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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茨提议向机器人征税 但最后掏钱的还是人类 机器人征税理由有哪些

盖茨提议向机器人征税 但最后掏钱的还是人类

银华杯十佳银行理财师大赛,惊喜大奖至高荣誉等你来!

向机器人征税!盖茨的提议是公平还是倒退

机器人不是人,因此不适用个人所得税。“这实际上是对资本课税,影响可想而知。”

方向明陈益刊

人工智能注定将掀起新一波造富狂澜,但更多的人忧心被抢去饭碗。

“在工程应用领域,人工智能还是需要靠人为建模才能实现智能化,再让机器去批量操作。”在上海一家大型车企任职流体分析工程师的小林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的确有些担心人工智能(AI)会抢了他的饭碗,但同时企业也在不断引入新技术让工程师们学习提升。

从流水线上的机械手臂到电池管理,再到无人驾驶系统,全球40%的机器人用于汽车制造业,该行业一直是自动化水平最高的行业。

人工智能在近几年出现高速商业化发展,在替代人类进行智慧劳动方面展现出越来越广阔的应用前景。随着人工智能革命的到来,就业与财富分配也会有惊人的改变。

世界首富、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在今年2月提出,应该对机器人征税。机器人对此未做回应,但万千网友先激动了。有网友调侃说“机器人的AI才不会担心这个……它们能找出各种不纳税的理由”。

对抗不平等

“AI的实现需要加速数据库的扩大,积累更多实用数据。当底层技术不断积累,并形成一系列标准数据库之后,便不再需要人才投入,此时人才将集中到新的领域。”小林认为,AI的发展对于行业内劳动力分配的影响,将会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关于科技和就业之间的关系,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自美国总统特朗普。其施政纲领背后的思路之一就是认为全球贸易让美国的制造业工人丢了不少工作。对此持反对意见者多数认为,是这十几年来的科技进步——其中不乏自动化的革新——令制造业所需工人数量减少。

盖茨阐述了“对机器人征税”的核心逻辑:传统的产业工人需要为他们的收入缴纳所得税,如果机器人取代了这些人的工作,那就需要思考对机器人征收类似水平的税金。

更深层的原因是,盖茨试图通过强调税收调节来遏制自动化的过快发展,减轻自动化对一些行业的巨大冲击。这样一个似乎会阻碍科技发展的想法,竟出自于一个全球公认的科技先驱,令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这符合盖茨一贯倡导的社会公平。通过机器人解放出来的人类劳动力,可以从事那些更适合人类进行的工作,比如照看老人和小孩。从机器人身上征得的税收则可以用于资助这些从业者,或者直接用于救济低收入群体。

反对为了财富再分配而征税的自由主义者自然不会喜欢盖茨的想法,因为如果按照他的想法,世界上又会多了一个全新的税种。机器人行业协会自然也不赞同向机器人征税。

在总部位于柏林的德国机器人公司Pi4,有5台机器人以每小时16欧元(约合126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外出租,事先编程后可用于装卸等重复劳动。创始人克辛克(MatthiasKrinke)称,他们也很关心向机器人征税这方面的政策走向,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已经交税,因此不该重复交税。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也强烈反对向机器人征税的做法,认为这样做会降低机器人行业的竞争力,并阻碍技术创新。美国前财长、奥巴马政府经济顾问萨默斯(LawrenceSummers)还说盖茨是被“彻底误导”了。

布鲁塞尔欧洲与全球经济实验室(Bruegel)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盖茨“对机器人征税”是一个看似美好却不切实际的想法,但它确实部分揭示了自动化时代的挑战。

也有学者认为,很难区分新技术是填补了人类劳动力的空白,还是取而代之,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创造财富的机器人征税是一种“保护主义”做法,更有效的做法是对机器人创造的收入进行重新分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对机器人征税,肯定会影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进步。即使对机器人征税,也应该和对人课税不一样,因为机器人不是人,因此不适用个人所得税。

“这实际上是对资本课税,影响可想而知。”他说。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RobertJ.Shiller)不久前也曾撰文对此发表评论,认为在思考机器人税的问题时,应该更多考虑有哪些替代方案可以应对不平等,如果一项税收不得民心,即使实施了也难以长久。

