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23芯片与科学法案》解读及其影响分析
前言
北京时间2022年8月9日晚间,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2022芯片与科学法案》(下称“《芯片法案》”)。该法案整体涉及金额约2800亿美元,包括向半导体行业提供约527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为企业提供价值240亿美元的投资税抵免,鼓励企业在美国研发和制造芯片,并在未来几年提供约2000亿美元的科研经费支持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芯片法案》限制美国企业支持中国等国家的半导体研发和生产。《芯片法案》一经颁布,即引起境内外相关行业的广泛关注。我们现对《芯片法案》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其中与中国相关联的条款进行解读,供中国企业决策者参考。
(“《芯片法案》时间表”)
一、《芯片法案》要点解读
(一)补贴美国半导体产业
《芯片法案》计划设置“美国劳动力和教育基金”,为半导体产业提供527亿美元的补贴,具体如下:
上述补贴资助的活动包括:
1.在5年内向美国芯片基金分配500亿美元。该资金必须用于实施商务部的半导体激励措施和《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授权的研发和劳动力发展计划。每个财政年度,可将最高2%的资金用于工资和开支、行政管理和监督,且其中每年有500万美元可供监察长(theinspectorgeneral)使用。
美国芯片基金可用于以下拨款:
(1)激励计划:在5年内分配390亿美元用于实施Sec.9902授权的计划。具体而言,于2022财年分配190亿美元,于2023-2026财年每年分配50亿美元。其中20亿美元用于对汽车行业、军事和其他关键行业至关重要的传统芯片的生产,以促进经济和国家安全利益,60亿美元用于直接贷款和贷款担保产生的支出;
(2)商业研发和劳动力发展计划:在5年内拨款110亿美元,用于实施Sec.9902授权的计划,包括国家半导体技术中心、国家先进封装制造计划以及其他Sec.9906授权的研发和劳动力发展计划。具体而言:于2022财年拨款50亿美元,其中20亿美元用于国家半导体技术中心,25亿美元用于先进封装制造计划,5亿美元用于其他相关研发项目;逐年提供资金供国家半导体技术中心、先进封装制造计划和其他相关研发计划使用,具体而言,2023财年提供20亿美元,2024财年提供13亿美元,2025财年提供11亿美元,2026财年提供16亿美元。
2.向美国芯片国防基金分配20亿美元:资金将用于微电子共用网络以及半导体劳动力培训。
3.向美国芯片国际科技安全和创新基金分配5亿美元:资金将分5年分配给国务院,协同美国国际开发署、进出口银行和美国国际开发金融公司,与外国政府合作伙伴相协调,以支持国际信息和通信技术安全以及半导体供应链活动,包括支持安全和可信的电信技术、半导体和其他新兴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4.向美国芯片劳动力和教育基金分配2亿美元:分期5年提供给国家科学基金会资金以促进半导体劳动力的增长。预计到2025年,半导体产业将增加9万名劳动力。
(二)限制受援实体提升中国半导体制造能力
《芯片法案》第103条“半导体激励”对《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进行了修正,以确保美国国内半导体制造商有资格获得《芯片法案》下的联邦财政援助,并加强美国国内半导体制造,但如果该制造商在对美国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国家(如中国)扩建或建造新半导体生产设施,则不能获得《芯片法案》下的援助资金。
1.签署协议
《芯片法案》要求,在向有资格获得联邦财政援助的半导体制造商(下称“受援实体”)提供联邦财政援助的至少21天前,受援实体必须与商务部签订协议,约定从接受联邦财政援助之日起的10年内,受援实体不得参与任何使中国或任何其他“受关注的外国”(foreigncountryofconcern)(包括俄罗斯、伊朗、朝鲜等对美国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国家)半导体制造能力得到实质性扩张(“materialexpansion”)的重大交易。目前法案并未对“实质性扩张”或“重大交易”给出相关定义,业界认为,这是为了给美国政府更多的空间,可以在未来决定“实质性扩张”的涵盖范围,以调整该法案对中国的影响程度。
在协议的适用期限内,受援实体应将其在中国及其他“受关注的外国”实质性扩大半导体制造能力的重大交易通知商务部长。
2.例外情况
如果符合《芯片法案》规定的例外情况,则不受到上述限制。例外情况包括:
(1)受援实体现有的用于制造传统半导体(legacysemiconductors)的设施或设备;或
(2)虽然属于促进半导体制造能力实质性扩张的重大交易,但该交易旨在生产传统半导体,并且主要服务于受关注的外国市场。
《芯片法案》将“传统半导体”定义为28纳米或更早一代的半导体技术,或由美国政府决定的任何半导体技术,但不包括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半导体。
