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禁搞人脸识别,便利与风险都要考虑
原标题:小区门禁搞人脸识别,便利与风险都要考虑近日,上海市部分居民小区开始加装人脸识别门禁设施,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人脸识别设施安装过程是否合法、合理?是否能够强制所有居民必须使用人脸识别?采集的数据是否能安全保存?
一些居民对人脸识别持消极态度,认为技术在好人手里是工具,在坏人手里就是祸害。他们由于担心个人信息会被泄露,一直都不配合街道、社区及小区的人脸识别推广工作。为此,上海市有人大代表建议应该对本市居民小区加装人脸识别设施情况进行普查,并开展相关地方法规修订的前期调研。日前,承办部门给予了“解决采纳”的答复。
此前,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曾和小区统一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较过真。也是得益于她的维权意识,最终她所在的小区业主可以自愿选择门禁卡、手机或人脸识别的进出方式。诚如劳东燕认为的那样,谁是风险的制造者,谁就该对相应的风险负责;谁在当中获得最大的利益,谁就应主要对风险负责。这指明了信息时代隐私保护所应有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要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基础原则是告知―同意原则,即信息采集者应当明确告知被采集者所采集的信息内容、目的、方式、范围等,并获得被采集者同意。而这种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只有法律明确规定为公共利益、为保护自然人人身或财产利益所必需等情形下,才能成为该原则的例外。
实践中,居民在使用人脸识别设施之前还需要向小区登记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姓名、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这几乎囊括了最为重要的公民基本信息,收集、使用更应当尊重个人意愿,十分谨慎为之。而让居民们最感担忧的,还在于提供信息后有何影响,个人信息数据如何储存、管理,系统的安全性是否达标。换句话说,一旦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后果,小区能够负责、负得起责吗?正如《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其必要性以及对个人的影响。但显然,如果仅仅为了进出小区便利,其必要性难言充分。
不仅如此,如果信息数据管理的安全性不达标,抑或信息被泄露、滥用,还极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要知道,即使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合法,但是进行违法使用,或是不合目的的使用,其行为也可能被评价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据刑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要追究刑责。
新技术在推广使用时必须理性,绝不能抱着赶时髦、凑热闹的心态。不久前,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等机构就呼吁在公共场所禁止使用人脸识别等涉及个人生物信息的人工智能设施。显然,在普通居民小区安装人脸识别的门禁系统,还不能拔高到维护公共安全的高度,哪怕是一种善意的强制,还是要考虑双方存在的法律风险。
值得借鉴的是,《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或者使用共有部分。所以,就出入小区的方式而言,智能门禁系统的具体操作模式完全可以多样化,业主可以选择刷卡、电话呼叫或者人脸识别等不同方式进出楼栋。
当然,对于人脸识别技术,既不能只看到科技红利,无视问题风险,也不能因噎废食,关键是如何循序渐进、规范使用。从长远来看,这就需要运用好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法治方式,处理好个人与社会、效率与隐私、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让人们“刷脸”无忧、安全进出。
(作者:金泽刚,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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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给我们带来了生活便利 但信息隐私安全问题必须考虑
人脸,承载了重要的个人身份信息。技术的发展,则让人脸成为了辨别个人身份的“重要数据”。各大手机厂商推出的新一代手机中,刷脸解锁已经替代了指纹解锁,一些支付系统也都纷纷采用了人脸识别技术。目前,人脸识别无疑是人工智能浪潮中最火热的、被广泛应用的技术之一,为生活出行、社会治安等提供了便利。
刷脸是否安全
“刷脸”进门,“靠脸”吃饭。。.。。.在人脸识别技术日渐成熟的今天,这些曾经的想象已经无限接近于现实。根据前瞻行业研究院的预测,未来五年中国人脸识别整体市场将快速成长,实现多行业应用,预计到2021年中国人脸识别市场规模将突破50亿元。
除了对隐私的担忧,公众对人脸识别技术另一方向的忧虑来自于技术本身的安全。此前,浙江小学生发现打印照片就能代替“刷脸”,骗过小区里的丰巢快递柜的新闻,似乎正是其“不靠谱”的写照。
与对隐私的担忧相比,对“刷脸”技术本身安全性的忧虑却有恐慌之嫌。实际上快递柜能被照片蒙骗,主要是因为其中并未加入活体检测技术,“如今连活体检测都不用就敢‘放出来’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相当罕见”。
