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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行动方案(2023—2023年)的通知 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建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行动方案(2023—2023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4日

西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

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抢抓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扎实推进西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按照《科技部关于支持西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西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构建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体系为主线,充分发挥全市研发基础和人才优势,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基础前沿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示范,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打造硬科技发展新高地,为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中心、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提供“西安方案”。

二、基本原则

突出自主创新。强化人才引领和平台支撑,建立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体系,在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理论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一批原始创新成果。

优化产业布局。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立足产业基础和优势,完善孵化体系,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围绕重点领域建设产业聚集区,打造核心产品,形成特色产业链,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强化场景应用。坚持需求导向,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加快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伦理规范、法律法规和生态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智能时代政府治理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发展目标

按照“构建创新体系、促进产业集聚、拓展应用示范、加强人才引培、营造发展生态”的总体思路,对西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进行系统化部署、分阶段实施。到2022年,实现人工智能总体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基础前沿理论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核心技术攻关实现突破,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应用示范效果初步显现,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基础前沿理论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在类脑智能计算、群体智能、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等基础前沿理论研究领域取得明显进展,形成标志性科技成果10个以上。

——核心技术攻关实现突破。在智能视觉、自主无人智能技术、智能人机交互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取得突破,开发一批创新产品,获得核心发明专利200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内人工智能技术标准规范10项以上。

——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建成10个以上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和10个以上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高层次领军人才30人以上,培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3万名以上。

——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伦理法规等政策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企业孵化、服务、开放共享的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应用示范效果初步显现。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融合不断加深,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制造、军地两用、文创旅游、商贸物流、教育医疗等领域广泛应用,形成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10个以上。

——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人工智能企业超过300家,其中领军企业10家以上。打造5—7个产业聚集区,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超过200亿元,相关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体系

1.开展人工智能基础前沿技术研究。支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等高校院所,围绕重大问题,加快可信任的机器学习、增强学习、迁移学习、类脑智能、群体智能、计算智能、跨媒体智能、视觉与自然语言处理等领域的基础前沿理论、算法和技术研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等)

2.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进人工智能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融合,联合共建应用实验室,重点加强图像与视频精准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攻关,支持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操作系统、网络安全技术设备等基础硬件研发,推进智能决策、智能人机交互、AR/VR等关键技术研究,破解人工智能应用难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等)

3.搭建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支持华为基础软硬件、科大讯飞智能语音、商汤科技智能视觉、西安交通大学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云从科技人机协同操作系统等平台建设,为行业应用提供基础平台服务。支持有意向、有实力的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建设开放创新平台,为服务型制造企业提供基础创新资源。发挥各类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作用,持续输出人工智能核心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4.建设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与重点高校院所联合创新,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人工智能芯片创新研究院、交叉信息核心技术研究院、西安丝路类脑科学研究院、沣东新城智能芯片研发中心等建设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

5.做强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在智能软件方面,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核心算法软件,开发面向人工智能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等关键基础软件,加快建设软件计算平台。在智能硬件方面,发挥三星、美光、紫光国芯、寒武纪等龙头企业集聚效应,发展高端新型智能传感器和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专用芯片,打造器芯协力的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在智能机器人方面,围绕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突破,重点发展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和工业机器人。在智能运载工具方面。加强无人机、无人车等系列智能运载系统的研发、制造和服务,形成融合设计开发、产业孵化、产品试制及集成测试、地面试验设施等的完整产业链。在智能终端方面,加快智能终端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发展新一代智能手机、车载智能设备、可穿戴设备、家用智能终端等产品,打造完整的智能终端产业链。在智能安防方面,支持研发智能摄像机、传感器、报警器、智能锁等软硬件产品,发展智能安防系列化、流程化的应用系统和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配合单位: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6.优化人工智能产业空间布局。围绕先进制造、大数据、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等重点领域和产业方向,依托西安高新区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核心区,依托西咸新区、经开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及相关区县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示范区,推动曲江新区、航空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区域技术应用聚集区建设,通过核心区的引领辐射,带动产业聚集发展。支持区县、开发区建设人工智能特色园区、特色小镇。(牵头单位: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投资局等)

(三)拓展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应用示范

7.建立一批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中心。支持创建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中心,围绕智慧社会建设、产业智能化升级、人工智能新业态培育、社会实验等领域,策划设计人工智能前沿场景项目,链接和引入全国一流创新企业,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西安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8.打造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紧扣关键工序自动化、关键岗位工业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管理智能化等重点环节,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智能评价等技术在先进制造领域的应用,支持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9.打造文创旅游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创意设计、数字文博、数字娱乐、传媒影视、动漫游戏、电子竞技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提升现代文化产业智能化水平。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加强兵马俑、陕西历史博物馆、大唐不夜城等文化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鼓励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文化+”体验型产品,推进高品质景区建设。搭建市民游客智慧化服务平台,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0.打造商贸物流应用场景。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促进商贸业智能化、特色化、时尚化。围绕西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西安港口岸智能化升级改造,开展智能化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完善智能物流信息平台和服务系统,打造西北智慧物流中心。依托西安国际会展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智慧会展场馆,建设智能化设施及智慧会展系统,探索“线上+线下”联动的会展发展新模式,建设会展大数据中心,构建会展科技新生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1.打造军民两用技术融合应用场景。支持军工科研院所建立人工智能领域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推动高新技术在国防领域、民用领域的双向流动和高效利用。在全市军民融合企业中培育创新发展示范企业,通过培育技术领先军民融合创新项目,带动人工智能领域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2.打造智慧全运会应用场景。支持西安奥体中心智能化设施建设及体育场馆智能化改造升级,应用5G、大数据、物联网、智能控制、智能视觉等技术广泛服务于赛事举办、群众观赛和场馆运营等,提升场馆使用效率和体验感受。(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3.打造智慧社会应用场景。依托重点高校打造智能教育示范点,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大数据和互联网医疗综合服务人工智能体系,优化就医流程,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惠民的医疗服务。推动公共交通领域的智能化升级,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效率。探索特定场景的自动驾驶商业应用,开发智能汽车辅助驾驶技术与无人驾驶智能车。推进人工智能与全市政务、环保、金融、气象、司法、安防等领域融合,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创新人工智能人才引培机制

14.加大学科建设力度。鼓励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重点高校完善人工智能学科体系,鼓励更多高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拓宽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内容,加强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5.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引进海内外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和团队。鼓励人工智能企业通过长短期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才。开辟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6.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突出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人工智能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人力资源专业机构联合高校、企业,创新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培养培训、就业创业服务手段。鼓励中小学开设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开展人工智能知识普及教育。(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营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生态

17.实施人工智能政策试验。探索人工智能法治监管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法规和社会问题研究。组建人工智能治理委员会,开展人工智能伦理与社会影响研讨,引导各界广泛参与研究制定伦理准则。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强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核心专利培育。(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18.完善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培育体系。支持大型企业建设人工智能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机构,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实施“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企业梯次培育,培育和引进一批领军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人工智能关联的硬科技企业上市。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打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群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投资局;配合单位: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等)

19.发展一批人工智能服务型机构。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创新智库等组织和机构,开展行业交流、创新合作、产业研究、法律政策、产品推广、人才招引、培训就业等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等)

