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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重点实验室建设立项名单!超30所高校获批 —中国教育在线 人工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有哪些

教育部公布重点实验室建设立项名单!超30所高校获批 —中国教育在线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十四五”第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立项名单。

据中国教育在线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30所高校官宣获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其中,北京大学、湖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分别获批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南华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非“双一流”高校表现亮眼,成功获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

“考古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考古文博学院牵头建设,实验室主任为吴小红教授。实验室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基于北京大学科技考古的深厚基础,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优势,运用科学技术提供的新手段新工具,提高考古工作发现和分析能力,探索科技考古的新型研究模式。

实验室布局考古年代学、环境和生业考古学、生物考古学、考古材料学四个研究方向,力争为中华文明探源研究贡献力量,进一步回答好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重大问题。

“重大疾病流行病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公共卫生学院牵头建设,实验室主任为詹思延教授。实验室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人民健康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具有公共卫生学意义的重大慢性病和传染病,以慢性病流行病学、传染病流行病学、大数据驱动的研究设计与分析技术、循证评价与决策为重点研究方向,以实现人群为基础的重大疾病科学防控、促进公众健康为核心目标,以流行病学为核心方法,以公共卫生的数字化转型为发展导向,以循证评价和循证决策为支撑,开展系列研究,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建设,由李浥东教授担任主任。

实验室面向“数字中国”“交通强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等国家战略需求,设立交通大数据智能基础理论、智能感知与传输、智能分析与决策技术、安全与隐私保护四个研究方向,以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管道五大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的智能化运营业务为服务对象,全面梳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需求,开展交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与技术的系统化研究,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主要驱动力的交通领域科技创新,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领域深度融合的交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平台。

成都中医药大学

实验室将依托针灸推拿学国家级重点学科,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基础研究为定位、以学科交叉融合为特色,着眼于针灸服务老年疾病“预防、治疗、康养”全过程开展研究,聚智、聚力、提效、赋能,着力为“健康老龄化”提供中医针灸方案,为“健康中国”贡献中医力量,为全球老龄化应对提供中国经验。

重庆大学

非线性分析数学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四个研究小组组成,聚焦算子代数与遍历论、算子理论、偏微分方程、复杂系统优化与均衡等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力争为社会贡献先进技术产出和高级人才培养。

实验室将全面向国内外各层次大学生开放,提供深层次学术视野和多元化交流空间,在全面提升大学生研究创新能力上发挥积极作用。

重庆邮电大学

该重点实验室获批后,将进一步围绕网络空间大数据智能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重大行业需求,开展前沿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围绕打造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国际一流网络空间大数据智能安全领域人才、提升交流水平形成网络空间大数据智能安全国际科学技术中心、建设网络空间大数据智能安全交叉学科平台、增强社会服务与产学研发展能力等五个方面,解决重大关键技术、行业共性科技问题,探索人才培养、科技应用的创新模式,推动科技与行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实验室可持续发展。

东南大学

近日,东南大学科研院发布《关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建立项结果的公示》。

湖北大学

智能感知系统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湖北大学在建的第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该校多个新工科学院共建,发挥该校人工智能、数学、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等多学科、跨学院力量共同组建。

实验室面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智能感知与计算、类脑器件与系统、系统安全与应用三大领域前沿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研究,打造智能感知、智能器件、系统安全领域的高水平创新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质量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

湖北工业大学

河湖健康智慧感知与生态修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建设,面向国家水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需求,以流域为研究对象,融合多学科,针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单元生态问题施策,围绕河湖健康评估、岸坡生态防护、水生态恢复、河湖底泥处置等前沿理论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

该实验室是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获批发酵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后的再次重大突破。实验室的建设将弥补我国在本领域交叉学科重点实验室布局的空白,可为流域水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技术和人才支持。

湖南大学

“超算与人工智能融合计算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牵头,整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多学院优势力量申建。该实验室面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对高性能算力支撑的国家重大需求,重点研究智能计算系统体系结构与算法,突破超算与人工智能融合的基础理论和体系结构瓶颈,打造超算与人工智能融合计算应用生态支撑平台,促进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高水平自立自强,引领信息技术与机械、材料、电气、生物、医学、金融等学科的融合交叉发展。