阻碍了创新

但是,一些实验性的做法正在验证盖茨的思路。

同样在今年2月,欧洲议会内部对如何应对机器人浪潮进行过一次商讨,但最终否决了对机器人所有者进行征税的提案,认为这会阻碍创新。

在全球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韩国,政府打算减少此前给予投资自动化的企业的税收优惠(3%~7%的公司税减免)来增加机器人应用的成本,以此弥补人类劳动力被替代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损失。

在科技腹地硅谷所在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也正有倡议者广泛推广关于机器人税的讨论。该州旧金山市韩裔议员简·金(JaneKim)最近发起设立了一个“未来工作基金”(JobsoftheFutureFund),她的理念和盖茨几乎一脉相承,探索对整个加州的机器人征税的可能性,所征得税金将用于人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社区大学助学金等。

为了把这样的想法付诸实践,金正在和行业工会及相关公司接触。“我们还在讨论如何定义一个机器人,以及如何定义某项工作被机器人取代。”

到目前为止,金只是广泛地征询意见,这并非意味着加州马上实施机器人税。“也许到最后将是一类有别于其他税种的税,或者说是某一类收入来源。”

机器人税实际上是财产税

咨询公司普华永道新近发布的报告显示,人工智能可能让人类变得更富有。由于人工智能可以提高生产力,全球GDP可能在2030年之前增长14%,或额外增加15.7万亿美元。

报告预计,中国将是从AI发展中受益最多的国家,到2030年,AI将会使中国GDP比现有水平提升26.1%。“制造业对中国经济非常重要。如果中国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去进行产品生产,那么制造业将获得巨大飞跃。”报告写道。

那么,上述讨论是否适用于中国?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焦瑞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机器人征税实质是对拥有者征税,相当于财产税,类似车船税。这会影响企业思考应该雇人还是使用机器人,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增加人的就业机会。不过他认为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不适宜对机器人征税。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则向第一财经记者解释了“机器人税”背后应当明确的征税依据和动机:一是依据是否充分。从现行税收体系看,征税必须同时具备纳税主体和征税客体,前者如自然人或法人,后者如消费、所得、财产,而机器人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其从事活动获取所得应视为财产,也不是对机器人征税,而是对拥有、使用或支配机器人的企业或个人征税;二是征税动机,当下普遍鼓励发展机器人,而非限制机器人,因此征税理由不充分。

国际机器人协会预计,2017年的全球机器人销量将超过30万台,紧接着在2019年超过40万台。在与机器的竞赛中,有些人会胜出,而另一些人会败下阵来。

“如果因影响就业征税,那么不仅是机器人,机器就应当被征税。当然,随着AI的飞速发展,具备了和自然人一样的独立行为能力,或许可以将机器人视为法人,但泛滥成灾时则可能被视为污染物而征税。”胡怡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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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时代的调控新政:对机器人征税

当前,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AI)时代已经到来。AI与传统层面的工业技术自动化(Automation)的差异可能就在于,机器与人类的关系有大幅进展。从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AI一定会促进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但是,就算AI把经济大饼越做越大,但人们存在资本、知识不均以及潜在就业萎缩的问题,也只会让贫富差距更剧烈。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专家和政策制定者也开始讨论起结构性改革的可能,从教育和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到财政税收政策等多个角度入手,可以尽可能降低AI技术的潜在风险和副作用,并实现其对整个社会的最大贡献。其中,对机器人征税是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话题。通过设计和实施合理的对机器人征税的政策,可以平衡对机器人和人类劳动力的使用,促进社会的长远发展,并为未来智能化时代的人类创造更多的福祉。

一、对机器人征税的必要性:辅助征税、征税客体抑或作为纳税人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从“金税一期”到“金税四期”,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以AI和大数据应用为依托的智慧税务正在加紧建设中。

机器人本身可以在征税过程中发挥辅助征税的作用,AI技术应用于税收征管提升了监管水平和力度,并让税源的政府治理更加透明。借助AI技术,可以通过分析和监控市场主体的财务数据轻松找到偷税漏税的违约者,同时AI技术可以提供改进的服务,例如自动税务申报、全电发票以及基于各种智能终端的数字税务局的便捷使用,还可以帮助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则并提高申报效能,提高税收意识。

无论是对于初级机器人,还是对高度智能化的ChatGPT,征税的合理性基础都在于其自身创造了价值和利润,而无论其本身作为征税客体抑或纳税主体,都不影响其纳入到征税框架中来,特别是纳入到以所得为基础的直接税中。

