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怎么制作
2023-07-21处理域名纠纷起诉程序是什么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4、判决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5、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21知识产权纠纷案起诉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7-21篡改他人作品纠纷起诉条件如何规定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第二,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21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是多久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是10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电子营业执照企业使用指南
电子营业执照企业使用指南
来源:原创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6-20
1. 基本概念电子营业执照是以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性和权威性。
2. 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规范2.1 发放范围电子营业执照目前的发放范围是各类企业,暂不包括内资集团、外资集团、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
2.2 发放对象企业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或负责人为电子营业执照的签领人。签领人为电子营业执照的首次领取人,也是默认的持照人。签领人完成首次领取后,也可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将电子营业执照交由公司证照管理人员负责营业执照日常的使用管理。签领人和证照管理人员可以授权企业具体办事人员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2.3 发放形式签领人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然后在小程序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3. 软件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是发布在微信或支付宝APP上的,一般情况下,安装了微信或支付宝APP的用户都可以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3.1 微信小程序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安装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用微信扫“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安装;
第二种是在微信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安装。
微信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安装步骤 :
1)打开微信 APP ,主页里找到“发现”;
2)在“发现”的最下方点开小程序;
3)在“小程序”里搜索中输入“电子营业执照”即可以查询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
4)点击“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即可以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
3.2 支付宝小程序安装
支付宝小程序安装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用支付宝扫“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安装;
第二种是在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安装。
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安装步骤:
1)打开支付宝,主页里找到“朋友”;
2)在“朋友”的最上方点开“小程序”;
3)在“小程序”里查找中输入“电子营业执照”,即可查询到“电子营业执照管理”;
4)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即可以安装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
4. 电子营业执照功能4.1 下载执照
企业的签领人是电子营业执照的默认领取人。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的首次领取只能由签领人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完成。签领人领取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后,可自行或授权证照管理人员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领人或者证照管理人员可授权办事人持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相关的政务、商务、公共服务等业务。证照管理员和办事人经过授权后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并使用。
其下载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步:
1)企业的签领人输入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姓名和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人脸识别,只有通过人脸识别才可以下载执照。(人脸识别后,在三个小时内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不需要重新人脸识别)。
2)通过人脸识别后,选择公司所在的登记地,然后选择公司名称即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3)在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要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执照下载声明》”,也可打开执照声明进行阅读。
4)执照下载成功后,如果签领人有多个营业执照,可继续下载其他执照,也可以修改本机当前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的密码,或者返回主页进行其他操作。
4.2 出示执照
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企业可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的出示,电子营业执照真伪性验证等功能。
1)企业到工商(或其他政府部门)办理业务,打开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出示执照”,窗口工作人员用扫码枪扫描出示的条形码、二维码,窗口就会收到企业身份真实性的验证结果,包括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该功能需要各政府部门配备了专用扫码枪后方可使用)。
2)电子营业执照还可以面对面验证,用于证实企业的身份。让对方扫码,用户A打开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出示执照”生成条形码、二维码,用户B则用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的“扫一扫”扫描条形码、二维码,扫码成功后,用户B的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上会显示该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执照样式)。
3)如果出示的为办事人申请使用的电子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后,可以看到该办事人被授权的详细信息,点击“查看执照”可以看到授权执照的执照样式。
4)条形码、二维码、验证码的有效时间是5分钟。
4.3 查看执照1)点击“查看执照”进入执照列表,选择您需要查看的企业,验证通过后即可以查看到相应电子营业执照信息。
2)在“执照变动”中可以查看到本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执照注销、执照删除、手机变更等执照变动信息。
3)在“执照领用情况”中,您可以查看到本公司已领用的所有执照以及详细信息。
4.4 扫一扫
1)验证执照
对于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社会公众同样可以通过小程序的“扫一扫”功能,扫描对方手机的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或条形码,小程序将连接至工商总局的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系统,验证对方手机上的电子营业执照真伪。若出示电子营业执照一方为该企业的办事人员,小程序还将同时反馈该办事人员的身份信息、被授权办理事项内容和被授权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时间,供接收方查阅比对。
2)打印执照
https://zzapp.gsxt.gov.cn/AppServer/show.jsp,在浏览器中打开该链接,选择打印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扫描PC端出示的打印电子营业执照的二维码。
在小程序上选择要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并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在电脑端将显示电子营业执照,可以保存后打印或者直接打印。
4.5 执照空间执照空间中可以查看到本手机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当前已经下载了的执照有关的一些内容和操作,主要有:本机执照、挂失执照、修改密码、删除执照等。
1)本机执照
即本手机当前已下载的所有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公司名称”可以查看该执照的详细信息。
2)挂失执照