“高性能分布式账本与数字金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工商管理学院牵头建设,汇聚了管理、数学、信息、经济、金融等多个相关学科优势力量。该实验室紧扣金融科技变革的行业需求,重点研究金融分布式账本、分布式数字信任、分布式数字资产、分布式数字支付和分布式监管等新一代数字金融关键技术,重构数字金融基础架构,突破高性能、高安全和高可靠的金融分布式账本的关键技术瓶颈,服务于国家金融安全战略。

华中科技大学

麻醉复苏是手术治疗和舒适化诊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精准麻醉的调控、保护好围术期重要脏器更是保障患者围术期生命安全和术后复苏长期转归的关键因素。

麻醉复苏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麻醉科陈向东教授作为负责人,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团队,将深入进行麻醉复苏相关基础与临床应用研究及临床转化,攻克医学领域尤其是麻醉学领域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和核心技术难题,提高我国麻醉学科整体科学水平,促进我国医学水平和诊疗技术的提高。

本次获批的“血管衰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老年医学科/综合医疗科张存泰教授作为负责人,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公共卫生学院与基础医学院以及华中大嵌入与普适计算实验室相关科研人员共同申报的实验室。

血管衰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致力于建设成为集研究血管衰老机制、评估及干预的全方位综合性平台,从健康中国的发展需求出发,服务于“健康老龄化”的战略布局,以平台建设带动健康老龄化战略研究,为实现我国“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华中师范大学

非线性分析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华中师范大学彭双阶教授作为负责人,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团队,是该校第四个获批建设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依托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是面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发展的重要研究基地。实验室前期在非线性分析及应用方面已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后期将进一步发挥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等学科优势,攻克非线性分析及应用中的若干关键问题,着力建设高水平研究队伍、形成独特的研究特色,致力于建成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非线性分析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物质模拟方法与软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家对计算方法和软件的战略需求,致力于发展原创科学计算方法,研制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计算软件,培养既能发展计算方法又能研制计算软件的高端人才,为提升我国计算科学的核心竞争力作出贡献。

兰州大学

量子理论及应用基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面向量子科技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量子物理前沿科学问题和量子科技应用中抽象出的理论问题,在新奇量子效应与物态、量子调控和新原理量子器件的功能化设计等方向深入展开原创性探索,努力突破一批量子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建立一套完备的量子基础物理与量子科技应用课程体系,培养汇聚一支量子物理领域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争取建成国内外知名的量子物理前沿研究基地、国家重大重点任务承接地、青年骨干人才聚集地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促进东西部量子科技从基础到应用的交汇融通与协同发展,支撑国家高水平量子科技自立自强。

南华大学

南华大学获批立项建设“儿科罕见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由南华大学衡阳医学院负责建设,实验室主任为夏昆教授。

南京大学

实验室围绕空天探测、重大环境危机监测和先进半导体制程设备等领域对极端性能光电探测技术的需求,突破现有光电探测成像技术的物理限制,同时满足大视场、高空间分辨率、高时间分辨率、高效率和高动态范围的要求,围绕实现宽谱高效单光子探测器及其在通信和雷达中的应用,以及高速宽光谱技术在危化品泄漏实时探测中的应用等核心任务开展科研攻关。

青海大学

新能源电力系统智慧运行实验室依托青海大学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学校在新能源和新型储能研究领域中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先进风光发电装备和储能装备优化控制、新能源场站智慧运维、新能源电力系统智能调控等方面基础性研究和前瞻性技术研发。实验室的建设将为积极落实《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实现“双碳”目标和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进程,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山东大学

机器智能与系统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智能升级”“智能化改造”重大需求,立足机器智能与系统控制学科交叉融合前沿,以机器智能为核心,围绕工业制造、能源电力、医疗健康等多应用场景,重点开展智能控制与优化、智能感知与决策、智能系统与应用等三个研究方向前瞻性、先导性研究。

实验室将通过强化与信息、计算机、软件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拓展“人工智能+”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方向,引领相关学科协同发展,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山东大学考古学科以田野考古为立足之本,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和国际化建设,近二十年来在以聚落考古为导向的学科转型中起到先锋引领作用,在人类起源与演化、环境与资源、技术与经济、聚落与社会和文物保护技术等方向上形成优势,成绩斐然。

上海大学

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科学研究院牵头,以上海大学考古、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力学等重点学科为依托,联合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力工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理学院、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等共同申报。