从技术本身来看,目前人脸识别分为2D和3D两种技术方案,以支付宝和微信的“刷脸支付”为例,两者使用的都是3D人脸识别技术,会通过软硬件结合的方法开展检测,来判断采集到的人脸是否为活体,可有效防范视频、纸片等冒充。
不同场景,不同边界
商业化场景:在满足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同意”情形下,鉴于人脸信息蕴含着更高的信息安全风险以及潜在的更广泛的信息内涵,企业应当谨慎评估使用行为是否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避免被质疑“杀鸡焉用宰牛刀”。
基于公共利益的应用场景:与传统法学上对于肖像权的限制观点相类似,基于社会公共利益所需的情形下,自然人就其人脸信息所享有的权利也得以在一定程度内被限制。然而考虑到过度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能对种族平等、言论自由可能带来的威胁,一般认为在公共场所使用这一技术时,建议注意遵守授权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等。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合规问题
①含人脸图像的照片的性质认定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面部识别特征与个人基因、指纹、声纹、掌纹、耳廓、虹膜等一并构成个人敏感信息下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程度和相关的合规要求均较一般个人信息更高。今年6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信息技术安全技术生物特征识别信息的保护要求(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的定义为“生物特征样本、生物特征、生物特征模型、生物性质、原始描述数据的生物识别特征,或上述数据的聚合”,而“人脸”被列为可据以对个体进行识别的生理特征之一。然而,对于承载人脸图像的照片是否会被认定为个人敏感信息,我国目前尚未予以明确。
包含人脸图像的照片在性质上并非当然构成受到更高保护程度的生物识别信息/个人敏感信息,而是当经由特定技术处理后能够使其具有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属性时,才会受制于更高的合规要求。
②人脸识别技术的商业化使用
《网安法》要求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将监控设备基于安监目的所收集的人脸图像、影像信息进一步应用于商业化的精准广告营销,超出了消费者对于其个人信息使用的正常预期。
因此,企业因安全监控等目的所获知的人脸图像、影像,如后续被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则需保障个人信息主体的知情、同意要求。此外,企业还需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对该述信息的未经授权访问或获取,并遵循保存时限合理必要的最小化要求。
③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限制
一方面,政府基于建设智慧城市如在地铁等公共交通枢纽场地安装人脸识别装置或基于行政执法目的收集、使用人脸信息,是对公共安全的保障甚至能够推动公共出行的便捷。另一方面,在日益增多的公共场所监控场景中,个人无法拒绝对于人脸识别信息的获取,也同时增加了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风险。
虽然上述为公权力使用场景,但其中所体现出的利益权衡对于在公共场所部署监控设备的企业而言依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企业在处理人脸识别信息时应当考虑行为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应积极制定并遵从敏感信息处理政策,以明示告知信息主体并取得信息主体的妥当授权,确保收集和处理该信息仅应以其业务目的之必要为限度,并在上线监控技术之前对其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的影响予以评估。
④人脸识别技术下的歧视问题
随着我国对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透明性要求日渐增强,企业在完全依靠自动化算法处理人脸识别信息并作出显著影响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的决定时,为了避免可能的算法歧视对自然人造成的影响,建议应:
(1)全面告知人脸识别信息的使用用途;
(2)AI自动算法的工作原理以及AI将使用何种特征来评估数据主体;
(3)就收集人脸识别信息以及后续的AI处理行为获取数据主体同意;
(4)向个人信息主体提供申诉方法,以保障受影响的主体质疑自动化决策所做结论的权利。
受限于技术发展现状、原始数据的偏差、算法设计者自身的偏见,使用人脸识别算法通过标签化的判断方式增加了作出歧视性决策的风险,而这些风险绝大程度上将由本身已处于相对劣势地位的人群承担。在缺乏监管、有效保障措施、透明度和问责机制的情形下,人脸识别算法的运用将加速现有的不平等现象。而令人担忧的是,通过借助复杂晦涩的算法,歧视往往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进行。
我国法律对面部识别特征进行较为严格的保护
人脸识别带来的便利不可忽视,然而技术的发展没有边界,但技术的使用必须有边界,可这个边界是模糊的。哪些场景可以应用,哪些领域可以扩展,均无明显规范。因此,当其逾越了边界,自然就产生了诸多争议。
我国关于人像采集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于出入境管理、身份证办理、刑事侦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有权力强制采集数据主体的人像、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比如,《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本人相片、指纹信息等。