签领人或证照管理员经过人脸识别后,可查询出本人名下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已下载的所有执照记录,选择需要挂失的执照进行挂失操作,挂失完成后原执照将失效,已挂失执照可重新认证后下载。
3)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修改的是本手机当前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已经下载的所有执照的密码。分别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点击“确定”即可修改成功。密码修改成功后,下载新的执照时需要录入修改后的密码。
4)删除执照
选择需要删除的执照,并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即可删除,该执照删除成功后,如果想要继续删除其他执照,则点击“继续删除”,如果想要进行其他的操作,则点击“返回主页”,然后选择其他功能进行操作。
4.6 证照管理员管理
签领人领取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后,可自行或授权证照管理员对该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日常的管理和使用。一个公司只允许添加一名证照管理员。
证照管理员:被签领人授权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人员。
下级授权:该证照管理员添加,删除,修改办事人的权限。
1)添加证照管理员
签领人录入证照管理员的相关信息和相应的权限。信息保存成功后,该证照管理员可以去下载执照并进行使用。如果该公司已有一个证照管理员,则不允许添加。如果想要添加新的证照管理员,需要删除原来的证照管理员。
2)修改管理员信息
如果发现该管理员信息有误,签领人可以去修改管理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如果该证照管理员已经下载执照,则身份证号不可修改。
3)删除证照管理员
点击执照详细信息页面的“删除管理员”,即可删除成功。证照管理员删除成功后,其已经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都会自动失效,管理员添加的办事人和授权事项都被失效。证照管理员不能再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4)收回管理员的执照
如果证照管理员已经下载了执照,签领人有权收回该执照。执照收回成功后,证照管理员已下载执照将失效,该证照管理员添加的办事人和授权事项都被失效,证照管理员不能再下载该执照。收回管理员的执照与删除证照管理员的功能区别是在授予证照管理员权限时,不需要重新录入证照管理员信息。
4.7 办事人用照管理
办事人:被签领人或者拥有“下级授权”权限的证照管理人员授权持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相关的政务、商务、公共服务等业务的人员。
1)添加授权信息
签领人或者拥有“下级授权”权限的证照管理员录入授权信息并选择被授权的办事人(如果该办事人不在列表中,或者企业没有办事人,则需要添加),授权信息保存成功后,办事人可以去下载相应的执照,还未生效的授权信息可以下载,但不可使用。
2)取消授权
在授权信息列表点击某一授权事项的“详细信息”,可以查看该授权事项的详细信息,也可进行取消授权操作。授权被取消后办事人下载的该执照将被失效。
3)添加办事人
签领人或者拥有“下级授权”权限的证照管理员录入办事人的相关信息。
4)修改办事人信息
如果发现该办事人的信息有误,签领人和拥有“下级授权”权限的证照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如果该办事人已经下载过本公司或其他公司的电子营业执照,则证件号码和手机号不能修改,如果想要修改必须先取消该办事人名下的所有授权。
5)删除办事人
查看办事人的详细信息,点击“删除办事人”即可删除成功。办事人被删除后,其在该公司的所有授权均失效。
5.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现阶段持电子营业执照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报送年度报告和自主公示信息等相关功能,下一步云南工商将继续扩展更多应用服务。
5.1登录云南工商网上办事大厅1)登录云南工商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选择“用户登录”按钮。
2)进入登录页面,选择“其他方式登录→我有电子营业执照”。
3)进入二维码扫描登录页面。打开支付宝或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使用“扫一扫”功能,对准页面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扫描成功后,手机上进行授权登录,则全程电子化系统会自动登录成功,并返回相应的全程电子化系统页面。
5.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网址:http://yn.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移动版电子执照登录。
3)打开支付宝或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扫一扫”,出现营业执照列表,点击需要登录的企业信息,授权登录。
4)授权登录成功后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完成年度报告填写、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年度报告模版下载、简易注销公告填报等操作。
市场监管总局:新版营业执照将增加二维码功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
国市监注〔2018〕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营业执照是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给各类市场主体的重要凭证,是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直接体现。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随着机构改革的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现版营业执照进行改革,调整相关内容,重新设计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调整版面内容
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正本尺寸为:297mm(高)×420mm(宽);副本内芯尺寸为:210mm(高)×297mm(宽)。副本配套发放封皮,副本封皮尺寸为:225mm(高)×310mm(宽)。正副本照面按照《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年版)》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正副本照面按照《营业执照打印标准(2019年版)》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中的监制单位名称等一并进行调整。
02
增加二维码功能
新版营业执照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
03
保持8种格式
新版营业执照维持原版执照的8种格式不变,以保证法定记载事项清晰明确,保持营业执照的稳定性和一贯性。即:A格式适用公司法人,B格式适用非公司法人,C格式适用合伙企业,D格式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E格式适用个人独资企业,F格式适用个体工商户,G格式适用内资非法人企业、内资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内资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H格式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
04
领取印制资料
新版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制作单位制成印刷胶片、水印纸样和执照样品,版权归总局所有,免费发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使用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指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总局领取印刷胶片、水印纸样和执照样品。
05
加强印刷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统一负责本辖区新版营业执照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印制的组织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印制标准中明确的资质要求确定印制企业,加强对印制质量、数量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印制质量和安全。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印制企业,禁止其产品出厂,并予以销毁;对于擅自将印制的执照流传到社会的印制企业,应取消对该企业的印制委托;未经省一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或其他非法印制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06
规范民族文字使用
民族自治地区已经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要求由原省(自治区)工商局报原工商总局批准并备案的,可以在新版营业执照上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未报原工商总局批准并备案的,应当由省(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07
按时启用换发
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下同)。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08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标准规范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改版工作,对于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要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要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做好准备,确保按时进行新版营业执照的启用换发工作。新版营业执照在使用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