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函〔2023〕13号《教育部关于实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实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教育部启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审核认定,决定在北京大学等单位(见附件)实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三至五年的试点工作整体规划,坚持统筹推进,加强系统集成,以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为抓手,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落脚点,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形成新技术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支撑教育强国战略与教育现代化。高等学校要重点推进四项工作,包括创建智能化教育环境,提升教师技术素养与应用能力,推进教师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服务地方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等。地市和区县要重点推进六项工作,包括推动教师应用智能助手,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开展教师智能研修,提升教师智能教育素养,建设与应用教师大数据,智能引领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等。二、坚持问题导向,确定试点主攻方向。各试点单位要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难题,明确试点工作的主攻方向。要着力推进师生应用智能助手(平台、系统、资源、工具等),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改革,为教师减负和赋能。要着力依托智能教育平台系统,探索推进人人协同、人机协同的“双师课堂”,解决区域、学校、城乡教育不均衡难题,探索缓解教师编制供给不足的新路径。要探索利用平台系统,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和点评能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要探索建立或应用教师能力诊断测评系统,诊断教师学习发展需求,开展精准培养培训。要建设和应用教师大数据,采集动态数据,形成教师画像,支撑教师精准管理,支持教师评价改革。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合力。各试点单位要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地市和区县要遴选一批基础好的区域或学校建立实验区或实验校,高校要遴选基础好的院系或部门建立实验基地,先行先试,对拿得准的就快速推开、全面覆盖,确保试点工作落点准、部署快、推进实、成效好。要建立政企校企合作机制,注重引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或专业机构,参与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平台开发、资源建设等工作,确保技术先进性、引领性、适用性。建立专家指导机制,要引进高校科研团队或专家建立指导专家组,做好方案研制、试点推进、迭代升级的指导工作,教育部将通过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与成效评估。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成效。教育部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省份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同志亲自推进,整合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力量,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单位要落实专门经费用于试点工作,确保申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部将通过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的项目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试点单位要明确试点工作的预期成效,建立可量化、可监测的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督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教育部将采取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试点单位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工作验收,并视情况对试点单位进行调整。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将年度工作进展、节点性成果、重要媒体宣传等及时报我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工作司联系人:贾炎龙、王炳明,电话:010-66096771、66096873;邮箱:jsszhc@moe.edu.cn。附件: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教育部2021年9月7日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120767.html
本文关键词:教师函,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通知
教育部关于实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师函〔20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教育部启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审核认定,决定在北京大学等单位(见附件)实施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三至五年的试点工作整体规划,坚持统筹推进,加强系统集成,以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为抓手,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落脚点,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形成新技术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支撑教育强国战略与教育现代化。高等学校要重点推进四项工作,包括创建智能化教育环境,提升教师技术素养与应用能力,推进教师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服务地方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等。地市和区县要重点推进六项工作,包括推动教师应用智能助手,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开展教师智能研修,提升教师智能教育素养,建设与应用教师大数据,智能引领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等。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定试点主攻方向。各试点单位要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难题,明确试点工作的主攻方向。要着力推进师生应用智能助手(平台、系统、资源、工具等),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改革,为教师减负和赋能。要着力依托智能教育平台系统,探索推进人人协同、人机协同的“双师课堂”,解决区域、学校、城乡教育不均衡难题,探索缓解教师编制供给不足的新路径。要探索利用平台系统,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和点评能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要探索建立或应用教师能力诊断测评系统,诊断教师学习发展需求,开展精准培养培训。要建设和应用教师大数据,采集动态数据,形成教师画像,支撑教师精准管理,支持教师评价改革。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合力。各试点单位要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地市和区县要遴选一批基础好的区域或学校建立实验区或实验校,高校要遴选基础好的院系或部门建立实验基地,先行先试,对拿得准的就快速推开、全面覆盖,确保试点工作落点准、部署快、推进实、成效好。要建立政企校企合作机制,注重引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或专业机构,参与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平台开发、资源建设等工作,确保技术先进性、引领性、适用性。建立专家指导机制,要引进高校科研团队或专家建立指导专家组,做好方案研制、试点推进、迭代升级的指导工作,教育部将通过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与成效评估。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成效。教育部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省份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同志亲自推进,整合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力量,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单位要落实专门经费用于试点工作,确保申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部将通过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的项目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试点单位要明确试点工作的预期成效,建立可量化、可监测的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督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教育部将采取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试点单位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工作验收,并视情况对试点单位进行调整。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将年度工作进展、节点性成果、重要媒体宣传等及时报我部(教师工作司)。