该实验室聚焦硅酸盐质文物保护,针对我国硅酸盐质文物劣化机理不清,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材料与文物本体的作用机制、动态变化规律不明,文物保护材料评价体系严重缺失,硅酸盐质文物无损检测方法与技术适应性不强,硅酸盐质文物信息数据分散化、碎片化严重,采集的规范性不足、数据表达完整性不够,与文物本体病害关联性不强等重要共性问题开展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

“极地生态与气候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海洋学院建设,实验室由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和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共建,以基础和应用科学及国家需求为主线,聚焦极地生态保护和极地治理,设置极地生态系统、生物种群、资源利用和气候变化等重点研究方向,全面提高对极地生态环境过程的认知,科学评估极地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性利用,研究碳汇过程及其变化,为我国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参与极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国际治理提供科学支撑。

“麻醉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牵头建设,实验室整合基础医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等研究力量,瞄准如何进一步降低术后近/远期并发症和死亡率这一世界共性的麻醉医学难题,凝练出难题背后不同器官/系统在围术期交互作用机制这一瓶颈科学问题,聚焦神经系统与外周重要脏器(如肝脏)的交互作用这一主攻方向,开展解决围术期难题所需的医工交叉研究,实验室将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相结合的形式推动该麻醉医学难题解决,努力建成围术期多器官、多时间段、多领域间交互作用研究的主阵地和公共平台,促进我国围术期救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降低患者术后远期死亡率和并发症,共同服务于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实现。

上海科技大学

“智能感知与人机协同”重点实验室依托上科大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结合智能感知、大语言模型、机器人技术、多智能体等前沿方法,旨在探索下一代人类智能与机器智能的协同发展和相互增强,建立人类智能与机器智能交互协作的新型理论基础和实验平台。实验室以计算机视觉、智能机器人与人工智能理论为研究重点,在多智能体系统中将视觉感知、多模态数据分析与知识推理相结合,开展虚拟和增强现实、仿生智能和人机交互等跨领域、开创性研究。

同济大学

病原体与宿主相互作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始终坚持“四个面向”,定位于解决严重危害民众健康的重要病原体感染的致病机制、临床转归、诊治新理论新技术相关的关键性科学问题,力求提高重大传染疾病的防控能力。实验室一方面围绕促进我国病原体学的健康均衡发展,争取形成引领病原体学发展的新型的重要科学前沿;另一方面,致力于提升我国对于病原体(结核杆菌、病原真菌、寄生虫等)感染的诊防治能力及应对各种突发、新发病原体感染的防治能力,最终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改善民生、提升国力。

山西医科大学

煤炭环境致病与防治重点实验室将在以徐建国院士为主任的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在实验室主任解军教授的带领下,围绕“煤炭环境特定污染物的‘环境-基因’分子交互作用机制研究”“基于队列的环境污染物暴露组学与疾病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健康损害早期干预”“防治技术研发与转化”等四个研究方向,构建煤炭环境致病与防治理论与技术体系,推动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污染寻因和防控技术研发,实现从“偶然性个别发现”向“规律性系统解决”研究格局的全方位升级,奠定我国在全球煤炭环境致病与防治研究领域学术高地,为煤炭环境公共卫生问题解决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构建提供“中国方案”。

太原理工大学

“人机物融合群智计算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我院人机物融合智能计算团队牵头,复杂软件系统等团队参与共同建设。於志文教授担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将面向人机物融合万物智能,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公共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开展人机物融合群智计算基础理论、方法与系统研究,依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设立群体智能基础理论与方法、群智感知认知与决策技术、人机物融合复杂软件技术、人机物融合群智计算系统等四个研究方向。

武汉大学

该实验室由武汉大学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牵头,联合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等单位的研究力量共同建设,张小红教授任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整合了武汉大学极地研究的多学科优势力量,面向国家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和国际极地科学前沿,依托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生态学、生物学、法学、公共管理等多个优势学科,文理工多学科交叉,开展极地环境监测与极地公共治理研究,从而系统认知极地环境的变化过程、机理及多圈层相互作用,解决极地在全球变化背景下的响应和反馈等全球关注的重大科学和社会问题,为极地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温州医科大学

该实验室由温医大金胜威教授担任主任,针对小儿麻醉围术期死亡率及并发症居高不下的现状,围绕小儿围术期心肺脑损伤机制、麻醉对小儿神经生殖的影响、小儿精准药理学研究、小儿新型麻醉器械的研发及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四个方向开展基础及临床研究,提升小儿围术期救治水平,降低小儿术后死亡率及并发症,积极践行健康中国战略。

