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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谈谈人工智能在实现精准脱贫、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发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陈进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同时,也要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立足新发展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紧抓实“三农”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进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如何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并将其作为“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可见,我们需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用好用足金融的力量。

当前,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不高,已经成为制约做好“三农”工作和推动乡村振兴的痛点、难点。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三农”倾斜,才能为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更多保障。与此同时,农村农民对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现有的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其实际需要。对此,要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

一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市场涵盖了信贷、保险、期货期权等多个领域。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越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就越高。目前,银行在涉农业务方面的积极性不强,农业保险整体发展和保障水平仍不高,期货期权市场与普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联系尚不紧密。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相比,农村金融服务市场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对此,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三农”的意识,使其发挥网点网络、资金和涉农业务经验的优势,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需强化农商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地位,加快推进村镇银行的有序发展,积极发挥其他机构的有益补充作用,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渠道;进一步认识农业保险的重要性,针对农业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损失和保费负担等问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涉农保险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拓宽财政补贴险种,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的功能,推动各类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开发和上市,积极发挥金融工具稳定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的作用。

二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三农”倾斜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随着农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农村信贷需求呈现出长期化、大额化、多元化的趋势,但现有的金融供给尚难以适应这种需求的变化。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低收益、高风险的特征,金融机构向农村大规模投放信贷资源的主动性不足。对此,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

可考虑对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涉农信贷业务加大政策支持,实施差别化监管,适当提高涉农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适度加强涉农贷款投放指标的硬性约束;积极发展政策性涉农贷款担保,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促进涉农信贷交易便利化,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债券向乡村振兴项目倾斜,支持地方政府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和优质产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乡村振兴政府专项债券。

三是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投融资等方面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是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当前,农村金融产品品种少,金融服务也相对滞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任务仍较艰巨。

具体来看,可针对农村资源特色,加强涉农金融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供给,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化、乡村特色产业所形成的产业链、供应链,稳妥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加大对链条关键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领域;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加速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支持金融机构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运用到“三农”金融服务中,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风险等问题。

四是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应在“硬件”上下功夫,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应在“软件”上下功夫,解决好信用信息不对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短板等问题。

要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推广符合农业农村农民需要的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产品,同时提升服务点的网络价值;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处的力度,培育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在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同时,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纠错】【责任编辑:徐可】

有序衔接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张赛群

当前,我国精准扶贫进入决胜阶段,乡村振兴处于战略起步阶段。值此两大战略的交汇时刻,分析两大战略的内在关联,思考其衔接的有效路径,对于更好地促进两大战略有序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相互融合

概括来说,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各有侧重,前者关注贫困问题的解决,具有局部性和专业性;后者是对乡村发展的全面布局,偏向于整体性和系统性。同时两者还存在短期与长远、特惠与普惠等方面的差异。但同为扶贫开发战略,两者也有着一些相似或相通之处。首先,主阵地均在乡村,均有扶贫内容。其次,共建主体相通,均强调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发展能力建设,均强调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再次,实现路径有交集,均强调产业、教育、生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提升。最后,目标均是实现共同富裕。就此而言,众多的相似或相通之处使得两者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

从理论层面看,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乡村振兴是精准脱贫的逻辑延续。乡村振兴要求的“生活富裕”有着“脱贫”和“致富”的双重蕴涵,意味着农村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乡村振兴对乡村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与此同时,乡村振兴战略又为精准扶贫指明了方向。乡村振兴从五位一体、相互关联的角度,对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五方面的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乡村振兴的多措并举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三农”的问题,这无疑为当前农村的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从实践层面看,首先,乡村振兴阶段含有扶贫任务。减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首要任务,加之两大战略时间上有交叉,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初有精准脱贫的任务,之后则重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其次,二者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相互借鉴。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运作实务等仍在完善当中,因此精准扶贫的一些运作方式和具体做法对其有直接的借鉴意义。反之,乡村振兴的系统性安排和全方位要求对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也有所启发。最后,二者成果可以相互转化。一方面,先行开展的精准扶贫能够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设施、产业、人才、组织乃至政策等方面的基础。另一方面,近几年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也为精准扶贫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源条件。