20.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通过大数据分析、社会调查等,研究人工智能对人的思维、生活和生产方式的影响,开展社会实验,制定适应人工智能的教育、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21.有序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制定数据开放标准和政策,推动、规范及保障数据开放,建立开放共享的大数据平台。以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为突破口,实施一批政府主导的大数据重点工程,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各领域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加大市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发挥大西安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工作考核与督导机制,明确各部门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进度,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进试验区建设任务有效落实。建立人工智能核心企业和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数据库,会同统计部门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产业指标统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投资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文物局,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基础支撑。加快物联网、北斗导航、5G、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在“新基建”中的应用,完善物联网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加快5G通信网络、高性能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构建全覆盖、高效能的人工智能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等,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办发[2020]39号.pdf

合肥加速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

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新一代人工智能正蓬勃兴起。8月6日,合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正式成立,成为产业链链长推进机制的重要抓手。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战略制高点,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聚力打造国内一流平台

据了解,合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是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共同指导,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牵头,合肥人工智能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组织机构等共同发起的非营利性、非实体性质的交流平台。

目前,联盟成员单位共有322家,既包括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哈工大机器人(合肥)国际创新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等科研院所,又涵盖科大讯飞、华米科技、国盾量子、华云数据等人工智能领域企业。

哈工大机器人合肥智能装备双创基地。

“联盟将汇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资源,共同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合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研发攻关、产业发展、企业培育、行业应用和人才集聚‘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执行院长吴枫表示。

在吴枫看来,合肥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的成立是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又一个里程碑事件,能够发挥资源聚合效应,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合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合肥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联盟的成立,是一个新的开始。”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院长吴仲城坦言,联盟可为“政产投”和“学研用”深度融合搭建非常好的合作交流平台,而这也将成为国内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一流的平台。

全产业链初步构建

人工智能作为驱动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未来将推动数万亿数字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

在这一波发展大潮中,合肥正在展示其突出的优势:先后获批国家人工智能战新产业集群、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还有全国首个定位于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级产业基地“中国声谷”,人工智能产业整体发展态势强劲、在全国处于领先优势。

中国声谷。记者张大岗摄

“合肥的产业门类齐全、科研院所集中、应用领域广泛,有着很好的科技和应用支撑。”吴枫表示,传统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为地方的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新兴的5G、超高清视屏、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更是呈现提速发展态势。

如今,合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三重一创”建设为引领,聚焦“芯屏器合”“集终生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奋力打造城市“产业地标”,连续三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发展战新产业的重要领域,是引领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塑造区域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支撑。

在合肥万象城5G体验区,消费者与机器人互动对话。季云冈记者苏玲摄

记者了解到,全市集聚资源、精心谋划,相继实施130多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超400亿元,以科大讯飞为核心的智能语音板块、以新华三等为骨干的网络安全板块、以华米科技为核心的智能穿戴板块协同发力、加速成长,“基础应用技术+底层硬件+数据计算+智能终端+行业应用”的全产业链初步构建。截至2019年年底,人工智能产业集聚“核心+配套”企业超800家,实现营收800亿元。

未来产业将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2019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第一批6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成功入选,其他入选城市为北京、上海、深圳。

2019年10月,科技部复函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合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合肥同杭州、深圳、天津一起,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批复的第三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第二届世界声博会暨2019科大讯飞全球1024开发者节上,市民在生态伙伴AI产品展区与机器人互动。记者张大岗摄

全国多地都在争相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如何谋划种好这块“国家试验田”?合肥定下的新目标是——到2023年,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取得显著成效,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今年5月,《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0-2023年)》正式出台。《方案》明确,合肥将抢抓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智能语音、机器人等领域人才和技术集聚优势,聚力开展前沿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场景示范、创新企业培育、生态体系打造,积极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肥经验”。

吴仲城表示,合肥在“数字经济高地”的建设中,需要结合自身的平台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与产业优势,在已确定的人工智能产业与数字经济规划基础上,持续发力,形成鲜明特色技术竞争优势和产业优势,共同推动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君君)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将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战略态势

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经过60多年的演进,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强烈需求的共同驱动下,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大数据驱动知识学习、跨媒体协同处理、人机协同增强智能、群体集成智能、自主智能系统成为人工智能的发展重点,受脑科学研究成果启发的类脑智能蓄势待发,芯片化硬件化平台化趋势更加明显,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当前,新一代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发展、理论建模、技术创新、软硬件升级等整体推进,正在引发链式突破,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加速跃升。

人工智能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把发展人工智能作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加紧出台规划和政策,围绕核心技术、顶尖人才、标准规范等强化部署,力图在新一轮国际科技竞争中掌握主导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和国际竞争形势更加复杂,必须放眼全球,把人工智能发展放在国家战略层面系统布局、主动谋划,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新阶段国际竞争的战略主动,打造竞争新优势、开拓发展新空间,有效保障国家安全。

人工智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将进一步释放历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蓄的巨大能量,并创造新的强大引擎,重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各环节,形成从宏观到微观各领域的智能化新需求,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发经济结构重大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整体跃升。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非常艰巨,必须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产业,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人工智能带来社会建设的新机遇。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约束等挑战依然严峻,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城市运行、司法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将极大提高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人工智能技术可准确感知、预测、预警基础设施和社会安全运行的重大态势,及时把握群体认知及心理变化,主动决策反应,将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工智能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新挑战。人工智能是影响面广的颠覆性技术,可能带来改变就业结构、冲击法律与社会伦理、侵犯个人隐私、挑战国际关系准则等问题,将对政府管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乃至全球治理产生深远影响。在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挑战,加强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发展。

我国发展人工智能具有良好基础。国家部署了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印发实施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科技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经过多年的持续积累,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重要进展,国际科技论文发表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已居世界第二,部分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实现重要突破。语音识别、视觉识别技术世界领先,自适应自主学习、直觉感知、综合推理、混合智能和群体智能等初步具备跨越发展的能力,中文信息处理、智能监控、生物特征识别、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无人驾驶逐步进入实际应用,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日益活跃,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速成长,在国际上获得广泛关注和认可。加速积累的技术能力与海量的数据资源、巨大的应用需求、开放的市场环境有机结合,形成了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独特优势。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人工智能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缺少重大原创成果,在基础理论、核心算法以及关键设备、高端芯片、重大产品与系统、基础材料、元器件、软件与接口等方面差距较大;科研机构和企业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圈和产业链,缺乏系统的超前研发布局;人工智能尖端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亟待完善。

面对新形势新需求,必须主动求变应变,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紧扣发展、研判大势、主动谋划、把握方向、抢占先机,引领世界人工智能发展新潮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撑国家安全,带动国家竞争力整体跃升和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加快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国防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发展智能经济,建设智能社会,维护国家安全,构筑知识群、技术群、产业群互动融合和人才、制度、文化相互支撑的生态系统,前瞻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的智能化,全面提升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国家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把握世界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突出研发部署前瞻性,在重点前沿领域探索布局、长期支持,力争在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等方面取得变革性、颠覆性突破,全面增强人工智能原始创新能力,加速构筑先发优势,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系统布局。根据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系统发展策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统筹布局,已部署的重大项目与新任务有机衔接,当前急需与长远发展梯次接续,创新能力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环境营造协同发力。