此外,协议签署要求以及例外情况不仅适用于受援实体本身,也适用于根据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1504(a)条受援实体的任何关联集团成员。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1504(a)规定,“关联集团”是指因股票所有权而存在共同母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公司集团;该共同的母公司在至少一个公司中直接拥有80%及以上的投票权和价值,且5年内不能合并重组;且前述80%及以上的投票权和价值被共同母公司之外的一个或多个公司直接拥有。前述定义中的“股票”不包括:无表决权的;在股息方面是有限的和优先的,并且不参与公司发展;赎回和清算权(合理的赎回或清算溢价除外)不超过该股票发行价格;以及不能转换为另一类的股票。
3.违反协议约定的后果
如前所述,受援实体必须向商务部报告其实质性扩大中国半导体制造能力的重大交易。商务部长在收到受援实体通知之日起90天内,在与国防部长和国家情报局局长协商后,应确定通知中描述的重大交易是否会违反协议要求,并通知该受援实体。
如果通知确定重大交易会违反协议要求,收到商务部通知的受援实体应当在45天内向商务部长提供证据证明,所涉重大交易已经停止或被放弃。若该受援实体未能停止或纠正其违约行为,商务部长将收回根据《芯片法案》向受援实体提供的全部联邦财政援助资金。
(三)限制税收抵免企业在华建设半导体设施
企业如果建造或购置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或半导体制造设备的资产,《芯片法案》将给予25%的先进制造业投资税收抵免。接受先进制造业投资税收抵免的公司不得在对美国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国家(如中国)扩建或建造新半导体生产设施。
1.税收抵免适用范围
适用《芯片法案》税收抵免规则的财产需要满足几个条件:(1)有形财产;(2)允许折旧(depreciation)或摊销(amortization);(3)由纳税人建造或重建,或如果纳税人是财产的原始使用人,则由纳税人获得;并且(4)是先进制造设施运作的组成部分。前述“先进制造设施”一词是指主要目的是制造半导体或半导体制造设备的设施,包括建筑物和结构性部件,但用于办公室、行政服务或其他与制造无关的功能的部分除外。
能够享受《芯片法案》税收抵免的纳税人需要满足几个条件:(1)不是受关注的外国实体(包括中国实体);(2)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进行《芯片法案》下的“相关交易”(applicabletransaction)。《芯片法案》下的“相关交易”是指纳税人在中国或受关注的外国的半导体制造能力方面的重大交易,但主要扩大传统半导体制造能力的交易除外。
2.税收抵免规则
先进制造业税收抵免是一项临时的、可退还的、不可转让的25%的税收抵免,用于投资美国的半导体制造设施。符合前述条件的纳税人,如果建造或获得前述符合条件的资产,可以在该财产投入使用的年份,申请相当于该合格财产成本25%的先进制造业税收抵免。
要获得先进制造业税收抵免:(1)符合条件的财产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投入使用;并且(2)该财产必须在2027年1月1日之前开始施工建设。对于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开始施工的符合条件的财产,只有在总统签署该法案之后增加到该财产的税基上的成本才适用税收抵免。对于在总统签署该法案后开始建设的符合条件的财产,所有相关费用都可以获得税收抵免。
二、对中美两国的影响
《芯片法案》在对美国多个领域产生激励效果的同时,也对中国半导体行业造成了压力。
(一)对美国各领域的激励
1.巩固美国在半导体领域的地位
虽然美国的芯片销量在全球占比约47%,但这实际上仅反映了美国在芯片设计和制造设备等研发密集型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大多数美国的半导体公司采用“无晶圆厂”模式运营—在美国设计微芯片,但将生产外包到国外,导致美国的芯片产量从1990年占全球供应量的37%下降到今天的12%,进而导致美国目前没有能力制造最先进的微芯片。《芯片法案》为美国半导体的研究、开发、制造和劳动力发展提供高额补贴,意图通过激励措施及税收抵免的方式吸引半导体工厂落户美国。根据白宫简报[1],《芯片法案》提供的补贴将确保美国国内供应,创造数以万计的高薪工作、数以千计的高技术制造业工作,并促进数千亿美元的私人投资。
2.确保先进发明在美国制造
《芯片法案》将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技术、创新和合作伙伴关系理事会,在加强半导体、计算、通信技术、能源技术、量子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等领域研究的同时,推动技术的商业化,确保在美国的发明能够在美国制造。
3.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发展
《芯片法案》将投资100亿美元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20个区域技术中心,创造就业机会,刺激区域经济发展。《芯片法案》还拨款10亿美元给美国商务部经济发展管理局实施再竞争(RECOMPETE)试点计划,以缓解持续的经济困境,并促进最贫困社区的长期经济发展。
4.培养美国本土理工类劳动力
