知识产权问题的广泛讨论。20世纪50年代,美国就曾出现“机器创作”的法律属性争论,然而最终美国版权局明确规定其保护范围仅限于人的创作。人工智能发展将使机器人具备了更强的创作能力,如何界定这些知识产品的法律归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谷歌机器人可以作画,机器人“薇薇”可以创作诗歌。在这方面,日本政府计划给机器人的创作权予以保护,并拟修订《著作权法》。
人工智能有可能会获得完全的道德自主性
未来,随着人工智能道德自主性的提升,人工智能将从完全由人做出道德判断到获得完全的道德自主性。如何赋予人工智能道德判断能力,是开发人工智能技术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道德是人类社会中特有的现象,因此,将人类的道德规范写入人工智能程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直接方式。这时,人工智能程序作为人类的道德代理来完成任务,其道德行为在人类的可控范围之内。
如果技术进一步发展,人工智能可能具备完全的道德自主性。美国达特茅斯学院的摩尔(Moor)教授认为达到这一状态的标准是人工智能程序具备成年人的平均道德水平。在这一阶段,人工智能将自主制定行动策略、自主做出道德选择,其行为将不受人类控制。这将给现有的社会秩序与伦理规范带来强烈冲击。为了避免出现这一局面,需将人工智能的道德自主性限定在合理范围,使其行为可被人类预期。
人工智能社会问题的规范
人工智能应用可能带来的各种伦理与社会问题已经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世界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已开始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伦理与社会问题的研究,积极建立规范与指南。
第一,评估道德风险。2016年9月,英国标准协会(BSI)发布《机器人和机器系统的伦理设计和应用指南》,旨在帮助机器人制造商在设计阶段评估产品的道德风险,包括机器人欺诈、机器人与人的情感联系、种族及性别歧视等。
第二,明确人类优先。2016年12月,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发布《以伦理为基准的设计指南》,鼓励科研人员将伦理问题置于人工智能设计和研发的优先位置,强调人工智能应当符合人类价值观,服务于人类社会。
第三,建立共识网络。2017年1月,来自全球的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在BeneficialAI会议上联合签署了“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明确了安全性、利益共享等23条原则,并呼吁人工智能领域的工作者遵守这些原则,共同保障人类未来的利益和安全。
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我们有理由对人工智能的发展保持乐观的态度。纵观技术发展历史,人类一边创造新的技术,一边又适应这种技术。核能、克隆等技术的发展过程都伴随着各种担忧,随着人们就伦理问题达成共识,技术发展得到有效的监管。解决人工智能的伦理与社会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对新出现的诸如就业、隐私等问题有更好的把握,削弱人工智能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和谐共生。
(作者分别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导,医学人文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博士后、讲师)
【参考文献】
①NilssonNJ,TheQuestforArtificialIntelligence:AHistoryofIdeasandAchievement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9:13.
②曹建峰:《怎样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问题》,《学习时报》,2017年6月14日。
③[英]波斯特洛姆著,张体伟、张玉青译:《超级智能:路径、危险性与我们的战略》,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
④杜严勇:《情侣机器人对婚姻与性伦理的挑战初探》,《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年第9期。
⑤窦新颖:《人工智能创作不断冲击现有法律》,《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6月2日。
⑥段伟文:《机器人伦理的进路及其内涵》,《科学与社会》,2015年第2期。
责编/温祖俊 美编/杨玲玲
人工智能时代对媒体的挑战浅析
目前对于人工智能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人工智能是美好的、值得期待的,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工智能是人类文明的威胁。尽管在人工智能方面存在巨大分歧,但无人能阻挡这个时代的快速到来。十年来互联网和手机的发展普及说明,高科技浪潮是无法抗拒的,作为媒体人顺应发展才是唯一出路。
二、信息传播形态面临多重挑战
众所周知,随着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已经从文本、图像、视频、音频等单一媒体形态过渡到相互融合的跨媒体形态。当前几乎所有媒体都已经自觉不自觉地走上媒体融合的道路,这是世界传播新闻史上发生的最大变化。报刊、电台、电视台之间的相互融合成为常态,不同媒体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状态。
技术的发展使媒体在某些方面已经大大超出国家社会原先对媒体形态和体制机制的认知范围。在被称为“后媒体时代”的今天,我们受到的挑战,更多更直接的将是来自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冲击,我们认为这将是今后十年内媒体业界遇到的最大挑战之一,并且这些挑战将与媒体发展如影相随。
(一)媒体形态面临升级转型挑战
在互联网技术发展基础上,中国媒体已经实现了第一次转型,即由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融合转型。无论中央主流媒体、地方媒体还是新兴互联网媒体,基本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下一步媒体融合必然要向智能化方向发展。从新闻信息生产到传播整个产业链都将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而不断调适变化。目前可以观察到已经有两个方面已经和正在发生变化。一方面是受众需求的变化。随着人工智能的普及发展,受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同步发生变化,技术保障了新闻产品时效性,新闻零秒时差成为可能。如不久前美国拉斯维加斯赌场发生枪击案,现场视频几乎同步出现在中国观众面前。同时,移动化、视频化成为新闻信息受众的新追求,不能适应这一需求的传统媒体,其生存空间将进一步受到挤压。
另一方面是媒体技术的变化。过去十年间,媒体生产方式和生产工具发生革命性变化,数码摄影技术的平民化、信息传播的便利化等使新闻生产成本日益降低,自媒体雨后春笋般涌现,新闻单位垄断新闻信息发布的格局被打破,信息呈现爆炸状态。而在步入人工智能时代门槛后,智能化工具将迅速取代现在的媒体生产工具,采编发工具革命势必进一步引发媒体管理的变迁。媒体技术平台将更趋于精致化、智能化、一体化。例如,语音智能工具将取代传统采访录音的语音整理,机器翻译工具将打破更多语言隔阂障碍。
目前,媒体融合的主要形式是音视频之间的融合、传统报刊与互联网站的融合、通讯社与电台电视台之间不同业态的整合组合。而在人工智能背景下,这样的整合将变得更容易简单,可能出现多种融合集于个体一身的状态。智能化的办公方式,将真正打破集体办公模式,远程编发稿件、记者多能化将成为常态。信息的收集将更为方便快捷,智能传感器的广泛应用犹如天眼,可以为新闻信息提供更多现场素材。而更大的突破,将是跨媒体智能的普遍应用,高效的智能芯片和硬件像生物大脑和感知系统那样以极低功耗来高效地表达外部世界的复杂结构。
具体来讲,我们认为AR技术发展将使新闻产品更具体验式样,由目前的音视频化进入交互体验互动阶段,新闻产品形态和受众阅读工具都将随之发生改变。新闻感染力、现场体验力、与读者的互动力将得到发展,新闻产品立体化是个大方向。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高文认为,跨媒体智能理论研究主要围绕跨媒体感知计算理论展开,从视、听、语言等感知通道把外部世界转换为内部模型的过程出发,实现智能感知和认知。可以预料,在智能搜索引擎、计算机视觉和图像处理、机器翻译和自然语言理解、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方面,智能技术的每一步发展,都将对社会带来深刻影响,媒体当然无法置身度外。
