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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 北航人工智能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级考试题

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

为完善专业学位博士人才培养体系,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高端人才的需求,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代 码 085400)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3.获得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接受报考的意见后方可申请;

 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5.外语要求:符合当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条件。英语外语水平要求如下:CET-4≥570分或CET-6≥426分,或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可以表征英语语言水平的经历或证明(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如国际学术报告等;

 6.报考我院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满足上述 1-5条报考条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三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2023年9月1日);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的考生、港澳台考生报考;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3)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南京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随院系报考材料一起寄送至报考院系。

 (4)考生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备培养潜力,主持或者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实质参与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2.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后,考生请在2022年12月2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寄送到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人工智能学院(邵逸夫楼C区409室),邮政编码:210023,电话:025-89681568,请在邮件封面注明“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请在此表第一页右上角书写个人手机号码和常用电子邮箱;此表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2)南京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除导师外)推荐信(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9)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1)报考导师接受报考意见表(见附件2),须由报考导师本人签名,本材料可由报考导师直接交到邵逸夫楼C区409室。

我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我院电子信息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考核选拔。

 1.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生简章“申请条件”所列内容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面试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已通过材料审查、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思想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工程创新能力和领导力等),择优录取。考生综合面试为匿名方式,考生对已有研究成果报告和回答提问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及格线。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ai.nju.edu.cn)公告或邮件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

四.推荐拟录取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1. 考核总分=综合面试成绩。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名额确定候补名单及候补顺序,若有正式录取的考生放弃,则按照候补顺序进行替补,替补结果以研究生院审核为准。

 4.学院可在公示拟录取名单前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考核成绩等,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五、培养与学费

所有录取学生均为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我院电子信息专业(08540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六、信息公开及监督保障机制

我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我院主页公布申请考核结果等信息。

考生需密切关注研究生院主页(grawww.nju.edu.cn)和人工智能学院主页(ai.nju.edu.cn)相关通知。考生如因关注不当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博士招生实施过程的监督,最终审核通过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核准,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申诉机制

在招生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任何不合理、违纪行为,可联系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或投诉。

 1.联系电话:025-89681568

 2.电子邮箱:ai.grad@nju.edu.cn

 3.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八、其他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2.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及导师。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导师、专业及院系。

 3.报考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若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5.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6.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南京大学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附件1:南京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导 师 接 收 报 考 意 见 表.doc

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11月1日

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从1978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已成为山西学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在阔步前行的道路上,我校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灵魂,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的育人方针,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各类优秀人才。目前,我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29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含企业导师),各类在读研究生11655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100名。学校现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本年度可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请查看本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单位制定的2023年分专业计划暂参照2022年录取规模比例进行分配(我校2022年计划总额3700余名,其中全日制3300余名,非全日制4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报3名,“单独考试”计划10名),目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随招生目录公布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是在此规模上进行分配。最终各项录取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度招生计划为准(预计在2023年2月份下达),我校分专业实际招生计划预计在复试调剂前期公布(预计在2023年3月份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我校在“中国研招网”预公布的接收推免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根据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预计会少于预公布的计划,实际统招录取人数预计会多于预公布统招计划。

我校非全日制计划主要在管理类、会计和单独考试类等专业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会在复试期间予以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需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相关要求。我校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如专科毕业、大学结业等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参加单独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目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型学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方式和报考类别

(一)报考方式

本简章报考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其中,

1.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2.单独考试:报考须满足第二条“报考条件”第(三)点要求。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定向在职考生;全日制非定向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参与毕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档案无需转入我校,毕业不参与派遣。

(三)学历学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修改非关键信息;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并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进行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是否通过。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保存认证报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可能进行核验(现场、电话、公告等方式),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

5.报名流程:

(1)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目录,根据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选择自己想报考的专业。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第(1)条查看好的信息,按顺序依次选择考试方式、学院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研究方向、学习方式和考试科目进行报名。

(二)确认(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务必按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确认手续。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需随时关注所在报考点官网通知。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七、复试、调剂和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考生届时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复试办法和程序等通知。

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予以公布。

根据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函调、电话、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

八、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

九、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学院和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研究生院研判审核,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学制、学费、培养方式及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学费按学年缴纳,其中:

(1)全日制专业(电气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除外)的学费为8000元/年。

(2)非全日制专业:①工商管理、会计专业的学费为25000元/年;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艺术设计、美术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③单独考试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④其余非全日制专业的学费为8000元/年。

3.培养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会计、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上安排周六日上课方式;其余专业的非全日制录取学生安排全日制上课培养。

4.奖助学金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非全日制录取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导师、科研课题团队对优秀的、科研成果突出非全日制学生可提供科研奖励与资助。

(3)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均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导师和用人部门提供的相应津贴。

(4)我校设有多种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项目,学校每年都会设立专门经费选拔资助部分优秀在读研究生进行国外访学与交流。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tyut.edu.cn(我校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发布有关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加入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明向校区0351-3176232

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00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以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为己任,先后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名优秀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预计共有239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83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9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我校2022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022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此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2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做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通知。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按照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按时办理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事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告。

1.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注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若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选择填报,由此造成无法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责任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考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我校预计将在2021年10月公布各院系拟录取的2022年推免生名单,届时考生可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查询了解各专业推免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名额。

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截止前,我校将在招生办网站硕士生模块(网址:https://zs.xmu.edu.cn/sss.htm)中公布和持续更新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一般分为学历(学籍)校验、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在籍研究生、同等学力以及非全日制考生的报考类别是否为定向等几种类型(含教育部下达的各类专项计划),请有关考生在2021年10月25日前提交相应类型所需补充的材料至厦门大学硕士招生指定邮箱:sszs@xmu.edu.cn,涉及不同类型的考生,请按不同类型分别发送邮件,以免信息缺漏。凡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信息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PDF格式)和其他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的电子版,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学历校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考生姓名”命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邮件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姓名”命名。

4.在校在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姓名”命名。

5.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提交: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成绩证明(须由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B、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邮件名称请以“同等学力+考生姓名”命名。

6.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8.我校不接受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将进行认真核查,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zs.xmu.edu.cn/info/1056/2939.htm)。

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具体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点说明。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以报考时的学历码为准)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九、录取

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我省高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3〕479号)规定,现确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如下:

专业

全程学费

(单位:元)

第一学年缴交标准(单位:元)

备注

一、学术学位专业

1.海洋事务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2.其余专业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1.公共管理硕士(MPA)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3.其余专业学位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金融硕士

100000

40000

三年学制

2.会计硕士(MPACC)

138000

50000

三年学制

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MBA项目)

258000

129000

两年半学制

4.工商管理硕士(金融MBA项目)

288000

144000

两年半学制

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368000

188000

三年学制

6.旅游管理硕士(MTA)

98000

49000

两年半学制

7.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108000

54000

三年学制

8.公共管理硕士(MPA)

80000

30000

三年学制

9.法律硕士(法学)

54000

18000

三年学制

10.社会工作硕士

50000

20000

三年学制

11.新闻与传播硕士

68000

28000

三年学制

12.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90000

30000

三年学制

13.公共卫生硕士

45000

15000

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5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3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三助一辅。学校设置众多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硕士研究生,以及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硕士研究生新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4.直博生住宿以及费用请参阅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2-2186219。

2.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五、其它说明

1.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受理厦门大学报考点的报名及负责有关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https://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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