教师工作司联系人:贾炎龙、王炳明,电话:010-66096771、66096873;邮箱:jsszhc@moe.edu.cn。
附件: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docx
教育部
2021年9月7日
我校成功获批“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名单,经单位申报、逐级推荐和专家评审,我校成功获批“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本次共55所高校入选,我校作为湖南省唯一一所高校获批为试点单位。
此次申报工作学校领导非常重视,由童小娇校长直接领导,人事处牵头,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智慧教育工程中心、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处共同参与申报。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与推进,不断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十四五”期间,我校将进一步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与智慧教育研究与应用,自觉抓住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机遇,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扶贫实效,为湖南基础教育事业培养更多优秀教育人才。
(编审:侯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为“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高质量教师队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遴选一批地区(地市或区县,下同)和高校,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遴选积极性高、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和高校,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在地方政府支持下,通过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深入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试点经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以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突出问题,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与评价改革、教师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创新、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师队伍治理能力,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方向。以全面育人为目标,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求,以智能技术推动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构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赋能教师队伍管理、促进五育并举的教育新生态。
(二)协同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入高校、科研机构作为智力支撑,鼓励企业加大支持投入,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整合优质资源,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发展。
(三)创新机制。坚持机制和应用驱动,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关键问题,加强配套政策建设,及时总结,提炼模式,切实形成“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条件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新机制。
(四)突出特色。在教师发展优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师管理改革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的基础上,以解决本地区或本校教师发展关键问题为核心,鼓励差异试点、突出特色。
三、建设重点
(一)地区试点
1.开发教师智能助手应用。遴选具备条件的学校,建立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实验校,推动教师利用智能助手和情境化学习资源等优质资源,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师工作效能,探索开展智能教育。
2.创新未来教师培养模式。遴选若干高校建立教师教育创新基地,与人工智能骨干企业或高水平师范大学联合建立实验室,创新教师培养环境,开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课程,探索培养适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挑战的教师。
3.优化教师智能研修。组建区域智能研修共同体,升级教师网络研修平台,构建线上线下、选学推送相结合的教师智能研修模式,探索建立教师发展测评系统,优化培训成效评价。
4.提升教师智能教育素养。遴选一批信息化管理能力较强的优秀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分类开展智能教育领导力研修和教学能力研修,建立配套激励机制,为智能教育培养一批“领头雁”。
5.建设与应用教师大数据。将所在地区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与教师网络研修平台等系统对接,建立职前职后贯通的教师培养大数据库,形成教师数字画像,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教师培养培训、教学行为、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大数据分析,推进教师职业能力评价改革,开拓教师精准评价与引入的新路径,支持教师工作决策,优化教师管理。
6.智能引领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通过“双师课堂”改革,引进教育发达地区或本地区高水平师资与课程资源,与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教师协同发展,实现教师“智能手拉手”。探索建立“双师课堂”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教师编制配备指标体系,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推进“双师课堂”教师工作考核与工资待遇分配等配套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高校试点
1.创建智能教育环境。建设智能教室,有效整合新技术手段,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教育环境,实现教育教学的智能测评和诊断,支持教学示范、模拟教学和虚拟教研等功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师范院校与人工智能骨干企业联合创建“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智能实验室,探索未来教师培养模式,打造教学技能实训智能平台,构建智能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师培养环境。
2.建设教师智能教育体系。加强教师智能教育素养,对教师进行智能教育素养培训,帮助教师把握人工智能技术进展,推动教师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改进教育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科优势探索建立与师范院校或师范专业联动的新型教师培养机制,促进教师教育发展。师范院校可探索开设人工智能应用基础课程和智能教育课程,提升师范生利用人工智能优化学科教学的能力。
3.加强教师大数据建设与管理。建立教师智能化测评体系,采集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教师大数据挖掘,建立教师数字画像,支持学校决策、改进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服务。探索建立智能时代教师能力标准,构建基于数据、面向过程、精准高效的教师评价新模式,创新教师评价工具、优化评价管理、提升评价质量和拓展评价结果。师范院校可与试点地区合作探索教师职前职后培养培训一体化管理,建立师范生大数据评价管理机制,汇聚师范生专业学习、思想品德等数据,形成师范生画像,为教师队伍准入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4.服务地方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对接区域教育教学需求,创新区域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方式和个性化教育公共服务新形态,探索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真正带动课堂教学模式变革。与地区师资培训机构等建立智能化研修平台,创新“人工智能+教师研修”模式,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为教师提供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研修服务。以“互联网+教育”融合创新应用为重点,提升所在区域中小学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素养。
四、组织实施
(一)申请条件
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由各省份进行推荐,可选择地市或区县、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申报单位应在“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基础,具有创新意识、开放氛围、改革精神。
(二)推荐流程
1.试点单位填写申报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荐,将符合要求的试点单位推荐报送教育部。