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应用导向,突出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和行业产品标准制定中的主体作用,加快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形成竞争优势。把握好政府和市场分工,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安全防范、市场监管、环境营造、伦理法规制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开源开放。倡导开源共享理念,促进产学研用各创新主体共创共享。遵循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军民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全球研发和治理,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创新资源。

(三)战略目标。

分三步走:

第一步,到2020年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成为改善民生的新途径,有力支撑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新一代人工智能理论和技术取得重要进展。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智能、群体智能、混合增强智能、自主智能系统等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实现重要进展,人工智能模型方法、核心器件、高端设备和基础软件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人工智能产业竞争力进入国际第一方阵。初步建成人工智能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和产业生态链,培育若干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骨干企业,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

——人工智能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重点领域全面展开创新应用,聚集起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部分领域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政策法规初步建立。

第二步,到2025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重大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成为带动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智能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新一代人工智能理论与技术体系初步建立,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取得突破,在多领域取得引领性研究成果。

——人工智能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高端。新一代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慧城市、智能农业、国防建设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5万亿元。

——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

第三步,到2030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智能经济、智能社会取得明显成效,为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和经济强国奠定重要基础。

——形成较为成熟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理论与技术体系。在类脑智能、自主智能、混合智能和群体智能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国际人工智能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占据人工智能科技制高点。

——人工智能产业竞争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人工智能在生产生活、社会治理、国防建设各方面应用的广度深度极大拓展,形成涵盖核心技术、关键系统、支撑平台和智能应用的完备产业链和高端产业群,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0万亿元。

——形成一批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四)总体部署。

发展人工智能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复杂系统工程,要按照“构建一个体系、把握双重属性、坚持三位一体、强化四大支撑”进行布局,形成人工智能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路径。

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针对原创性理论基础薄弱、重大产品和系统缺失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体系,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壮大人工智能高端人才队伍,促进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形成人工智能持续创新能力。

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高度融合的特征。既要加大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力度,最大程度发挥人工智能潜力;又要预判人工智能的挑战,协调产业政策、创新政策与社会政策,实现激励发展与合理规制的协调,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坚持人工智能研发攻关、产品应用和产业培育“三位一体”推进。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特点和趋势,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供给和市场需求互动演进,以技术突破推动领域应用和产业升级,以应用示范推动技术和系统优化。在当前大规模推动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强面向中长期的研发布局和攻关,实现滚动发展和持续提升,确保理论上走在前面、技术上占领制高点、应用上安全可控。

全面支撑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以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带动国家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引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通过壮大智能产业、培育智能经济,为我国未来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经济繁荣创造一个新的增长周期;以建设智能社会促进民生福祉改善,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工智能提升国防实力,保障和维护国家安全。

三、重点任务

立足国家发展全局,准确把握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态势,找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全面增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全面拓展重点领域应用深度广度,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应用智能化水平。

(一)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

围绕增加人工智能创新的源头供给,从前沿基础理论、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强化部署,促进开源共享,系统提升持续创新能力,确保我国人工智能科技水平跻身世界前列,为世界人工智能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1.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体系。

聚焦人工智能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以突破人工智能应用基础理论瓶颈为重点,超前布局可能引发人工智能范式变革的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为人工智能持续发展与深度应用提供强大科学储备。

突破应用基础理论瓶颈。瞄准应用目标明确、有望引领人工智能技术升级的基础理论方向,加强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人机混合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与决策等基础理论研究。大数据智能理论重点突破无监督学习、综合深度推理等难点问题,建立数据驱动、以自然语言理解为核心的认知计算模型,形成从大数据到知识、从知识到决策的能力。跨媒体感知计算理论重点突破低成本低能耗智能感知、复杂场景主动感知、自然环境听觉与言语感知、多媒体自主学习等理论方法,实现超人感知和高动态、高维度、多模式分布式大场景感知。混合增强智能理论重点突破人机协同共融的情境理解与决策学习、直觉推理与因果模型、记忆与知识演化等理论,实现学习与思考接近或超过人类智能水平的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理论重点突破群体智能的组织、涌现、学习的理论与方法,建立可表达、可计算的群智激励算法和模型,形成基于互联网的群体智能理论体系。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理论重点突破面向自主无人系统的协同感知与交互、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知识驱动的人机物三元协同与互操作等理论,形成自主智能无人系统创新性理论体系架构。

布局前沿基础理论研究。针对可能引发人工智能范式变革的方向,前瞻布局高级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量子智能计算等跨领域基础理论研究。高级机器学习理论重点突破自适应学习、自主学习等理论方法,实现具备高可解释性、强泛化能力的人工智能。类脑智能计算理论重点突破类脑的信息编码、处理、记忆、学习与推理理论,形成类脑复杂系统及类脑控制等理论与方法,建立大规模类脑智能计算的新模型和脑启发的认知计算模型。量子智能计算理论重点突破量子加速的机器学习方法,建立高性能计算与量子算法混合模型,形成高效精确自主的量子人工智能系统架构。

开展跨学科探索性研究。推动人工智能与神经科学、认知科学、量子科学、心理学、数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基础学科的交叉融合,加强引领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发展的数学基础理论研究,重视人工智能法律伦理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支持原创性强、非共识的探索性研究,鼓励科学家自由探索,勇于攻克人工智能前沿科学难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

专栏1基础理论

1.大数据智能理论。研究数据驱动与知识引导相结合的人工智能新方法、以自然语言理解和图像图形为核心的认知计算理论和方法、综合深度推理与创意人工智能理论与方法、非完全信息下智能决策基础理论与框架、数据驱动的通用人工智能数学模型与理论等。

2.跨媒体感知计算理论。研究超越人类视觉能力的感知获取、面向真实世界的主动视觉感知及计算、自然声学场景的听知觉感知及计算、自然交互环境的言语感知及计算、面向异步序列的类人感知及计算、面向媒体智能感知的自主学习、城市全维度智能感知推理引擎。

3.混合增强智能理论。研究“人在回路”的混合增强智能、人机智能共生的行为增强与脑机协同、机器直觉推理与因果模型、联想记忆模型与知识演化方法、复杂数据和任务的混合增强智能学习方法、云机器人协同计算方法、真实世界环境下的情境理解及人机群组协同。

4.群体智能理论。研究群体智能结构理论与组织方法、群体智能激励机制与涌现机理、群体智能学习理论与方法、群体智能通用计算范式与模型。

5.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理论。研究面向自主无人系统的协同感知与交互,面向自主无人系统的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知识驱动的人机物三元协同与互操作等理论。

6.高级机器学习理论。研究统计学习基础理论、不确定性推理与决策、分布式学习与交互、隐私保护学习、小样本学习、深度强化学习、无监督学习、半监督学习、主动学习等学习理论和高效模型。

7.类脑智能计算理论。研究类脑感知、类脑学习、类脑记忆机制与计算融合、类脑复杂系统、类脑控制等理论与方法。

8.量子智能计算理论。探索脑认知的量子模式与内在机制,研究高效的量子智能模型和算法、高性能高比特的量子人工智能处理器、可与外界环境交互信息的实时量子人工智能系统等。

2.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体系。

围绕提升我国人工智能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求,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部署要以算法为核心,以数据和硬件为基础,以提升感知识别、知识计算、认知推理、运动执行、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形成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