(二)人工智能应用引发内容品质变化的挑战
大数据的运用已经对媒体发生重大影响。除了大量正面影响,如增加数据性分析,提高媒体报道内容的丰富性,也出现了媒体内容浅化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
新技术的运用大大提高了媒体人的劳动效率,数据抓取日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对数据的依赖以及对流量的追求,也导致一些媒体从业者逐渐放松了对内容的自我要求。商业网站和自媒体,甚至主流网站媒体也不能免俗,加入搏眼球、标题党的行列,有些信息含金量几乎为零,甚至是谣言。如“快看,刚刚中国又出大事了”“速看,马上被删的内幕”“太震撼了,美国白宫南草坪出现毛泽东雕像”等等,不一而足。媒体降低自身品格,陷入传播浅薄化泥淖,把十分严肃的内容用轻浮的口吻表达,这不是新闻文风改革,而是一种新闻自轻。目前国内自媒体难以计数,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的传播渠道每天产生大量分享内容,但真正优质作品不多见。新闻信息的重复生产传播导致新闻信息垃圾充斥的现象值得警惕。
(三)人工智能将加剧媒体及相关领域的洗牌
媒体运营中最主要的两个环节——生产与传播(传播过程包括营销)均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生产环节,智能化应用一方面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一方面也会导致媒体人员被替代。如智能机器人写稿技术的成熟将导致一些相关领域从业人员面临被裁员;与此同时,智能技术倒逼媒体采编发传统流程再造,对媒体适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对媒体通才(一专多能、采编发合一、采访评论兼顾、国内外新闻通吃等)的需求等变化将冲击目前全国新闻院校的设置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新闻教学面临重大变革。甚至有观点认为,这将导致一些新闻院校、专业被取消,或改为短期培训场所。
传播环节,新兴媒体的更迭将加速。十年来,从新浪博客一家独秀,到腾讯微信、微博、推特、公众号等自媒体迅速发展、互相取代来看,新兴媒体必然随着新技术的成熟经历兴衰周期,未来媒体形态业态实在难以估摸。这一点,现在就有必要做一些畅想。同样,新闻机构经济效益的获取也将经历重大转变,由过去的借助行政手段推广推销产品逐步向全面以市场导向为主转变。同时,随着用户阅读习惯的转变,盈利手段平台也将发生重大转移,从传统纸质广告向电子广告转移,由固定广告空间向移动电子空间转移。目前看来,媒体机构越来越重视手机广告的经营推送,这是大趋势。
三、人工智能时代呼唤媒体人的主体存在
人工智能时代,之所以被称为时代,就是具有对社会足够深刻的影响力。我们当前正处于互联网时代叠加智能时代,这是媒体业界面临的巨大挑战所在。而且,后者的挑战其深度广度将大大超越前者,其影响怎样估计都不会过高。智能化时代也是人类发展到现阶段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人工智能的影响在不久的将来将在各个领域全面体现,涉及交通、军事、科技、医药、教育、养老、伦理等几乎所有领域,其与新闻媒体关注的领域存在巨大交集。
人工智能在媒体的应用尽管可能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技术是用来为人的精神服务的,媒体空间发挥人可发挥的作用依然巨大。从现在看,最起码有两个方面还难以替代:一是新闻工作不是简单机械劳动,难以被智能机器取代;二是新闻工作是涉及政治思想宗教文化意识领域的高级劳动,如发表评论、参与国内国际外交舆论斗争等,不是智能化可以替代的,即使利用机器人写稿,也是在特定领域在人工管控下实现的,并且这方面技术的成熟和推广还要有一段过程。
在这一切发生改变的同时,媒体人的作用也将更为突出。媒体专家就像科技专家一样,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以及进行媒体舆论报道策划、对报道效果作出科学评价、全面规划媒体发展、评估媒体社会责任感等。智能化时代,媒体专家的核心作用必然得到强化,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媒体专家将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老记说事微信号:laojiss2017)
(林双川:新华社高级编辑;欧阳迪娜:新华社主任编辑)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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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与创新
当今时代是一个人工智能不断崛起的时代,大数据、云计算和认知技术的突破,加之国际互联网、物联网等层面信息交互的日益紧密化,为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壮大提供了绝佳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的相关统计,2018年,全球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将由2015年的1683.9亿元增加到2697.3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7%。而中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也将由2015年的203.9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60亿元,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1%。中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速度要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尤其是近年来人工智能在计算、检索、病虫害测报和天气预报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其效率水平已大大超越人类智慧,给社会生活和生产发展带来了积极效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也为深化政府治理变革提供了全新途径,在优化升级政府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价值。
首先,人工智能的崛起为有效控制政府规模提供了现实可能。所谓政府规模,即基于一定组织原则所组成的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总和,是由政府的机构、职能、权力和人员等各类有形和无形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既有研究已经表明,政府规模既非越小越好,亦非越大越好,政府规模过小极易诱发“市场失灵”,政府规模过大则不利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在强化政府治理能力的进程中,必须建构适度性的政府规模,这也是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基本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虽历经多次机构改革,但依然未逃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如何对政府规模做出有效控制依然是摆在当前我国政府治理模式变革层面的一项重要议题。人工智能的诞生为这一难题的化解提供了新路径。政府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治理范围、数量的界定及相关事务的复杂程度,其间任一层面的实现都要以相关数据的分析和把握为基本前提。