一种理解是,机器人不具备主体资格,而只能作为征税客体。在税法上,征税客体是指被课税的对象或者范围。从税法关系上,机器人仅仅是作为设备而被其所有者进行管理,其所产生的收益实际上由其所有者持有,其所有者才是真正的纳税人。在对机器人征税中,纳税人主要指使用机器人自动化流程的企业和组织,这些企业和组织从机器人的使用中获得了经济利益,因此也应承担机器人代替员工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另一种理解是,机器人自身可以成为纳税主体。机器人通过自身的智能算法、传感器控制和各种外设完成任务,并能进行有效自我运算、经营管理并产生归属于机器人本身的利润,因此机器人本身具有完全独立的纳税主体性质,并自行进行纳税申报和税务管理。当然,这种理解,会遭遇一些科技、伦理和法律上的质疑。当然,也有观点认为,就像法人资格在之前也不为当时的法律资格所承认,既然非自然人的企业也能成为纳税人,那么机器人为何不能具有税法上的主体资格呢?

还有一种相对折中的观点,尽管机器人不具备完全独立的纳税主体资格情境,但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纳税主体。若机器人本身不能进行自行申报,其关联的企业和组织需要承担一定的纳税申报和管理责任。例如作为机器人和AI技术的所有者或业务关联者,他们需要协助机器人缴纳税款,并确保机器人的编码、配置和操作等都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二、对机器人征税的正当性:税收公平原则与公共福祉原则

对机器人征税的问题,可以从多个层面来分析和研讨。

一是纯工具论视角,机器人对人类社会本身仅只是作为生产经营设备,在这种视角下,传统的税收制度与机器人使用并不产生直接冲突,机器人只是提高了生产效能或者使得企业能够成为科技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或者因为价值联结点(常设机构)的虚拟化使得传统税收秩序受到挑战而需要进行规则更新。

二是社会政策视角,认为机器人的广泛使用会对人类就业市场造成冲击,需要包括科技、税收政策在内的宏观政策加以调控,以冲抵机器人无节制使用造成人类劳动力的大量失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三是科技伦理视角,认为随着时间推移,不排除未来机器人成为独立于人类思考的单独主体,形成类似于公司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此种情况下,会对人类社会、科技伦理以及税收、法律制度造成根本性、变革性的重大影响,需要对此种情形下税收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财政转移制度进行系统性重构。

在纯工具论和社会政策论视角下,减少对使用机器人的公司的税收优惠固然是一种平衡就业政策的策略,但也可以通过征收机器人税的方式获得更多税收收入而将其用于转移支付,对人类劳动力就业市场和社会保障事业进行补贴。也即,在经济和科技政策上仍然鼓励机器人公司的发展,但可就因此增加的税收收入和社会财富用于特定就业群体补贴或全民福利,这也是很多社会学、税法学者和科技界人士的普遍观点。因此,讨论对机器人征税的正当性,可以从税收公平原则和公共福祉原则两个角度入手。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财产和能力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具体到对机器人征税的问题上,税收公平原则要求对涉及对机器人课税的相关产业、AI的持有主体甚至是ChatGPT高智能机器人本身,制定统一规则并公平对待,需要考虑市场上特别是数字经济下强者和弱者的差异,并保证量能原则在税制上的概括适用,确定更为具体的税种设置、征收范围和税率等税制要素。如果机器人和AI技术的使用导致企业盈利增加,则征收AI税不仅可以实现公平性,同时也能够督促这些企业在享受机器人自动化流程带来的利润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公共福祉原则是指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来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项目。AI企业在获得巨额收益回报的同时也拉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而通过征收机器人税则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然后通过再分配政策弥补社会差距。对机器人征税可以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并用于支持那些受到机器人自动化流程影响的群体的教育、培训、再就业等项目,以使他们更好地适应AI时代下新的就业市场。同时这些资源也能够更好地被用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用于支持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文化事业等公共服务和福利项目。

三、可行性:AI产业发展与科技、伦理及法律政策

随着AI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机器人征税的可行性正在逐渐得到验证和证实。AI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制造业、物流系统、医疗保健等领域,这使企业可以更高效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操作。这也意味着自动化流程代替了许多传统的人类工作,从而降低了相关劳动成本。因此,对机器人征税将是一个有利的方式,以纳入自动化流程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包括AI技术在内的科技进步无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机器人时代的勃兴能为人类社会带来更多的社会财富,这是一个总的趋势,也不适宜加以阻拦和遏制。对机器人征税可以激发企业开发新的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减少对使用机器人时可能发生的税收负担。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对机器人征税需要国际合作和统一标准,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在不同国家面对不同的税收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公平性和可行性。