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重点突破知识加工、深度搜索和可视交互核心技术,实现对知识持续增量的自动获取,具备概念识别、实体发现、属性预测、知识演化建模和关系挖掘能力,形成涵盖数十亿实体规模的多源、多学科和多数据类型的跨媒体知识图谱。

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重点突破跨媒体统一表征、关联理解与知识挖掘、知识图谱构建与学习、知识演化与推理、智能描述与生成等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构建分析推理引擎。

群体智能关键技术。重点突破基于互联网的大众化协同、大规模协作的知识资源管理与开放式共享等技术,建立群智知识表示框架,实现基于群智感知的知识获取和开放动态环境下的群智融合与增强,支撑覆盖全国的千万级规模群体感知、协同与演化。

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重点突破人机协同的感知与执行一体化模型、智能计算前移的新型传感器件、通用混合计算架构等核心技术,构建自主适应环境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人机群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及支撑环境。

自主无人系统的智能技术。重点突破自主无人系统计算架构、复杂动态场景感知与理解、实时精准定位、面向复杂环境的适应性智能导航等共性技术,无人机自主控制以及汽车、船舶和轨道交通自动驾驶等智能技术,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核心技术,支撑无人系统应用和产业发展。

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重点突破虚拟对象智能行为建模技术,提升虚拟现实中智能对象行为的社会性、多样性和交互逼真性,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

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重点突破高能效、可重构类脑计算芯片和具有计算成像功能的类脑视觉传感器技术,研发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高效能类脑神经网络架构和硬件系统,实现具有多媒体感知信息理解和智能增长、常识推理能力的类脑智能系统。

自然语言处理技术。重点突破自然语言的语法逻辑、字符概念表征和深度语义分析的核心技术,推进人类与机器的有效沟通和自由交互,实现多风格多语言多领域的自然语言智能理解和自动生成。

专栏2关键共性技术

1.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研究知识计算和可视交互引擎,研究创新设计、数字创意和以可视媒体为核心的商业智能等知识服务技术,开展大规模生物数据的知识发现。

2.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研究跨媒体统一表征、关联理解与知识挖掘、知识图谱构建与学习、知识演化与推理、智能描述与生成等技术,开发跨媒体分析推理引擎与验证系统。

3.群体智能关键技术。开展群体智能的主动感知与发现、知识获取与生成、协同与共享、评估与演化、人机整合与增强、自我维持与安全交互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群智空间的服务体系结构,研究移动群体智能的协同决策与控制技术。

4.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和新技术。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核心技术、认知计算框架,新型混合计算架构,人机共驾、在线智能学习技术,平行管理与控制的混合增强智能框架。

5.自主无人系统的智能技术。研究无人机自主控制和汽车、船舶、轨道交通自动驾驶等智能技术,服务机器人、空间机器人、海洋机器人、极地机器人技术,无人车间/智能工厂智能技术,高端智能控制技术和自主无人操作系统。研究复杂环境下基于计算机视觉的定位、导航、识别等机器人及机械手臂自主控制技术。

6.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研究虚拟对象智能行为的数学表达与建模方法,虚拟对象与虚拟环境和用户之间进行自然、持续、深入交互等问题,智能对象建模的技术与方法体系。

7.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研发神经网络处理器以及高能效、可重构类脑计算芯片等,新型感知芯片与系统、智能计算体系结构与系统,人工智能操作系统。研究适合人工智能的混合计算架构等。

8.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研究短文本的计算与分析技术,跨语言文本挖掘技术和面向机器认知智能的语义理解技术,多媒体信息理解的人机对话系统。

3.统筹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平台。

建设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强化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的基础支撑。人工智能开源软硬件基础平台重点建设支持知识推理、概率统计、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范式的统一计算框架平台,形成促进人工智能软件、硬件和智能云之间相互协同的生态链。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基于互联网大规模协作的知识资源管理与开放式共享工具,形成面向产学研用创新环节的群智众创平台和服务环境。混合增强智能支撑平台重点建设支持大规模训练的异构实时计算引擎和新型计算集群,为复杂智能计算提供服务化、系统化平台和解决方案。自主无人系统支撑平台重点建设面向自主无人系统复杂环境下环境感知、自主协同控制、智能决策等人工智能共性核心技术的支撑系统,形成开放式、模块化、可重构的自主无人系统开发与试验环境。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与安全检测平台重点建设面向人工智能的公共数据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云服务平台等,形成人工智能算法与平台安全性测试评估的方法、技术、规范和工具集。促进各类通用软件和技术平台的开源开放。各类平台要按照军民深度融合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推进军民共享共用。

专栏3基础支撑平台

1.人工智能开源软硬件基础平台。建立大数据人工智能开源软件基础平台、终端与云端协同的人工智能云服务平台、新型多元智能传感器件与集成平台、基于人工智能硬件的新产品设计平台、未来网络中的大数据智能化服务平台等。

2.群体智能服务平台。建立群智众创计算支撑平台、科技众创服务系统、群智软件开发与验证自动化系统、群智软件学习与创新系统、开放环境的群智决策系统、群智共享经济服务系统。

3.混合增强智能支撑平台。建立人工智能超级计算中心、大规模超级智能计算支撑环境、在线智能教育平台、“人在回路”驾驶脑、产业发展复杂性分析与风险评估的智能平台、支撑核电安全运营的智能保障平台、人机共驾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等。

4.自主无人系统支撑平台。建立自主无人系统共性核心技术支撑平台,无人机自主控制以及汽车、船舶和轨道交通自动驾驶支撑平台,服务机器人、空间机器人、海洋机器人、极地机器人支撑平台,智能工厂与智能控制装备技术支撑平台等。

5.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与安全检测平台。建设面向人工智能的公共数据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云服务平台,建立人工智能算法与平台安全性测试模型及评估模型,研发人工智能算法与平台安全性测评工具集。

4.加快培养聚集人工智能高端人才。

把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完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特别是加快引进全球顶尖人才和青年人才,形成我国人工智能人才高地。

培育高水平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和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运行维护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重点培养贯通人工智能理论、方法、技术、产品与应用等的纵向复合型人才,以及掌握“人工智能+”经济、社会、管理、标准、法律等的横向复合型人才。通过重大研发任务和基地平台建设,汇聚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在若干人工智能重点领域形成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和引导国内创新人才、团队加强与全球顶尖人工智能研究机构合作互动。

加大高端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力度。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人工智能高端人才精准引进。重点引进神经认知、机器学习、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国际顶尖科学家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人工智能人才。统筹利用“千人计划”等现有人才计划,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完善企业人力资本成本核算相关政策,激励企业、科研机构引进人工智能人才。

建设人工智能学科。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设立人工智能专业,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尽快在试点院校建立人工智能学院,增加人工智能相关学科方向的博士、硕士招生名额。鼓励高校在原有基础上拓宽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内容,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重视人工智能与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专业教育的交叉融合。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机构合作开展人工智能学科建设。

(二)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经济。

加快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产业,促进人工智能与各产业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数据和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要素,人机协同成为主流生产和服务方式,跨界融合成为重要经济模式,共创分享成为经济生态基本特征,个性化需求与定制成为消费新潮流,生产率大幅提升,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1.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

