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2030:科技部公示拟立33项“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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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专知
整理编辑:元子
【新智元导读】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近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18年度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公示了33项拟立项的“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
通知原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拟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2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丁莹
联系电话:010-68104417
传真:010-68339141
电子邮件:dingy@htrdc.com
附件: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拟立项的2018年度项目公示清单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年)周期12018AAA0100100面向复杂数据处理的新型神经网络模型研究同济大学422018AAA0100200新一代认知神经网络模型四川大学432018AAA0100300新一代神经网络模型大连理工大学542018AAA0100400面向开放环境的自适应感知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452018AAA0100500元模型驱动的开放环境自适应感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362018AAA0100600跨媒体因果推断理论与方法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372018AAA0100700基于跨媒体知识图谱的因果计算上海交通大学382018AAA0100800非完全信息下动态博弈决策的建模、分析与应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492018AAA0100900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决策浙江大学4102018AAA0101000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决策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3112018AAA0101100基于互联网的群智涌现机理与计算方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122018AAA0101200面向城市感知的群智涌现机理与计算方法北京邮电大学3132018AAA0101300群智涌现机理与演化计算方法华南理工大学3142018AAA0101400人在回路的混合增强智能理论与方法西安交通大学3152018AAA0101500人在回路的大电网调控混合增强智能基础理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162018AAA0101600复杂制造环境下的协同控制与决策理论方法清华大学3172018AAA0101700复杂制造环境下的协同控制与决策理论方法上海交通大学3182018AAA0101800人机物虚实融合的复杂制造协同控制与决策理论方法研究重庆大学4192018AAA0101900可泛化的领域知识学习与计算引擎浙江大学3202018AAA0102000面向跨媒体内容管理的智能分析与推理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4212018AAA0102100跨模态医疗分析推理技术与系统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4222018AAA0102200地空协作的重大灾害监测搜救平台主动认知技术研究电子科技大学4232018AAA0102300面向群体行为的群智激发汇聚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242018AAA0102400“蜂群”多智能体系统群智激发汇聚研究与实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4252018AAA0102500人机协同智能系统软硬件技术研究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4262018AAA0102600基于异构融合计算模型与架构的心脑血管诊疗人机协同介入技术智能平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4272018AAA0102700地外探测无人系统自主智能精准感知与操控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3282018AAA0102800无人系统自主智能精准感知与操控清华大学3292018AAA0102900自主智能体的灵巧精准操作学习与典型场景验证清华大学5302018AAA0103000自主智能体灵巧精准操作学习方法研究与验证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4312018AAA0103100面向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新型感知器件和芯片技术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5322018AAA0103200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神经网络处理器关键标准研究与芯片验证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4332018AAA0103300神经网络处理器关键标准与验证芯片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3展开全文原文链接:
http://www.htrdc.com/gjszx/tzgg/30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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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6号),详见科技部网站主页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27/3275.html。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科技部现根据《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相关要求,将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为做好该批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参与本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团队严格遵循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17:00。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申报意向调查表》于4月9日前发送至stm@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闵石头
Email:stm@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6546
科研部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1.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
2.“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申报意向调查表.xlsx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项目
政策摘要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启动2020~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项目围绕人工智能发展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领域,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推动广东在开放创新、核心技术和场景应用等方向实现自主研发、科技自立。2020~2021年度指南共设置三个专题13个项目,每个项目拟支持不超过2项,专项共拟支持不超过15项,资助额度最高1500万元。
政策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支持标准
专题一:智能计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项目1.1:面向规模视觉处理的开放计算框架研究及系统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项。
项目1.2:数据流驱动执行的智能计算系统研制与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项。
项目1.3:面向AI计算集群的网络体系结构优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1.4:面向人机协同的边缘计算开放系统研发及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专题二:智能感知与认知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
项目2.1:多自由度智能体复杂技能的自主学习研究及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项。
项目2.2:可自配准DRGB多维感知及实时计算系统研究及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2.3:基于神经架构搜索的AI处理器定制设计与评测系统开发;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2.4:跨域异构群智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验证;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2.5:面向工业智能的分布式计算系统研究与应用验证;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专题三:智能创新应用及重点场景
项目3.1:基于多模态融合的医学人工智能集成预测和辅诊建模方法及应用研究;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3.2:物流供应链智能预测系统研发及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3.3:基于大数据智能的多层次知识检索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项目3.4:基于Atlas计算平台生态创新协同技术研究及应用;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
申报单位为省外地区的,项目评审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文件精神纳入相应范围。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二)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或中青年创新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三)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注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原则上每个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含)。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或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同一项目方向牵头不超过1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五)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严格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三)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同一指南中的同一项目方向(或课题),原则上只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申报项目(或课题)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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