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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长沙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哪里办公交卡

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标  题: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发文机关:科技部发文字号:国科函规〔2021〕64号来  源:科技部网站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公文种类:函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9日标       题: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发文机关:科技部发文字号:国科函规〔2021〕64号来       源:科技部网站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公文种类:函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9日

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1〕6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建设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湘政函〔2020〕12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长沙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依托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长沙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教资源优势,聚焦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方向,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深入挖掘算力、数据等优势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

三、加强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行业标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产教融合、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创新。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制造业转型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径。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长沙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技部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科技部关于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1〕6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建设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湘政函〔2020〕12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长沙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长沙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依托科教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长沙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科教资源优势,聚焦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方向,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深入挖掘算力、数据等优势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

三、加强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在行业标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产教融合、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创新。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制造业转型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径。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长沙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技部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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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武政规〔2021〕1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落实指引》,现予以印发。

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落实指引

第一条 全力招引培育人工智能头部企业

(一)政策内容

对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者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的,除享受现有总部政策外,自认定后次年度起,连续3年按照核算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二)落实指引

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认定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规〔2019〕1号)执行,市政府对总部经济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咨询电话

 027-82796128(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

第二条 支持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投资项目发展

(一)政策内容

对在我市实施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5亿元资金支持,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二)落实指引

人工智能制造业重大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认定。

(三)咨询电话

027-82796098(市发改委高技术发展处)

第三条 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

(一)政策内容

发挥武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的支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达200亿元,5年内总规模达1000亿元,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重点投向人工智能领域创业企业和优质项目。

(二)落实指引

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牵头设立。

(三)咨询电话

027-82826418(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二处)

第四条 支持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中小企业

(一)政策内容

对创业孵化载体孵化培育人工智能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创业孵化载体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补助。对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达到30家的创业孵化载体,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

(二)落实指引

按照《〈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第四、五、七条政策实施细则》(武科〔2021〕37号)落实。

(三)咨询电话

027-65692245(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第五条 支持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

(一)政策内容

针对制约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卡脖子”技术,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按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人工智能创新专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人工智能治理模式探索,对牵头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平台建设新购置研发设备总价的50%给予最高400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建设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基础平台,鼓励基于基础平台构筑生态体系,对承担生态体系建设的主体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二)落实指引

按照《〈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第四、五、七条政策实施细则》(武科〔2021〕37号)落实。

(三)咨询电话

027-65692245(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第六条 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在地应用

(一)政策内容

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企业开展首台(套)研发应用、软件产品和服务开发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订购和优先采购。鼓励其他领域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购买人工智能产品或者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支持集成电路自主芯片或者模组开发应用,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0〕18号)的规定给予支持。

(二)落实指引

1、“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订购和优先采购”,按照《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实施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2号)执行。省经信厅每年下半年启动申报,市经信局负责组织申报并择优推荐。

2、“支持集成电路自主芯片或者模组开发应用”,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1〕2号)执行,每年三季度启动资金申报工作,次年完成资金拨付。

(三)咨询电话

027-85317029(市经信局科学技术与人工智能处)

第七条 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

(一)政策内容

推进我市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武汉率先运用,打造以智慧城市为核心的创新应用标杆。聚焦智能制造、智能数字设计与建造、交通、医疗与健康、养老、教育等方面的应用,征集人工智能行业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对入围的应用场景项目建设主体,按照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二)落实指引

按照《〈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第四、五、七条政策实施细则》(武科〔2021〕37号)落实。

(三)咨询电话

027-65692245(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第八条 支持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

(一)政策内容

支持在汉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武汉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立项资助。制订并实施武汉人工智能领军人才计划,对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二)落实指引

1、“优先纳入‘武汉英才’等人才计划”,按照《关于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9〕2号)执行。

2、“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由用人单位有针对性邀约符合条件的对象,经认定工作委员会认定后,再“一事一议”研究提出综合支持方案。

(三)咨询电话

027-82401096(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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