温医大麻醉学科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一体化的特色学科,获批国家麻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重点实验室、省重中之重一流学科等。近几年在科研方面取得重大突破,2020年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儿童麻醉示范性新药临床评价平台;2021年在JAMA发表高质量文章;2021年科技量值(STEM)排名麻醉学全国第7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模拟集成电路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工业控制、雷达与通信、汽车电子等领域,聚焦模拟前端集成电路、射频集成电路、智能光电集成系统、高效功率集成电路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模拟集成电路与系统技术研究,研制产业化和工程化集成电路产品,致力于建设模拟集成电路与系统设计的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的创新平台。

协同智能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人工智能前沿和基础难题,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服务于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战略,重点研究和破解人-机器-环境深度融合的协同智能系统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包括多方协同、人机协同、机环协同和人机环协同智能感知与决策等,核心成果已全面应用于十余个“国家队”单位和民族企业。

西南交通大学

近日,西南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发布《关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建立项结果的公示》。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多样性与进化领域团队围绕海洋生物多样性与发育-进化领域中的基础科学问题,聚焦重要海洋功能类群的遗传-物种-生态系多样性,进化节点海洋生物亚细胞、细胞、组织、器官水平上的模式形成、发育规律与机理,海洋生物代谢的多样性与进化的分子机制及其结构基础等问题开展研究,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实验室将以“国际前沿、国际视野、国际地位、国际水平”为目标,努力构筑一个海洋生物多样性与进化领域内特色显著、具有突出国际影响、合作开放的高端平台;树立一面代表我国本领域前沿水平、学科标志鲜明的旗帜;建设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在海洋动物重要类群的多样性与系统学、进化节点生物的发育与进化、海洋极端环境微生物资源的多样性、生命过程及其适应与进化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学术价值突出的原创性成果;显著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中山大学

极地环境立体观测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极地研究中心牵头,以遥感科学与技术、海洋工程与技术、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等学科为依托,联合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等共同建设,程晓教授担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拥有一支治学严谨、富于创新、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团队。

人体微生态与老年慢性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牵头,以医学微生物学、生态学、保健医学(老年医学)、内科学等学科为依托建设,实现了以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为中心的医工、医药、医信多学科交叉融合。实验室拥有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秀团队,由文卫平教授担任实验室主任。

中国医科大学

“环境应激与慢病防控”实验室主任由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皮静波教授担任,实验室瞄准学科前沿,聚焦环境应激与慢病精准防控,将围绕环境应激与代谢性疾病、环境应激与神经系统损害、环境应激与恶性肿瘤、新兴环境应激物毒性测试等研究方向开展系列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致力于解决环境应激与慢病防控领域关键理论问题和技术瓶颈问题,聚焦人群慢性病的精准防控,支撑服务东北区域发展,目标建成“开放、创新、融合”的高水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平台,推动健康中国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南大学

“工业智能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自动化学院牵头建设,实验室主任为阳春华教授。实验室依托控制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优势学科,进行深度学科综合交叉,面向我国工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制造业“双碳”国家战略目标,立足于以有色金属工业为代表的制造业绿色高效生产和智能化运行国际前沿,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赋能工业实现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运行存在的技术瓶颈问题,深入开展工业智能领域前沿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系统开发和工业应用的创新性研究,打造国际一流的工业智能基础与应用研究平台,为新一代工业革命提供技术源泉和人才培养基地。

“老年骨关节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由湘雅医院牵头建设,以骨关节退变与损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实验室主任为雷光华教授。实验室紧密对接“健康中国·健康骨骼”重大战略任务,围绕以骨关节炎和骨质疏松症为代表的老年骨关节疾病,聚焦疾病发病机理、临床防治和转化医学研究,以促进老年骨关节健康为核心目标,旨在打造“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转化研究”的科学体系,促进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解决老年骨关节疾病防治的关键科学问题,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实现科教协同、医研协同和中西医协同,建设国际一流老年骨关节疾病研究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中国教育在线综合整理(黄卓、杨文静),转载请注明:转载自中国教育在线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教技〔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修订后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5年8月20日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第三条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四条实验室是由高等学校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应独立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教育部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发布建设指南。

(二)制定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三)负责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和检查。