对机器人征税,可能引发很多伦理上的争议。

首先,是机器人有了一定的自主决策能力后,如果将其视为需纳税的个体,是否也意味着它们应该承担与人类相同的责任和义务?这可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机器人的行为和决策是由程序和算法控制的,并非完全受其个体意志支配。

其次,如果机器人被视为一个需要纳税的实体,则可能会引起关于机器人是否应该享有法律权利的争议。例如,机器人是否应该有权利决定其税收负担或是否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等?准确来讲,只有在科技伦理以及法律上认可机器人的独立属性基础上,才有可能产生机器人税的命题,否则机器人只能作为征税客体或者征税过程中的相关税收要素。

在ChatGPT时代下,加强对人工智能领域的鼓励和支持是更为重要的事情,政府可以通过投资引导、融资扶持、财政奖励等措施,创造有利于AI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同时,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AI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机器人产业的创新和发展。这有助于吸引更多的项目、资金和人才加入到我国的AI行业中来,推动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

当然,在未来AI技术越来越成熟和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的情况下,相关立法和财税政策也需要相应调整和完善,政府需要提前进行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以平衡不同利益方的权益,促进AI行业的健康发展。税收制度的基本理念始终是以公平、效率和简洁为核心,AI技术的发展可能会影响我国现有的税收模式和体系,但对于税收制度的基本理念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反而会更加强化对税制理念的核心认知。

《对机器人征税:如何使数字经济适应AI?》,泽维尔·奥伯森 著,王桦宇、孙伯龙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版

(作者王桦宇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改革及其法治化、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等,译有瑞士学者泽维尔·奥伯森所著《对机器人征税:如何使数字经济适应AI?》,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张雨欣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盖茨提议向机器人征税 但最后掏钱的还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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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不是人,因此不适用个人所得税。“这实际上是对资本课税,影响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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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注定将掀起新一波造富狂澜,但更多的人忧心被抢去饭碗。

“在工程应用领域,人工智能还是需要靠人为建模才能实现智能化,再让机器去批量操作。”在上海一家大型车企任职流体分析工程师的小林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的确有些担心人工智能(AI)会抢了他的饭碗,但同时企业也在不断引入新技术让工程师们学习提升。

从流水线上的机械手臂到电池管理,再到无人驾驶系统,全球40%的机器人用于汽车制造业,该行业一直是自动化水平最高的行业。

人工智能在近几年出现高速商业化发展,在替代人类进行智慧劳动方面展现出越来越广阔的应用前景。随着人工智能革命的到来,就业与财富分配也会有惊人的改变。

世界首富、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在今年2月提出,应该对机器人征税。机器人对此未做回应,但万千网友先激动了。有网友调侃说“机器人的AI才不会担心这个……它们能找出各种不纳税的理由”。

对抗不平等

“AI的实现需要加速数据库的扩大,积累更多实用数据。当底层技术不断积累,并形成一系列标准数据库之后,便不再需要人才投入,此时人才将集中到新的领域。”小林认为,AI的发展对于行业内劳动力分配的影响,将会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关于科技和就业之间的关系,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自美国总统特朗普。其施政纲领背后的思路之一就是认为全球贸易让美国的制造业工人丢了不少工作。对此持反对意见者多数认为,是这十几年来的科技进步——其中不乏自动化的革新——令制造业所需工人数量减少。

盖茨阐述了“对机器人征税”的核心逻辑:传统的产业工人需要为他们的收入缴纳所得税,如果机器人取代了这些人的工作,那就需要思考对机器人征收类似水平的税金。

更深层的原因是,盖茨试图通过强调税收调节来遏制自动化的过快发展,减轻自动化对一些行业的巨大冲击。这样一个似乎会阻碍科技发展的想法,竟出自于一个全球公认的科技先驱,令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这符合盖茨一贯倡导的社会公平。通过机器人解放出来的人类劳动力,可以从事那些更适合人类进行的工作,比如照看老人和小孩。从机器人身上征得的税收则可以用于资助这些从业者,或者直接用于救济低收入群体。