除了法律对人像采集有强制性规定的场合之外,人脸识别正在被广泛运用到火车站/飞机场的“刷脸进站”、学校的课堂监控、企事业单位的“真人打卡”等公共管理领域,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身份验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身份验证、在线美颜和P图等商业领域。上述行为是否符合《网络安全法》及相关信息保护法律规范的要求值得思考。
其实,从人脸识别的技术来看,除了首次在数据库中存储的面部识别特征,在此后的面部识别中采集的面部特征可以仅用于校对,而不进行存储。不收集或减少收集不必要的个人敏感信息也符合《网络安全法》关于数据收集的“必要”原则,同时也可以减少数据泄露的安全风险。
结尾:
人脸信息,作为人体重要的生物信息,在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已经应用到支付、娱乐、安防、教育等各个生活领域。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人脸识别作为一项高新技术,人们在体验其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带来的信息安全、隐私泄露等问题,更不能对其带来的法律风险视而不见。
人脸识别系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带来的好处
目前对人脸识别系统的多种场景使用证明,正确运用该项技术确实能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下面就了解一下,关于人脸识别系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同领域的应用可以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
1、小区运用人脸识别系统,再也不担心被拦在门外了
通常小区的门禁都是通过刷卡,或者让保安来帮助开门,一旦忘记带卡片的话,管理严格的小区还得登记等等,十分麻烦。但是如果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平时不小心掉了卡片或者忘记带卡片,也没关系,通过这个系统识别到业主本人就可以通行,大大节约了刷卡门禁的时间,提高了效率,毕竟别说一个小区内,就是再扩大范围能找到两张相同的自然脸也是非常艰难的。
2、建筑工地运用人脸识别系统,管理考勤更方便也更安全
因为建筑工地的特殊性,非工作人员是不能随便进入其中的,所以如果在工地运用人脸识别系统,对于施工人员打卡考勤还是非常方便,并且还能防止非工作人员的进入,更加提高了其安全性。
并且相比于打卡考勤和指纹考勤来说,因为建筑工人的工作性质,指纹磨损有一定的影响,而打卡如果卡片遗失补办也非常麻烦。
而人脸识别系统都能有效弥补这两种方式的不足,准确记录考勤时间,并且还能识别不同的工人身份,更为精确。
3、考试场地的人脸识别系统能降低代考的概率
在很多的重要考场,运用人脸识别系统能够及时鉴别出是否是本人参考,避免出现替考的情况,同时即使是有些考生忘记带准考证,或者身份证之类也能够有效的识别出真假。减少了人工审核的时间和成本,同时更为精确省时,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
4、高铁站的人脸识别系统提高通行效率
高铁站的人流量一直都非常大,工作人员的压力也同样很大,现在很多高铁站为了提高检票效率,也设置了一些人脸识别系统,这样能够快速的检票入站,给人工检票分担了部分的人流和压力。
以上的场景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会使用到人脸识别系统,它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和安全性,所以人脸识别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泛,在不久的将来将会走进更多人的视野。
人脸识别带来便利的同时引发担忧
刷脸一时快,问题却不少。
人脸识别技术开始在很多场景落地,相应的纷争也接踵而至。
2019年10月,杭州一位消费者因当地野生动物园要求消费者刷脸入园,将动物园告上法庭,被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近日,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发布了《人脸识别落地场景观察报告》,揭开目前我国人脸识别应用背后的“盲区”。
“刷照片”也能开门
2019年10月,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人工智能伦理课题组成员来到位于北京朝阳区和丰台区两个公租房小区,对该小区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实地测试。
当课题组成员尝试拍摄小区居民照片后,把手机照片对准居民楼下的人脸识别机器时,机器里传出了一声清脆的“门锁已开、您请进”。随之而来的是楼道门打开,课题组成员轻而易举地走了进去。
因价格便宜,公租房长期存在违规转租转借现象,这一直是管理者头疼的问题。2019年1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纳入北京市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应全面采用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等技术,强化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与门禁相结合,实现非承租家庭成员不得随意进入楼栋单元门。