第六条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将实验室的建设发展纳入行业和地方的发展重点。

(二)推进、落实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以及相应人事配套政策。

(三)依据本办法,指导和监督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

(四)协助教育部做好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是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将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在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的年度计划中对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提供人力资源、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组织实验室的申报、论证,制定运行管理的实施细则,解决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组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四)组织实验室年度考核,负责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定期评估。

(五)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实验室名称、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事项的调整,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教育部认定。

第三章立项与建设

第八条教育部根据科学研究、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布局,会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不定期发布建设指南,组织开展实验室的立项建设,主要包括立项申请、评审、论证、验收。

第九条实验室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为:

(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有重要影响;有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具备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拥有知名学术带头人和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秀研究团队;具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三)具有良好实验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经费保障。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

(四)依托学科应为高等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是新兴交叉学科,并符合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指南。

(五)实验室申请立项时,一般应是已良好运行2年以上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机构,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实验室建设指南和要求,符合立项申请基本条件的高等学校按规定格式填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高等学校应确保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并签署配套经费及条件保障等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

第十一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向高等学校批复立项结果,并抄送其主管部门。

根据立项批复,高等学校组织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并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建设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后的建设计划任务书和论证报告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实验室建设坚持“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鼓励部门、地方、企业参与共建。建设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实施,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逾期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第十三条建设任务完成后,高等学校经自查后向主管部门和教育部报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计划安排。

实验室建设验收由教育部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专家组一般由学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依据建设计划任务书及验收报告,进行综合评议,形成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实验室,经教育部认定后正式开放运行。

第十四条地方、行业的重点研究机构建设发展成为开放运行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后,可以同时保留其原有的地方、行业重点研究机构名称,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可继续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给予支持。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重视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科技、人事、学科、财务、资产等部门参加的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保障实验室基本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第十六条实验室实行高等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并设立专职副主任和专职秘书。

实验室主任由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和聘任,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首次聘任时一般不超过55岁。实验室主任应是高等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

第十七条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职责是审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报告、开放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总人数2/3。

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实验室所在高等学校的人员担任。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由高等学校聘任,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委员由高等学校聘任。

学术委员会由不少于9位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实验室所在高等学校人员不超过1/3。鼓励聘请外籍专家。1位专家至多同时担任3个实验室的学术委员。委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每次换届应更换1/3以上委员,原则上2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应予以更换。

第十八条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应是高等学校聘用的聘期2年以上的全职人员,除承担高等学校教学任务外,原则上应全职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般规模不少于30人。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实验室要加大流动人员规模,注重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青年人才,并通过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聘期及在岗工作时间等。

第十九条实验室应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组织团队系统开展持续深入的科学研究,联合国内外优秀团队开展协同创新,承担国家、区域和行业的重大科技任务;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优势,设立自主研究选题,加强跨学科研究;开展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和更新改造,开展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

第二十条实验室应注重人才培养,吸引优秀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支持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研究成果向教学内容及时转化,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开展学生跨校交流和联合培养。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充分开放运行,建立访问学者制度,设立开放课题,吸引优秀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团队开展稳定的实质性合作;积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争取在国际学术组织中任职。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数据库和样本库等科技资源,在满足科研教学需求的同时,应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社会开放运行。实验室应设立公众开放日,面向社会开展科学知识传播。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在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成果转让、奖励申报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数据、标本等科技资源的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建设各类资源库。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建立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实验室网站,纳入学校信息化工作统筹管理,并保持安全运行。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要营造宽松民主、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形成潜心研究、勇于创新和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加强自我监督。

第五章考核评估与调整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必须编制年度报告,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

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教育部可会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研究和解决实验室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教育部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周期为5年,每年评估1-2个领域。开放运行满3年的实验室应当参加定期评估。

第三十条教育部负责实验室定期评估的组织实施,制定评估规则,委托和指导第三方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并处理异议。

第三十一条定期评估主要对实验室5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程序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定期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进行。

第三十二条教育部根据定期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动态调整。未通过评估的实验室不再列入实验室序列;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通过验收后,统一命名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大学),英文名称为KeyLaboratoryof××(××University),MinistryofEducation。如:神经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KeyLaboratoryofNeuroscience(PekingUniversity),MinistryofEducation。

第三十四条在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凡是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相关情形和内容,应按照《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另行发布。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技〔2003〕2号)同时废止。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定期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评估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检查实验室5年的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发展。评估重点是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贡献、研究团队建设、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开放与运行管理。