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教育和劳动力发展活动,对于发展以未来技术为基础的新兴产业的高技能工作所需的技能至关重要。据估计,美国半导体制造商的员工中,约有40%的人员来自美国以外,因此美国本土的STEM劳动力常面临着多项挑战[2]。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芯片法案》设置了美国芯片劳动力和教育基金,并通过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放,以使得来自边缘化、服务不足和资源不足的社区的人员,能够获得STEM教育和培训。
(二)对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压力
根据《芯片法案》的规定,获得美国政府补贴和税收减免的厂商需要承诺,在十年内不在中国开展任何使半导体生产能力发生实质性扩张的重大交易,否则需要全额退还联邦补贴及减免的税收。据公开资料显示,台积电在南京建有16纳米和28纳米的晶圆厂,三星在西安建有闪存芯片工厂,SK海士力在无锡和大连建有芯片工厂。鉴于美国积极组建以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为核心的“芯片四方联盟”(Chip4),上述企业可能有意在美国建厂并获取美国政府提供的补贴,由此影响其在中国的芯片生产和销售,进而对下游中国企业产生影响。然而对中国的半导体产业来说,希望《芯片法案》所带来负面影响是暂时性的,并由此激发中国自主创新的爆发力和持久动力,最终化为推动中国芯片自主研发的外部力量。
《美国人工智能政策评估》9大AI政策领域及其未来发展方向
2.评估维度
美国人工智能政策评估九大维度
2.1支持人工智能研发
在支持人工智能研发方面总体评价为接近预期,因为联邦政府直接AI支出和税收支持低于确保整个国家的人工智能研发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的水平。
2.1.1AI直接研发支出
图1是拜登政府2022财年非国防领域人工智能研发预算请求与2021财年批准的研发情况对比。总的来说,非国防领域人工智能研发投入从16亿美元增加到了17亿美元。
拜登政府认为人工智能是颠覆性技术,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研发投入。2022财年预算请求超过17亿美元,其中包括资助多个联邦机构创建国家人工智能研究中心网络(参见美国人工智能创新法案2020)。在2022年3月公开的2023财年预算请求中,在人工智能领域投入的预算更多。比如,预算中为NIST请求1.87亿美元,旨在通过技术标准推动人工智能应用。此外,2021年通过的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案(USICA)中包含在NSF创建关注技术和创新的新的委员会,并在2026财年前投入93亿美元加强美国在关键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其中包括人工智能领域。
那么联邦政府需要投入多少资金用于人工智能研发才能加速人工智能创新和确保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呢?NSCAI(国家人工智能安全委员会)认为,美国在非国防人工智能研发领域的投资应该以2020财年的10亿美元为基准,在2026财年到达320亿美元,使人工智能领域的研发投入与生物医药研究持平。因此,2022财年应该达到20亿美元,2023财年预算中应该达到40亿美元。
改进建议:
国会应将2023财年中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增加到至少40亿美元网络与信息技术研发计划(NITRD)应更新国家人工智能研发战略计划,将评估和监控人工智能系统的能力包含在内根据斯坦福大学AIindex报告(2021)的数据,发表的人工智能领域论文主要来自学术机构,在美国,发表论文排名第二的是企业,占比19.2%;而在欧洲和中国排名第二的是政府机构,分别占比17.2%和15.6%。但美国在研发的税收方面的激励措施并不占优势,2021年,美国在与OECD和BRIC国家等34个国家相比时,排名第32。拜登政府曾表示了对研发领域的税收激励支持,但美国财政部表示正在寻找有效的办法。
改进建议:
国会应将研发税率优惠提升到与其他国家相同水平,以更好激励私营企业人工智能研发国会应扩大合作研究的研发税率。美国对企业投资大学、联邦实验室等的联合研发提供20%的税率优惠,但仅限于能源领域研究。国会应取消这一限制,以支持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其他研发领域2.2投资人工智能技术中心
投资人工智能技术中心满足预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选择最具增长潜力的人工智能中心进行投资。
研究指出,美国最具创新的企业都聚集在一定的区域内。创新聚集可以对人工智能行业带来优势。比如,在技术研发的早起,聚集可以更好地交换一些进展,使得企业更具竞争力。人工智能人才和企业的聚集可以促进区域的创新和增长,但超聚集可能会加剧国家经济在地理位置上的不平衡。当前美国人工智能聚集在一些超级科技中心周围,下图是大科技中心的人工智能领域雇员情况。