2.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单位进行综合遴选,优选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高校予以立项。
(三)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引导。教育部负责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高校、科研机构、人工智能骨干企业参与并支持试点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成立专门机构,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试点地区要遴选基础好的区域或中小学校建立实验区或实验校,试点高校要遴选基础好的院系建立实验基地,确保试点工作部署快、推进实、成效好。试点地区和高校要注重引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或专业机构,参与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平台资源建设等工作。
2.强化经费保障。教育部将通过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试点地区和高校要利用“国培计划”、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资源,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专家指导。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为试点单位提供咨询指导。试点地区和高校要组建专家组,做好方案研制、试点实施的跟踪指导。
4.做好落实指导。教育部将采取专项调研指导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试点验收。试点地区和高校要做好试点工作规划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进度安排
2021年5月20日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要求的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材料(申报书模版见附件)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高顺利、贾炎龙;电话:010-66096873、66020522(传真);电子邮箱:jsszhc@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附件: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申报书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5日
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试点工作启动暨培训会顺利举行
2021年,清城区获批为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深度融合,近日,清城区教师发展中心在尚燕楼举行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试点工作启动暨培训会,清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刘艺东出席活动。清城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郑列国首先从主要背景、工作目标、四大任务、工作计划以及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详细地解读了《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实施方案》。随后,刘艺东局长和郑列国主任向清城区遴选了新北江小学、凤翔小学、松岗中学等20所试点学校和相关专家颁发了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试点学校牌匾和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指导专家聘书。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指导专家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杜炫杰副教授指出,清城区作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教师要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高质量落实“双减”的要求,支撑清城区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清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刘艺东强调,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这是清城区教育发展的重要机遇,也是一次重大挑战。要求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实施方案》。二要明确试点工作的定位、对标国家文件要求、做好学术实践攻坚、确保方案落到实处等。启动仪式后,参会人员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并到机房进行实操。以此次试点工作启动为契机,清城区将贯彻教育部试点工作要求,以智慧教育平台为依托,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助力课堂教学、“双减”、教师发展、“UGS”(大学-政府-学校,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等四项提质任务、十一项行动,采取先行先试、分年度扩大试点的方式稳步推进,为清城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探索有益经验,助力清城教育现代化。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试点工作启动暨培训会现场郑列国主任解读《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实施方案》参会领导为试点学校授牌颁发清城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指导专家聘书华南师范大学杜炫杰副教授发言清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艺东作总结性发言李茜老师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参会人员到机房进行实操教育部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
一、总体要求
遴选积极性高、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和高校,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在地方政府支持下,通过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深入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试点经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以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突出问题,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与评价改革、教师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创新、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师队伍治理能力,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方向。以全面育人为目标,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求,以智能技术推动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构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赋能教师队伍管理、促进五育并举的教育新生态。
(二)协同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入高校、科研机构作为智力支撑,鼓励企业加大支持投入,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整合优质资源,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发展。
(三)创新机制。坚持机制和应用驱动,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关键问题,加强配套政策建设,及时总结,提炼模式,切实形成“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条件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新机制。
(四)突出特色。在教师发展优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师管理改革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的基础上,以解决本地区或本校教师发展关键问题为核心,鼓励差异试点、突出特色。
三、建设重点
(一)地区试点
1.开发教师智能助手应用。遴选具备条件的学校,建立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实验校,推动教师利用智能助手和情境化学习资源等优质资源,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师工作效能,探索开展智能教育。
2.创新未来教师培养模式。遴选若干高校建立教师教育创新基地,与人工智能骨干企业或高水平师范大学联合建立实验室,创新教师培养环境,开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课程,探索培养适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挑战的教师。
3.优化教师智能研修。组建区域智能研修共同体,升级教师网络研修平台,构建线上线下、选学推送相结合的教师智能研修模式,探索建立教师发展测评系统,优化培训成效评价。
4.提升教师智能教育素养。遴选一批信息化管理能力较强的优秀校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分类开展智能教育领导力研修和教学能力研修,建立配套激励机制,为智能教育培养一批“领头雁”。