人工智能的发展为优化处理海量政府数据提供了可能,通过机器学习和精准算法,人工智能排除了人为因素下的生理局限,可以实现对数据更为科学的分析与整合,进而提出前瞻性的决策方案。在人工智能环境下,多部门的协同治理因智能终端的嵌入而变得更为简洁,这不仅使得治理主体从简单劳动中解放出来,达到降低人力成本的治理目标,而且也有助于推进治理过程的扁平化,在打破行政壁垒的过程中,更好地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显然,这些对于促进政府规模的精简和适度化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次,人工智能的崛起为强化政府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政府效率,简言之,即政府在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比率。作为公共行政学的核心命题,政府效率既是政府发展的基本要义,也是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重要目标。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各级政府的效率虽得到了显著提升,但受制于计划体制下传统治理模式带来的惯性影响,新时代政府效率的提升依然面临诸多障碍,尤其同民众的诉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此,党的十九大也明确提出了推进“效率变革”的发展要求。政府效率的强化不仅需要制度的完善,也渴求政府在治理工具上的突破创新。
人工智能的发展恰恰为此提供了便利。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嵌入有效节省了政府的财政支出。人工智能不仅具有优于常人的精确性,同时也更为便捷和快速,以办公自动化为例,根据德勤报告的数据显示,通过自动化计算机执行的常规任务,在全球低端范围内每年可节省9670万个小时和33亿美元,在高端范围内每年甚至可节省12亿个小时,并因此省下411亿美元。可见人工智能在控制政府规模的同时,也为节省财政支出和提升政府灵敏度提供了有效载体。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的使用也有效强化了政府治理主体的能力。高素质的参与主体是政府效率提升的基本前提,人工智能的嵌入也打破了以往事事亲力亲为的主体运作模式,深度学习、遗传算法等的介入赋予了机器本身一定程度的自主研判和自主决策能力,在人工智能环境下,传统行政模式下的人浮于事、素质低下等问题得以化解,由此在提升积极性的过程中便为推进政府治理效益的最大化带来积极意义。
最后,人工智能的崛起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天职,正如丹哈特(RobertB.Denhardt)所言:“政府的重心在于服务的直接供给”,在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观念”。作为公共行政的核心理念,公共服务同样也是政府治理变革的价值目标。人工智能对于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拓宽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渠道。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公共服务主要通过建构固定平台的途径加以实现,受人力、物力和工作区间的限制,往往存在服务供给不融洽、不及时的现实问题,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服务过程的开放化和透明化,但传统的窗口服务模式依旧占主导地位。人工智能的嵌入在政府与民众之间形成了一个全新的连接点。通过创建综合的决策树算法模型,并将其同公共服务大数据进行结合,人工智能可对服务内容做出基本判断和调整,并确保一些技术性难题在远程终端实现自动解决,由此就能打破公共服务的时空局限,让民众对公共服务的接收变得唾手可得。
二是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个性化。公共服务的过程也是民众诉求信息不断集聚的过程。面对海量的诉求信息,人工方式很难做出准确归类,借助于神经网络和遗传算法等程序,人工智能可便捷地实现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形成个体性的数据档案,这就解决了传统模式下的信息盲区,为改进公共服务流程,构建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模式提供了必要准备。
(三)人工智能给政府治理模式变革带来的挑战
正如霍金(StephenHawking)指出的,人工智能的崛起既是人类文明的推进者,同样也可能构成人类文明的终结者。事实上,对于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而言,人工智能同样也是一柄“双刃剑”,其在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不可忽视的风险和挑战。
其一,人工智能的嵌入对传统的行政伦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行政伦理作为公共行政领域中的角色伦理,决定着公共行政本身的性质、目的、责任和义务。政府治理模式无论怎么变,都必须遵守基本的伦理逻辑。人工智能的嵌入改变了传统的游戏规则,使行政伦理开始面临“踩空”的危机。从行政主体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的嵌入极易导致主体责任的缺失。在传统行政模式下,人是行政行为的不二主体,任何行政行为的产生均体现了人的主观意志,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人工智能的参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人的行政行为的替代,使行政方案、行政决策等体现出了机器意志,由此必将削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根基,导致行政责任出现主体不明和模糊化的危机,这对于行政权威性的维护是极为不利的。
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的嵌入也可能造成更大的行政偏见问题。人工智能的参与,依赖的是其内部的精确算法,表面上看其似乎减少了公共行政中的主观因素,但精确算法作为以计算机代码表达的意见,本质上还是人造的,必然体现原初设计者和开发者的主观意志和选择,并将其主观偏见带入精确算法系统,在缺乏人类伦理引导的前提下,人工智能极易通过固定的程序将这些偏见甚至歧视扩大化,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更大的伤害,进而加剧行政过程的紧张化。
其二,人工智能的嵌入也可能引发新的政府信息安全问题。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政府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日益重要,2013年美国“棱镜门”事件的曝光已充分印证了这一点。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掀起一场比互联网更为猛烈的变革,必将给政府信息安全问题带来更大的考验。一方面,人工智能给政府机构遭受恶意攻击留下了“可乘之机”。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普及虽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性,但其所依赖的学习算法同样有其“笨拙”的一面,在人为干扰下,程序很容易就出现“失算”的尴尬局面。一些黑客极有可能利用程序漏洞绕过内部的防火装置,让智能失去效用,如通过修改数据源使图像和语音识别系统失去甄别能力,进而从事欺诈犯罪活动等,就是近年来时常见诸报端的典型案例。相关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发生的网络攻击事件中,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事件就占到了六成。
另一方面,政府治理主体和公民个体将面临更大的隐私泄露危机。当前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以大数据为根基加以运作的,数据已成了人工智能时代的“新石油”。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智能终端无疑加大了信息泄露的危机,尤其是机器本身在深度学习中大量敏感数据的交互使用,不仅使人类隐私暴露在人工智能之下,而且极大地削弱了人类对于数据和信息的控制和监管能力,使敏感数据和关键信息游离于人类视野之外,一旦泄露将引发更大的危机。因此,同传统的安全隐患相比,人工智能时代的信息安全更加兼具瞬间性和破坏性的特色。面对人工智能的不断壮大,政府如何展开进行信息和数据资源的保护已成当务之急。
二、直面人工智能:我国政府治理进程的客观省察
(一)人工智能时代我国政府治理进程的经验积累
从历史发展进程看,我国的人工智能大致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初,4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人工智能技术获得了突破性的发展。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壮大,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应用,并积累了一些初步经验和成就,为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