联邦政府已意识到需要在国家层面采取行动来应对当前人工智能投资过于集中的问题。2021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在40个州建立了11个新的人工智能研究机构,投资超过2.2亿美元。目前,美国有至少87个区域具有人工智能研究和商业化能力,是潜在的人工智能采用中心,这些区域在研究领域、商业活动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改进建议:
NSF应与商务部(DOC)联合选择人工智能增长中心,国会已指示其创立新的区域创新中心项目。2.3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
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方面,远达不到预期。人工智能教育在范围和深度上是不平衡的,而移民政策阻碍了国外人才对美国人工智能创新的贡献。
2.3.1人工智能教育和培训
美国中小学系统并未对人工智能人才的重要性进行完全响应,但越来越多的教师、家长、甚至学生开始认识到学习人工智能的好处。相比之下,美国高等教学对人工智能项目更加重视,从全球各地招收优秀学生。此外,大学生学习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相关的课程的热情也非常高涨。但美国研究机构却无法满足需求,因为不愿意或不能够招收到合格的教授。因此,高等教育机构也没有对人工智能市场需求给出足够回应。而私营企业在支持人工智能教学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改进建议:
国会应该对低收入和农村地区学校提供资金,使人工智能课程融入到高校课程体系中国会应该通过NSF资助等形式向增加人工智能领域课程和入学率的公立大学建立更加偏向人工智能的激励机制国会应该在NSF资助一个项目,为仍在学术界的1000位人工智能研究人员进行为期5年的奖励国会应该建立知识税率来激励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人事管理办公室(OPM)应修改当前联邦政府许多人工智能岗位的要求,允许通过人工智能认证的个人而非具有相关学位的个人进入相关岗位吸引和保留高技能外国人才对于美国创新和保持竞争力非常重要。事实上,在美国顶尖人工智能博士学位项目获得学位的学生有66%都是外国人,美国有超过50%的计算机科学家都是外国人。
考虑到外国人工智能人才对于美国人工智能创新的成功实践,美国需要加强和扩展现有移民政策,使得更多高技能人工智能人才进入美国,包括美国大学毕业的外国学生。英国、加拿大、中国、法国、澳大利亚等都采用了灵活的移民政策到吸引外国人工智能和其他技术领域人才,而美国的移民政策约50年没有改变了。
拜登政府重启了2017年奥巴马政府提出的移民项目——InternationalEntrepreneurParoleProgram。该项目并未创建新的签证种类,而是允许国土安全部根据现有授权允许符合条件的人临时进入。
改进建议:
国会更好地帮助具有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申请绿卡,并且优先在美国大学获得学位的学生对人工智能企业家建立新的签证项目2.4促进对人工智能资源的访问
在促进对人工智能资源的访问上,整体评价为接近预期。因为当前,公共领域的人工智能研究人员还是不能够完全访问计算资源。
对数据和计算资源的访问是人工智能创新的加速器。人工智能系统依赖大量数据进行训练,所以大数据集可以帮助人工智能系统构建高度准确的模型。目前,公共资助的学术研究人员想要访问包括相关软件、硬件在内的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机资源,可以使用其所在学术机构或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的资源。据美国数据创新中心(CDI)2020年的报告数据,访问需求量是机构能够提供的量的3倍,这影响了人工智能研究人员开发新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而这些新产品和服务对于保持美国人工智能领域竞争力、应用人工智能到国防创新等领域非常重要。对此,美国已经开展了一个庞大的计划来增加学术研究人员对人工智能资源的访问。在2020年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法案中,国会要求NAIRR(美国家人工智能研究资源工作组)建立一个共享计算和数据基础设施的路线图,为人工智能研究人员和学生提供先进的计算生态系统。
改进建议:
美国政策制定者应推动安全、节能的人工智能计算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和NSF应优先工具和度量标准的开发,以量化学术界对于人工智能计算的需求和资源NAIRR应优先在人工智能计算供需差距比较大的区域提供本地人工智能计算资源2.5推动政府采用人工智能
在推动政府采用人工智能方面,整体接近预期。当前的政策行动还不足以解决影响政府人工智能应用的结构问题,包括方法和文化、经济、度量和激励、采购、监管和检查。
政府在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方面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近期,国会和白宫采取了很多重要举措促进政府采用人工智能,但许多机构在变成人工智能成熟机构之前仍然面临很多挑战,包括过时的IT基础设施、优先的资金支出、缺乏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识、风险等等。