5.建设与应用教师大数据。将所在地区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与教师网络研修平台等系统对接,建立职前职后贯通的教师培养大数据库,形成教师数字画像,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教师培养培训、教学行为、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大数据分析,推进教师职业能力评价改革,开拓教师精准评价与引入的新路径,支持教师工作决策,优化教师管理。
6.智能引领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通过“双师课堂”改革,引进教育发达地区或本地区高水平师资与课程资源,与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教师协同发展,实现教师“智能手拉手”。探索建立“双师课堂”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教师编制配备指标体系,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推进“双师课堂”教师工作考核与工资待遇分配等配套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高校试点
1.创建智能教育环境。建设智能教室,有效整合新技术手段,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教育环境,实现教育教学的智能测评和诊断,支持教学示范、模拟教学和虚拟教研等功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师范院校与人工智能骨干企业联合创建“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智能实验室,探索未来教师培养模式,打造教学技能实训智能平台,构建智能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师培养环境。
2.建设教师智能教育体系。加强教师智能教育素养,对教师进行智能教育素养培训,帮助教师把握人工智能技术进展,推动教师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改进教育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科优势探索建立与师范院校或师范专业联动的新型教师培养机制,促进教师教育发展。师范院校可探索开设人工智能应用基础课程和智能教育课程,提升师范生利用人工智能优化学科教学的能力。
3.加强教师大数据建设与管理。建立教师智能化测评体系,采集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教师大数据挖掘,建立教师数字画像,支持学校决策、改进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服务。探索建立智能时代教师能力标准,构建基于数据、面向过程、精准高效的教师评价新模式,创新教师评价工具、优化评价管理、提升评价质量和拓展评价结果。师范院校可与试点地区合作探索教师职前职后培养培训一体化管理,建立师范生大数据评价管理机制,汇聚师范生专业学习、思想品德等数据,形成师范生画像,为教师队伍准入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4.服务地方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对接区域教育教学需求,创新区域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方式和个性化教育公共服务新形态,探索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真正带动课堂教学模式变革。与地区师资培训机构等建立智能化研修平台,创新“人工智能+教师研修”模式,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为教师提供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研修服务。以“互联网+教育”融合创新应用为重点,提升所在区域中小学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素养。
四、组织实施
(一)申请条件
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由各省份进行推荐,可选择地市或区县、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申报单位应在“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基础,具有创新意识、开放氛围、改革精神。
(二)推荐流程
1.试点单位填写申报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荐,将符合要求的试点单位推荐报送教育部。
2.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单位进行综合遴选,优选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高校予以立项。
(三)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引导。教育部负责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高校、科研机构、人工智能骨干企业参与并支持试点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成立专门机构,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试点地区要遴选基础好的区域或中小学校建立实验区或实验校,试点高校要遴选基础好的院系建立实验基地,确保试点工作部署快、推进实、成效好。试点地区和高校要注重引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或专业机构,参与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平台资源建设等工作。
2.强化经费保障。教育部将通过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试点地区和高校要利用“国培计划”、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资源,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专家指导。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为试点单位提供咨询指导。试点地区和高校要组建专家组,做好方案研制、试点实施的跟踪指导。
4.做好落实指导。教育部将采取专项调研指导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试点验收。试点地区和高校要做好试点工作规划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进度安排
2021年5月20日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要求的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材料(申报书模版见附件)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申报书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5日
来源:教育部
◆◆◆
5月27-31日19:00-21:00
职业院校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
▼
你的每个【分享、收藏、点赞、在看】,我都喜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我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9月8日,教育部召开第6场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发布了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等名单。我校成功入选本批次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为“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高质量教师队伍支撑,面向全国遴选地区和高校而开展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教育部于2018年在宁夏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启动首批试点工作,今年在总结推广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遴选出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区域和院校(55所高校、20个地市、25个区县)。新试点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突出问题,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与评价改革、教师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创新、乡村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发展,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贺信中强调,中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对教育的深刻影响,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变革创新,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优势,加快发展伴随每个人一生的教育、平等面向每个人的教育、适合每个人的教育、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作为广西教师教育领军高校,我校以服务教师成长、助推教育发展为使命担当,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在新型教与学模式改革、智能教育环境投入等方面持续加大探索。以本次入选为契机,学校将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的特色与优势,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教育等新技术,进一步健全智能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师培养环境,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角色转变、教研创新改革,构建未来教师培养新模式,形成教师职前、职后培养人网融合新形态,努力打造“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改革的国家级样板。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创新创业学院、网络信息中心、教师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等单位参与了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