第三条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依靠专家,注重实效,动态调整,以评促建的原则,采取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

第四条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周期为5年,每年评估1-2个领域的实验室。教育部可根据情况对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所有通过验收并且正式开放运行期满3年的实验室均应参加评估,未满3年的实验室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估。依托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和依托地方高等学校建设的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定和程序参加评估。

第六条教育部科技司负责评估的组织实施,包括:制订实验室评估规则,确定参评实验室名单,建立评估专家库,选择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的实名异议,对评估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七条评估机构应具备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的条件,能够按照本规则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并对评估中的有关过程和情况严格保密。评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拟定评估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受理评估申请,组织专家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并按期向教育部移交。

第八条中央部门、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本部门实验室和依托高等学校做好接受评估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负责为实验室评估提供支持和保障;审核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

第十条教育部建立实验室评估专家库。评估专家一般由本领域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一线科学家和少数科研管理专家担任。应用基础研究比重大的领域应当聘请部分来自产业界的专家。

第二章评估材料

第十一条评估材料是实验室评估的依据,必须反映评估期限内的真实情况,包括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和5年工作总结。评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实验室,当年评估结果定为整改。评估材料中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应按照《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实验室根据评估期内提交的年度报告编写5年工作总结,并在依托高等学校内进行公示。5年工作总结中列举的所有成果必须是评估期内获得,并且各项数据应与年度考核报告的内容相符。

第十三条评估材料经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日期提交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组织人员对评估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章评估程序

第十四条教育部于每年7月1日前确定委托承担次年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并下达当年参评的实验室清单。

第十五条评估机构制定详细的评估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报教育部批准。评估实施方案包括实验室分组、材料提交、评估日程安排等。评估经费预算包括专家评审费、会场租用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教育部在收到评估方案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批复。

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发布评估通知,按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分别组织专家评估,于下半年完成评估工作。

第十七条参评实验室的依托高等学校负责审核评估材料并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向评估机构正式提交。

第四章初评

第十八条初评采取专家集中开会听取工作报告的形式对所有参评实验室进行评议。按照学科领域相近的原则,分组进行。

第十九条评估机构在会前组织召开初评预备会,向初评专家说明评估规则和指标体系,明确评估任务和要求。

第二十条各参评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其他参评实验室可以旁听。

第二十一条初评专家在会议期间应审阅评估材料,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并交流讨论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实验室进行记名打分。

第二十二条根据专家打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20%和后20%的实验室进入现场考察,同时教育部还将从其余参评实验室中抽取不少于10%的实验室列入现场考察名单。

名单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上发布,但不公开具体排名。未进入现场考察名单的其他参评实验室可在名单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教育部提出现场考察申请,经批准后接受现场考察。

第五章现场考察

第二十三条现场考察按照初评的分组进行。评估机构组织成立现场考察专家组,确定专家组长。每个现场考察专家组由5-7位专家组成,其中包含初评专家2-3名,管理专家1-2名。专家组名单需报教育部审核同意。

第二十四条评估机构安排确定各实验室现场考察时间(每实验室评估半天)和路线,于考察前10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参评实验室,并将考察安排向有关中央部门、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评估机构负责制订现场考察工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现场考察的基本程序、详细日程安排以及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工作人员职责。

评估机构组织召开现场考察预备会,向专家组成员明确现场考察的任务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现场考察过程由专家组长主持。主要考察实验室的工作状态、创新氛围和内部运行管理;核实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和开放共享情况;检查依托高等学校对实验室的支持和条件保障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实验室的日常监督管理。专家组采取听取实验室主任和依托高等学校工作报告、审查证明材料、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了解。

第二十六条专家组审阅评估材料和证明材料,听取实验室主任和依托高等学校的工作报告,并提问质询。其中:

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主要介绍评估期限内实验室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项),并对实验室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报告不超过40分钟,答辩20分钟。

由校领导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代表依托高等学校,报告评估期限内依托高等学校对实验室的资源投入、条件保障、政策支持、日常监督管理等情况。报告不超过20分钟,答辩10分钟。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应提供以下材料备专家组查阅:基本运行经费、开放课题经费等有关经费的财务证明(包括到账和使用情况);各类有关项目合同书、项目批准书、获奖证书;完成的各类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公共服务证明;学术交流和会议相关文(信、函)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第二十八条专家组经交流讨论后,以口头方式向实验室和依托高等学校简要反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明确指出实验室的不足。