课题组成员挑选了几个公租房小区进行测试。他们发现,有的小区人脸识别安全技术不过关。“我们使用的其实并不是高清照片。”课题组成员冯群星表示。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大致分为2D和3D识别技术,前者通过2D摄像头成像,后者通过3D摄像头立体成像。
一般而言,3D技术的安全性高,但成本也高。有专家表示,用照片能够刷开的基本是2D人脸识别设备和普通摄像头,这种情况可通过更换成红外双目摄像头、加入改良算法等方式来避免虚假照片的攻击。
除了安全问题,冯群星和同事还发现,有的小区的人脸识别技术设备对残障人士“不友好”。在一些小区大门口,人脸识别闸机的摄像头高度约为1.2~1.6米,一般人可正常通行,但坐轮椅的残障人士就很难达到摄像头的高度,“这些问题也跟北京市公租房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了,他们非常重视,目前在查实和整改这些问题了”。
走出社区,课题组成员还走进了校园、商场、公共厕所等场所,体验人脸识别设备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在北京,课题组成员发现,人脸识别进校园虽然没有被广泛宣传,但普及程度并不低。一些学校把人脸识别系统用于门禁、课堂考勤以及监测课程质量。有学生表示,目前自己所在的学校课堂的人脸识别系统能检测出学生的抬头率和前排就坐率,从而监测老师的课程质量。但也有学生担忧,这样的技术涉嫌侵犯自己的隐私。
课题组成员发现,在教育领域,目前一些教育机构在宣传资料中声称可通过人脸识别掌握学生情绪。课题组成员以家长身份暗访时,一家教育机构的一位老师发来视频,在视频中,后台系统可随时检测学生的情绪,并向老师发出“孩子似乎不高兴”等提醒。
课题组成员还实地走访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北京两家商城。其中一家商城通过人脸识别记录顾客的消费轨迹,如果导游带来的顾客有消费,则导游可获得返利。然而,这些并未征得顾客的同意,多位顾客告诉研究员,并不知道自己被刷脸、行踪被记录。
位于西单的一家商场利用入口处的人脸识别摄像头来统计客流量。相关工作人员称该系统只统计数据,不储存顾客照片。课题组成员认为,目前人脸识别在商场场景下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向顾客做到充分告知并征得知情同意。
近八成受访者担心个人数据被泄露
除了实地调研,课题组还进行了线上问卷,主要调查了公众对于人脸识别的态度,包括用到人脸识别以后是否更方便、更安全,收回有效样本6154份。
问卷数据显示,半数以上受访者遇到过人脸识别不出的问题,其中,公租房、交通、校园、商场和其他场景下的比例分别为59.33%、59.86%、63.28%、58.87%和60.33%。
有受访者反馈,帽子、眼镜、化妆、光线、角度等因素都会影响人脸识别的准确率。还有受访者表示,人脸识别显示屏上没有提示,不知道该把脸放在哪个位置,掌握不好距离摄像头的远近。
在公租房、商场、校园等多个场景下,均有六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有人脸识别更安全,不过,也有不少受访者表示担心人脸识别数据泄露。其中,79.31%的受访者担心把人脸数据交给运营者之后,运营者没有足够能力保证数据不泄露。65.17%的受访者担心换脸视频等网络虚假信息增多,49.57%的受访者担心不法分子利用伪造信息实施诈骗或盗刷。
在透明度上,近半数受访者表示没有签署隐私政策或不确定是否签署了隐私政策,四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自己的人脸数据怎样被储存。当被问及是否希望可以查看到自己被存储信息的情况并有删除的渠道时,83.37的受访者选择的是“是”,呈现压倒性占比。
网络安全法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课题组成员认为,人脸识别技术落地速度快,场景多,但刷脸应用是否正当必要值得考虑。在技术应用过程中,需要充分采纳公众意见,论证应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系统设计中,应引入更多人性化的考量。“人脸识别是一种新技术,人脸识别由趋势变成基础设施的时候,应该考虑到社会的弱势群体,而不是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
报告建议,政府部门加强相关立法,规定人脸识别的准入场景、准入条件,明确企业的资质,明确一旦违规应该接受何种处罚。
2019年伊始,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并于2019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拉开了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的强监管序幕。
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监管,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副组长洪延青认为,还是要先区分技术的不同用途,再考虑用不同的法律框架去规范。在工作中,洪延青发现,目前人脸识别技术至少有六种用途,计数、识别、认证、监控、伪造和窥探。在计数上,企业用人脸识别技术通常是为了计算使用某个产品的使用数量,不涉及到认证功能,对于这种用途,是否需要人脸特征才能达到计数的目的,洪延青觉得,很有必要进一步探究,“杀鸡要不要用牛刀?”
在识别和认证用途上,人脸识别技术一般识别一个人是谁,然后通过认证,甚至是与数据库进行匹配来推送一些信息给商家。洪延青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个人信息保护框架来进行规制。对视频变脸、伪造这类行为,可以依据肖像权的相关法规进行规范,对于窥探这类行为,应该放在人格权、隐私权的相关范畴,进行规范。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宁迪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