反对为了财富再分配而征税的自由主义者自然不会喜欢盖茨的想法,因为如果按照他的想法,世界上又会多了一个全新的税种。机器人行业协会自然也不赞同向机器人征税。

在总部位于柏林的德国机器人公司Pi4,有5台机器人以每小时16欧元(约合126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外出租,事先编程后可用于装卸等重复劳动。创始人克辛克(MatthiasKrinke)称,他们也很关心向机器人征税这方面的政策走向,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已经交税,因此不该重复交税。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也强烈反对向机器人征税的做法,认为这样做会降低机器人行业的竞争力,并阻碍技术创新。美国前财长、奥巴马政府经济顾问萨默斯(LawrenceSummers)还说盖茨是被“彻底误导”了。

布鲁塞尔欧洲与全球经济实验室(Bruegel)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盖茨“对机器人征税”是一个看似美好却不切实际的想法,但它确实部分揭示了自动化时代的挑战。

也有学者认为,很难区分新技术是填补了人类劳动力的空白,还是取而代之,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创造财富的机器人征税是一种“保护主义”做法,更有效的做法是对机器人创造的收入进行重新分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对机器人征税,肯定会影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进步。即使对机器人征税,也应该和对人课税不一样,因为机器人不是人,因此不适用个人所得税。

“这实际上是对资本课税,影响可想而知。”他说。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RobertJ.Shiller)不久前也曾撰文对此发表评论,认为在思考机器人税的问题时,应该更多考虑有哪些替代方案可以应对不平等,如果一项税收不得民心,即使实施了也难以长久。

阻碍了创新

但是,一些实验性的做法正在验证盖茨的思路。

同样在今年2月,欧洲议会内部对如何应对机器人浪潮进行过一次商讨,但最终否决了对机器人所有者进行征税的提案,认为这会阻碍创新。

在全球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韩国,政府打算减少此前给予投资自动化的企业的税收优惠(3%~7%的公司税减免)来增加机器人应用的成本,以此弥补人类劳动力被替代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损失。

在科技腹地硅谷所在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也正有倡议者广泛推广关于机器人税的讨论。该州旧金山市韩裔议员简·金(JaneKim)最近发起设立了一个“未来工作基金”(JobsoftheFutureFund),她的理念和盖茨几乎一脉相承,探索对整个加州的机器人征税的可能性,所征得税金将用于人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社区大学助学金等。

为了把这样的想法付诸实践,金正在和行业工会及相关公司接触。“我们还在讨论如何定义一个机器人,以及如何定义某项工作被机器人取代。”

到目前为止,金只是广泛地征询意见,这并非意味着加州马上实施机器人税。“也许到最后将是一类有别于其他税种的税,或者说是某一类收入来源。”

机器人税实际上是财产税

咨询公司普华永道新近发布的报告显示,人工智能可能让人类变得更富有。由于人工智能可以提高生产力,全球GDP可能在2030年之前增长14%,或额外增加15.7万亿美元。

报告预计,中国将是从AI发展中受益最多的国家,到2030年,AI将会使中国GDP比现有水平提升26.1%。“制造业对中国经济非常重要。如果中国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去进行产品生产,那么制造业将获得巨大飞跃。”报告写道。

那么,上述讨论是否适用于中国?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焦瑞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机器人征税实质是对拥有者征税,相当于财产税,类似车船税。这会影响企业思考应该雇人还是使用机器人,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增加人的就业机会。不过他认为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不适宜对机器人征税。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则向第一财经记者解释了“机器人税”背后应当明确的征税依据和动机:一是依据是否充分。从现行税收体系看,征税必须同时具备纳税主体和征税客体,前者如自然人或法人,后者如消费、所得、财产,而机器人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其从事活动获取所得应视为财产,也不是对机器人征税,而是对拥有、使用或支配机器人的企业或个人征税;二是征税动机,当下普遍鼓励发展机器人,而非限制机器人,因此征税理由不充分。

国际机器人协会预计,2017年的全球机器人销量将超过30万台,紧接着在2019年超过40万台。在与机器的竞赛中,有些人会胜出,而另一些人会败下阵来。

“如果因影响就业征税,那么不仅是机器人,机器就应当被征税。当然,随着AI的飞速发展,具备了和自然人一样的独立行为能力,或许可以将机器人视为法人,但泛滥成灾时则可能被视为污染物而征税。”胡怡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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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机器人征税”仍为时尚早

 

当人们在街边的刀削面店看见负责削面的“机器人变形金刚”时,就会意识到人工智能机器人浪潮已经“席卷”百姓的日常生活。感叹之余,各种远虑近忧接踵而来。人们开始担心越来越多的工作岗位会被机器人取代,自己将随时面临失业的风险。