改进建议:
AICOE(人工智能卓越中心)应该确定向人工智能过渡的20到50个核心进程国会应允许联邦机构将其一小部分运营预算转向人工智能创新项目每个联邦机构应该发布自己的人工智能战略,并任命首席人工智能官AICOE应对联邦人工智能合同建立采购网站GAO(审计署)和监察长委员会应呼吁不用人工智能进行创新的机构采用人工智能2.6制定人工智能技术标准
在制定技术标准方面,整体满足预期。因为在美国,政府机构需要更多地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标准制定,以促进自愿的、行业引领的标准制定方法,促进人工智能创新。
2019年2月,特朗普在签署的人工智能行政命令中要求NIST(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更多地参与人工智能标准。美国在负责人工智能标准制定的国际标准委员会中处于领导角色,但美国政策制定者应更加积极地应对其他国家主导的、限制性的、歧视性的标准方法。比如,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要求开发和实现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公司使用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和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标准。
改进建议:
NIST和商务部应与美国贸易代表(USTR)协作发起印度洋-太平洋人工智能标准战略国家人工智能办公室应与NIST协作创建人工智能标准中心美国应利用美国与欧盟贸易与技术理事会(US-EUTCC)会议应对欧盟追求区域人工智能标准的提案2.7确保人工智能监管对于创新是友好的
在确保人工智能监管对于创新是友好的方面整体评价满足预期。近期的政策表明,宽松的监管(light-touch)方法已经开始应用于人工智能。
美国对人工智能的监管方法是分领域分部门的。比如,交通部监管自动驾驶汽车的使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监管基于人工智能的医疗设备。国会有时会要求相关部门开展监管或通过立法。比如,2022年引入的算法问责法案,就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大公司现有的和新的高风险自动决策系统进行监管和风险评估。2021年,共提出130项与人工智能相关的联邦法案,都只有3项通过立法。
美国政府对人工智能的早期监管坚持了创新原则,因为大多数人工智能创新对社会是有益的。2020年,特朗普政府提出了针对人工智能监管的10条原则。10月,OMB发布指南重申这10条原则,通过为联邦机构建立框架以评估新兴人工智能问题的监管和非监管方法。然而,拜登政府开始支持强监管。2021年4月,FTC发布企业如何信任、公平、平等地使用人工智能的公告,表明FTC开始更多地关注人工智能带来的伤害问题。2021年10月,总统科学顾问、OSTP主任基于当前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引发了歧视、偏见等严重问题这一假设提出了人工智能权利法案(AIBillofRights)。
改进建议:
政策制定者应基于算法可审计的原则建立创新友好的监管框架,在算法可审计原则下,算法运营者对于严重伤害是可审计的国会和监管机构应该支持增强监管和政策制定者的技术能力政策制定者应继续通过各部门的试错法(tried-and-true)解决人工智能的担忧国会和管理层应该关注监管人员的行为,因为监管人员会收集和处理大量的数据2.8通过知识产权推动人工智能活动
在通过知识产权(IP)推动人工智能活动方面总体接近预期。因为在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方面存在阻碍创新的不确定性。
美国在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一是,人工智能创造的内容是否应该受到保护;二是,如果是,谁应被认定为作者和发明者?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认为人工智能只是工具,人工智能系统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应当被认为是IP的默认所有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专利系统在人工智能方面不需要改革。专利局和法院面临哪些基于人工智能的发明可以被授权的问题。随着人工智能相关专利快速增长,这一问题变得愈发严重。
人工智能专利一般都依赖于数学关系和算法,而这有可能会被认为只是一个想法(idea)。专利审查员必须确定一项人工智能创新是否可以被授予专利,在这一过程中有很大一部分本应受到保护的人工智能专利申请会被驳回绝。为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USPTO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专利申请的指南,指南使得驳回率从60%降低到32%。
因为美国专利系统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许多人工智能创新者选择商业秘密来保护其工作。商业秘密与专利相比具有很多的优势,但是由于商业秘密是不公开的,因此长期来看可能会阻碍人工智能创新。