加快人工智能关键技术转化应用,促进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推动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业态,布局产业链高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智能软硬件。开发面向人工智能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开发工具等关键基础软件,突破图形处理器等核心硬件,研究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机器翻译、智能交互、知识处理、控制决策等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培育壮大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基础软硬件产业。

智能机器人。攻克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专用传感器,完善智能机器人硬件接口标准、软件接口协议标准以及安全使用标准。研制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实现大规模应用并进入国际市场。研制和推广空间机器人、海洋机器人、极地机器人等特种智能机器人。建立智能机器人标准体系和安全规则。

智能运载工具。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和轨道交通系统,加强车载感知、自动驾驶、车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开发交通智能感知系统,形成我国自主的自动驾驶平台技术体系和产品总成能力,探索自动驾驶汽车共享模式。发展消费类和商用类无人机、无人船,建立试验鉴定、测试、竞技等专业化服务体系,完善空域、水域管理措施。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突破高性能软件建模、内容拍摄生成、增强现实与人机交互、集成环境与工具等关键技术,研制虚拟显示器件、光学器件、高性能真三维显示器、开发引擎等产品,建立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的技术、产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重点行业融合应用。

智能终端。加快智能终端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发展新一代智能手机、车载智能终端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和设备,鼓励开发智能手表、智能耳机、智能眼镜等可穿戴终端产品,拓展产品形态和应用服务。

物联网基础器件。发展支撑新一代物联网的高灵敏度、高可靠性智能传感器件和芯片,攻克射频识别、近距离机器通信等物联网核心技术和低功耗处理器等关键器件。

2.加快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

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

智能制造。围绕制造强国重大需求,推进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研发智能产品及智能互联产品、智能制造使能工具与系统、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推广流程智能制造、离散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与运维服务等新型制造模式,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推进制造全生命周期活动智能化。

智能农业。研制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智能化农业装备、农机田间作业自主系统等。建立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的智能农业信息遥感监测网络。建立典型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开展智能农场、智能化植物工厂、智能牧场、智能渔场、智能果园、农产品加工智能车间、农产品绿色智能供应链等集成应用示范。

智能物流。加强智能化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智能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提升仓储运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完善智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指挥系统、产品质量认证及追溯系统、智能配货调度体系等。

智能金融。建立金融大数据系统,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行业应用智能客服、智能监控等技术和装备。建立金融风险智能预警与防控系统。

智能商务。鼓励跨媒体分析与推理、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等新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推广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商务服务与决策系统。建设涵盖地理位置、网络媒体和城市基础数据等跨媒体大数据平台,支撑企业开展智能商务。鼓励围绕个人需求、企业管理提供定制化商务智能决策服务。

智能家居。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与家居建筑系统的融合应用,提升建筑设备及家居产品的智能化水平。研发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家庭互联互通协议、接口标准,提升家电、耐用品等家居产品感知和联通能力。支持智能家居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互联共享解决方案。

3.大力发展智能企业。

大规模推动企业智能化升级。支持和引导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新技术,构建新型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形成制造与服务、金融智能化融合的业态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扩大智能产品供给。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云制造平台和服务平台,面向制造企业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和模型库,开展制造能力外包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

推广应用智能工厂。加强智能工厂关键技术和体系方法的应用示范,重点推广生产线重构与动态智能调度、生产装备智能物联与云化数据采集、多维人机物协同与互操作等技术,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工厂大数据系统、网络化分布式生产设施等,实现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无人化,提升工厂运营管理智能化水平。

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领军企业。在无人机、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优势领域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全球领军企业和品牌。在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新兴领域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强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优势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组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开源硬件工厂、开源软件平台,形成集聚各类资源的创新生态,促进人工智能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各领域应用。支持各类机构和平台面向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4.打造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结合各地区基础和优势,按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分门别类进行相关产业布局。鼓励地方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链和创新链,集聚高端要素、高端企业、高端人才,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和创新高地。

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在人工智能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组织开展国家人工智能创新试验,探索体制机制、政策法规、人才培育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推动人工智能成果转化、重大产品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

建设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园。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新载体,加强科技、人才、金融、政策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组合,加快培育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

建设国家人工智能众创基地。依托从事人工智能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地区,搭建人工智能领域专业化创新平台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人工智能众创空间,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

(三)建设安全便捷的智能社会。

围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目标,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形成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智能化环境,全社会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简单性、重复性、危险性任务由人工智能完成,个体创造力得到极大发挥,形成更多高质量和高舒适度的就业岗位;精准化智能服务更加丰富多样,人们能够最大限度享受高质量服务和便捷生活;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社会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1.发展便捷高效的智能服务。

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迫切民生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为公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高品质服务。

智能教育。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构建包含智能学习、交互式学习的新型教育体系。开展智能校园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资源建设等全流程应用。开发立体综合教学场、基于大数据智能的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开发智能教育助理,建立智能、快速、全面的教育分析系统。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提供精准推送的教育服务,实现日常教育和终身教育定制化。

智能医疗。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治疗新模式新手段,建立快速精准的智能医疗体系。探索智慧医院建设,开发人机协同的手术机器人、智能诊疗助手,研发柔性可穿戴、生物兼容的生理监测系统,研发人机协同临床智能诊疗方案,实现智能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智能多学科会诊。基于人工智能开展大规模基因组识别、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研究和新药研发,推进医药监管智能化。加强流行病智能监测和防控。

智能健康和养老。加强群体智能健康管理,突破健康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健康管理可穿戴设备和家庭智能健康检测监测设备,推动健康管理实现从点状监测向连续监测、从短流程管理向长流程管理转变。建设智能养老社区和机构,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老年人产品智能化和智能产品适老化,开发视听辅助设备、物理辅助设备等智能家居养老设备,拓展老年人活动空间。开发面向老年人的移动社交和服务平台、情感陪护助手,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2.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

围绕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智能政务。开发适于政府服务与决策的人工智能平台,研制面向开放环境的决策引擎,在复杂社会问题研判、政策评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重大战略决策方面推广应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共需求精准预测,畅通政府与公众的交互渠道。

智慧法庭。建设集审判、人员、数据应用、司法公开和动态监控于一体的智慧法庭数据平台,促进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应用,实现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智能化。

智慧城市。构建城市智能化基础设施,发展智能建筑,推动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构建多元异构数据融合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绿地、湿地等重要生态要素的全面感知以及对城市复杂系统运行的深度认知;研发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促进社区服务系统与居民智能家庭系统协同;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生命周期智能化。

智能交通。研究建立营运车辆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的技术体系。研发复杂场景下的多维交通信息综合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建成覆盖地面、轨道、低空和海上的智能交通监控、管理和服务系统。

智能环保。建立涵盖大气、水、土壤等环境领域的智能监控大数据平台体系,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智能环境监测网络和服务平台。研发资源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物排放智能预测模型方法和预警方案。加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环境保护和突发环境事件智能防控体系建设。

3.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构建公共安全智能化监测预警与控制体系。围绕社会综合治理、新型犯罪侦查、反恐等迫切需求,研发集成多种探测传感技术、视频图像信息分析识别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智能安防与警用产品,建立智能化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公共区域安防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或城市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防区域示范。强化人工智能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围绕食品分类、预警等级、食品安全隐患及评估等,建立智能化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加强人工智能对自然灾害的有效监测,围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和海洋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构建智能化监测预警与综合应对平台。