其一,电子政务和政府大数据平台的飞速成长,为人工智能的政府应用奠定了现实根基。数据和信息是推动人工智能运转的基本要素,这决定了人工智能要在政府治理层面实现有效嵌入,就必须以政务信息化的实现和政府大数据资源的壮大为根本前提。经过近十多年来的飞速发展,我国电子政务以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为重点,以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为关键环节,已取得了较为突出的规模和成果。相关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我国中央层面各级党政机关政务网络覆盖率已达到100%,省市一级的电子政务网络覆盖率基本达到80%以上,区县的政务网络覆盖率也达到了50%,“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与此同时,随着政务信息化的不断深入,近年来各级政府也积累了大量与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数据资源,由此也推动了各级政府大数据资源和平台建设的重大突破,其中不仅一些重要的数据库,如国家统计数据库、国家人口数据库、工商系统企业法人数据库等得以基本建成,而且为了更为有效地实现数据公开和便民服务,目前各级政府的大数据平台建设也实现了突飞猛进,尤其是近两年一些地方政府大数据共享平台和政务系统纷纷上线,在强化和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精准性的基础上,为下一步人工智能的嵌入打下了坚实根基。
其二,相关政策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跟进,为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从间接层面看,为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和危机,近年来我国在大数据和信息安全领域的相关法规不断推出,尤其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2015)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6)等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和法规的颁布,为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应用提供了法治保障。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信息治理层面的相关法规已高达100多件,其中行政法规20多件,部门性规章40多件,地方性法规则有50多件,涉及到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侵权预防和网络犯罪惩治等多个领域。
正是这些间接性法规的不断完善,为人工智能的嵌入应用提供了基本的法治框架。从直接层面看,为抢占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机遇和先发优势,近期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直接性政策条例亦不断问世,其中国务院于2017年7月下发了《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该通知不仅基于全国层面对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态势、战略目标等做出了明确,而且对政府治理层面上的部署和任务也做出了规划。在此之下,近期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和贵州等省市也纷纷出台本区域的人工智能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这些政策法规的不断推出,直接构成了当前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法治根基。
其三,在技术和政策环境的双重激励下,政府治理层面的智能应用初露端倪。人工智能的根本价值在于应用。目前,人工智能虽未完全嵌入我国政府的治理实践,但在一些关键项目和重点领域,人工智能已然开始介入其中,并发挥出了前瞻性的作用。如为了有效应对城市管理难题,提升城市交通治理绩效,2016年杭州市政府同阿里巴巴集团进行合作,利用阿里云技术成立了“城市大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对整个城市交通状况进行全局实时分析,并提供自动调配公共资源以实现交通调配的最优化。数据显示,“城市大脑”智能平台运作以来,杭州市中心的交通效率提高了3%至5%,部分路段的效率甚至提高了11%以上。
为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安徽省扶贫办也联合当地科技企业启动了基于人工智能的大数据精准扶贫平台项目,通过该平台不仅可以了解到最需要扶贫的对象,并针对性地做出及时帮扶,同时也可利用平台在省内乃至全国找到最合适的项目,以实现扶贫和被扶贫对象之间的智能匹配。而为了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广州市政府近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途径,以搭建全市统一的政府智能机器人云平台,通过将广州市的政府知识库和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建成智能政府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全天候、全覆盖的智能政府服务。可见,人工智能在我国政府治理层面的初步试水,有效促进了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和升级,为提升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人工智能时代我国政府治理进程的现实缺憾
人工智能的嵌入推进了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但整体而言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机构的人工智能应用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尚不如商业机构,尤其同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治理进程中的人工智能技术有待进一步跟进,其中还存在一些现实缺憾亟需破解。
其一,从政府主体看,体制性壁垒难以突破,政府治理进程中的人工智能缺乏支撑能力。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嵌入,实现了对政府治理模式的重新定义。正如法学教授吴汉东所言,智能革命的出现必然会对当下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秩序带来挑战,并客观上要求国家在治理体制上做出发展创新。然而,遗憾的是近年来我国政府的智能化水平虽在不断得以提升,但政府治理体制却很大程度上依旧未跳出传统体制的基本框架,其中不仅各部门和各机构间实现条块分割,而且上下级之间关系存在事实上的单向度化,一旦遇到公共突发事件往往是首先逐级向上进行汇报,然后再展开决策部署。
客观而言,这一体制虽在传统环境下为稳定政府架构和社会秩序带来了积极意义,但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其弊端亦不断得以凸显,如机构设置的臃肿化、决策周期的冗长化及不断扩张的行政成本等,进而带来政府回应社会诉求的呆滞与迟缓。显然,这同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初衷是存在逻辑冲突的。人工智能吁求的是适应性强和高度灵活性的体制模式,其发展和应用呼唤的是政府治理过程的扁平化与网络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协同配合与互动互通,这是人工智能的应用实现最优化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恰是传统的科层制模式难以支撑和实现的。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智慧政府建设的实践也充分表明,如果治理模式不能实现从“人找信息”向“信息找人”的彻底转变,则人工智能在政府治理的应用就无法摆脱边缘化的困境,其智能化的效果也必将大打折扣。