第二十九条专家组在现场考察结束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组考察的实验室记名打分,并研究提出书面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明确指出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六章综合评议

第三十条评估机构按照初评打分占60%,现场考察打分占40%的方式,计算出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成绩并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靠前的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成绩靠后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比例不少于参评实验室总数的20%。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名单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上发布并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依托高等学校。

第三十一条同领域的综合评议不再按相近学科分组。每个领域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第三十二条评估机构向综合评议专家组提供参评实验室的初评成绩、现场考察成绩、现场考察意见、评估材料和评估指标体系。

第三十三条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

第三十四条专家经评议讨论,对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记名打分和排序,并当场公布排序结果。

第七章公布结果

第三十五条综合评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评估机构向教育部提交当年评估工作档案,包括:各阶段专家组人员名单、会议初评专家打分表、初评打分排序统计结果、各实验室现场考察意见、现场考察打分和排序结果、综合评议专家打分表及排序结果。

第三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在综合评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部提交评估报告,报告应对评估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进行分析,对评估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七条教育部根据评估成绩和评估报告,确定并发布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整改、未通过评估四类。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不超过15%,评估结果为整改和未通过评估的实验室不少于10%,其他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

第三十八条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实验室整改期为2年,期满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整改结果,检查通过后评估结果定为良好,检查未通过的实验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

第三十九条未通过评估的实验室、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实验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可以再次参加立项申请。

第四十条评估结果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接受实名提出异议。最后以书面形式向参评实验室和依托高等学校反馈评估结果。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评估费用由教育部承担。

第四十二条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和评估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规定,科学公正、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不得对外发布相关过程信息,不得收取评估对象的评审费用、礼品、礼金。

第四十三条评估实行回避制度,与实验室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包括实验室正、副主任、固定人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实验室主管部门及其他直接相关者不得作为评估专家。实验室可提出希望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与评估材料一并上报。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教技〔2007〕3号)同时废止。

附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人工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基地名称(中文):人工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基地名称(英文):KeyLaboratoryofArtificialIntelligence,MinistryofEducation

基地简介:2017年教育部与上海市签署了《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上海全面创新改革实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框架协议》,上海交通大学申请的人工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获得教育部支持。

2018年9月12日,人工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专家组论证。实验室瞄准新一代人工智能学科前沿和产业发展中的瓶颈性科学难题,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的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人工智能科学与相关产业的区域联动发展。

实验室以新一代机器学习、智能感知认知、人工智能芯片、大数据智能分析为研究方向,这四个方面形成有机整体,新一代机器学习是开拓人工智能理论前沿的基础,智能感知认知是创新人工智能算法的关键,人工智能芯片是提升人工智能算力的支撑,大数据智能分析是提升异质非结构化数据价值、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重要工具。

国家重点实验室

1.集成光电子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

http://sklio.jlu.edu.cn/

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1987年由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联合倡议并组建,1991年1月通过国家计委和国家科委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后正式对外开放。2007年评估结束后,清华大学实验区参与组建并加入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本实验室开始由吉林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两个实验区联合运行。

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依托单位的关心与大力支持下,联合实验室取得了快速发展和长足进步,在历次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评估与总结活动中均名列前茅。

1991年国家科委和基金委的实验室评估中被评为A类;

1994年国家教委所属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被评为A类;

2002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实验室”;

2007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实验室”;

2012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实验室”。

1994年召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十周年总结大会”上被评为“优秀实验室”并获“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先进集体奖(金牛奖)”,罗毅教授和刘式墉教授获“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先进个人(金牛奖)”;

2004年召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实施二十周年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实施五周年纪念大会”上,联合实验室再次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先进集体奖(金牛奖)”,罗毅教授荣获“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先进个人(金牛奖)”并作为获奖代表上台接受颁奖,王启明院士荣获“973计划先进个人”称号。

2.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http://nlshm-lab.jlu.edu.cn/

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国家计委于1989年依托吉林大学筹建,1995年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对国内外开放,2003年、2008年和2013年三次以良好成绩通过重点实验室评估。实验室是我国唯一的以高压与超硬材料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我国重要的超硬材料和高压科学研究基地,所在的凝聚态物理学科是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项目重点建设学科。