4.促进社会交往共享互信。

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增强社会互动、促进可信交流中的作用。加强下一代社交网络研发,加快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推广应用,促进虚拟环境和实体环境协同融合,满足个人感知、分析、判断与决策等实时信息需求,实现在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等不同场景下的流畅切换。针对改善人际沟通障碍的需求,开发具有情感交互功能、能准确理解人的需求的智能助理产品,实现情感交流和需求满足的良性循环。促进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建立新型社会信用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人际交往成本和风险。

(四)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军民融合。

深入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格局。以军民共享共用为导向部署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军工单位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军民双向转化,强化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对指挥决策、军事推演、国防装备等的有力支撑,引导国防领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鼓励优势民口科研力量参与国防领域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推动各类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嵌入国防创新领域。加强军民人工智能技术通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统筹布局和开放共享。

(五)构建泛在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

大力推动智能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形成适应智能经济、智能社会和国防建设需要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动以信息传输为核心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基础设施,向集融合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处理于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基础设施转变。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研发布局第五代移动通信(5G)系统,完善物联网基础设施,加快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低时延、高通量的传输能力。统筹利用大数据基础设施,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为人工智能研发和广泛应用提供海量数据支撑。建设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提升超级计算中心对人工智能应用的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分布式高效能源互联网,形成支撑多能源协调互补、及时有效接入的新型能源网络,推广智能储能设施、智能用电设施,实现能源供需信息的实时匹配和智能化响应。

专栏4智能化基础设施

1.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实时协同人工智能的5G增强技术研发及应用,建设面向空间协同人工智能的高精度导航定位网络,加强智能感知物联网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设施建设,发展支撑智能化的工业互联网、面向无人驾驶的车联网等,研究智能化网络安全架构。加快建设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推进天基信息网、未来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的全面融合。

2.大数据基础设施。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开放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领域大数据基础信息数据库,支撑开展国家治理大数据应用。整合社会各类数据平台和数据中心资源,形成覆盖全国、布局合理、链接畅通的一体化服务能力。

3.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继续加强超级计算基础设施、分布式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高性能计算应用生态环境。推进下一代超级计算机研发应用。

(六)前瞻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

针对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迫切需求和薄弱环节,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加强整体统筹,明确任务边界和研发重点,形成以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为核心、现有研发布局为支撑的“1+N”人工智能项目群。

“1”是指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聚焦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前瞻布局,包括研究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决策等理论,研究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群体智能关键技术、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自主无人控制技术等,开源共享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持续开展人工智能发展的预测和研判,加强人工智能对经济社会综合影响及对策研究。

“N”是指国家相关规划计划中部署的人工智能研发项目,重点是加强与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的衔接,协同推进人工智能的理论研究、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应用。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在“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装备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支持人工智能软硬件发展。加强与其他“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相互支撑,加快脑科学与类脑计算、量子信息与量子计算、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大数据等研究,为人工智能重大技术突破提供支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继续推进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实施,加大对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对人工智能前沿领域交叉学科研究和自由探索的支持。在深海空间站、健康保障等重大项目,以及智慧城市、智能农机装备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部署中,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示范。其他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人工智能相关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研究成果应开放共享。

创新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突破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部门、地方、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实施。明确管理责任,定期开展评估,加强动态调整,提高管理效率。

四、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已有资金、基地等存量资源,统筹配置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发挥好财政投入、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撬动企业、社会加大投入,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支持的新格局。

(一)建立财政引导、市场主导的资金支持机制。

统筹政府和市场多渠道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盘活现有资源,对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平台建设、创新应用示范等提供支持。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项目,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产业创新联盟牵头成立市场化的人工智能发展基金。利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优化布局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基地。

按照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和框架,统筹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建设若干国际领先的创新基地。引导现有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基地,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前沿方向开展研究。按规定程序,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组建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技术和产业创新基地,发挥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发展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促进最新技术成果和资源、服务的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各类创新基地聚集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的作用,突破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示范。

(三)统筹国际国内创新资源。

支持国内人工智能企业与国际人工智能领先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合作。鼓励国内人工智能企业“走出去”,为有实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和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提供便利和服务。鼓励国外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建设人工智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研究中心等,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推动成立人工智能国际组织,共同制定相关国际标准。支持相关行业协会、联盟及服务机构搭建面向人工智能企业的全球化服务平台。

五、保障措施

围绕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健康快速发展的现实要求,妥善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挑战,形成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安排,构建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环境,夯实人工智能发展的社会基础。

(一)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研究,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开展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民事与刑事责任确认、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等法律问题研究,建立追溯和问责制度,明确人工智能法律主体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重点围绕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等应用基础较好的细分领域,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奠定法律基础。开展人工智能行为科学和伦理等问题研究,建立伦理道德多层次判断结构及人机协作的伦理框架。制定人工智能产品研发设计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守则,加强对人工智能潜在危害与收益的评估,构建人工智能复杂场景下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加强机器人异化和安全监管等人工智能重大国际共性问题研究,深化在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国际规则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二)完善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重点政策。

落实对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完善落实数据开放与保护相关政策,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研究完善适应人工智能的教育、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体系,有效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社会问题。

(三)建立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体系。

加强人工智能标准框架体系研究。坚持安全性、可用性、互操作性、可追溯性原则,逐步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基础共性、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技术标准。加快推动无人驾驶、服务机器人等细分应用领域的行业协会和联盟制定相关标准。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以技术标准“走出去”带动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在海外推广应用。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促进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建立人工智能公共专利池,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利用与扩散。

(四)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和评估体系。

加强人工智能对国家安全和保密领域影响的研究与评估,完善人、技、物、管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构建人工智能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预测、研判和跟踪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增强风险意识,重视风险评估和防控,强化前瞻预防和约束引导,近期重点关注对就业的影响,远期重点考虑对社会伦理的影响,确保把人工智能发展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实行设计问责和应用监督并重的双层监管结构,实现对人工智能算法设计、产品开发和成果应用等的全流程监管。促进人工智能行业和企业自律,切实加强管理,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违背道德伦理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强化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构建动态的人工智能研发应用评估评价机制,围绕人工智能设计、产品和系统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可解释性、潜在经济影响等问题,开发系统性的测试方法和指标体系,建设跨领域的人工智能测试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安全认证,评估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的关键性能。

(五)大力加强人工智能劳动力培训。

加快研究人工智能带来的就业结构、就业方式转变以及新型职业和工作岗位的技能需求,建立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需要的终身学习和就业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大幅提升就业人员专业技能,满足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高技能高质量就业岗位需要。鼓励企业和各类机构为员工提供人工智能技能培训。加强职工再就业培训和指导,确保从事简单重复性工作的劳动力和因人工智能失业的人员顺利转岗。

(六)广泛开展人工智能科普活动。

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工智能科普活动,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人工智能的科普与推广,全面提高全社会对人工智能的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实施全民智能教育项目,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寓教于乐的编程教学软件、游戏的开发和推广。建设和完善人工智能科普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各类人工智能创新基地平台等的科普作用,鼓励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搭建开源平台,面向公众开放人工智能研发平台、生产设施或展馆等。支持开展人工智能竞赛,鼓励进行形式多样的人工智能科普创作。鼓励科学家参与人工智能科普。