其二,从数据来源看,信息孤岛劣势较明显,政府治理进程中的人工智能缺乏联通能力。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以大数据的内在驱动为载体和依托,如前所述,数据和信息构成了人工智能发展和运用的基本前提,然而正是囿于科层制环境下条块分割的政府治理模式,在导致人工智能支撑能力不足的同时,也在客观上引发了政府治理系统内部数据传播中的“孤岛效应”,并进一步对人工智能赖以为生的数据和信息资源的有效流通形成了内在阻滞。
从信息科学的视角看,信息孤岛作为相互之间信息不共享互换、信息与业务流程和应用互相脱节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既造成了信息和数据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而且也是阻碍信息和数据功能最大发挥的重要根源,这显然也构成了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中的大忌。目前,在我国各级政府的治理进程中,受体制壁垒的约束,各部门在数据库的建构和运作中还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划,而且各部门的数据资源与信息系统均由自身监管和操作,相互之间无论是在操作系统、网络协议、语义表示、数据库类型乃至硬件管理平台上均存在诸多差异性,尚不能充分做到信息流通和数据共享,严重阻碍了人工智能嵌入过程中的信息联通能力的有效发挥。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机构数据共享理念和共享动力的缺乏,更加导致政府治理中信息孤岛现象的增多。当下要推进我国政府治理中的人工智能真正做到“触类旁通”,则积极突破数据和体制壁垒,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是当务之急。
其三,从实践应用看,政企间缺乏有效协作,政府治理进程中的人工智能缺乏创新能力。科技企业是人工智能的生产者和创新者,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其科技企业的带动下实现的。全球十大科技公司,美国就独占8席,这是美国成为全球科技强国的命脉所在。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本身并不生产人工智能,其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人工智能产业的管理者、服务者和推进者的角色存在的,同时其自身亦是不可忽视的实践应用者。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激励和管理创新,而从政府治理的角度看,政府要提升自身对人工智能的驾驭能力,则离不开同科技企业的有效合作,由此才能在技术应用上形成源源不断的驱动效应。近年来,包括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均加大了同本国科技企业的合作力度,以期通过智能技术的运用,为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带来积极意义。相比较而言,我国各级政府在该领域的开拓显然要滞后许多。目前,除了上海、广州、杭州等少数几个发达城市的地方政府,通过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共建创新孵化基地等途径,实现了政企间的人工智能合作外,国内其他省区市还有待进一步实现跟进,尤其是部分地方政府经济效益至上,缺乏远大眼光。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政企有效合作的缺乏,制约了政府治理进程中的人工智能创新能力的提升。
其四,从研发主体看,专业性人才过于稀缺,政府治理进程中的人工智能缺乏发展能力。专业性人才的拥有率是人工智能能否有效嵌入政府治理各层面的关键环节。人才数量的多寡,相关领域研发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工智能本身的发展能力。人工智能的基本特性及其学科属性决定了其专业性人才不仅需要掌握数据挖掘分析、语音图像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层面的相关知识,同时也要善于在应用层面上对客观状况做出分析,由此其才能结合实践开发出更富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智能机器。谷歌AlphaGo之所以能够大获全胜,同其设计师哈萨比斯(DemisHassabis)本人就是天才棋手不无关联。也即,人工智能的专业研发人才必是集专业技术与行业实践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性人才数量为190万,其中美国的相关人才总数超过了85万,占全球第一位,目前中国的人工智能专业性人才仅有5万余人,人才供应短缺状况极为严重。而且同国外人工智能领域较为全面的发展态势相比,目前国内的人工智能专业性人才,主要还是面向企业治理和电子商务等层面展开技术研发,如产品推荐、计算广告和股市走向预测等,直接针对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不足。可以说,这一层面专业性研发人才的不足,直接构成了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现实阻滞。
三、善用人工智能: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的突破创新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为深化政府治理变革提供了全新环境,同时也为政府治理模式的突破创新提出了新的诉求。近年来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可谓如虎添翼、发展迅速,并在事实上构成了各行各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面对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态势,我们认为,过度警惕无异于故步自封,与其担忧未来不如乘势把握现在、善加利用。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主体更应树立积极姿态。当前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的深度融合,以建构适应时代诉求的“智能政府”可谓恰逢其时。基于上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总结,我们认为,当下应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行动理念,提升对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重要性认知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人工智能能否在政府治理层面上发挥最大功效,并为优化公共服务带来积极意义,首先就取决于多元治理主体对其的认知态度。自AlphaGo以大比分击败人类职业棋手以来,人们对人工智能的态度也日趋复杂化,一方面既惊喜和钦佩于人类在智能技术上的突破性壮举,另一方面对人工智能优于、胜于乃至淘汰人类的担忧也与日俱增,包括史蒂芬·霍金在内的一大批科学家均表达了忧虑之情。笔者认为,从科学技术本身的长远发展看,这种担忧可谓不无道理,但从人与科技关系的当下境况看,这种担忧不应被扩大化。人工智能诞生半个多世纪以来,虽历经多次由弱到强的发展和形态演变,但其始终都“未摆脱技术的身份”,都未超越“对人脑工作方式的模拟”的逻辑框架,即其本质上都是对人脑逻辑思维能力的强化,是作为“人脑的延伸物”而存在的。
虽然现有的人工智能在某些层面和维度接近、达到甚至超过了人类智能,但其作为人类创造物的工具性色彩依旧没有改变,也即从人与技术的关系看,人工智能本质上是属人的。人类离具备自我意识的超强人工智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正如百度深度学习研究院副院长余凯指出的:“担心人工智能的威胁,就好像担心火星上人满为患一样,是不切实际的。”人工智能的当下境况决定了我们必须树立积极姿态,既把握长远规划又正视现实挑战,唯有树立前瞻性的行动理念,才能确保人类在人工智能的发展中始终立于主导地位。
对此,各级政府在嵌入人工智能的过程中应着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应着力推进各级政府机构树立起智能治理的科学理念。各级政府是实现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根本性主体,也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人工智能能否科学嵌入政府治理实践,并安全有效地发挥出辅助效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治理主体的态度和看法。人工智能的壮大为政府治理的智能化提供了契机,“智能治理”(Intelligentgovernance),就是各级政府机构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和现代信息技术,以提升政府服务绩效为根本点,对各类资源进行智能化整合和配置,以推进公共治理和服务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实践活动。