对此,比尔・盖茨发出了“呐喊”――向机器人征税。近日,盖茨在一次采访中提到:“当人们说机器人的到来造成了失业,人们的收入不断减少、亏损的时候,可以通过征税,甚至是提高税率来减慢机器人应用的速度。”据悉,盖茨并不是第一个提出向机器人征税的倡导者。在此之前,欧洲议会曾就一部关于机器人的法律提案进行投票,提案中就包括向机器人征税等举措。

“是否该向机器人征税”,不同国家、行业和群体,站在不同利益角度,会给出截然相反的回答。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其词,细致看来,都不无道理。

据麦肯锡2016年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随着自动化模式扩大到服务业,在目前由人类完成的工作中,有45%可能会实现自动化。这相当于数以百万计的就业岗位和2万亿美元的年薪。

作为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富士康近年来也一直在尝试使用流水线机器人来提高生产效率。2016年,富士康在昆山工厂装备超4万台机器人,裁员5万人,引发热议。

由此看来,机器人的大规模应用让越来越多的工人特别是生产一线的低技能工人面临着失业的风险,为就业市场带来的压力与日俱增。从此角度来说,向机器人征税有理可依。

然而,向机器人征税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首先,“机器人”的概念至今难以界定。大多数机器人并不是实体机器人,而是计算机软件。确定哪些技术与软件系统会导致失业并制定相应的税收制度,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不大。其次,机器人种类太多,征税标准难以确定。最现实的问题是:因技术进步而失业的人和因“好吃懒做”而惰性失业的人很难从量化标准上严格区分。

具体到中国目前的机器人产业发展现状,讨论“是否应该向机器人征税”仍为时过早。

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在2016年世界机器人大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6年,中国工业机器人的总供给量年均增长速度约为40%。但是,我国机器人产业目前仍存在着高端产业低端化和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等发展瓶颈。据悉,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机器人企业虽然超过800家,但是处于产业低端的“空牌子“企业和没有技术积累、依赖进口零部件组装的代加工企业几乎各占一半,真正能实现“自主生产”机器人的企业仅有不足100家。

可见,中国机器人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问题已基本解决,现阶段的当务之急应是尽快实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的正向发展。

因此,对于中国机器人行业来说,目前并不是蹭“热点”讨论“是否应该向机器人征税”的合适时机。相比较而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苦练内功,制定相关行业标准才是紧要之事。至于未来是否应该向机器人征税,且行且看。

(责编:易潇、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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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AI机器人征税,但最后掏钱的还是人类

反对为了财富再分配而征税的自由主义者自然不会喜欢盖茨的想法,因为如果按照他的想法,世界上又会多了一个全新的税种。机器人行业协会自然也不赞同向机器人征税。

在总部位于柏林的德国机器人公司Pi4,有5台机器人以每小时16欧元(约合126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外出租,事先编程后可用于装卸等重复劳动。创始人克辛克(MatthiasKrinke)称,他们也很关心向机器人征税这方面的政策走向,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已经交税,因此不该重复交税。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也强烈反对向机器人征税的做法,认为这样做会降低机器人行业的竞争力,并阻碍技术创新。美国前财长、奥巴马政府经济顾问萨默斯(LawrenceSummers)还说盖茨是被“彻底误导”了。

布鲁塞尔欧洲与全球经济实验室(Bruegel)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盖茨“对机器人征税”是一个看似美好却不切实际的想法,但它确实部分揭示了自动化时代的种种挑战。

也有学者认为,很难区分新技术是填补了人类劳动力的空白,还是取而代之,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创造财富的机器人征税是一种“保护主义”做法,更有效的做法是对机器人创造的收入进行重新分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对机器人征税,肯定会影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进步。即使对机器人征税,也应该和对人课税不一样,因为机器人不是人,因此不适用个人所得税。

“这实际上是对资本课税,影响可想而知。”他说。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RobertJ.Shiller)不久前也曾撰文对此发表评论,认为在思考机器人税的问题时,应该更多考虑有哪些替代方案可以应对不平等,如果一项税收不得民心,即使实施了也难以长久。