六、组织实施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是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前瞻谋划。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瞄准目标,紧盯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

(一)组织领导。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由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协调,审议重大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推动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任务的部署实施。依托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加强与其他计划任务的衔接协调。成立人工智能规划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具体负责推进规划实施。成立人工智能战略咨询委员会,研究人工智能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人工智能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推进人工智能智库建设,支持各类智库开展人工智能重大问题研究,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二)保障落实。

加强规划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实施计划。建立年度评估、中期评估等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适应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特点,根据任务进展情况、阶段目标完成情况、技术发展新动向等,加强对规划和项目的动态调整。

(三)试点示范。

对人工智能重大任务和重点政策措施,要制定具体方案,开展试点示范。加强对各部门、各地方试点示范的统筹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进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四)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宣传人工智能新进展、新成效,让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及时做好舆论引导,更好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可能带来的社会、伦理和法律等挑战。

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0-2023年)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科技部关于支持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19〕185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抢抓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智能语音、机器人等领域人才和技术集聚优势,聚力开展前沿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场景示范、创新企业培育、生态体系打造,积极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肥经验”。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合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取得显著成效,在智能语音、智能视觉、认知智能、类脑智能、量子智能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形成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支撑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前沿理论和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在人工智能领域每年形成重大科技成果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50项以上,其中智能语音领域每年形成重大科技成果1项以上,发明专利30项以上,技术和应用标准1项以上。

(二)优势领域应用示范形成特色。在智能制造、教育、交通、大健康、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等领域,每年形成1-2个深度应用场景和高水平的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

(三)创新企业培育取得明显成效。每年培育形成1-2家人工智能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以及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核心竞争力、规模水平和品牌效应大幅提升。

(四)智能生态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设4个以上应用示范园区和特色小镇,建成5-8个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每年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会议或赛事,培育和集聚一大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有成效,形成部分领域的行业自律标准,为智能社会政府治理提供经验。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前沿基础理论研究。

把握发展趋势,围绕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前瞻性布局,聚焦计算智能、感知智能、认知智能等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并重点突破。

1.加强计算智能理论研究。建立可解释、可包容和稳健的通用人工智能理论新模型及新方法,突破无监督学习、经验记忆利用等问题。研究从识别分类等任务式机器学习到综合推理和形象思维等探索式机器自主学习的方法路径。建立以自然语言理解、视频(图像)内容理解为核心的认知计算模型,发展学习、预测、推理与优化算法等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2.加强感知智能理论研究。研究低成本、低能耗、低延时的传感器和智能感知技术,突破适应复杂场景的主动感知技术理论。研究高时空分辨率视觉感知方法、高保真度光感成像方法、超大超高清图像数据快速压缩与传输方法、特征识别方法,提高智能系统在复杂环境下快速感知能力和对多样化场景的适应能力。突破高效视觉能力的感知获取、面向真实世界的主动视觉感知及计算、自然声学场景的听知觉感知及计算、自然交互环境的言语感知及计算、异步序列的类人感知及计算、媒体智能感知的自主学习、城市全维度智能感知推理引擎等理论方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3.加强认知智能理论研究。在群体智能组织、涌现和学习,人机混合增强智能,以及自主智能协同控制与决策理论和方法等方面,形成一批原创性成果。开展基于海量智能传感器的多源多模态数据融合推理与智能决策方法研究。开展新一代高精度、多模态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基础理论与体系结构研究,在识别算法方面取得突破。开展面向下一代社交网络、基于多源数据的高精度人体运动生成与处理方法研究。研究多源多模态数据融合推理与智能决策方法,构建医工融合的心理健康评估理论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二)聚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依托高校院所和国家级创新平台等,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应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1.智能语音。重点突破自然语言表征与处理、深度语义分析、复杂环境下的语音识别交互等核心技术,开发多媒体信息理解人机对话系统、基于知识管理的协同翻译平台、海量文献翻译平台等智能应用系统。以智能语音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为载体,建立面向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能医疗等领域的技术开放平台,积聚创新资源,完善产业生态。以“中国声谷”为主要载体,推动智能语音产业与其他产业、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拓展应用领域,拓宽商业路径,丰富智能语音产品和服务,延伸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深化语音合成、语音识别、影像分析、机器翻译、机器阅读等技术研发,保持关键核心技术国际领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智能视觉。重点突破视频图像理解、视觉信息融合、视觉并行计算等机器视觉核心算法,提升机器视觉智能化水平。研发高感光度、高量子效率、低暗电流噪声且体积小的像素单元及其高速高分辨率图像传感器。开展高性能3D传感器关键技术研究及处理器开发,研究基于面阵激光器及光学器件组成的激光发射模组及其高频调制驱动电路。持续研发基于视觉感知的检测设备、监控设备、导航设备等智能化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认知智能。重点突破面向认知计算的深度学习共性技术,面向行业异构数据的知识自动构建与推理等关键技术,推进人机交互、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司法、智能驾驶和智能制造等领域的认知智能应用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

4.大数据智能。聚焦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分布式数据处理、流式分析、图计算、虚拟化、集群资源管理和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数字建模等领域,开发基于海量数据分析挖掘的垂直领域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形成大数据到知识、知识到决策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

5.智能芯片。研发面向终端应用的自主可控的专用定制化智能芯片(ASIC),突破深度学习引擎、超低单片功耗、多模型适配等关键技术,推动芯片设计与算法创新联合优化,推进无人驾驶、语音识别、视频监控等专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同步发展配套的编译器、驱动软件、集成开发环境(IDE)等支撑工具。支持适用深度学习算法的中央处理器(CPU)、图像处理器(GPU)、可编程逻辑门阵列(FPGA)等通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推进类脑计算芯片研发,开发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高效能类脑神经网络架构和硬件系统。鼓励发展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处理器架构和指令集的关键IP。(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6.智能物联。重点突破智能传感器的多环境实时感知、动态数据采集、物联自组网、边缘计算等核心技术。研发依托于5G网络和智能决策能力的低功耗、低延时终端设备。研发基于边缘计算的监控预警设备和边缘路由网关。研发工业生产领域的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智能装备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

充分发挥我市在智能语音、机器人等领域的优势,加快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在智能制造、教育、大健康、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特色区域等领域,推进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应用示范标杆。