显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以政府主体治理理念的创新为基本前提。当前必须通过政策引导,增强各级政府机构的智能治理意识,促其积极打破对人工智能的不良偏见,以在不断盘活政府大数据的过程中,实现治理过程由数字化向智能化的跃进提升,进而形成以人工智能为支撑的公共政策导向。另一方面,要着力提升多元参与主体的数据素养和技术素养水平。人工智能既是数据的集合也是技术的升华,其科学应用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尤其是对政府治理中相关数据挖掘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显然,要达到最优境界也需要以多元参与主体良好的数据素养和技术素养为基本要件,这就需要通过教育促其在数据意识、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实现综合提升,以良好的主观认知能力配合政府主体做好智能治理的实践工作,从而为推进政府治理过程的智能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新主导模式,建构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配套管理机制
正如诺斯(DouglassC.North)指出的,制度是社会的游戏规则,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范式。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治理变革的现实缺憾迫切需要相关机制的发展创新,这其中首要的就是政府作为主导主体在管理机制上的跟进创新。对此,当前应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1)建构形成专业性的领导机制。领导是组织的核心,人工智能科学嵌入政府治理的关键在于领导,提升政府治理的智能化水平,需要通过完善干部选拔机制,铸就一支兼具智能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的新型领导队伍,如借鉴国外经验成立相关的管理委员会,或设置专门的首席人工智能官(CAIO)等,使其成为智能政府建设的中坚力量,确保政府在人工智能应用中始终把握主动。
(2)建构形成多元主体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人工智能对数据和信息的依赖性,决定了其科学嵌入政府治理的过程必定是政府在数据和信息上实现有效连通和安全共享的过程,对此也应以相关机制的发展完善来提供支撑,如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对各部门的信息流通作出协调,并基于党务和政务公开的相关法规切实推进信息公开,以在打破科层制壁垒的前提下为提升智能治理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3)建构形成相应的伦理矫正机制。人工智能对行政伦理的挑战必须给予正视,但决不能就此而因噎废食,人工智能毕竟只是一种治理工具,其在政府治理中的很长时间内都无法取代政府主体而单独活动,因此当其在面对和处理公众诉求时,同样需要作为根本治理主体的人的筛查与补正,这同样需要通过机制建设做出安排,从而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的行政伦理流程实现“伦理诉求—伦理盲区—伦理矫正”的有效转变。
(三)创新治理模式,建构以人工智能为核心载体的政府善治机制
推进各级政府实现由管理型向治理型的转变是现代政府理论的核心要义,但治理本身亦非万能,其同样也会面临失灵的危机。显然这一境况在人工智能环境下也不会改变。唯有实现政府同社会的合作善治才能有效将其克服,并化解人工智能环境下可能引发的政府信息安全问题。而要建构和形成以人工智能为载体的政府善治机制,就必须着力做好两个层面的具体工作:
(1)建构和形成针对政府治理的智能化处理系统。这里的智能化系统,就是政府机构实现由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等汇集而成的应用性智能集合,这其中既要基于政务信息网络化的角度,强化对政府治理的数据挖掘系统和数据存储系统的建设力度,以推进政府治理进程中的各类非数值型、非结构化数据的有效整合与动态管理,也要基于政府治理需要有选择性地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如语言识别技术(ASR)、图像识别技术(IRT)以及自然语言处理(NLP)等,以在人机交互过程中提升对政府治理数据的处理效率,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由知识库、数据库、推理机、解释器和知识获取等组成的政府治理专家系统,从而为政府善治的实现提供坚实根基。
(2)创新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政府治理流程。智能化系统建构的根本取向在于应用,政府善治的实现及其优势的发挥也必须以智能处理流程的创新为保障。如通过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数据的优化处理,将传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改造为智能办公系统,实现对政府监管对象和服务对象的自动感知、智能识别和跟踪,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等,由此在实现智能化的办公、监管、服务和决策的过程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实现不断提升。
(四)创新协作模式,建构政企间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深度合作机制
正如前文所言,科技企业构成了当下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主力军。Google、亚马逊、苹果、微软等国际科技巨头很大程度上引领着全球人工智能科技和产业的发展走向。近年来,随着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不断重视,国内相关企业的科技水平也不断提升,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和华为等企业也在人工智能的多个技术领域达到了全球领先水平,这些企业的崛起不仅推动民众生产和生活模式的改变,同时也为政府治理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现实支撑。提升政府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迫切需要形成政企间深度协作机制,以达到借势运力和借智发展的重要目标。
对此,一要借助科技企业的技术优势,形成政府治理的智能技术引入机制。人工智能本身是一个关涉多重技术的有机整体,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其关联性技术必然存在差异。对此政府既要积极通过研发外包的途径,将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交给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加以完成,促其通过定向研发打造契合政府治理需求的人工智能软硬件,以确保人工智能同政府治理形成内在的兼容性,同时要着力推进智能技术不断走入政府治理实践,如重点选取环保、医疗和交通等大数据资源较为完善的治理领域进行探索,以在实践应用中推进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二要借助科技企业的智力优势,形成政府人工智能人才的培育机制。人工智能的嵌入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呼唤政府人才培养上的相应创新。对此同样可通过政企协作的模式加以实现,如聘任企业研发人员担任政府智能治理的技术顾问,或邀请企业研发团队给予技术培训、开展知识讲座等,帮助政府提升人工智能的应用能力和水平,由此形成一批既具备过硬政治作风,又熟谙人工智能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使其在政府智能治理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用武之地。
(五)创新评估模式,建构政府人工智能应用状况的科学评估机制