实验室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组部顶尖人才、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组部“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建立了具有先进仪器装备和活跃学术氛围的国际一流科研平台和高级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及应用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实验室以超硬材料和高压科学基础应用研究为核心,解决国家现代化建设、国际前沿领域重大科学与应用问题,取得了众多国际、国内领先的科学成果,是国际上最早实现百万大气压的五个实验室之一,制备出了我国第一片CVD金刚石薄膜,在我国最早开展大尺寸CVD单晶金刚石高速生长,是国际上能够实现人工合成全部四种宝石级单晶金刚石的少数实验室之一,建立了高压下原位多物理量联合测量、晶体结构预测技术,发现了系列长程有序非晶碳等超高硬度的新型结构和材料,国际上首次理论预言了并被实验证实的高压下金属钠绝缘体转化和转变温度超过200K的高压下高温超导体等。“超高压下简单分子凝聚体系的新奇结构相变和压力效应”、“高压下钠和锂单质及二元化合物的结构与物性”成果分别获得2014年、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陆域天然气水合物冷钻热采关键技术”成果获得2016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超硬材料和高压物理研究的重要基地,在超硬多功能材料、高压科学和技术等研究方向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承担大量国家重要科学研究任务,做出了众多国际领先水平的重要原创性工作,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积极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为增强我国相关学科的国际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3.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http://www.ascl.jlu.edu.cn/

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布局在汽车工程科技领域专门从事汽车行业产品开发技术的首批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于1989年获批立项建设;1993年,获世界银行贷款2500万元投资,研制汽车性能模拟器;1996年,在"整体系统自行设计与集成,关键部件国外引进,一般部件国内配套、软件自行开发"的总体技术路线指导下,成功研制了我国首台开发型汽车性能模拟器,当年12月以"世界先进、亚洲第一"的评价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对外开放;2003年和2008年连续以良好成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

实验室依托吉林大学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拥有机械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与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实验室建设的核心支撑是在国家重点学科评估中一直保持车辆工程领域排名第一的吉林大学(原吉林工业大学)车辆工程学科,同时与动力机械及工程、机械电子、交通、控制、通信及力学等学科形成了学科交叉与优势互补。

通过近二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实验室已经成为我国汽车行业产品开发的基础、共性和前沿技术的主要研究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支撑了我国汽车行业产品开发技术自主创新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代表中国在国际汽车工程科技领域形成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http://synlab.jlu.edu.cn/

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于2001年经科技部批准建设并正式对外开放,实验室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科院院士徐如人教授任第一届实验室主任,冯守华院士,霍启升教授历任实验室主任,现任实验室主任为李广社教授。中科院院士张洪杰研究员为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实验室自成立以来取得了多项重大和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在功能体系的分子工程学、水热与溶剂热合成化学、新型微孔晶体及微孔晶体单晶、低维磷酸盐材料、固体强关联材料、无机主-客体组装以及新型催化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成效显著。实验室科研成果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2001年实验室研究团队被评为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004年实验室获得科技部颁发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先进集体金牛奖。

实验室发展目标是建成一个高水平的无机合成化学与制备化学教学与科研中心,并形成一支综合素质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研究队伍。近年来,通过“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实验室研究条件得到快速发展。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

5.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http://supramol.jlu.edu.cn/

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吉林大学物理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两个国家重点学科,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的以超分子体系为研究对象的实验室。多年来,实验室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和依托单位吉林大学的大力支持。

1978年,唐敖庆院士在吉林大学创建理论化学研究所和结构化学研究室。1991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在结构化学研究室基础上成立了“分子光谱与分子结构教育部开放实验室”。其后实验室对研究方向进行了重新调整与定位,并于1996年更名为“超分子结构与谱学教育部开放实验室”。这期间确定以超分子体系为实验室研究方向。2001年,为更好地将超分子体系的研究与国家需求相结合,实验室更名为“超分子结构与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加强了研究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与超分子体系相关的研究工作全面展开,研究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实验室申请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过评估和建设论证,2007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2010年建成验收,向国内外开放。实验室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段雪院士担任,副主任由沈家骢院士和杨柏教授担任,实验室主任由孙俊奇教授担任。

实验室定位于基础研究,研究成果向高新技术辐射。实验室的科学研究主要面向复杂超分子体系,以膜和微粒的组装体系为切入点,关注超分子组装体的光电和生物功能,并注重发展组装体的谱学与理论模拟。目前,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超分子组装与组装过程;超分子结构与光、电功能材料;生物超分子组装体;超分子组装体谱学与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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