1.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支持典型工艺流程、生产模型、专家经验等行业大数据和云平台建设,在家电、汽车等行业推动智能工业机器人、关键智能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推进“机器换人”、“数据换人”,加快实现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打造“智能车间”、“黑灯工厂”、“智慧园区”,全面提升整体智能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人工智能+教育。推进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深化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促进教学场景多元化建设,基于合肥市教育云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化智慧学校建设,建设基于人工智能环境下的创新实验室,为教与学全过程提供多种智能化场景支持。推动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帮助教师减负增效,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探索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为每个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路径和资源,提升学习效能。推动智慧教育向农村延伸,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大数据应用研究,在入学压力预测、办学条件、师资情况、食品安全和营养、学生体质健康、精准资助等方面,汇集市、县(区)、校三级教育数据,构建教育大数据平台,为教育决策的科学化、管理与服务的精准化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教育治理与决策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人工智能+大健康。加快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逐步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生态圈。支持开发智能化诊疗系统,积极推动人机协同手术机器人、可穿戴外科骨骼、智能康复机器人等智能化设备研发产业化及示范应用。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远程会诊、远程检验等新型智慧医疗服务,支持发展“智医助理”和建设“智联网医院”。鼓励建设智慧养老社区和机构,鼓励研发、生产和租售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穿戴设备、辅具和人工智能产品,打造智能化养老解决方案平台,多维度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实现个性化、高品质的智能健康与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人工智能+公共安全。建设城市安全云、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社会化单元消防安全服务系统,打造全国消防云中心、工业安全云中心,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的智能监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监管信息化体系,加快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构建“人—环境—机器人”三位一体的智能辅助决策平台和综合化应急救援方案。(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建设智能审讯系统、维稳系统、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提升警务大数据应用;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安防产品研发与应用;支持建设智慧平安社区示范项目,加快推进智能化公共安防区域示范建设,增强城市智能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构建复杂场景下多维交通信息综合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构建开放共享、深度融合的智慧交通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5.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城市数据资源汇聚与应用,实现跨行业、跨部门智慧融合,提高全程网办、“一件事”联办服务数量,推进“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据资源局)建设城市智能运营平台、决策支撑平台,推进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在经济、交通、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政策评估、决策支持、舆情分析、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城市管理、决策的智能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在全市建设应用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的智能监测设备。加快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等基础平台建设,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智能环境监测网络与服务平台,支持污染源追踪解析、污染物排放预测等智能分析预警模型的研发和应用,实现智能监测预警、量化管理和协同治理,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和突发环境事件智能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人工智能+特色区域。支持建设合肥骆岗中央公园智慧园区,打造集智慧运营管理平台、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智慧体验与展示于一体的科技生态未来之城。(责任单位:滨湖科学城管委会)支持建设中国(合肥)人工智能产业小镇,打造汇集理论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应用示范和生态企业于一体的产业生态聚集区。(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支持建设南艳湖机器人小镇,打造人才、技术和产业聚集的机器人产业生态圈。(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支持建设自动驾驶试验区,模拟多种道路工况、气候场景等,开发测试自动驾驶技术,搭建车联网能力中心平台,实现车与人、车、路、后台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探索城市出行综合解决方案。支持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智慧城市项目在电动化、互联互通、共享出行、自动驾驶等智慧出行领域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包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人工智能企业培育。

促进人工智能与我市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企业,为打造“耳聪目明、心灵手巧、知行合一”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1.孵育初创企业。建立合肥市人工智能企业库。依托人工智能龙头企业,打造若干专业化、特色化的人工智能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孵化载体,培育一批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建立人工智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孵化基地,帮助高成长性人工智能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支持企业进入科创板、主板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打造领军企业。支持具备技术优势和品牌效应的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若干业绩突出、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发挥示范、牵动和集聚效应。发挥国家级重大科创平台的资源集聚作用,面向机器视觉、智能芯片、智能医疗、智能驾驶等领域,加大对国内外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的招引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培育应用企业。围绕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通过技术引进、人才招引、投资收购等方式,加快产业布局,强化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根植行业的人工智能应用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做强产业集群。建立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机制,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区域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示范区,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健全人工智能生态体系。

建设开放、包容、多元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生态,充分激发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创新活力,不断优化人才、平台、公共服务等支撑体系,促进人工智能持续健康发展。

1.培养引进专门人才。构建“高校—政府—企业—科研机构”联动的人才需求对接和定制化培养机制,在人工智能重点发展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领军人才与科学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加强人工智能学科建设,支持高校调整和新建一批人工智能学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人工智能学院,积极开展“新工科”教育实践,形成“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集教育、培训、研究于一体的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实践平台,培养学科基础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卓越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职业教育扩大数据标注员、机器人维修员等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大规模实施“人工智能+”培训计划培养一批交叉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立足现行人才政策,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和团队支持力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在市级重点人才计划中给予定向支持。拓宽引才渠道,鼓励企业通过长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柔性引才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加快建设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开展脑科学和类脑智能、感知和认知智能、机器人智能、智能芯片及智能传感、智能通信及工业互联网等研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家实验室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加快建设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推进量子技术的工程化开发与应用推广。支持智能语音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成为技术一流、产业带动巨大的平台。支持本源量子建立以量子计算机为核心的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华为合肥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推动类脑智能开放平台、泰岳自然语义理解开放平台、金山智能写作产业技术创新公共平台持续发展。(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鼓励哈工大机器人合肥院建立机器人智能开放服务及支撑平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依托消防与应急救援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公共安全社会化服务人工智能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市科技局)搭建开放开源共性技术平台,加速完善开放技术网络和开源社区,加速硬件创新、算法创新和架构创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鼓励开发算法模型、仿真验证、标准测试、安全性测评等技术规范和工具集,建设专业化检验检测平台。(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机构争创人工智能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创新平台和孵化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贯彻中央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加快布局实施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合肥电信公司、合肥移动公司、合肥联通公司、合肥铁塔公司)发展支撑智能化的工业互联网、农业物联网、面向无人驾驶的车联网等,加快建设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进计算交叉研究与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建设面向深度学习的公共计算平台,健全以等级保护、网络信任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为重点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

4.聚焦问题开展实验。聚焦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经济管理与社会运行等问题,选择智能制造、智能教育、智能养老等典型应用场景,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形成一批研究成果,为建立和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构筑人工智能多层治理体系提供实践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5.鼓励加强科技合作。鼓励本地企业与国内外企业、高校院所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研发合作,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离岸孵化器等分支机构,实施海外投资并购。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国内优势企业等在我市设立人工智能研发机构、开放式创新平台、人才培训中心和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强化与长三角区域合作,聚焦人工智能领域,加强与沪苏浙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发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人工智能产业联盟作用,探索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推进产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建设方案任务分工和年度工作安排,加强督查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分行业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细分行业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成立新一代人工智能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人工智能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化重大问题,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在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人才培养、政策试验、社会实验等方面,整合国家和省人工智能支持政策,落实完善《合肥市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19〕14号),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构建科学高效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放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建立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统计体系和评估监测体系,跟踪分析人工智能发展情况,加强对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和融合应用的评估。(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三)健全服务体系。加强试验区建设任务实施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建立与重点企业、高校院所和领军人才的定期会商机制,协调推进技术创新发展、重大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落实等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建立人工智能产业联盟,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积极申请专利。加强人工智能在家电、汽车、健康、公共安全等细分领域的网络、软硬件、数据、系统、测试等标准化工作,积极培育国际标准,抢占市场制高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营造发展氛围。加大对人工智能知识教育普及活动的新闻宣传力度,开设专题推送科普文章,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应用的重大意义、前沿技术、未来前景进行深度解读和深入报道。(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科协)发挥中国语音产业联盟等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人工智能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组织举办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大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举办人工智能相关活动,邀请国内外行业知名研究机构和企业参加,围绕人工智能产业整体发展态势和趋势等主题,选取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平台、硬件、应用等相关专题,聚集全球顶级资源,研究探讨人工智能发展方向与路径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吸引人工智能高端人才集聚,提升试验区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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