评估,简言之即评估主体运用科学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评估对象的发展动态、业绩水平等进行论证和考量,以分析和判定是否需要加以完善、创新或废止的过程。作为管理学范畴,这一操作实践最早发轫于工商管理领域,随着公共治理范式的逐步转型,近年来政府治理层面的评估实践也开始出现,如对政府绩效状况的评估,有关法治政府状况的评估等。随着人工智能的壮大及其在政府治理层面的不断嵌入,开展对政府人工智能应用状况的评估已成当务之急。尤其是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整体上还处在较“弱”的发展层次上,其无论是在对抗恶意攻击上,还是在认知、感知行为上都还较为“愚钝”,在这种情况下,适时建构相关评估机制就更显迫切。
在具体的应用实践中,这一机制应重点从两方面展开:
(1)在评估过程的设定上,应基于人工智能嵌入应用的可能性风险为核心,对政府治理层面的数据存储系统、云计算平台以及人工智能的神经网络架构、注意力模型、语言和图像识别系统、自然语言处理系统以及机器学习中的目标函数、损失函数等作出全面评估,并以此作为完善技术和改进相关机制的重要参考,以尽可能堵塞人工智能应用中可能出现的现实漏洞,确保政府应用过程的安全、畅通与和谐。
(2)在评估主体的设定上,为确保上述评估过程的有效展开,在坚持政府作为人工智能应用主体内部评估的同时,必须适当引入社会层面的参与式评估主体,包括科技主体的技术评估,治理对象的体验状况评估等,以尽可能地提升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和全面性,推进政府治理层面的人工智能应用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
四、余论
如果将传统的信息科技(IT)时代视为信息爆炸时代,当下已具备相当体量的数据处理技术(DT)时代为知识爆炸时代,则下一站的人工智能(AI)时代就是典型的智能爆炸时代。尤其是近年来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推动下,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人工智能在各领域的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谷歌AlphaGo的大放异彩已使人类认识到AI的强大之处。种种迹象表明,对人工智能的争夺必将成为未来世界各国竞争最重要的场域之一,中国没有任何空间和理由可以犹豫和后退。
对于政府治理主体而言,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嵌入应用虽给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带来了双重境遇,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放弃或退缩,面对挑战畏首畏尾无异于作茧自缚,唯有直面挑战和化“危”为“机”才是未来的必然之路。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执政要求,显然这一境界的实现,必须以政府治理和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为基本前提。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仅需要中央层面做好顶层设计,更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科技企业和社会参与主体的协同配合。只有建构和形成兼备科学性和前瞻性的人工智能处理系统,政府治理主体才能更加精确地实现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才能做出前瞻性的决策分析,并最终实现资源整合和服务优化的根本目标,由此新时代政府治理能力才能实现持续化提升。
来源:《学科前沿》
作者:胡洪彬浙江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略
题图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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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需要怎样的教师
“我的工作会被机器人取代吗?”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自己的“饭碗”。而随着人工智能进军教育领域,许多教师也开始忧虑起来:“机器人会让我失业吗?”
实际上,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2016年5月,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教授艾休克·戈尔,在自己的网络课程中,将一款聊天机器人安排为自己的助教。这一聊天机器人在后台回答问题的功能非常强大,学生们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聊天对象是机器人。人工智能会取代教师吗?
教师被人工智能替代的几率为0.4%
“如果你的工作包含以下三类要求,那么你被机器人取代的可能性非常小:社交能力、协商能力以及人情练达的艺术;同情心以及对他人真心实意的扶助和关切;创意和审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余胜泉说,“反之,如果你的工作符合以下特征,那么被机器人取代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无需天赋,经由训练即可掌握的技能;大量的重复性劳动,每天上班无需过脑,但手熟尔;工作空间狭小,坐在格子间里,不闻天下事。”
余胜泉告诉记者,英国广播公司(BBC)基于剑桥大学研究者的数据体系,分析了365种职业未来的“被淘汰概率”。其中,电话推销员、打字员、银行职员等职业,分别以99.0%、98.5%、96.8%概率,被列为可被人工智能取代的职业;而艺术家、心理医生、教师等职业,分别以3.8%、0.7%、0.4%的概率,被列为最不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的职业。
“BBC分析认为,教师被机器人替代的概率只有0.4%,但英国教育专家AnthonySeldon则预测现在离人类教师消失只剩下3000天。孰是孰非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主编杨九诠说,“我想不可能有也不应该有肯定的答案。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教师’已非彼‘教师’。在未来新的社会样态、教育样态、知识样态和学习样态中,教师的思想观念、心智结构、生活方式和角色意识等,以及教师与社会、组织、学生、同行的关系,都可能发生颠覆性的全新变化。”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主要职责。随着人工智能的出现,智能机器人可以代替教师传授知识、解疑答难、展示方法、考试阅卷,但在‘传道’这一块是替代不了的。”新疆呼图壁县教科局局长朱新宇说。
“目前的智能教学系统还是对优秀教师的模拟,建立教师模型、学生模型、教学法模型和交互模型等。所以说,人工智能远远谈不上对教师、特别是优秀教师的直接威胁。我们可以将人类智慧编码输入电脑,但不可能将电脑芯片植入一个健康的大脑。”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技术系教授贾积有说。
人工智能将是教师的得力助手
“人工智能不可能取代教师,而是要成为师生的强大助手,可大幅提升教与学的效率和效果,所以学校应积极拥抱人工智能。”科大讯飞轮值总裁吴晓如说。贾积有也表示,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具有比较显著的正面影响。
贾积有介绍,数据挖掘技术应用到教育上,可以实现教育决策和管理的民主化及科学化;学习分析技术可以帮助教育者更好地实施个性化和适应性教学活动,也可以帮助学习者更准确地认识自己,开展针对性学习,改进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益;模式识别技术如情感识别等可以自动识别学生的情感状态,以便实施适应性教学;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一方面可以作为辅助工具应用到语言教学上,促进学生听说读写译各个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人机交互手段应用到智能教学系统上,实现自动答疑。
余胜泉也认为,人工智能在教育未来的许多方面,如自动出题与批阅、学习障碍诊断与及时反馈、问题解决能力测评、学生心理素质测评与改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实时监测、学生成长发展指导、智能学习伴侣、个性化智能教学、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等方面,都可以承担起教师的角色。