阻碍了创新

但是,一些实验性的做法正在验证盖茨的思路。

同样在今年2月,欧洲议会内部对如何应对机器人浪潮进行过一次商讨,但最终否决了对机器人所有者进行征税的提案,认为这会阻碍创新。

在全球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韩国,政府打算减少此前给予投资自动化的企业的税收优惠(3%~7%的公司税减免)来增加机器人应用的成本,以此弥补人类劳动力被替代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损失。

在科技腹地硅谷所在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也正有倡议者广泛推广关于机器人税的讨论。该州旧金山市韩裔议员简·金(JaneKim)最近发起设立了一个“未来工作基金”(JobsoftheFutureFund),她的理念和盖茨几乎一脉相承,探索对整个加州的机器人征税的可能性,所征得税金将用于人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社区大学助学金等。

为了把这样的想法付诸实践,金正在和行业工会及相关公司接触。“我们还在讨论如何定义一个机器人,以及如何定义某项工作被机器人取代。”

到目前为止,金只是广泛地征询意见,这并非意味着加州马上实施机器人税。“也许到最后将是一类有别于其他税种的税,或者说是某一类收入来源。”

“未来工作基金”网站上写道:“正在到来的自动化变革将导致的失业人数比大萧条(20世纪30年代)和大衰退(2007~2009年的金融危机)期间合起来还要多。有预计称美国将因为机器人、算法和其他形式的自动化而丢掉一半的工作岗位。”

机器人税实际上是财产税

咨询公司普华永道新近发布的报告显示,人工智能可能让人类变得更富有。由于人工智能可以提高生产力,全球GDP可能在2030年之前增长14%,或额外增加15.7万亿美元。

报告预计,中国将是从AI发展中受益最多的国家,到2030年,AI将会使中国GDP比现有水平提升26.1%。“制造业对中国经济非常重要。如果中国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去进行产品生产,那么制造业将获得巨大飞跃。”报告写道。

那么,上述讨论是否适用于中国?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焦瑞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机器人征税实质是对拥有者征税,相当于财产税,类似车船税。这会影响企业思考应该雇人还是使用机器人,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增加人的就业机会。不过他认为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不适宜对机器人征税。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则向第一财经记者解释了“机器人税”背后应当明确的征税依据和动机:

一是依据是否充分。从现行税收体系看,征税必须同时具备纳税主体和征税客体,前者如自然人或法人,后者如消费、所得、财产,而机器人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其从事活动获取所得应视为财产,也不是对机器人征税,而是对拥有、使用或支配机器人的企业或个人征税;

二是征税动机,当下普遍鼓励发展机器人,而非限制机器人,因此征税理由不充分。

一是依据是否充分。从现行税收体系看,征税必须同时具备纳税主体和征税客体,前者如自然人或法人,后者如消费、所得、财产,而机器人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其从事活动获取所得应视为财产,也不是对机器人征税,而是对拥有、使用或支配机器人的企业或个人征税;

二是征税动机,当下普遍鼓励发展机器人,而非限制机器人,因此征税理由不充分。

国际机器人协会预计,2017年的全球机器人销量将超过30万台,紧接着在2019年超过40万台。在与机器的竞赛中,有些人会胜出,而另一些人会败下阵来。

“如果因影响就业征税,那么不仅是机器人,机器就应当被征税。当然,随着AI的飞速发展,具备了和自然人一样的独立行为能力,或许可以将机器人视为法人,但泛滥成灾时则可能被视为污染物而征税。”胡怡建称。

中国2004-2016年应用中的工业机器人数量(来源:IFR报告)

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税务讲师马尔科姆·詹姆斯(MalcolmJames)撰文表达了对机器人税的看法。他认为无论向机器人征税的做法是否妥当、可行,这种想法的背后已经体现了AI技术的成熟给多个行业从业者带来的焦虑。

在分析AI对医疗、通讯、制造等各行各业的影响之后,上述普华永道的报告中提出四个非常有代表性的问题:“面对AI的冲击,你的商业模式是否足够有价值?你所在的市场是否有改变玩法的机会,如果有,你如何占领先机?你拥有对的人才、数据和技术来理解和实践AI带来的机会吗?你如何在自己的AI平台和应用上建立信任和透明度?”

能否解答这四个问题,足以验证某一家企业未来能否追赶上AI的浪潮。从宏观经济学角度看,社会就业的整体面貌必然会因AI的崛起而发生变化,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分配也自然会顺应这样的变化;而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企业和个人更需要担心的是能否抢占先机,顺应这一潮流的发展。

来源:第一财经网(cbn-yicai)

作者:第一财经记者方向明陈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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