改进建议:
USPTO应重新评估阻碍专利审查员进行人工智能专利预审查过程中的障碍。国会应指示商务部长和知识产权商务部长重新考虑商业秘密对于人工智能创新的影响。国会和白宫应与USPTO、版权办公室、国务院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共同起草培育强大人工智能产权的人工智能国家战略。2.9通过贸易政策推动人工智能发展
在通过贸易政策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方面整体接近预期,但还需要更多的跨境数据流动和关于人工智能制造装备的出口管制方面的协定。
2.9.1跨境数据流动
其他国家的实践对于美国企业如何开发和部署人工智能具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数据跨级流动的限制会对美国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带来影响。2021年,有62个国家提出了144条针对数据跨境流动的限制。
美国在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的几个贸易协议上取得了成功。在2020年7月生效的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nitedStates-Mexico-CanadaAgreement(USMCA)),美国实现了跨境数据流动的安全保护。同月,欧洲法庭宣布欧盟-美国隐私盾协议无效的决定。2021年10月,拜登宣布成立印太经济框架(IPEF)以加强美国与亚洲地区的关系。
改进建议:
美国应使用IPEF支持联合数据信任和其他数据分享模型的开发,以提高数据质量。美国和欧盟应建立新的隐私盾框架以确保数据在两个区域内的自由流动。美国贸易代表(USTR)应继续抵制其他国家可能采用的源代码公开要求,这会对美国公司带来劣势或导致美国的知识产权被滥用。最新的人工智能芯片的使用对于确保人工智能开发者和用户在人工智能研发和部署上保持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已经有了针对不同任务的人工智能芯片集。
美国在设计针对人工智能系统的芯片方面仍然是全球领导者。CDI报告显示,美国有62家人工智能芯片开发公司,而中国和欧盟只有29家和14家。美国在人工智能芯片生产商也具有许多优势,包括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和物流、顶尖大学等等。此外,中国人工智能芯片公司依赖于美国的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该软件是设计电子系统的软件工具,比如设计集成电路。
但持续保持竞争力是无法保证的。为保证美国人工智能芯片产业的竞争力,国会需要通过2个重要的法案以支持美国制造业更多使用美国版半导体——《为芯片生产创造有益的激励措施法案》(CHIPS)和促进美国制半导体法案(FABS)。
改进建议:
美国应与具有类似想法的国家合作开发人工智能芯片。美国应与盟友合作对人工智能芯片制造设备进行出口管制。3.评述
特朗普和拜登两届政府先后发布一系列政策措施发展人工智能,旨在维持美国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导地位。这些政策文件包含支持技术和产业发展、监管和全球竞争应对两个方面共9个领域。通过对政策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可以及时做出修正和改进,通过动态调整更好地促进人工智能发展。
从CDI的评级来看,除人才培养相关政策外,美国人工智能政策总体满足或接近预期,表明相关人工智能政策文件对推动美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维护美国人工智能全球领导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政策存在的不足,也给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免责声明:本文转自学术plus,原作者TAO。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本公众号转载仅为分享、传达不同观点,如有任何异议,欢迎联系我们!
转自丨学术plus
作者丨TAO
编辑丨郑实
研究所简介
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IITE)成立于1985年11月,是隶属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我国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跟踪和分析世界科技、经济发展态势,为中央和有关部委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全球技术地图”为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官方微信账号,致力于向公众传递前沿技术资讯和科技创新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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