“人工智能将引发现代教与学的革命,众多语音图像识别、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成像技术渗入课堂,使得现行的教学媒介、师生评价反馈、深度学习等都发生改变,学生个性化、任务单式的学习,团队项目式的学习,多学科的统整融合实践等,都将在智能设备的支持下变得更便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小学校长蒋和勇说。
“人要驾驭机器,而不能被机器奴役。”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校长管杰表示,有了人工智能的辅助,教师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创新教育内容、改革教学方法,让教育变得更好。教师就不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教学服务提供者、设计实施定制化学习方案的成长咨询顾问,成为学生学习的陪伴者、动力的激发者、情感的呵护者,真正成为学生“灵魂的工程师”。
不会使用人工智能的教师有可能被淘汰
“显然,未来的优秀教师将是那些善于使用人工智能的教师,教师要主动拥抱人工智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田慧生说,“我们应该积极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同时提高自身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创造力。创新思维的培养,就是要呵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发现问题。”
“人工智能不能取代教师,但是使用人工智能的教师却能取代不使用人工智能的教师。”余胜泉说,未来的教育是人与人工智能协作的时代,充分发挥机器与人类不同的优势是提高教育生产力的关键,人工智能将会取代简单重复的脑力劳动,教师要发挥人类的创新、复杂决策、情感关怀激励等优势。
朱新宇认为,在人工智能时代,教师教学必须抓住3个核心:一是教授学生有价值的知识,同时培养学生探寻知识的兴趣、欲望和方法;二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三是启发学生寻找人生的价值和意义。
“最基础的教育,将不再需要教师;而‘更好教育’的需求以及市场选择中不同的支付渠道和交换方式,将大大提升教师的薪资水平和社会地位。”杨九诠认为,“教师将成为未来社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习中心重要的共同规划者和运行者,从而成为社会与教育的协同创生力量;在工作性质和社会筛选的相互作用下,教师的道德水平将提升到新的境界,甚至可以想象,未来教师的薪资中将可能包含社会供养的成分。”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王定华说,教师要不断增长本领,善用人工智能,提高教学效果,扩展知识疆域,调动学生兴趣,不能对其漠然置之、不屑一顾。同时,教师也要体现主体地位,永做学校主人,关注学生成长。人不仅是学习知识的认知体,更是有血有肉的生命体。教师职业必将长期存在,人工智能则发挥必要辅助。
“面对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日新月异,有关大学和中小学应加快教师发展信息化步伐,主动拥抱人工智能,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服务过程中的应用,利用智能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支撑教学方法的改革,持续不断地造就一批又一批掌握信息技术、具有创新思维的教师。”王定华说。(本报记者苏令)
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的措施
缩小人工智能对就业的替代效应。一方面需要激发企业家的冒险精神和开拓精神,结合企业家个人特质及灵敏嗅觉,突破现有技术的桎梏,在已有基础上围绕技术进步主动提供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通过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丰富产品类型以及开拓新领域等方法,增加就业岗位和提升就业层级;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能力,通过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开展前瞻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以适应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的要求,以增强自身工作的不可替代性。
促进人工智能与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发展。在人工智能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共同发挥作用,实现即扩大创造效应又削弱替代效应的突破,实现人工智能发展中的劳动力市场需求平衡。实现人工智能发展下的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弱化结构性失业的影响,应与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劳动力结构变化以及国家发展战略相结合。
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传统落后产业要有“壮士断腕”的魄力,加速清理和淘汰“僵尸企业”,积极发展和培育新兴产业。充分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经济改革政策,引导更多的企业家投身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六大领域,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激发对就业的创造效应。
鼓励和引导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是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内驱动力。因此在新兴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加强共性技术机构和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和引导技术创新;另一方面需要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育和挖掘高级技能工人,并对一般产业工人的通用技能进行提升,同时实现企业、职业技术学校、研究型高校和机构以及改革服务机构的有机协调发展。
完善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注重我国经济、人文以及自然环境的区域差异,在结合不同区域已有发展基础上鼓励优化新兴产业发展环境,通过地区间的错位发展和多元创新,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并通过区域间协同发展以探索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和方向。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革命背景下,在实现经济转型增长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将“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进行转换,还要充分运用老龄人口资源,激发老龄人口学习和再就业的意愿,并健全保障措施帮助老龄人口为经济发展发挥余热。
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结构带来的影响,一方面需要积极发挥企业家精神以扩大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创造效应,另一方面需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不同发展阶段对就业的影响以弱化人工智能对就业的替代效应,同时还要促进人工智能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均衡发展,最终实现强化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创造效应,弱化替代效应,均衡发展的目标。
(图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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