可见,两大战略相互联系,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精准扶贫的有效实施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提供了经验。乡村振兴包含了精准扶贫的内容,并为精准扶贫指明了方向。在二者重合阶段,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相互融合,不少乡村振兴的举措也是精准扶贫的举措,反之亦然。

实现两大战略衔接的具体举措

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在任务、目标等方面的相承性,以及两大战略的密切关联决定了二者有衔接的必要和可能。同时,两大战略的差异性又决定了二者的衔接需要谋划。而要实现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当前要重点做好观念、规划、政策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调整和衔接。

第一,观念衔接。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首先,要有持续奋斗的心理准备。不能因为精准脱贫工作行将完成而有所懈怠,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脱贫仍是“现行标准下”的脱贫,离“富裕”还有较大的差距。且从各国发展以及我国实情出发,相对贫困问题将长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要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其次,应正确理解两大战略“衔接”的内涵。“衔接”涉及多层级、多部门、多领域,衔接的实现应该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升。如从产业扶贫到产业振兴的衔接,后者较前者应有一个转型、升级的过程。同时,衔接应是有序和高效的,要实现两者在组织领导、政策设计、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平稳过渡和融合发展。再次,要有衔接的基本思路。政府应联合学界、社会力量对两大战略如何衔接认真调研、筹划,理清思路。

第二,目标规划衔接。当务之急,应继续将巩固脱贫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而缓解相对贫困则应体现在整个乡村振兴阶段。推进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还要做好阶段性和梯次性安排。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整体上,2020年前以精准扶贫为重心,将乡村振兴相关举措融入到农村精准扶贫安排中,并做好农村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2020年之后,将“三农”工作重点转到乡村振兴上来,把巩固农村脱贫成果、缓解相对贫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常规贫困治理轨道,实现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衔接。而“分梯次推进”强调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农村地区条件的成熟与否采取不同的实施步骤,因地制宜。

第三,政策衔接。政策衔接是两大战略衔接的关键内容。在2020年后的乡村振兴阶段,针对个别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持政策仍然不可或缺。但更应通过完善农村社保体系、扩大产业扶持、优化乡村基础设施等惠农政策,实现扶农政策从“特惠”到“普惠”的转变。这就需要全面梳理现有精准扶贫政策,结合实际需要,对其实行分类处置。一是将现有乡村基础设施、教育发展、职业培训、产业扶贫、环境整治等政策纳入乡村振兴常规政策中。二是对设有过渡期的扶贫政策继续沿用一段时间。三是将专门针对农村低保兜底、医疗扶贫等政策纳入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四是取消那些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政策措施。五是出台持续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如适用于乡村振兴的人才回归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确立新时期相对贫困标准和衡量指标等。

第四,体制机制衔接。体制机制衔接是两大战略衔接落地的保障性措施。当前要借鉴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健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首先,参与主体及其动员机制的衔接。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均需要外部支持和内生动力的双重支撑,目前精准扶贫外在实施主体是政府,而乡村振兴更强调在政府的引导下发挥市场的主体功能,因此为推进参与主体的有效衔接,既要运用行政机制,充分利用政府资源,还要充分动用市场机制,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其次,工作机制衔接。总结精准扶贫经验和教训,将既要扶贫也要扶志扶智,既要“输血”更要“造血”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转化为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借鉴和健全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脱贫责任机制,扩大乡村振兴参与主体,明晰责任。加强区域扶贫协作规划,以市场机制引导区域协同更加全面、开放、高效和持续发展。再次,具体措施衔接。借鉴精准扶贫做法,探索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有效路径。如借鉴“精准”经验,将乡村振兴长远目标与乡村自身禀赋和特色充分结合,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的乡村振兴扶持措施等。最后,保障机制衔接。两大战略的一些保障机制是相通的,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的人才状况和劳动力结构等,这既是精准扶贫战略的基本要求,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创新发展。

总之,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在战略设计上具有一定的承继性、兼容性和内在契合性。为确保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我们需要尊重现实,立足长远,从观念、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两大战略的有序衔接。

(本文系福建省软科学计划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福建农村精准扶贫协同帮扶机制研究”(2019R0063)阶段性成果)

[责编:郑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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